《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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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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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我呼喊你的名字,”哈穆德询问,“我能得到什么?”
  “和平。”阿莎说。“土地。胜利的果实。我将带给你们海龙角和磐石海岸,黑土地、大森林还有足以供每个男孩修建厅堂的石头。我们也将拥有北地人……作为朋友,并肩对抗铁王座。摆在面前有两条路:为我戴上王冠,和平和胜利;选择我阿舅,更多的战争和更多的失败。”她收起匕首。“你们想要什么,铁种们?”
  “胜利!”读书人罗德利克呼喊,他双手围拢嘴巴,“胜利,阿莎!”
  “阿莎!”贝勒·布莱克泰斯头领回应,“阿莎女王!”
  阿莎的船员们齐声高叫:“阿莎!阿莎!阿莎女王!”他们顿足舞拳拼命吆喝,湿发简直难以置信。她会毁了她父亲的基业!特里斯蒂芬·波特利吼着她的名字,还有不少哈尔洛家的人,古柏勒家的人,红面孔的梅林伯爵,许许多多多到牧师无法相信的人……为着一个女人!
  但仍有不少人保持沉默,或是相互咕哝着什么。“不要懦夫的和平!”跛子拉弗咆哮。红拉弗·斯通浩斯则摇起葛雷乔伊家的大旗,“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维克塔利昂!”人们开始互相推挤。有人捡起松果掷向阿莎,她急忙闪躲,那顶临时的冠冕也因之坠落。一时间,牧师只觉得身陷于巨大的蚁丘,脚下是成千上万激动的蚂蚁。这些“阿莎!”和“维克塔利昂!”的叫喊犹如来来回回的巨浪,而他感到凶残的风暴即将把大家全部吞没。风暴之神就在我们之中,牧师心想,他散播着不和与忿怒。
  号角破空,声如利刃。
  号声洪亮而致命,急迫的尖啸教人骨头乱颤。号声游移在潮湿的海风中:
  啊啊啊啊阿阿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所有目光都转向号声传来的方向——是攸伦手下一位混血杂种在吹号。这光头巨汉胳膊上戴了无数闪闪发光的由黄金、翡翠和黑玉制成的臂环,宽阔的胸膛纹刺着凶狠的禽鸟,利爪滴血。
  啊啊啊啊阿阿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那只弯弯的号角闪动着黑光,它比那男人还高,因而他必须用双手捧着吹奏。号角上布满红金与黑铁的条纹,号声高涨时,条纹上雕刻的古瓦雷利亚铭文开始变红。
  啊啊啊啊啊啊啊阿阿阿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呃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哦。
  多可怕的声音,满载苦痛与怒气的号叫,威胁着要把人耳烧焦。湿发伊伦捂紧耳朵,恳求淹神升起熊熊波涛,把这可恶的号角打个粉碎,可那尖啸还在回荡。这是来自地狱的号角,他张口呐喊,却没人能听到。文身男人的脸颊胀成一个大球,仿佛就快炸裂,他胸前的肌肉不断抽搐,似乎那只鸟正在撕裂血肉,渴望展翅飞翔。铭文剧烈燃烧,每根线条每个字眼都喷出白色火光。回荡回荡回荡,没完没了地继续回荡,回荡在身后的呼啸丘陵,回荡在娜伽摇篮湾对面大威克岛的群山之间,回荡回荡回荡,直到填满整个潮湿的世界。
  正当他以为号声将永无休止时,它却戛然停下。
  号手泄气了。他晃了晃,颓然倒下,牧师看见橡岛的奥克伍连忙伸出援手,而“左手”卢卡斯·考德从他手中接过那只弯弯的黑号角。号角中升起一股细薄的轻烟,吹号的混血杂种嘴边满是鲜血和水泡。
  他胸前的飞鸟也在泣血。
  攸伦·葛雷乔伊缓缓地登上山丘,每只眼睛都望着他。头顶的海鸥一次又一次地尖叫。不敬神的人将永不能坐上海石之位,伊伦坚信,可他必须准许兄长发言。
  牧师发出无声的祈祷。
  阿莎的助手们慢慢退开,维克塔利昂的手下也一样。牧师退后一步,把一只手掌放在娜伽的肋骨那又冷又糙的石头上。鸦眼矗立在阶梯顶,站在灰海王大厅的门前,用那只微笑的眼睛打量着船长和头领们,而伊伦能感觉到他的另一只眼睛,隐藏的眼睛。
  “铁民们,”攸伦·葛雷乔伊说,“你们都听见了我的号角,现在请听听我的发言。我是巴隆的弟弟,在科伦膝下还活着的儿子里面我是长兄。维肯大王和‘老海怪’的血液流淌在我的血管里,而我比任何先人都航行得更远。在世的海怪里,只有一只从未品尝过失败的滋味,只有一只从未弯曲他的膝盖,只有一只去过阴影之地旁的亚夏,目睹了无法想象的奇迹和恐怖……”
  “你那么喜欢阴影的话,滚回那里去。”粉红脸颊的“处女”科尔喊道,他坚定地支持着阿莎。
  鸦眼没答理他,“我弟弟将完成巴隆的征服,去夺取整个北境。我亲爱的侄女将带给大家和平和松果。”他蓝色的嘴唇浮现微笑。“阿莎希望享受胜利回避失败。维克塔利昂想统治一个真正的王国,不屑于几亩贫瘠的土地。但从我这里,你们两者皆可得到。”
  “鸦眼,这是你们给我起的外号。说得好,试问谁的眼睛能比乌鸦更敏锐呢?每当战斗结束,总会立刻有成百上千的乌鸦赶来在群尸上开展盛宴。乌鸦的天赋是寻觅死亡,而我看到整个维斯特洛正迈向毁灭!愿意追随我的人将在他们的末日来临之际尽情欢宴!”
  “我们是天生的铁种,我们是古老的霸王。我们的旨令曾在所有能听见涛声的地方通行无阻。我弟弟让你们满足于寒冷阴森的北境,我侄女给的更少……可我将带给你们兰尼斯港、高庭、青亭岛、旧镇,河间地和河湾地,御林和雨林,多恩领和边疆地,明月山脉和艾林谷,塔斯与石阶列岛。我承诺我们将君临天下!我承诺我们将得到整个维斯特洛。”他扫视牧师。“毫无疑问,为了我们的淹神无上的荣光。”
  半晌间,连伊伦也被他激昂的宣言弄得神志恍惚。在天空中出现红彗星那天,牧师做过同样的美梦。让刀剑和烈火降临人世,扫荡青绿之地,摧毁庙堂里的七神,拔掉北方人的白树……
  “鸦眼,”阿莎叫道,“你的理智全在亚夏丢光了吗?如果我们连北境都保不住——我们的确守不住——凭什么去夺取七大王国?”
  “为什么不行,以前有人站在同样的位置办到过。难道巴隆从没教他的女儿如何打仗吗?维克塔利昂,看来老哥的女儿不知道征服者伊耿。”
  “伊耿?”维克塔利昂的手臂环抱住胸甲。“征服者和我们有什么关系?”
  “我和你一样身经百战,鸦眼,”阿莎说,“伊耿·坦格利安是凭借巨龙的力量才征服了维斯特洛。”
  “我们也行。”攸伦·葛雷乔伊许诺,“你们听到的号角是我在瓦雷利亚的烟火废墟中发现的,除了我,没有活人敢踏上那里的土地。你们体验了它的声音,感受到它的力量。这是龙之号角,在那些用火红的金子和瓦雷利亚钢煅制而成的条纹上铭刻着远古魔符。古代龙王们吹着同样的号角,直到末日降临。透过它,铁民们,我能让巨龙服从我的召唤。”
  阿莎纵声长笑,“一只能让山羊服从召唤的号角或许还更管用,鸦眼。世上没有龙了。”
  “小妹妹,这次你又错了。龙还有三只,而我知道它们在哪里,无疑这配得上一顶浮木王冠。”
  “攸伦!”“左手”卢卡斯·考德呼喊。
  “攸伦!鸦眼!攸伦!”红桨手跟着喊。
  宁静号的哑巴船员和混血杂种打开了攸伦的箱子,将丰厚的礼物呈现在船长和头领们面前。双手攫满黄金的何索·哈尔洛第一个喊出攸伦的名字,接着是葛欧得·古柏勒,“破砧者”艾里……“攸伦!攸伦!攸伦!”呼喊不断蔓延,不断增强,终于变成咆哮。“攸伦!攸伦!鸦眼!攸伦国王!”声如雷霆,震撼娜伽山丘,好比风暴之神在翻卷乌云。“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攸伦!”
  即使牧师也会困惑。即使先知也会恐惧。湿发伊伦遍寻内心,拥抱他的神灵,却只发现一片静寂。上千个嗓门在高呼哥哥的名字,而他听到的只是生锈铁门链的尖叫。


Chapter21 布蕾妮
  女泉城东面的丘陵枝繁叶茂,松树从四面八方围拢,仿佛沉默的灰绿色士兵组成的军团。
  机灵狄克说海边的路最近,也最好走,因此一路上海湾很少离开视线。随着前进,岸边的市镇和村庄变得越来越小,越来越稀疏。夜幕降临时,他们找到一家客栈。克莱勃跟其他旅行者一起睡通铺,布蕾妮则为自己和波德瑞克要了一间房。“我们三人共享一张床更划算,小姐。”机灵狄克建议,“如果你不放心,把剑放中间。老狄克是个正派人,他像骑士一样有风度,他的诚实好比白昼的太阳。”
  “白昼正在缩短。”布蕾妮指出。
  “好吧,也许是这样。如果你不放心,我睡地板你睡床怎么样,小姐?”
  “不能睡我的地板。”
  “看来你一点儿也不信任我。”
  “信任跟金币一样,要靠行动来挣取。”
  “随你怎么说,小姐,”克莱勃说,“但到了北边,没有路的地方,你不得不信任狄克。假如我拿剑指着你要金币,谁会阻止呢?”
  “你没剑。我有。”
  她“砰”的一声关上门,然后站在原地倾听,直到确信他已走开。不管狄克·克莱勃有多机灵,他毕竟不是詹姆·兰尼斯特,不是疯鼠,甚至不是亨佛利·瓦格斯塔夫。他瘦骨嶙岣,食不果腹,唯一的防具是一顶锈迹斑斑、布满凹痕的半盔。他没剑,只有一把带豁口的旧匕首——所以,只要她保持清醒,他便构不成威胁。“波德瑞克,”她说,“将来没有客栈给我们住,而我不信任我们的向导。所以每次野营之后,当我睡觉时,你能不能留心看着点?”
  “一直不睡,小姐?爵士?”他想了想,“我有剑,假如克莱勃想伤你,我杀了他便是。”
  “不,”她坚决地说,“你不要跟他打。我只要你在我睡觉时监视他,假如他有任何可疑行为,立即弄醒我。放心,我醒得很快的。”
  结果第二天停下饮马时,克莱勃就露出了本色。布蕾妮走到灌木丛后面去方便,她蹲在那里,听到波德瑞克说,“你干吗?离远点儿。”完事之后,她拉起裤子,回到路上,发现机灵狄克正在擦去手指上的面粉。“鞍囊里没有金龙,”她告诉他,“我把金币放身上了。”一部分金币放在她腰带上系的钱袋里,其余的藏在衣服内侧缝的两只口袋中。鞍囊上鼓鼓的大钱包塞满了大大小小不同面值的铜币和铜板,铜星币与铜麦币……还有让包袱显得更加鼓鼓囊囊的白面粉,那是自暮谷城出发前的早晨,她特意问七剑客栈的厨子买的。
  “狄克没恶意,小姐。”他晃晃沾着面粉的手指,以示无辜。“我只想确认你到底有没有答应我的金龙。这世上骗子多,正派人容易上当。不过还好,你不是骗子。”
  布蕾妮希望他带路的水平比偷东西强一些。“出发吧。”她再度翻上马背。
  狄克喜欢边骑边唱歌,但没唱过一首完整的歌,总是东一节,西一段的。她怀疑他的目的是讨她喜欢,好令她放松警惕。有时他还试图让她和波德瑞克一起唱,不过没有成功。男孩太害羞,舌头也笨,而布蕾妮从不唱歌。你会唱歌给父亲听吗?在奔流城,史塔克夫人曾经问过她,为蓝礼呢?她没有,从来没有,尽管她心里很想……真的很想……
  机灵狄克不唱歌时就说话,给他们讲蟹爪半岛的故事。他说,每一个幽暗的山谷都有其领主,但只有对付外人时才会联合起来。他们的血管里流着浓浓的先民之血。“安达尔人试图夺取蟹爪半岛,结果在山谷中流血,在沼泽中淹死,处处碰壁。后来他们的漂亮女儿靠亲吻赢得了他们强壮的儿子用剑无法获取的东西——是的,他们征服不了我们,转而用婚姻来渗透。”
  暮谷城达克林家族的国王们曾试图将领地延伸至蟹爪半岛,女泉城的慕顿家族,包括后来蟹岛的赛提加家族也尝试过。然而蟹爪半岛的居民熟悉本地的沼泽与森林,外人无法比拟,如果形势危急,他们还能消失在丘陵中蜂窝般的山洞里。不跟外敌作战时,大家就窝里斗,家族血仇如同山间的沼泽一般又黑又深。有时某位英雄会为蟹爪半岛带来暂时的和平,但等他死去,一切又恢复原状。路西法·哈迪伯爵是伟大的领主,布伦兄弟也一样,老克莱克波恩比他们更胜一筹,但克莱勃是最强大的。狄克仍然不肯相信布蕾妮从没听说过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的英雄事迹。
  “我干吗撒谎?”她反问,“每个地方都有当地的英雄。比如我住的地方,歌手们歌颂摩恩的加勒敦爵士,完美的骑士。”
  “加勒什么什么爵士?”他嗤之以鼻,“没听说过。他哪里完美了?”
  “加勒敦爵士是一位英勇的战士,连天上的处女神都为之倾心。于是她送给他一把魔剑,作为爱的信物。这把剑被称为‘正义之淑女’,没有凡间的武器能与她匹敌,也没有凡间的盾牌能承受她的亲吻。加勒敦爵士终其一生都骄傲地佩带着‘正义之淑女’,但只拔出过三次。他不愿用‘正义之淑女’对付凡人,因为她太过强大,会令战斗不公平。”
  克莱勃认为这太可笑了。“完美的骑士?听起来是个完美的傻瓜。一把从来不用的魔剑有什么意义?”
  “荣誉,”她说,“意义在于荣誉。”
  这令他笑得更厉害。“克莱伦斯·克莱勃爵士可以拿你们的完美骑士来擦他毛茸茸的屁股,小姐。要我说啊,假如教克莱勃爵士遇上,轻语堡的架子上又得多一颗血淋淋的头颅了。‘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它会对其他脑袋抱怨,‘早知道我该使用那柄魔剑。’”
  布蕾妮忍不住微笑。“也许吧,”她承认,“但加勒敦爵士不是傻瓜。面对一个身高八尺、骑野牛的对手,他很可能亮出‘正义之淑女’。他们说他曾用她杀死一条龙呢。”
  机灵狄克不为所动:“克莱克波恩也跟龙搏斗过,而且不需要什么魔剑。他只不过将龙的脖子打了个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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