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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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6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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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跟我走,”山姆说,“伊蒙学士醒了,他想听那些龙的事。他提到泣血的彗星和白鬼,还有梦,还……若我们能查到更多关于龙的事,也许能让他安心。请帮帮我吧。”
  “明天……明天,不要在我新婚之夜。”戴利恩拽着新娘的手,起身朝楼梯走去。
  山姆挡住去路。“你答应过,戴利恩,你立过誓。你是我的兄弟。”
  “在维斯特洛是这样。你觉得这里是维斯特洛吗?”
  “伊蒙师傅——”
  “——快断气了。你把我们所有的银币都浪费在那个穿花条纹衣服的医师身上,然而他也这么说。”戴利恩的语气强硬起来。“要么找个女孩,要么滚,山姆,别破坏我的洞房花烛。”
  “我会走,”山姆说,“但你得跟我来。”
  “不。我跟你没关系了。我跟黑衣没关系了。”戴利恩从赤身裸体的新娘身上扯下自己的斗篷,扔到山姆脸上。“给。把这块破布给老头子盖上,也许能让他暖和一点。我不需要它了。很快我就能穿上天鹅绒,明年就会穿裘皮,吃——”
  山姆揍了他。
  他没多想,直接捏手成拳,砸向歌手的嘴巴。戴利恩破口咒骂,而他那赤身裸体的新娘惊声尖叫,山姆扑向歌手,将他推倒在身后一张矮桌子上。他俩差不多高,但山姆体重是对方的两倍,而且这次他愤怒得忘记了恐惧。他先照着歌手的脸颊和肚子痛打,然后捶他的双肩。戴利恩扣住山姆的手腕,山姆便用脑袋撞裂了歌手的嘴唇。歌手松手后,山姆猛击他的鼻子。一个男人大笑起来,一个女人在咒骂。忽然间,打斗放慢了速度,他们仿佛是两只在琥珀中挣扎的黑苍蝇。有人把山姆从歌手的胸口拖开。他也打那个人,然后硬物砸到他脑袋上。
  接下来他发现自己腾空出了门,在雾气中头朝前地飞。他刚看到身下黑糊糊的水,运河便迎面向他扑来。
  山姆像块石头、像块巨岩,或者说像座山一样沉了下去。海水渗进眼睛,涌入鼻孔,黑暗冰冷,带着咸味。他试图呼喊求助,却咽下更多的水。他努力张嘴,一边蹬踢,一边翻滚,一连串气泡从鼻子里涌出。游起来,他告诉自己,游起来。睁开的眼睛被咸水刺痛,什么也看不见,他短暂地冒出水面,吸入一口空气,一只手拼命拍打,另一只扒向运河壁。然而岩石滑溜溜的,抓不牢。他又沉了下去。
  山姆感到水浸透衣服,皮肤冰冷,剑带顺着双腿滑落,缠住脚踝。我要淹死了,他心中充满难以言喻的恐惧,于是狂乱地向前划,试图做出最后一次努力,结果脸却撞到运河底部。我的身子上下颠倒了,他意识到,我要淹死了。他挥舞的手碰到什么东西,也许是鳗鱼,滑溜溜地从指间穿过。我不能这样,没有我,伊蒙学士会死的,吉莉也将无人依靠。我一定要游起来,一定要……
  一声巨响,什么东西缠住他,穿过腋窝,箍住胸口。他首先想到鳗鱼,鳗鱼逮住了我,要把我拖下去。他张口呼叫,吞下更多水。他最后一个念头是,我要淹死了,哦,诸神保佑,我要淹死了。
  他睁开眼睛仰卧在地上,一位魁梧的黑皮肤盛夏群岛人正用锤子那么大的拳头敲他的肚皮。停,停,你弄疼我了,山姆想呼喊,但说不出话,只能一边喘气一边呕吐。他浑身湿透,躺在鹅卵石间一摊水中颤抖。盛夏群岛人继续捶他的肚子,更多水从他鼻子里喷出来。“停,”山姆喘着气,“我还没淹死。我还没淹死。”
  “呀,你没有。”救他的人俯身看他,此人身材高大,黝黑的皮肤湿淋淋地滴水。“你欠崇许多羽毛。水弄坏了崇精美的披风。”
  这是真的,山姆看到羽毛披风贴紧黑人的巨肩,全湿透了,沾满污渍。“我没想过……”
  “……学游泳?呀,崇看得出来。你拍水太多,胖子本该能浮起来。”他用一只巨大黑手提着山姆的紧身上衣,帮他站起来。“崇是月桂风号的大副。许多话都会讲一点点。在里面看到你打那个歌手时,崇笑了。崇也听见了你的话。”他咧开大嘴微笑,露出洁白的牙齿。“崇知道那些龙。”


Chapter28 詹姆
  “我还以为你会剪了这讨厌的胡子,知道吗?你看起来就像劳勃。”姐姐已换掉丧服,穿上一身浅绿裙装,袖子是银色的密尔蕾丝,脖子上的金项链镶有一颗鸽子蛋大小的祖母绿。
  “劳勃的胡子是黑的,我的是金色。”
  “金色?白的吧?”瑟曦从他下巴上扯了一根毛,举到面前。实际上,是灰的。“弟弟,你正在褪色,你成了过去那个你的幽灵,成了个苍白的残废,和这身白盔白甲倒是配套。”她抛开那根胡须,”我喜欢穿着绯红和金色服装的你。”
  我喜欢沐浴在阳光之下,任露水滋润肌肤的你。他想吻她,想把她抱回卧室,扔到床上……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我要和你谈谈。收回成命,我的剃刀便任你驱使。”
  瑟曦嘴巴一抿,她喝了香料热酒,口中散发出豆蔻的味道。“你是来讨价还价的?需要我提醒吗,你发誓服从命令。”
  “我发誓保护国王。我应该留在他身边。”
  “你应该服从他调遣。”
  “托曼不过是在你递去的每一张纸上面盖章罢了。这是你的意思,而且愚蠢透顶。不信任达冯,又为何要任命他为西境守护?”
  她在窗边座椅坐下,窗外是首相塔焦黑的废墟。“你为何推诿,爵士?难道你的勇气也随着右手消失了吗?”
  “我对史塔克夫人发过誓,不会再拿起武器反对史塔克家族或徒利家族。”
  “那不过是喝醉了酒,并被利剑抵着喉咙发的誓。”
  “如果我不在托曼身边,又如何能护得他周全?”
  “打败他的敌人,就是保护他的最好方式。父亲不是常说,‘最好的盾牌是挥舞的宝剑吗’?——哦,对了,宝剑是要手来挥舞的。不管怎么说吧,相信残废的狮子余威仍存,我要奔流城,我也要布林登·徒利——无论死活。此外,赫伦堡作为中枢要道,需要得到整治,威里斯·曼德勒没死的话一定被关在那里,他是安抚北方人的关键之一,而我们向守军派出的乌鸦均未得到回应。”
  “他们是格雷果的人,”詹姆提醒姐姐,“魔山的手下残酷而又愚蠢。他们多半把你的乌鸦全吃光喽。”
  “所以才派你去,我勇敢的弟弟,他们很可能也会拿你当晚餐,但我相信你会叫他们消化不良的,”瑟曦理理裙子。“你出征期间,将由奥斯蒙爵士暂代御林铁卫队长一职。”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这个不能由你说了算。若你实在要我走,我将指派洛拉斯爵士为代理人。”
  “开什么玩笑?你明知道我如何看待洛拉斯爵士。”
  “如果你没派巴隆·史文前往多恩——”
  “我需要他前去,多恩人不能信任。你忘了吗,红毒蛇做过提利昂的代理骑士?我可不放心把女儿就这样扔在阳戟城。还有,我重申,决不允许洛拉斯·提利尔掌管御林铁卫。”
  “洛拉斯爵士比奥斯蒙爵士男人多了。”
  “噢,看来你对男人的观念也变了,弟弟。”
  詹姆感觉怒气逐渐升起,“没错,洛拉斯不会像奥斯蒙爵士那么色迷迷地盯着你的胸口,但我不认为——”
  “你这是什么话!?”瑟曦给了他一耳光。
  詹姆毫不躲闪,“看来我的胡子还得多蓄一些,才能承受太后陛下的抚慰。”他好想撕开她的裙服,与她疯狂接吻……若是在以前,有两只手的时候,或许他已经这么做了。
  太后的双眼犹如幽绿的玄冰,“你最好赶紧上路,爵士。”
  ……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月童……
  “你手没了还是耳朵没了?!房门就在后面,爵士。”
  “如你所愿。”詹姆转身而去,离开了瑟曦。
  诸神啊,他们一定在窃笑。他知道瑟曦不喜被人顶撞,温柔的话语或能将她动摇,不过最近只要看见她,他就一肚子火,好话全说不出口。
  其实,他心中的一部分倒希望能离开君临。对于瑟曦身边那帮白痴和马屁精,詹姆实在受够了。据亚当·马尔布兰报告,跳蚤窝的贫民把当今御前会议称为“小人会议”。他尤其不放心科本……此人虽说救过詹姆一命,但毕竟曾是血戏班的成员。“科本有许多秘密,谁都能闻出来。”他警告瑟曦,姐姐却只笑笑,“弟弟多心了,我们彼此都有许多秘密。”
  ……她和蓝赛尔、奥斯蒙·凯特布莱克,甚至月童上床……
  四十名骑士和他们的侍从等在红堡的马厩外,其中一半是兰尼斯特家族直属的西境骑士,另一半则是新近投靠、不被信任的降将。为安抚军心,詹姆让雨林的德莫特爵士负责托曼的王旗,让红罗兰·克林顿负责御林铁卫队长的纯白旗帜,并收下一位培吉、一位派柏和一位派克顿担任自己的侍从。“把朋友留在身后,敌人留在身前,方能万无一失。”这是萨姆纳·克雷赫的劝诫,还是父亲的教诲?
  他的坐骑是匹血色母马,战马则是高大的灰公马。詹姆已有多年不曾为马取名字,他见过太多坐骑来来去去,想起来甚为痛心。不过,当派柏家的小子把这两匹马分别命名为“荣誉”与“光辉”时,他哈哈大笑,听之任之。光辉披上兰尼斯特的绯红鞍配,荣誉则罩上御林铁卫的纯白衣裳。乔斯敏·派克顿牵住缰绳,让詹姆爵士上马——这名侍从瘦得像根矛,手长脚长,油腻的鼠灰色头发,柔软的面颊上刚长出桃子似的绒毛。他身披兰尼斯特的绯红披风,但外套上有自己家族黄色底面上十只紫色胭脂鱼的纹章。“大人,”这小子询问,“您要戴上新手吗?”
  “戴上它,詹姆,”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劝道,“戴上它朝百姓挥手致意,往后他们会给儿孙传诵您的故事。”
  “算了,”詹姆不愿向群众撒谎——哪怕是个金光灿灿的慌。让他们看到断肢,让他们看到残废。“我准许你表演,肯洛斯爵士,就当为了我吧,双手双脚地挥舞都可以。”说罢,他用左手抓起缰绳,催马前进。
  “派恩,”当大家集合完毕后,詹姆下令,“你骑在我旁边。”
  伊林·派恩爵士遵令上前。他看起来像个要饭的,一身老旧生锈的锁甲,套在褪色的煮沸皮革背心上,人和马都没有纹章,盾牌画得一塌糊涂,连颜色都看不清楚,再搭配憔悴的神情与深陷的眼窝,伊林爵士浑如死人……当然,从某种意义上说,他已经死了许多年。
  我会让他振作起来。谁叫詹姆要当这光辉灿烂的铁卫小队长呢?他不得不接受国王的调令,然而伊林爵士是他的条件之一,另一个条件是亚当·马尔布兰。“我要他们两个。”他告诉姐姐,瑟曦当即批准。她巴不得赶走他们呢。亚当爵士乃是詹姆的童年好友,沉默的刽子手则属于他父亲——如果他还属于任何人的话。派恩做过御前首相的侍卫队长,没料到祸从口出,有人密告说他私下赞叹泰温公爵才是真正的七国统治者,伊里斯王便拔了他舌头。
  “开门。”詹姆喊道,壮猪用雄浑的嗓音重复,“开门!”
  当初梅斯·提利尔敲锣打鼓地骑出烂泥门时,数千民众列队欢呼。男孩们个个兴高采烈地走在队伍旁边,高昂着头,模仿提利尔大兵迈大步的样子,他们的姐妹则打开窗户,抛出飞吻。
  今日截然不同。兰尼斯特的队伍经过时,几名妓女懒懒地招呼,卖肉派的继续高声叫卖。鞋匠广场上,两名衣衫褴褛的麻雀自顾自地朝数百百姓宣讲,警告说不敬神的人与恶魔崇拜者将引来末日之灾。人群为队伍让路,麻雀与鞋匠们全是呆滞的眼神。“他们喜欢玫瑰的香味,对狮子却毫无感觉,”詹姆评论,“我亲爱的老姐应该好好想想。”伊林爵士没有回答。他真是个旅行的好伙伴,我喜欢跟他谈话。
  大队人马在城外等候,包括亚当·马尔布兰爵士与他的斥候,史提夫伦·史威佛爵士的辎重队,“好人”老博尼佛爵士的百名“圣战士”,萨斯菲尔德的弓骑兵,古利安学士与他的四笼乌鸦和佛列蒙·布拉克斯爵士的两百重骑兵。詹姆麾下这支军队总数不满一千,难称庞大,但奔流城下不缺兵。那座城堡已被兰尼斯特军团团包围,而佛雷家出动的人马甚至比西境更多,不过他们发来的上一只乌鸦带信称,全军供应已难以为继。布林登·徒利是坚壁清野后方才退回城堡的。
  其实也没什么好清的。就詹姆亲眼所见,河间地几乎找不到一块未被焚烧的田野、一座未遇洗劫的城镇、一个未遭强暴的少女。现在我亲爱的老姐要我去完成亚摩利·洛奇和格雷果·克里冈的未竞事业。他嘴里阵阵苦味。
  尽管君临附近的国王大道跟承平时期一样安全,詹姆仍令马尔布兰率斥候出动。“罗柏·史塔克在呓语森林攻我不备,”他告诉前都城守备队长,“这事再也不会发生了。”
  “我以性命向您担保,”能重上战马,马尔布兰似乎颇感欣慰,他忙不迭地脱掉都城守备队的金羊毛披风,换上自家的烟灰色披风,“十里格之内,敌人休想靠近。”
  詹姆颁布严令,未经他允许,任何人不得离队。不有言在先的话,这帮贵族少爷们就会到处奔跑赛马,驱散家畜,践踏农田了。都城近郊难得还有牛羊漫游,树上有苹果与草莓,农舍旁堆满大麦、燕麦和冬小麦,道路两边是牛车马车。走得远点,这番景象哪里去找?詹姆与沉默的伊林爵士并骑在前头,感觉十分惬意。温暖的阳光洒在背上,朔风拂过头发,犹如瑟曦的指尖。小子卢·派柏采来一头盔黑莓,詹姆抓了一把,然后吩咐他分给侍从们和伊林·派恩爵士。
  派恩似乎很满意那身生锈锁甲和皮革背心,也很满意自己的沉默——从他那边,只传来马蹄声和剑鞘与剑刃拍击的声音。虽然他满脸麻子,眼神冰冷得像冬日的湖泊,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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