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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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6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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毫无表情可言,但詹姆本能地感受到对方对于离开君临的欢喜。我让他自己选,他思量着,他本可以拒绝我,继续做他的御前执法官。
  伊林的职位是劳勃·拜拉席恩新婚时送给詹姆的父亲的回礼之一,随后这个闲职被泰温公爵用来偿还派恩为兰尼斯特家族做出的牺牲。伊林·派恩爵士成了一位完美的刽子手,干净利索,一击收工,从未让处决陷入难堪境地。他的沉默更为他增添了气势,王国难得一位如此匹配的执法官。
  当初詹姆下定决心后,便去叛徒走道尽头找伊林爵士。那里有座半圆形矮塔,上层分成若干房间,专司软禁贵族,比如可用来讨取赎金或安排交换的骑士与领主之流;地下经由一扇精铁门和一扇灰木门通往地牢。地下第一层设有监狱总管、大告解官和御前执法官的房间。御前执法官的本职是刑场杀人,但按惯例,还要打理地牢事务。
  对于这项任务,没有比伊林·派恩爵士更不合适的人选了。他既不识字,又不能写,甚至连说话都不会,只好统统扔给别人处理。可惜的是,他也没有同僚,因为王国自戴伦二世的朝代以来便没再任命过大告解官,而上任监狱总管乃是个从小指头那里买肥缺的布商人。毫无疑问,他最近几年发了笔横财,然而去年很不幸地和其他有钱的傻瓜一起倒向史坦尼斯。他们自称“鹿角民”,小乔便将鹿角钉在他们头上,再用投石机抛出城去还给史坦尼斯。这回詹姆找来时,只能再求助于驼背的雷纳佛·伟维水,让这自称有龙之血脉的老头指引他走下狭窄的阶梯,来到伊林·派恩生活了十五年的地方。
  房间充溢着食物腐烂的臭气,草席上爬虫随处可见,詹姆还差点踩上一只老鼠。派恩的双手巨剑放在搁板桌上,旁边有一块磨刀石和一张油腻腻的布,剑刃被打磨得极为锋利,在苍白的光线下闪烁着蓝盈盈的光。但除此之外,脏衣服堆得满地都是,布满红锈的锁甲与板甲也被拆散开来,四处乱扔,至于打破的酒瓶子,更是无法计算。这个男人除了行刑,没有其他生活了。当伊林爵士从屎臭熏天的卧室里出来会他时,詹姆心想。
  “太后陛下命我节制大军,收复河间地,”他告诉对方,“你可以跟我走……假如你舍得放弃这所豪宅的话。”
  沉默是派恩的回答,还有毫不动摇的悠长凝视。正当詹姆准备离开时,对方点了点头。他终究是肯改变了,詹姆瞥瞥身边的伙伴,或许我们两个还有希望。
  当晚,队伍在哈佛城所在的小丘下宿营,夕阳沉没后,一百个帐篷沿小溪搭建起来。詹姆亲自安排哨兵放哨,都城附近想来不会有什么麻烦,但当初他舅舅史戴佛在牛津肯定也是这么想。我决不会重蹈覆辙。
  从城堡里传来哈佛夫人的代理城主的邀请,詹姆带上伊林爵士、亚当·马尔布兰爵士、博尼佛·哈斯提爵士、红罗兰·克林顿、壮猪与其他十几位骑士及贵族同去。“我想我应该戴上那只手。”上山之前,他对小派说。
  这孩子立刻为他绑上。那只手由纯金制成,指甲是祖母绿,肉眼看去十分逼真。它指头半拢,刚好能握住杯子。我不能用它打仗,却能用它喝酒,詹姆看着男孩在他的断肢上绑绷带,心里想。“从今天起,人们会称呼您为金手将军。”武器师傅曾向詹姆保证。错,直到我死后,人们还是会叫我弑君者。
  金手在餐桌上屡屡为他带来赞叹——直到打翻酒杯。他的脾气发作了。“妈的,如果你如此羡慕这该死的玩意儿,我很乐意把你用剑的手砍掉。”他告诉佛列蒙·布拉克斯。
  无人再敢多言,他在平静中多喝了点酒。
  城堡主人跟兰尼斯特家族结亲,才一岁便做了他表弟提瑞克的夫人,此刻也还是个圆胖的小婴儿。席间,这位艾弥珊德夫人被抱出来相见,她穿金线小裙服,裙服中间用翡翠颗粒组成一条淡绿色大波浪,周围是绿色栅格——这是哈佛家族的纹章。过不多久,小女孩号啕大哭,便被奶妈安抚着送回卧房了。
  “还没有提瑞克大人的消息?”鲑鱼端上桌时,代理城主询问。
  “没有。”提瑞克·兰尼斯特在君临暴动中失踪时,詹姆还在奔流城作俘虏。若这孩子没死,应满十四岁了。
  “遵照泰温大人的命令,我曾亲自带队搜查,”亚当·马尔布兰爵士边剔鱼骨头边说,“但我的发现不比拜瓦特多。暴民们突破金袍子的封锁线时,那孩子还在马上,其后嘛……嗯,我们找到了他的马,人却没有半点线索,多半是被拉下来杀了。但若是这样,尸体在哪儿?暴民让其他人暴尸街巷,为何单单没有他?”
  “或许令他活着更有价值,”壮猪认为,“兰尼斯特家的人赎金不菲。”
  “这点毫无疑问,”马尔布兰承认,“怪就怪在没人来索要赎金,这孩子如同凭空蒸发了。”
  “他死了,”詹姆已喝下三杯葡萄酒,金手变得越来越沉,越来越笨拙。哼,倒不如装上钩子。“等那帮暴民明白自己杀的是谁,恐怕慌不择路地要把尸体投入河中,以防被我父亲发现。兰尼斯特有债必还,当年君临城破,泰温公爵教他们领教过滋味。”
  “有债必还。”壮猪同意,大家也就此打住。
  不过等饭后在塔楼房间过夜时,詹姆自己却怀疑起来。再怎么说,提瑞克与蓝赛尔一道做过劳勃国王的侍从,他们晓得的秘密比黄金更贵重,比利刃更致命。他想到了瓦里斯,那个咯咯假笑、浑身散发着薰衣草香味的太监。全城都有此人的眼线密探,要在混乱中偷走提瑞克自是举手之劳……或许太监早就知道暴动将于何时何地发生。瓦里斯让我们大家相信,他是不可或缺的,他什么都清楚。然而这次暴动他却一分半点都没警告瑟曦,他甚至没到船边去送别弥赛菈。
  詹姆打开窄窗。夜,越来越清冷,一轮弯月高挂天空,照在他的金手上,反射出昏暗的光。它掐不死太监,却可以打烂那张黏糊糊的笑脸,打个稀巴烂。他忽然很想打人。
  伊林爵士正在擦剑。“时候到了。”他吩咐对方,刽子手便站起来随他下楼,破皮靴刮擦着陡峭的石阶。兵器库前有个小院子,詹姆找来两面盾牌、两顶头盔和一对比武用的钝剑,把它们分给派恩,自己左手握剑,右手穿进盾牌的绑带。他的金手能抓东西,却握不牢,所以盾牌很松。“你曾是位堂堂正正的骑士,爵士先生,”詹姆喊道,“和我一样。让我们看看自己现在变成什么样了吧。”
  伊林爵士举剑回应,詹姆更不搭话,直接上前攻击。然而,尽管派恩的外表就像他的锁甲一样生了锈,也没有布蕾妮的强壮体魄,但詹姆递出的每一记都被他的钝剑或盾牌挡住。两人在弯月下舞蹈,两柄钝剑奏出钢铁的乐章,沉默的骑士让詹姆好好攻击了一阵,最后才发起反击。他连连打中詹姆的大腿、肩膀和上臂,三次划过头盔,一记猛斩打飞了詹姆右臂的盾牌,力道之猛,差点把连接金手与断肢的绷带扯断。等收剑住手时,詹姆已然遍体淤伤,酒全醒了,头脑无比清明。“我们每晚准时开战,”他告诉伊林爵士,“明天打,后天也打,天天打。直到我的左手变得跟我过去的右手一样强大为止。”
  伊林爵士张开嘴巴,发出一阵粗嘎的声音。他在笑啊,詹姆心中绞痛。
  第二天早上,无人敢提及他的伤势,看来他们昨晚睡得跟死猪一样。只有下山时,小子卢·派柏替骑士老爷们问了这个不该问的问题。詹姆朝他咧嘴笑道:“你不知道吗,哈佛家的女仆精力特别旺?她们会咬人呢,小子。”
  这天仍然阳光明媚、微风吹拂,接下来的一天多云,再来的三天就是下雨了.。但对于队伍来说,这些都没差,他们风雨无阻地沿国王大道北进,保持着稳定速度,而每晚詹姆都会找个私密之地,留下更多爱的伤痕。他们在马厩里打,有独眼的驴作见证;他们在酒店地窖里打,周围是装满葡萄酒和麦酒的木桶;他们在石制大谷仓焦黑的残骸里打;他们在浅溪中林木茂盛的沙洲上打;他们也在空旷的原野上打过,任凭雨水哗哗地拍打头盔与盾牌。
  詹姆找了各种借口,但他没有蠢到认为大家真的相信。至少,亚当.马尔布兰了解实情,众多亲随也各有猜测。当然,没人敢在他面前说出口……唯一的证人是个哑巴,不用担心弑君者功夫浅薄的事实泄露出去。
  现今,到处都能看到战争留下的满目疮痍。田野里,本该是收获秋小麦的时节,然而野草、荆棘与灌木长到马头那么高,国王大道上见不到一个旅人,从黄昏到清晨,都是狼群的天下,它们连人都不怕。马尔布兰的一名斥候下马撒尿,回头马已被扑杀。“如此放肆的畜生,”“好人”博尼佛爵士悲天悯人地说,“定是披着狼皮的恶魔,用来惩罚我们的罪孽。”
  “是啊,好一匹罪孽深重、不可饶恕的马。”詹姆瞧着马儿可怜的残缺尸体,回答道。他命令将马尸分割腌渍,前路漫漫,人烟稀少,肉可不能浪费。
  一个叫母猪角的地方有座塔堡,堡中住了一位顽强的老骑士罗杰·霍格爵士,他辖下有六名士兵、四名十字弓手和二十多位农民。罗杰爵士身材粗壮,肯洛斯爵士认定他是克雷赫家族的远亲,因为他的纹章上也有斑纹野猪。壮猪表示同意,并花了一个小时和罗杰爵士仔细研究血缘问题。
  詹姆感兴趣的是霍格对于狼崽们的描述。“绣着白星星的北方狼来打劫过,”老骑士倾诉,“大人,我把他们赶走了,其中三人的尸体就埋在那片芜菁地下。在他们之前,是嗜血的狮子——对不起,大人——其领袖的盾牌上刻有狮身蝎尾兽。”
  “亚摩利·洛奇爵士,”詹姆解释,“我的父亲大人命他掠夺河间地。”
  “可我没住在河间地,”老罗杰·霍格爵士坚决地说,“我是哈佛家族的封臣,艾弥珊德伯爵夫人直属于君临一等她学会走路,就会向托曼陛下屈膝的。这番话我讲过,可那洛奇不听,反而杀了我一半的绵羊和三只产奶的山羊,甚至企图把我活活烧死在塔楼里面。幸亏墙壁是坚石砌成,足有八尺之厚,等火焰熄灭,他便没了兴趣,骑马离开。第二天狼来了——四条腿的狼 吃光了狮身蝎尾兽为我留下的所有绵羊,我只得到毛皮,可毛皮不能填肚子啊。大人,您说怎么办?”
  “播种,”詹姆建议,“祈祷在冬天来临之前,还有最后一次收成。”这并非对方期望的回答,却是他唯一能给的答案。
  第二天,队伍越过一条小河,这是君临城和奔流城各自统治范围的分界线。古利安学士取出地图,宣称面前这片山丘属于渥德兄弟,这是两位隶属赫伦堡的有产骑士……不过他们的厅堂皆为土木结构,早被烧成灰烬,只剩几根梁柱了。
  渥德兄弟没现身,他们的子民也没出现,一群土匪居住在弟弟的堡垒的地窖里,其中一位还披着褴褛的绯红披风。詹姆把他们统统吊死,感觉很不错,这是正义的感觉。或许某一天,兰尼斯特,或许某一天老百姓们会真的称呼你为金手将军:公正的金手将军。
  越接近赫伦堡,情况越黯淡。队伍在暗灰色苍天下骑行,湖泊闪烁着阴郁的冷光,犹如一大块被砸烂的钢铁。詹姆不禁想起了布蕾妮,不知她有没有经过这条路。若她前往奔流城找寻珊莎·史塔克……他很想向人打听他们是否见过枣红头发的美貌少女,或是又丑又肥、相貌愁死活人的老处女,然而他一个旅人也没见到,唯有狼群和它们此起彼伏的嗥叫。
  白蜡般的湖水对面,黑心赫伦尽倾国之力修筑的塔楼隐隐浮现,五根扭曲的黑指头伸向空中,石头诡异畸形。赫伦堡名义上的领主是小指头,但他似乎不着急前来接管封地,詹姆只好顺路帮他“整治”城堡了。
  他毫不怀疑城堡需要整治。格雷果·克里冈从血戏班手中夺过了这座阴郁巨城,随后便被瑟曦召回君临担任代理骑士,他的手下一定还像盘子里的干豆似的散布在城内——而他们是决不可能把王国的和平带给三河流域的。格雷果爵士圈养的这群走狗唯一了解的和平就是坟墓。
  亚当爵士的斥候报告说赫伦堡大门紧闭上闩,于是詹姆摆开阵形,令凯切镇的肯洛斯爵士吹起赫洛克之号,那是一只弯曲的黑号角,刻有古代的黄金条纹。
  肯洛斯爵士连吹三声,余音在城墙内回荡,接着铁链呻吟,大门缓缓开启。黑心赫伦的城墙如此之厚,詹姆足足经过十几道杀人孔,阳光才突然涌现,不久之前,他正是在这座院子里向血戏班道别的。硬泥地面上已然荒草丛生,苍蝇覆盖在马尸上。
  十来个格雷果的部下站在塔楼上观看他们下马,这些人个个眼神冷硬,嘴巴紧抿。这样的家伙,在魔山身边才有活路。但至少,格雷果的人没有勇士团那么暴虐邪恶。“操,是詹姆·兰尼斯特,”一个头发灰白相间的大兵说,“小子们,他妈的弑君者驾到。如果我看错了,你们可以拿长矛操我的屁眼!”
  “你是谁?”詹姆问。
  “爵士叫我‘臭嘴’,大人。”他吐了泡痰在手掌,然后在脸上擦擦,权当洗脸了。
  “真帅。你是这里的头儿?”
  “我?屁,当然不是。大人,说我是头儿,你不如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臭嘴胡子里的面包屑多半能供养一支老鼠军团,詹姆看了哈哈大笑,而对方将这视为鼓励。“拿根长矛操我的屁眼。”他重复了一遍,接着也笑起来。
  “你听到他的话了,”詹姆扭头对伊林·派恩说,“去找根顶好的长矛,准备插他屁眼。”
  伊林爵士没长矛,“没胡子”琼恩·本特利欢快地扔了一柄给他。见此光景,臭嘴醉醺醺的笑容戛然而止。“妈的,你想干什么?”
  “让你清醒清醒,”詹姆道,“说,谁是这里的头儿?格雷果爵士任命了代理城主吗?”
  “代理城主是波利佛,”另一人接口,“他却教猎狗宰了,大人。他、记事本和那萨斯菲尔德小子一起没了。”
  又是猎狗。“真的是桑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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