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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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7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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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诸神在上,是‘门房’阿丽,对吧?我简直不敢相信蓝赛尔竟挑了她。那小子有毛病啊?”
  “他变虔诚了,”詹姆吐露,“不过挑老婆这事还真怨不了他。阿蕊丽夫人的老妈是戴瑞家的人,我叔叔认为阿丽能帮蓝赛尔稳定戴瑞领地的民心。”
  “怎么稳定,靠操她吗?你知不知道她那‘门房’的外号是怎么得来的?他们说她会为每个靠近的骑士打开城门。哈,蓝赛尔应该去找武器师傅为自己打造一顶绿头盔才是。”
  “不需要。咱们的老表已前往君临,宣誓为总主教服务。”
  即便詹姆告诉他蓝赛尔要当杂耍艺人肩上的猴子,达冯爵士也不会更吃惊了。“这不是真的吧?你一定在跟我开玩笑。门房阿丽的本事哪儿那么大,居然让那小子……?”
  实际上,当詹姆告别阿蕊丽夫人时,她只是轻轻哭泣,眼睁睁看着蓝赛尔解除婚约,并任李勒·克雷赫安慰自己。然而教詹姆担心的并非她的眼泪,而是庭院里她亲戚们的神情。“希望你不会悔婚,老表,”他告诉达冯,“佛雷家的人把婚约看得极重,我不想再让他们失望了。”
  达冯爵士哼了一声,“放心,我会把我的黄鼠狼娶回家,我很清楚罗柏·史塔克的下场。就艾德温透漏的情况来看,我最好是挑个还没初潮的女孩,否则迟早会发现自己在吃黑瓦德的残汤剩羹。我敢打赌,他上了门房阿丽很多次,或许这可以解释蓝赛尔的古怪行为和他父亲的反应。”
  “你见过凯冯爵士?”
  “是啊。他西归途中路过大营。我邀他协力攻城,却被一口回绝。他一直闷闷不乐,不晓得想些什么,虽然面子上挺照顾大伙儿,但态度冷冰冰的。我对他发誓,我没想当这个西境守护,荣誉理应属于他,他却说自己对我没有半点意见——从他的口气里,你可听不出来。他在这里待了三天,对我说的话不超过三句。唉,他留下就好了,那样不仅我能借重他,而且我们的佛雷朋友决不敢像怠慢我一样怠慢凯冯爵士。”
  “怎么回事?”詹姆问。
  “怎么回事,这从何说起呢?好吧,当我忙着建造撞锤和攻城塔的时候,莱曼却修了一座绞架。每天清晨,他都会把艾德慕·徒利带上去,用绳索套住脖子,威胁说除非城堡投降,否则就吊死他们的公爵。黑鱼对他的闹剧漠不关心,弄他下不了台,只能天天早上把艾德慕带上去,晚上又放下来。对了,你知道艾德慕的老婆怀孩子了吗?”
  啊?“难道说经历红色婚礼之后,艾德慕还有闲情雅致睡她?”
  “他是在红色婚礼进行时开她苞的。萝丝琳是个可爱的小东西,半点也不像黄鼠狼,而且奇特的是,她竟真喜欢上了艾德慕。派温听见她祈祷自己生女儿。”
  詹姆思考半晌,“原来如此,若艾德慕有了儿子,瓦德大人就不需要他了。”
  “正是。咱们的姑丈艾蒙爵……呃,艾蒙老爷,又说错了……坚持要立即吊死艾德慕。徒利公爵存在的事实让他如鲠在喉,同样他也不希望生出另一个。他天天跑来要求我让莱曼爵士玩真的,简直不厌其烦,加文·维斯特林大人则坚决反对——他老婆被黑鱼扣在城内,外加他们家三个患儿,他害怕一旦佛雷家吊死艾德慕,徒利家就会报复到他头上。他女儿曾是少狼主的老婆呢。”
  詹姆见过简妮·维斯特林,但已记不得对方的长相。她一定很漂亮,因为她一人便覆灭了一个王国。“布林登·徒利决不会对孩子下手,”詹姆向表弟担保,“他外号黑鱼,心可不黑。”他开始明白为何僵持不下了。“讲讲你的部署,老表。”
  “我军将城堡围得水泄不通。莱曼爵士率佛雷家的人马驻于腾石河北;红叉河南岸由艾蒙老爷负责,佛勒·普莱斯特爵士率你的旧部也归他节制,外加红色婚礼后倒戈的三河诸侯——我必须承认,他们中很多人并不高兴,幸好到目前为止,其反感只闷在心里;丽河之间是我的大营,直面护城河与奔流城的大门。对了,我们在红叉河上设置了拦阻堤坝,在城堡下游,由曼佛利·宇和雷那德·鲁特格尔负责,确保没人能自水路逃脱。我还准备了若干渔网,交给他们在闲暇时多捞几条鱼回来。”
  “这么说,能饿降奔流城喽?”
  达冯爵士摇摇头,“黑鱼早把与防御无关的闲杂人等统统赶出城,并将城外搜刮一空。他目前储存的粮草估计能支撑整整两年。”
  “那我们呢?”
  “只要河里有鱼,我们还撑得住,然则马儿怎么办,我就不知道了。佛雷家源源不断地把粮草从孪河城运来,然而莱曼爵士声称他连自己人都满足不了,要我军另想办法。我派去征集的人有一半没回来,有的当了逃兵,有的被吊死在树上。”
  “我前天见过这场面。”詹姆说。是亚当·马尔布兰的斥候发现的,一棵硕大的苹果树上,吊满脸色发黑的尸体。他们都没穿衣服,各人嘴里咬一个苹果。无人带伤,显然事先都投降了,结果却像尖叫的猪一样死去。见此状况,壮猪勃然大怒,发下毒誓要歼灭这帮侮辱士兵的匪徒。
  “或许是土匪干的,”詹姆把话说完后,达冯猜测,“或许不是。北军的小股残余仍在四处游荡,而且依我看,河间地这帮领主即便弯下了膝盖,他们内心里……还是向着狼的。”
  詹姆瞥瞥自己的两名小侍从,他俩围在火盆边,假装没听见。林斯·派柏与加列特·培吉都是三河诸侯的子嗣,他喜欢上了他们,如果有一天不得不把他们交给伊林爵士,他会很难过的。“绞绳听起来是唐德利恩的主意。”
  “闪电大王并非唯一会扎绳子的人,我也不想只盯住贝里伯爵。流言纷飞,他一会儿在这里,一会儿在那里,到处都有他的踪影,但每每派军围剿,他的队伍又像露水般融化。三河诸侯在暗中协助他,这毫无疑问,真令人难以置信,他们居然协助一个该死的边疆的伯爵!前一天你听说他死了,第二天传来的消息却称他是不死之身。”达冯爵士放下酒杯。“我的斥候报告说河间地各处高地夜晚会有火光,多半是信号……这帮家伙简直把我军给反包围了。村庄内夜里也在烧火,似乎用来表达对某位新神的崇拜……”
  并非什么新神。“索罗斯追随唐德利恩,就那个以前常跟劳勃对饮的密尔胖和尚。”金手放在桌上,詹姆伸手碰了碰它,看着黄金反射阴暗的火光。“情非得已时,我们可以发动大扫荡,把唐德利恩揪出来,但首先得解决黑鱼。必须让他搞清楚,他的事业已经失败。你没和他谈判吗?”
  “莱曼爵士自告奋勇去谈过。他喝得半醉,骑到城门前,大声叫嚣威胁。黑鱼往城垛上站了站,但不愿在这么个蠢人身上浪费时间,他一箭射中莱曼胯下战马的屁股,马儿把佛雷甩在泥地里,笑得我喘不过气,连尿都快笑出来了。哈哈,我在城上的话,一定会射穿莱曼那只懂得撒谎的喉咙。”
  “看来去谈判时我得戴上护喉甲了,”詹姆似笑非笑地道,“我准备提出优厚条件。”倘若他能不流血地夺取奔流城,便算不上拿起武器反对徒利家族。
  “你尽可以去试,大人,但我认为只是浪费口水。我们别无选择,唯有强攻。”
  从前,或者说不久之前,詹姆会毫不迟疑地赞同表弟的办法。毕竟,他不可能坐等两年,以便把黑鱼饿出来。
  “无论怎么做,都得立刻动手,”他告诉达冯爵士,“我需要尽快返回君临,回到国王身边。”
  “是,”表弟道,“我知道你姐姐需要你。她怎么把凯冯赶走了?我一直以为她会任命他当首相。”
  “他不肯接受。”他不像我,他不是瞎子。
  “论资格,凯冯或者你才该担任西境守护。我提醒你,这并非说我不喜欢这份荣誉,但表叔的年龄有我两倍大,指挥经验也远远比我丰富。我希望他弄清楚我从未争夺过这份荣誉。”
  “他很清楚。”
  “瑟曦怎么样?还像以前那么标致吗?”
  “她美丽动人,”反复无常,“金光灿灿,”然而虚伪。昨晚他梦见姐姐跟月童做爱,于是便宰了弄臣,还用金手把姐姐的牙齿打成碎片,就像格雷果·克里冈对可怜的皮雅干的那样。在梦中,詹姆总是有两只手,其中一只虽是金制的,但运用自如。“早一天解决奔流城,我便能早一天回到瑟曦身边。”到时候该怎么做,詹姆便一点头绪也没有了。
  在西境守护告辞之前,他们又谈了一个钟头。谈完后,詹姆戴上金手,披挂褐色披风,前去视察营地。
  说实话,这才是他喜欢的生活。在沙场上,走在士兵中间,比待在宫中舒服多了。部下都很爱戴他。一堆营火前,三名十字弓兵邀他共享逮住的野兔,一名年轻骑士则请他指导如何防御战锤攻击。他沿河向下游漫步,看见两个洗衣妇骑在两个大兵肩上,于浅滩上比武。那两个女孩喝得半醉,衣裳不整,嘻嘻哈哈笑着去抓对方凌乱的衣服,而其他十几个士兵围着加油助威。詹姆为甜嘴拉夫背上的金发女子下注一个铜星,结果这对组合颠覆在芦苇丛中,使他输了钱。
  河对面,狼群仍在嗥叫,凛冽的秋风穿过柳树丛,枝条翻腾,低语沉吟。詹姆发现伊林·派恩爵士独坐在帐篷外,拿油石磨剑。“来。”他说,沉默的骑士便站起来随他走,脸上挂着淡淡的微笑。他享受这样的时刻,詹姆意识到,每天晚上都能羞辱我,他感到很满意,甚至比杀了我更满意。詹姆相信自己正在提高,然而进度过于缓慢,代价十分高昂。在铁甲、羊毛外套与皮甲下面,詹姆·兰尼斯特的肌肤就是一面由创口、割痕与淤伤拼成的织锦。
  他们牵马离开营地时,哨兵上来盘问,詹姆用金手拍了拍对方的肩膀,“好好站着,外面有狼。”接着两人沿红叉河骑到一个被烧毁的村落,他们下午曾于此路过。就在这里,两人进行日常的午夜比剑,周围是烧焦的石头和冷硬的灰烬。有一段时间,詹姆竟然占到上风,似乎从前的技艺又统统回来了——他允许自己这么想,或许今天该轮到派恩遍体鳞伤地回去睡觉。
  伊林爵士似乎读到了他的想法。他懒洋洋地挡下詹姆的攻击,随即迅猛反击,把詹姆驱赶进河里,使他的鞋子陷进了湿泥。于是须臾之间,詹姆便已双膝跪地,剑被打飞,沉默的骑士则用剑抵住他咽喉。月光照耀下,派恩脸上的麻子活像一个个坑,他又发出那种似乎是嘲笑的粗嘎声音,把剑往上抬,一直抬到詹姆的嘴唇。最后才退开一步,收剑回鞘。
  我倒不如背个婊子,去跟甜嘴拉夫比武,詹姆一边把金手上的泥巴抖掉,一边想。他心里有股冲动,直想把这只没用的手扯下来,狠狠地扔进河里,丢个无影无踪。但这没用,也不可能让左手变强。伊林爵士走回马儿旁边,留他一个人找鞋子。妈的,至少我不是瘸子。
  最后一天的路程阴冷多风,秋风一刻不停地刮,光秃秃的褐色树林里枝桠婆娑,红叉河边的芦苇被压弯了腰。即便穿着御林铁卫那套白羊毛的冬季服装,詹姆仍能感觉到寒风冰冷的利齿。表弟达冯爵士骑在他身旁,一直走到太阳快落山,方才看见位于腾石城注入红叉河的三角洲尖端的奔流城。徒利的家堡犹如滔滔江水中披波斩浪的巨型石船,砂岩墙垒沐浴着金红阳光,似乎比以往更高大更厚实了。固若金汤,他郁闷地想,但若黑鱼不肯谈判,他又只能打破对凯特琳·史塔克的誓言——无论如何,他对国王的誓言在先。
  拦江堤坝和围城大军的三座营寨正如表弟描绘的那样。莱曼·佛雷位于腾石河北岸的营地规模最大,然而也最混乱。营区之上高耸着一座灰色绞架,像投石机那么高,一个孤独的人影站在下面,脖子套着绳索。艾德慕·徒利,詹姆忽然觉得很悲哀,让他日复一日、套着绳索站在那里……倒不如砍头来得干净。
  然而绞架之下,帐篷与营火是如此无序,四散蔓延,佛雷家人和他们麾下的骑士把自己的营帐舒舒服服地搭在便池上游,下游则尽是污秽不堪的小帐篷、马车和牛车。“莱曼爵士不忍心教自己的兵过无聊的军旅生活,因此特意准备了营妓、斗鸡和野猪游戏,”达冯爵士解说道,“他甚至为自己找了个该死的歌手。你相信吗?就因为咱们的姑妈把‘白色微笑’渥特从兰尼斯港带来,他便要攀比一番。咱能不能放水淹死这帮佛雷啊,老表?”
  詹姆看见城齿间有弓箭手来来回回,徒利家的旗帜迎风飘扬,银色鳟鱼毫无惧色地腾跃在红蓝条纹之上。然而在最高的塔楼,却飘扬着另一面旗——长长的白色横幅绣史塔克的冰原奔狼。“我头一次来奔流城时,还嫩得像夏天的青草,”詹姆告诉表弟,“老萨姆纳·克雷赫差我去送信,他说这封信关系重大,不能信托乌鸦。信送到后,霍斯特大人以仔细回复的名义拖拉了半个月,每次用餐,都让他女儿莱莎坐到我身旁。”
  “难怪你会披上白袍,换我也会的。”
  “噢,当年的莱莎和现在不一样。”她那时很漂亮,精致的脸庞上长着酒窝,还有长长的枣红秀发。然而她太害羞,不爱说话,只会偷偷嘻笑,丝毫没有瑟曦的激情。她姐姐凯特琳更有吸引力,然而却已许配给了北方人,临冬城的传人……不过在那个年龄,詹姆对任何女孩的兴趣都不如对霍斯特那成名的弟弟的兴趣大,布林登·徒利刚在石阶列岛的九铜板王之战中建功,于是乎餐桌上,詹姆一贯忽略可怜的菜莎,追着布林登询问“凶暴的”马里斯和乌木王子的故事。当年的布林登爵士比现在的我年轻,詹姆忆起,而当年的我比现在的小派更小。
  红叉河最近的渡口在城堡上游,要到达冯爵士的驻地,先得经过艾蒙·佛雷的营区,经过那些屈膝回归国王治下的三河诸侯们的帐篷。詹姆发现了莱彻斯特、凡斯、鲁特和古柏勒的旗帜,还有斯莫伍德家的橡果与派柏伯爵的舞蹈少女,但他真正在乎的是那些没看到的纹章:梅利斯特家族的银色飞鹰、布雷肯家族的红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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