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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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与火之歌卷4-群鸦的盛宴- 第8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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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斯芬克斯即是谜题,并非出谜题者,天知道那是什么意思。他要山姆念巴斯修士写的一本书,此人的著作在受神祝福的贝勒王统治期间惨遭焚毁。有一回他哭着醒来。“龙有三个头,”他哀叹,“但我年迈体弱,无法成为其中之一。我应该跟她在一起,为她指引方向,可我的身体啊,实在难以胜任。”
  月桂风号穿行于石阶列岛期间,伊蒙学士有一半时间记不得山姆的名字。有时他把山姆当成某个已故的兄弟。“他太虚弱,受不了长途旅行,”山姆在前楼上告诉吉莉,一边继续啜饮朗姆酒。“琼恩应该预见到这点。伊蒙已经一百零二岁了,绝不该把他送到海上。倘若留在黑城堡,他也许可以再活十年。”
  “也许她会烧死他。那个红袍女。”即使与长城相隔万里,关山阻断,吉莉也不愿说出梅丽珊卓夫人的名字。“她要用国王之血去祭奠她的火焰。瓦迩知道。雪诺大人也清楚,所以才要我带走妲娜的婴儿,留下自己的作代替。在船上,伊蒙学士长眠不醒,但假如留下,就会被她活活焚烧。”
  他还是会被焚烧,山姆可怜兮兮地想,只不过这回得由我来干。坦格利安家族总是将死者交付给火焰,但库忽鲁·莫不许在月桂风号上举行火葬,因此伊蒙的尸体被塞入一桶黑肚朗姆酒里保存,直至船抵达旧镇。
  “他临死前一晚问我,可不可以抱抱孩子,”吉莉续道,“我怕他抱不住,但我错了。他摇晃孩子,哼歌给孩子听,妲娜的儿子抬手摸他的脸,拉他的嘴唇。我以为会弄疼他,结果那只让老人笑了出来。”她抚摸着山姆的手。“我们可以给小家伙取名为‘学士’,假如你同意的话。当然,等他长大,不是现在。”
  “‘学士’不是个名字。你可以叫他伊蒙。”
  吉莉考虑了一下。“妲娜在战场将他生下,四周是刀剑交击,他应该叫这个。‘沙场之子’伊蒙或‘钢铁之歌’伊蒙。”
  我父亲大人也会喜欢这名字。战士的名字。这男孩是曼斯·雷德之子,也可以算卡斯特之孙,他决不会像山姆那么懦弱。“好。就这么办。”
  “等他长到两岁,”她承诺,“之前不行。”
  “孩子在哪儿?”山姆这才想起来。笼罩在朗姆酒和悲伤中,他过了这么久才意识到吉莉没带着婴儿。
  “蔻佳在看护他。我托她带一会儿孩子。”
  “哦。”蔻佳·莫是船长的女儿,比山姆还高,纤瘦如一支长矛,皮肤漆黑光滑,仿佛磨亮的黑玉。她是船上红箭手们的首领,一张双弧金心木弓拉开之后可以射四百码远。在石阶列岛遭遇海盗攻击时,蔻佳射杀了十来个人,而山姆的箭全部落入水中。除了自己的弓,蔻佳最喜欢抱着妲娜的儿子在膝头一颠一颠,并用盛夏群岛语给他唱歌。实际上,野人王子成了所有女性船员的宠儿,吉莉似乎很放心地将他托付给她们,而她从来没有信任过男人。
  “蔻佳真好心。”山姆说。
  “一开始我很怕她,”吉莉道,“她那么黑,牙齿又大又白,我还以为她是兽人或妖怪,但她不是。她很善良。我喜欢她。”
  “我知道你喜欢她。”吉莉大半辈子唯一认识的男人是凶残的卡斯特,除此之外,她的世界中全是女人。男人让她害怕,女人不会,山姆意识到。他能理解。从前在角陵,他也更乐于跟女孩作伴。妹妹们对他很友善,尽管其他女孩有时会嘲笑他,但恶言笑语比起城堡中男孩子们对他的殴打来,无疑要好得多。即使现在,在月桂风号上,山姆跟蔻佳·莫相处也比跟她父亲相处来得自在。当然,这有可能是因为她会讲通用语,而她父亲不会。
  “我也喜欢你,山姆,”吉莉轻声说,“我还喜欢这酒。它就像火。”
  对,山姆心想,这是为龙准备的酒。杯子空了,他走到酒桶边注满。太阳低垂于西方,膨胀至平时的三倍那么大,微红的光线为吉莉的脸镀上一层红晕。他们为蔻佳·莫干杯,为妲娜的儿子干杯,又为吉莉那个留在长城的孩子干杯。后来没了理由,只能再为坦格利安家族的伊蒙干了两杯。“愿天父公正地审判他。”山姆边说边吸鼻子。喝完伊蒙学士这两杯,太阳已几乎落下,西方地平线上只剩一条细红线,泛着微光,犹如天边的鞭子。吉莉说酒使得船旋转起来,因此山姆扶她走下阶梯,走向船首的女性舱室。
  船舱门口挂着一盏灯,他进去时一头撞在上面。“噢,”他叫道,吉莉说,“疼不疼?让我看看。”她凑过来……
  ……吻他的嘴。
  山姆发现自己在回应她的亲吻。我立过誓,他心想,但她的手在拽他的黑衣,解开裤带。他勉强将嘴撤开,趁片刻的空隙说,“不。”但吉莉说,“要。”然后又用自己的嘴堵住了山姆的嘴。月桂风号在周围旋转,他尝到吉莉舌尖朗姆酒的滋味,接下来,他已在抚摸吉莉赤裸的乳房。我立过誓,山姆再次想到,但一只乳头已伸进了唇间。他吮吸粉红坚挺的乳头,奶水溢满嘴巴,混杂着朗姆酒,如此香甜美妙。我跟戴利恩有什么区别?山姆心想,但那感觉实在太好,他无法停止。突然间,他的阳具伸了出来,从裤子里向上挺起,仿佛一根肥肥的粉红桅杆。它挺立在那儿,看上去傻乎乎的,他差点笑出来,但吉莉将他推到自己的铺位上,裙子撩至大腿,轻声呜咽着趴到他身上。这比她的乳头更美妙。她这么湿,他边想边喘气。我不晓得女人下面会这么湿。“我是你妻子了。”她一边低语,一边在他身上起起落落。山姆呻吟着,他心想,不,不,你不可以做我妻子,我立过誓,我立过誓,但说出口的只有一个字,“要。”
  后来,她双臂环抱他入睡,脸搁在他胸口。山姆也想睡,但他更因朗姆酒、母奶和吉莉而陶醉。他知道应该潜回男性舱房中自己的吊床上,但她蜷在他身边,美妙的滋味令他动弹不得。
  其他人也进来了,有男有女,他听着他们接吻,欢笑,做爱。这是盛夏群岛人悼念死者的方式。他们以生命来回应死亡。这句格言很久以前山姆在哪里读到过,他不知吉莉是否知道,不知今天的事是否是蔻佳·莫授意她的。
  他呼吸着她的发香,凝视着头顶晃来晃去的灯。即便老妪也无法指引我走出这困境吧。最好是悄悄溜出去跳海。假如淹死了,就无人追究我打破誓言,干下羞耻的事。吉莉也可以找个好男人,而非又肥又胖的胆小鬼。
  第二天早晨,他在男性舱房里自己的吊床上醒来。崇大声吆喝着起风了。“起风了,”大副不停喊叫,“快醒醒,起来干活,黑衣山姆。起风了。”崇词汇欠缺,以音量来弥补。山姆一骨碌从床上爬起,但立刻就后悔了。他头疼欲裂,手掌上一个水泡在夜里挤破了,他感觉想吐。
  然而崇不管这些,山姆只能挣扎着再次穿上黑衣。他在吊床底下的地板找到它们,湿乎乎地揉成一团。他嗅了嗅,看看有多臭,他闻到咸涩的海水和焦油,潮湿发霉的帆布、水果、鱼和黑肚朗姆酒,奇特的香料与异国木材,外加自己浓烈的汗味。吉莉的味道也在上面,她头发清爽的气息,还有她香甜的奶水,这让他很乐意穿上它们。不过他极渴望有双干燥暖和的袜子,脚趾头已经长霉了。
  一箱子书远不够支付四个人从布拉佛斯到旧镇的旅资。然而月桂风号人手短缺,因此库忽鲁·莫同意带上他们,只要一路干活。山姆抗议说伊蒙学士太虚弱,婴儿下不了地,吉莉又惧怕大海,崇哈哈大笑,“黑衣山姆又肥又胖。黑衣山姆顶四个人的活。”
  老实说,山姆笨手笨脚,他怀疑自己能否做好一个人的工作,但他的确尽力尝试。他擦洗甲板,用石头将其打磨平整;他拖拽锚链、盘绕绳索、捕杀老鼠;他缝补帆布,用汩汩冒泡的热焦油修理船体漏洞;他还帮厨子剔鱼骨,切水果。吉莉经常来帮他。她操作绳具比山姆强,但看到空旷辽阔的水面,有时仍会闭上眼睛。
  吉莉,山姆心想,我该拿吉莉怎么办?
  那是漫长而闷热的一天,头疼没有尽头。山姆让自己沉浸在绳索、帆布,以及崇交付的其他任务中,视线尽量不移到盛放伊蒙学士尸体的朗姆酒桶上……也不移到吉莉身上。干过昨晚那件事,此时此刻他无法面对野人女孩。她走上甲板,他就下去。她走到前面,他就去船尾。她对他微笑,他便扭过头,感觉糟糕透顶。我早该趁她熟睡时跳海,他心想,我一直是个胆小鬼,但从没当过背誓者。
  假如伊蒙学士没死,山姆可以向他请教。假如琼恩·雪诺在船上,甚至是派普和葛兰,他都可以去找他们。但现在只有崇。崇听不懂我的话。即使他能理解,也只会怂恿我再去“干”她。“干”是崇学会的第一个通用语词汇,他最喜欢这个词。
  幸运的是,月桂风号够大——要是在黑鸟号上,他几乎躲不开吉莉——这种来自盛夏群岛的巨船在七大王国被称为“一天鹅船”,因为它们有翻腾的白帆,船首像又多为鸟类。而且,它们大则大矣,却能以独特的优雅姿态破浪而行。若得劲风支持,月桂风号比任何划桨船都跑得快,不过若是没风,她就无能为力了。
  她为一个胆小鬼提供了许多藏身之处。
  山姆当值快结束时,终于被逮住了。他正爬下一条楼梯,崇揪住了他的领圈。“黑衣山姆跟崇来。”他拽着山姆穿过甲板,扔到蔻佳·莫脚下。
  遥远的北方,有条若隐若现的地平线。蔻佳指向那里,“那便是多恩,沙漠、岩石和蝎子的国度,数百里格之内无法停靠。假如你愿意,可以游过去,然后步行前往旧镇。你需要穿越沙漠纵深,爬上高山,游过湍流河。不然的话,你去找吉莉。”
  “你们不明白。昨晚我们……”
  “……向死者致敬,向缔造你们的天上诸神致敬。崇也做了同样的事。我怀着孩子,否则就会跟他在一起。你们维斯特洛人以爱为耻。爱没什么可羞耻的。假如你们的修士这么宣传,只能证明你们的七神是魔鬼。盛夏群岛人通情达理,我们的神赐予我们大腿,好让我们奔跑,赐予我们鼻子,好让我们嗅闻气味,赐予我们双手,好让我们触摸感觉。要怎样疯狂残酷的神才会给予一个人眼睛却告诉他必须永远闭着,决不去看世上一切美好事物?除非它是怪物,来自黑暗的恶魔。”蔻佳将手放在山姆两腿之间。“诸神赐予你这个是有原因的,是为了……你们维斯特洛话叫什么?”
  “干。”崇热心地提示。
  “对,干。为了愉悦,为了生小孩,其中没有羞耻。”
  山姆后退离开她。“不,我立过誓。不娶妻,不生子。我立过誓。”
  “她知道你的誓言。虽然从某些方面讲,她还是个孩子,但她不瞎,她知道你为什么会穿上黑衣,为什么要去旧镇,她知道无法留住你。她只需要你陪她一小会儿,仅此而已。她失去了父亲和丈夫,失去了母亲与姐妹,失去了自己的家,失去了整个世界,只剩下你和那婴儿。你要么去找她,要么游过去。”
  山姆绝望地看着远处朦胧的海岸线。他知道自己决不可能游那么远。
  于是他去找吉莉。“我们做的事……假如我能娶妻,我宁愿要你也决不要任何公主或者贵族少女,但我不能,我是只乌鸦,我立过誓。青莉,我跟随琼恩进入树林,在心树跟前立下誓言。”
  “那些树注视着我们,”吉莉一边低语,一边拭去脸上的泪水,“在森林里,它们无所不知……但这里没有树。只有水啊,山姆。只有水。”


Chapter37 瑟曦
  天色凄暗阴湿,一上午都在下雨,到了下午,雨虽停了,仍然乌云密布,见不到太阳。连小王后也惴惴不安,她没按惯例带身边那群小鸡、卫兵和仰慕者们出去骑马,而是整天窝在处女居内,听蓝诗人演唱。
  瑟曦的心情也不愉快——黄昏时分才大为改观。当灰色的天空凝聚为漆黑,甜美瑟曦号随晚潮入港,奥雷恩·维水求见。
  太后立刻召见。看到他的大步子,她心知定有好消息。“陛下,”维水露出宽阔的笑容,“龙石岛是您的了。”
  “干得漂亮。”她握住他的手,吻了他的双颊。“托曼陛下一定会很高兴。我们也可以就此释放雷德温大人的舰队,好把铁民驱赶出盾牌列岛。”河湾地方面,一只乌鸦比一只乌鸦带来的消息糟糕,铁民似乎不满足于新近攻占的石头,他们集结军队,直溯曼德河,还袭击青亭岛及其周围的小岛。雷德温的领海只留下十几条战船,至今要么被夺走,要么被击沉。那个自称鸦眼攸伦的疯子甚至派长船进入低语湾,威胁旧镇。
  “甜美瑟曦号起航时,雷德温大人正储存物资,准备回师。”维水大人报告,“不难设想,现下他的主力舰队已出海了。”
  “祝他们一路顺风,气候也比今天更好。”太后把维水带到窗边坐椅,并肩坐下。“咱们的洛拉斯爵士对这场胜利可有作出贡献?”
  对方的笑容消失了,“不少人衷心钦佩他,陛下。”
  “不少人,”她探询地望着他,“你怎么看?”
  “我没见过比他更勇敢的骑士,”维水道,“然而他把一场不流血的胜利变成了屠杀。一千人死亡或重伤,大部分是我们的人,陛下,不仅包括普通士兵,更有许多骑士和年轻领主,那些最优秀和最勇敢的人。”
  “洛拉斯爵士本人呢?”
  “他是第一千零一个。战斗结束后,大家将他抬进城内,伤势非常严重,由于失血过多,学士们都不敢为他吸血疗伤。”
  “噢,真令人伤感。托曼一定会痛心疾首的,他十分仰慕咱们英勇的百花骑士。”
  “还有老百姓们,”她的海军上将说,“如果洛拉斯死去,全国上下的少女将泪流成河。”
  一点没错。回想洛拉斯爵士出海那天,三千平民挤到烂泥门观看,其中四分之三是女人。太后心里十分轻蔑,她好想大声尖叫,痛骂这帮绵羊,告诉他们洛拉斯能给的只有微笑与鲜花,然而她不能——她反而宣布洛拉斯爵士是七大王国最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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