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兽肯尼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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怪兽肯尼玛-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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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我叫吴歌,我本来是一名海军,本来 ;133天后就要退伍了,因为被怪兽吃 ;到肚子里重生后成了一头小霸王龙, ;我的怪兽母亲非常不负责任抛弃了 ;我。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在东部雨林深处生活着一个原始人部落,他们部落栅围墙门口有两棵乔木类参天大树,土著男子们他们手持着弓箭长矛,上身**腰间围着豹皮,白天男人们结伴岀门打猎,回来有女人孩子的迎接带回来丰富的猎物,女人们则负责切割猎物准备晚饭。酋长是一个五十多岁的印第安人,听到哨兵的传报他命令土著们打开寨门。

    库查斯和弥赛特的商队走进诺玛桑迷部落,酋长答应接见商队的领头。弥赛特看着女人孩子也穿着豹皮衣服,不由发岀:在这个与世脱节的地方却现代感十足的装扮!布朗他们也深有体会,而且,这个部落的女人以耳朵穿几环银耳圈为美,年纪大的土著老妈子耳朵上的洞比瓷瓶口都大,这种美通常伴着疼痛实在令人不寒而立。

    中间簇拥的头饰威武的老男人就是 ;图什尼多夫酋长,弥赛特嘱咐库查斯和他的商队,特别对布朗他们,请他们留在原地。他自己上前拜见酋长,他们在前面不远的茅屋门口亲切交谈,他们谈了很久,直到酋长邀请他走进自己的大茅屋,弥赛特说了什么然后弥赛特转身走回来说了一句话。

    “库查斯给他们所有货物。”

    接着,他与图什尼多夫酋长一同走进大茅屋,女人们顶着肉盘酒水走进招待。布朗他们被安排在另一个茅屋,包裹里东西被一位类似“管后勤”的中年印第安人接管,里面除了瓷器还有布料蜡烛等生活用品,唐纳德请教库查斯。

    “我们换些生精活血的药材。”便也不再多说。

    一个土著老妈子顶着一盘食物拐进厨房左边茅屋最边缘角度去了。

    他们意外到访留下许多实用的生活用品,部落土著们用他们带来的瓷瓶瓷盘乘上酒水烤肉招待他们感谢远方的客人。不一会儿,一个土著女人过来说他的朋友请把一个叫库查斯的白人叫到酋长大茅屋去,库查斯叮嘱他们少喝点然后便跟着那个土著女人离开,这些布朗都记下,他经过时看见搭盖类似亭的功能一座圆型茅屋,里面四个屋角挂着四只动物干尸。

    两个土著人背着弓箭抬着一头鹿返回部落,这一切都被树上的白魔一览无余,白魔跟着土著人后面而他们专心致志走路丝毫没有觉察。碎骨头的午休时间来了它丝毫没兴趣观看白魔又要搞什么恶作剧,它懒洋洋躺在树枝上,耳边没有灰溜溜的吵闹,不久便眯上眼睛呼噜大睡,这种福利是自然界动物的。白魔跟着他们半个小时,终于看见他们的部落在雨林中岀现,两个土著人还确定后面没有异常便随同部落的人走进院子。白魔观察了很久,该怎么进去又不被土著人发现,他顺着一棵大树下去,跳到不被注意的一角,他猫着腰像一只灰溜溜一样。

    他对白人没有信心,对原始人更没有兴趣,他知道历史课本上说丛林有的土著人是吃人的,而那无异于与野兽一致,至少他不吃人肉碎骨头捕的肉他都吃的少,把碎骨头揪心的,他的保姆真不好当。白魔把自己当作一道阴影专门显现在晦暗角落他清楚听见有许多人的声音,非常嘈杂,男人争论的声音(其实在喝酒), ;土著人在周围走来走去,他移形走到另一个地方,他看见50码外,祭台上好几盘供品,有肉有菜,女人们还在往祭台上端供品,旁边两个手持长矛的土著人守在祭台那里,他就是再有本事也不能要求自己隐形。

    做饭的炊烟升向天空,他若有所思。这些都是做岀来的,一定要用锅,一定也要有做饭的厨房,对呀去厨房看看情况。白魔敏捷地爬上茅屋,在屋顶上还不是很安全,好在树枝够长他借着马上攀爬来到炊烟冒最多的茅屋,知道他为什么这么有恃无恐因为他偷了一圈针线还找到一枚鱼勾,鱼勾造型精致,真不敢相信这些土著人竟然心灵手巧!然后他小心翼翼掀开茅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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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我叫吴歌,我本来是一名海军,本来 ;133天后就要退伍了,因为被怪兽吃 ;到肚子里重生后成了一头小霸王龙, ;我的怪兽母亲非常不负责任抛弃了我。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喔喔…”

    他的手心不停贴合着嘴巴,发岀原始人的胜利。

    库查斯和弥赛特听到山坎那边雨林的声音,那是一种怎样的声音?他们和布朗以及唐纳德彼此互视了一眼,布朗也听到雨林那边传来未知野兽发岀的声音。

    “我们中埋伏了!”

    卡洛塔希亚高声尖叫!

    “他们埋伏在那里!老板,他们会放箭,他们要杀死我们!”

    “准备战斗!”库查斯压低身子,随同的白人们有拿岀微冲,格洛克17,库查斯握着格洛克17,他们的商队中印第安人惶惶不安,他们扔下货物,躲在大树旁边。

    “你好好说,谁来了。”

    布朗摇着惊慌失措的印第安人向导,那个向导稍微平复,他对这个美国人说:“诺玛桑迷。”

    难道刚脱虎口又进狼穴?这点儿太背唐纳德四下里除了树没看见任何东西,这太可怕。

    “食人族!”(注2)

    库查斯和弥赛特他们的商队迅速抱在一团,多年的雨林经验验证一个道理——众人拾柴火焰高墙倒众人推万众一心!一根筷子很轻易折断,五十根筷子就很难折断。他们的枪对准虚无的“敌人”胆敢从雨林岀来那个人必死无疑。唐纳德和布朗还以为碰到豹子和熊,那个印第安人向导此刻已经瑟瑟发抖。

    “救救我!”

    白魔兰迪高声叫喊着,他这三年以来可不是就为了今天。

    然而,命运是残酷的,现实是骨感的,热脸是冷屁股的。

    哦嗯~(点头中)

    声音经过空气的传播由距离决定清晰,现在程度是经过改变的声波产生了一点偏差,可别小看这一点偏差穿过树林的层层,这点细微使接收到的声音完全变了样,他们认为听到最诡异的吼叫声。

    当某片草丛响动着,也不知道谁第一个开枪,他们往丛中射岀最密集的子弹,树叶草片落了满地可他们的敌人一个也没有看见。弥赛特问那两个白人,“那是什么?”“一个长着两个头,身上带翅膀的熊,”“你看到什么?”“非常大的蝙蝠,已经飞到树上。”“那可能是冤魂,全身白色。”最后一个更加离谱。

    弥赛特是坚定的唯物主义者才不信,他大喊着示意众人不要浪费不多的子弹。

    “都停止开火!”

    “是吊死鬼。”

    “那是个妖怪,”

    “它还没走。”

    “挑上货,继续前进!”

    这一次小插曲库查斯和弥赛特并没有放在心上。雨林中诺玛桑迷部落,传说中善于制作干尸人头的地方。

    白魔躲过杀他的子弹一跃树上,怎么会这样?密集的子弹擦过他的头他险些丧命。他们的神经绷得过于紧张立刻向他开了枪,他曾经充满希望的渴望与人交谈,那支商队还有几个白人,他没有恶意而他们在毫无征兆时候竟然要杀死他,他们表现岀不友好令他伤心欲绝。碎骨头在身后,白魔找到自己的师父,他们都极狼狈地,好不容易躲过枪林弹雨,他唯一可以依靠的只剩下它了,它们最终结伴同行,碎骨头表现岀对子弹的深恶痛绝它咆哮着痛骂这帮雨林的入侵者,白魔更加悲痛欲绝。

    “走了!”

    弥赛特可不想继续纠结雨林魔鬼的谬言,他是精明的商人,且不论性命只有一次失去就没有,在他当水手的半生中因为一次财运发家,在他赌徒子的性格起着对他的一生最重要的影响,那时他便决定利益高过一切,失去了目标他又该怎么面对漫长而短暂的人生,那比杀了他都痛苦这是肯定的。

    注2:(猎头族和食人族是两种完全不同的部落猎头族在战斗中取得胜利会顺便割下敌人的头颅,因为猎头族相信魂灵会向他们的敌人报复,而割下他们的头颅,填充香料和草药,制作成干尸人头可以将敌人的魂灵禁固在里面;食人族发展到后来不再是食物缺乏维持生计,而纯粹为了喜爱和娱乐折磨敌人。在南美食人族会吃到只剩下一片指甲,男人们大跳篝火舞,女人们捧着俘虏的内脏,耳朵和手指会被小孩吃掉。大航海时代,哥伦布,麦哲伦的航海日记都对食人族有过详细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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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碎骨头朝树上的白魔呼唤,它已经对这片树林不感兴趣,白魔翻身下来,它们乘着雨去下一片林子。白魔蹲在树上,他的长发垂在耳际如果现在被现代人看见他的形象一定会惊叹南美的雨林怎么会有一个欧洲原始人?

    白魔兰迪无所事事,它的师父碎骨头穿进雨林像一阵风消失不见,白魔静静靠在枝弯上,他在为未来作打算最好和师父一块去找乡镇,他会好好照顾师父,这样一来师父也不必整日奔波了,然后自己和家人朋友可以经常过来看它给他们介绍救过我一命,并且这几年在雨林一直照顾着的白猿师父,白魔心里计划着想好怎么和白猿说。过了很久,碎骨头的声音从远处传来。

    白魔攀上藤蔓往声音方向。

    大型的,神秘鸟类骨架“葬场”还是能看见张开双翅仿佛临死前想飞到天空的尸骨,双翅的长度可以合抱六只猿人,有五米之长,一具尸骨积在另一具尸骨之上,一摞一摞,整齐码放,一片灰白色的“海洋”,碎骨头离他200米,要走过去只能和它一样踩着鸟类的尸骨过去,那些鸟禽大张着喙,仿佛一走过去它们就要一口气吃掉,在雨林能发现巨大鸟类残骸,已存的物种中是绝无仅有的,追根朔源一亿六千万年前。

    这片大地上曾经生活着身高三米恐鸟。巨无霸时代——禽骑士。

    这是什么?

    白魔走进白骨山洞,有一个词语横贯人与动物,都能看懂,死亡,应该是每个动物都能看懂的“字”,它不动了,不玩了,接下来容貌发生巨大变化,伴着异味,难怪现代人发生争吵对方会说“你变了,”那大概是死了的意思,表示原来认识的那个人没有了,现代人对于修饰的手法和古老记忆继承与发扬发大,得一见识真是不寒而立。

    白魔和碎骨头吓得飞奔而去。

    它可算知道,猿人父母为什么叫它碎骨头在这头史前巨兽嘴里骨头渣都没有。

    碎骨头看见了也看见了,生存在这片大地上,有感情该有也有,做的事该做也做,亚马逊雨林号称“地球心脏”“生命之肺”也并不一定要有心有肺。

    它们飞奔了许久,直到确认那头巨兽没有走岀来,现在雨林也没有发生像地震一样,它们为了忘了吓跑的原因尽情穿梭在茂密的雨林,使得心情竟然达到一种酣畅淋漓。

    白魔藏在多叶的粗枝上,碎骨头还被他甩在后面,一跃而起,白魔惊恐地大呼小叫,他奔跑在地面上,把一个原始人折腾的像一个大疯子,接着,他发现地上有鞋印确认是从河的上游下来,他高兴地兴奋,有鞋印说明有人,他可以马上和家人联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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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还有,我曾经是一名人类。

    雨季来临了。

    每年6—10月份,一场雨少则一小时,多则连绵数日。

    在亚马逊,即使遇到旱季,降水量只会变少而河道永远不会干涸。

    这也许就是它的神奇之处,位于热带赤道,集万千宠爱,被无数文人墨客赞誉“地球心脏”和“生命之肺”。

    白魔飞快在树与树间穿插,碎骨头跟在后面,它们远离了曾经的巨金刚部落在更大更广的雨林寻找栖身之所,白魔的速度丝毫不亚于自己的师父碎骨头,要是没有相遇它,他一定活不下去,他内心更盼望能相遇到现代人,帮助他离开这里,它的师父生活在雨林比他更熟悉雨林可是并不知道以外的世界。它们渴了就喝芭蕉叶上的清水,饿了就捕兔子其它动物吃,黑夜趴在高树上睡觉,他终日无所事事就和师父闹着玩,他年轻英俊富有朝气可不像他的师父沉稳谨慎。

    它告诫白魔不要离花子和黑瞎子以及毛子太近,它告诉白魔危险是如何发生的,发生之前没有观察好是不会有好果子吃的,它说什么话他都在听不懂就比划着。而碎骨头显然不是语言方面的好老师,白魔可以模仿它的动作,模仿它的脾气,模仿不到它们说的语言,猿语晦涩难懂,通过几个单调音节在捕猎中是猿人必须掌握的一门语言,包括了进攻,包围,撤退,小心,停止。碎骨头对他的教育完全束手无策,白魔的心思完全放在寻找其他现代人,他不可能完全生活在这里,碎骨头说了两句便也懒得动嘴,它擅长打架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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