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上)》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上)- 第42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制订计划的人指望得到贵州、广西两邻省的及早支持。还组织了进入四川、
湖南、广东的几路征讨。其中最重要的是进入四川的一路,由蔡锷亲自指挥。
他手下的军官中,有后来同毛泽东一起组建红军的朱德。这支被称为护国运
动第一路军的队伍最初大约有 3000 人,面对着川军各师和已经出现在四川的
装备精良的北洋军(后来被称为军阀的冯玉祥就是其司令官之一)。当袁看
出正在发生的事情的严重性时,他命令从华中调遣大批增援部队沿长江而
上。形势对蔡锷的征讨十分不利,即使它得到自己部队的增援也是如此。
然而征讨却继续坚持下去,向全国显示了袁的脆弱性。蔡的军队具有晚
清滇军锻炼出来的集体精神。指挥十分协调、熟练。根据日本的军事情报,
蔡的战术特点是:夜间发起攻击,善于利用地形,对川军进行有效的政治工
作。川军有一个整师叛变到蔡锷这边来,北洋军遭受了没有预料到的重大伤



① 苏顿:《省黩武主义》,第 184—191 页精选了有关 1915 年 12 月发动云南起义的证据。关于对梁启超的
叙述提出的较早异议,见金冲及:《云南护国运动的真正发动者是谁?》,收入周康燮等编:《近廿年中
国史学论文汇编初编:辛亥革命研究论集第一集(1895—1929 年)》,第 261—286 页。寺广映雄:《云
南护国军起义的主体及运动的性质》,《东洋史研究》,17。3(1958 年 12 月),第 27 页。



亡。②此外,在省内各地动员“盗匪”部队,受到护国军内的四川代表的鼓励,
也受到向北京争取四川自治的、政治上互无联系的其他四川领袖的鼓励。“盗
匪”护国军发展成了具有相当规模的反对北洋占领的游击运动。它的发展很
有助于说明蔡锷的成功。
再者,甚至袁世凯自己在四川的某些代表——占领军军官——也不能断
定他们抵抗云南的运动能取得多大成功。不久蔡锷同袁在四川的将领陈宦,
同有才华的北洋将领冯玉祥,都取得了联系。1916 年 3 月双方达成和解。尽
管出现过紧张的时刻,但护国军还是战胜了袁在四川的势力。
3 月以后,在国内外的联合压力下,袁的势力迅速瓦解。从外部条件说,
日本政府在起初两个月对帝制运动采取明显的容忍态度之后,对袁的称帝意
图表现了越来越大的敌视。正在形成的公开反对的政策,其依据与其说是认
识到帝制可能被用来阻挠日本的野心,还不如说是看出了帝制在中国上层社
会中十分不得人心。1915 年 10 月,日本说服了英国和其他外国列强,就称
帝的危险性向袁提出警告。12 月爆发的云南起义,证明这些警告和随后的警
告是有道理的,这更加强了日本的反对态度。接着,1916 年 3 月初,日本内
阁正式通过了一项谋求彻底撤换袁的政策。此项决定的后果之一是大量日本
资金流向袁的反对者。①
广西军事首脑陆荣廷,人们曾经指望他在更早些时候依附革命,终于在
1916 年 3 月中旬采取了行动。前一年夏天表示不同意复辟帝制的冯国璋,在
南京同其他省的军事首脑一起要求袁放弃称帝。3 月 22 日袁宣告他重新回到
总统地位。但在 4 月更多的省政府宣布同北京决裂,5 月其他省政府也跟着
这样做。6 月初,当对袁来说剩下的唯一问题就是去职的方式问题的时候,
他因尿毒症在北京去世,终年 56 岁。
当时,国家已经陷入极为惊人的混乱状态之中。当袁的势力显然正在衰
亡之际,反对派既无共同的组织,对袁去世后的制度又无共同的观点。可以
看出有几股势力存在。未被北洋军占领的南方四省——云南、贵州、广西、
广东——暂时形成了一个协调一致的集团,由于军事战役的结果,这个集团
还扩展到四川、湖南。在把滇军的凝聚力转化为共同政治路线方面,取得了
有限的成功,至少在坚持要彻底推翻袁以及恢复 1912 年约法这点上是成功
的。1912 年约法,被袁在 1914 年用一个批准其独裁统治的文件所取代(见
本书有关章节)。第二股势力在长江下游地区,以冯国璋为中心,他在 1916
年春召集一些省的首脑讨论战略问题。他为自己创造了中间人的地位,一般
地反对袁和独裁统治的中央集权政策,但又拒绝同南方革命党的势力结合在
一起。
在北京,段琪瑞于 4 月份重新出来任职,担任内阁总理,有效地取代了
袁,成为北洋领袖和独裁时期统一愿望的继承人。但这种愿望是不可能实现
的。他实际上只代表第三股势力的核心。当他在 1917 年试图把湖南置于北京
管理之下时,这一点就明显地表现出来了。他发现,他受到的阻挠不仅来自
湖南的领袖们,而且还来自南方各省不容置疑的联盟以及冯国璋在长江沿岸


② 参谋本部:《中国事变的参考资料,第 8 号》(1916 年 3 月),《袁世凯称帝计划事件?补充材料:反
袁动乱和国内情况》,第 6 卷,1。6。1。75,日本外务省,档案,外交资料馆,东京。
① 艾伯特?A。阿尔特曼和史扶林:《孙逸仙和日本人:1914—1916 年》,《现代亚洲研究》,6。4(1972
年 10 月),第 385—400 页。



的同盟者。
在袁去世时,另一股在此后具有重要性的势力开始在张作霖统率下,在
东北的满洲各省形成。但张作霖尚未把这一广大地区统一成为一个整体。上
述几股势力中,没有一股是真正团结一致的。一股股势力都是军事司令官和
地方官员的一个个有如星座的集团,他们在极度混乱的环境里,首先追求的
是自己的生存,这个舞台是为不安定的内战而设置的。军阀时期开始了。
正当袁的好运过去的时候,另一种政治趋势出现了。这种趋势就是复活
民国自由主义阶段的体制。即使在袁坚持执政的时候,在他权力达不到的地
方,省的和地方的议会又重新聚集起来。他死后,1912 年的约法和 1913 年
的议会又复活了。在 20 世纪 10 年代末期和 20 年代初期,这种趋势的重要性
也许没有得到足够的评价。省自治和自治机构的联动作用继续存在,并对早
期的军阀政治有影响,至少是略有影响。但代议制政治在辛亥革命后初年具
有的活力却永远没有恢复。
回顾起来,民国早期两种失败了的政治实验——自由主义政治和独裁统
治——似乎彼此促成了各自的灭亡。袁世凯感到,议会和省自治削弱了民族
国家,他相信,在帝国主义时代民族国家应该是中央集权的、强大的。他一
有机会就废除这两者及其辅助制度,诸如相互竞争的政党和不受检查的新闻
等等。但是他自己的统治体制并未能激发普遍的热情,虽然开始时得到一些
重要的无党派人士,如梁启超等的支持。甚至其早期的支持者,对北京的独
裁作风也感到失望。袁称帝这一着走错了的棋,为把这种幻灭心理都调动起
来提供了时机。独裁统治跟着帝制一起垮台了。但是在自由主义的舆论重新
出现并取得制度上的优势之前,分散的军事霸权主义插进来了。民国早期的
两种实验形式,终于主要作为政治上的反面教材而为人们追忆。



第 5 章  立宪共和国:北京政府 1916——1928 年

1916 年 6 月袁世凯之死预告了军阀时代的到来,然而在随后黩武主义的
整整十几年中,北京政府仍然是全国统治权力和希望统一的象征,在既无王
朝又无支配人物或执政党的情况下,北京政府仍代表国家的概念。尤其是,
广泛传播的宪政信念在支撑着它,这一信念已在世纪更迭之时,随民族主义
的兴起而在中国爱国者中滋长。①
当中国新训练和装备的海军,在 1894—1895 年的甲午战争中被日本人覆
灭时,许多有政治觉悟的中国人认识到,主要是技术和军事性质的“自强”
还不足以救中国。他们还被这样的巧合所打动:世界上所有最强大的国家,
包括日本,大都在近代通过了宪法。此外,国外新的政治科学的专家断言,
起草得当的宪法无论在何处都是稳定、有效的政府的关键。似乎已经很清楚,
只有宪法才能使中国强大。
尽管对中国宪法应采取的形式莫衷一是,但大多数中国政治思想家在两
个问题上意见一致。第一,虽然政府与人民之间存在的利益基本一致,但中
国仍是软弱的。这是由于人民的被动性;这一点,通过诸如学会、选举及立
法机关一类的参与制度允许人民直接关心政治,能够予以克服。正如改革者
康有为 1898 年所写:“臣窃闻东西各国之强,皆以立宪法开国会之故……人
君与千百万之国民,合为一体,国安得不强?”①
第二,中国历史上最主要的动乱根源,在于权力关系的定义含糊不清,
导致皇位继承权的争夺、大臣之间的冲突和地方长官专横的行为,这一切只
能由人民起义来制止。但在立宪制度下,如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在 1900 年指
出的:“君位之承袭,主权之所属,皆有一定……大臣之进退,一由议院赞
助之多寡,君主察民心之所向,然后授之……民间有疾苦之事,皆得提诉于
议院……故立宪政体者,永绝乱萌之政体也。”②
包括康、梁在内的保皇党人相信,在中国人民能管理自己之前,应有一
个训导阶段。按照这一受中国政治思想的治国传统影响的概念,政治家在逐
步引入大众参与制度时,应教育与制裁并用,以维护公共秩序。另一方面,
由孙逸仙领导的共和派争辩说:中国的未来如同修建铁路,“中国而修铁路
也,将用其最初粗恶之机车〔君主立宪〕乎?抑用其最近改良之机车〔共和
国〕乎?”③清廷曾为康、梁的头颅而悬赏,但后来又接受了他们的论点,于
1906 年下令准备实行君主立宪。但在宪法颁布之前,共和派就通过革命获得
了胜利。
在某些方面,1906 年的诏书比辛亥革命更明确。共和国的概念在 1911
年后受到了至少三次君主主义者的挑战:袁世凯称帝的冒险活动,1917 年张
勋帮助宣统皇帝复辟,以及 30 年代在满洲国复活的“王道”。但自 1906 年
以来,甚至在 1949 年之后,对这种或那种形式的宪法的必要性,从未产生过
任何重大的疑问。的确,自晚清以来,人们认为宪法不仅对国家是必要的,


① 本章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安德鲁?J·内森的《北京 1918 至 1923 年的政治斗争:派别活动和宪政的失败》
的内容。
① 康有为:《请定立宪开国会折》,重印,载翦伯赞等编:《戊戌变法》,2,第 236 页。
② 梁启超:《立宪法议》,载《饮冰室文集》,第 5 卷,第 2 册,第 3 — 4 页。
③ 迈克尔?加斯特:《中国知识分子和辛亥革命:近代中国激进主义的诞生》所引,第 138 页。



而且对每个政党、商会和利益集团的联盟也是必要的。
一些省一级的政府也通过了宪法,这一趋向最重要的例子,是 20 年代初
的所谓“联省自治运动”。湖南、四川、广东及其他一些南方省份的这一运
动的领导人争辩说,如果各省能使自己摆脱军阀混战以寻求稳定和自身的发
展,整个国家就将更强大。但在涉及以什么方式达到这一目的时,“关于中
央政府及各省当局各自的权限及各省政权的结构的讨论就没完没了,纷纷引
证 1815 年的日耳曼联邦、瑞士联邦、美利坚合众国、加拿大、澳大利亚,评
论中国这时颁布或起草的各省的各种宪法,但都是出于技术和法律的观点,
而不是基于中国的现实”。①有几个省草拟了宪法,其中之一(湖南)还在短
期内实行过。但联省运动未将中国从军阀主义中挽救出来。相反,一些军阀
为实行其否定中央政权的策略,兴高采烈地颁布了他们自己的联省宪法。
用什么来解释在诸多的挫折面前,近代中国人对宪法信念的坚持?在近
代西方,如同在中国一样,宪法的效力是不确定的,然而又是必不可少的。
无论在东西方,这一概念都从基本的国民信念中汲取活力。在个人主义的西
方,宪法被视为保护个人权利和调整不可避免的利益冲突的准则。在中国,
宪法被视为凝聚集体力量的当前社会目标的基本声明,也被看作推动舆论、
防止错误的手段。因此,中国的宪法一直被认为易随社会目标的变化而改变。
实用主义也是有吸引力的。对于正力争在世界各国中赢得重要地位的中
国来说,宪法是现代国家的标志的组成部分。宪法为统治者要求承认其合法
性提供了根据。早期共和国的宪法,允许一小部分集团自称他们对权力的竞
争是合法的,而革命力量(国民党、共产党、学生、工会)的干扰则是不合
法的。这些集团可以在忠于宪法的必要性上达成一致,而又允许他们自己在
宪法条款的含义上经常争吵。
总之,不论在中国还是在其他地方,也不论在民国初期还是以后,对宪
政的赞同似乎有两个原因:对宪法为杰出人物带来直接便利的实用主义评
价,对宪法使国家变强的能力的信心。这种赞同相当真诚,人们在 1916—1928
年间费了大量精力去草拟宪法,争论条文,谴责对手违背宪法,祝贺同盟者
恢复宪法。另一方面,随着 1916 年后派别冲突的每一次循环,政治家立宪花
招中的谎言明显增加,民众对民国政权的支持相应下降。最终结果是使自由
共和国的观念信誉扫地,并产生了一系列权力主义政权中的第一个,即国民
党的国民政府。从一定意义上说,晚清的君主立宪主义者已赢得了一分。关
于训导的概念,而不是君主政体本身,是他们争辩的中心;自 1928 年起至今
日,中国的政府一直受这个或那个列宁主义式的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