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青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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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知青史- 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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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类型(4)
与此同时,一批白启娴式的女知青在各地脱颖而出。湖北树立了“敢于破除旧传统观念”的喻利华。喻是武汉市知青,1969年12月到洪湖县插队落户,与贫农青年相爱,面对人前背后的闲话与嘲笑,据说她从毛主席《青年运动的方向》中汲取了与农民结合的精神力量,并勇敢地迈出了与贫农结婚的一步《湖北日报》,1974年2月11日。。辽宁则宣传了“决裂旧观念,青春献人民”的刘秀兰。刘于沈阳市第9中学高中毕业后到苏家屯区插队,1969年与一农民结婚。从年龄上推测,她结婚时至多不过22岁,在知青中当属早婚之列《沈阳日报》,1974年3月19日。。浙江推出了徐春娟。她是金华市3中的68届毕业生,下乡后推荐上大学不去,决心扎根农村,最后嫁给了农民《浙江日报》,1974年3月19日。。湖南表彰了张国清。张是1963年高中毕业后下乡插队的老知青,四年后与一贫农结婚,随即发展入党。“###”中擢升省妇联副主任《人民日报》,1974年3月20日。。一时间风云际会的这类典型还有杭州女知青缪惠敏,青岛女知青李春梅、王金华,上海女知青郭惠、万宁林等等,不一而足《浙江日报》,1974年5月6日;《青岛日报》,1974年3月17日;《吉林日报》,1974年12月21日;《解放日报》,1975年1月27日。。
  关于与农民结婚的理由,当时的舆论工具杜撰出种种冠冕堂皇的说法来。白启娴认为“这对于缩小三大差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反修、防修,都具有很重要的意义”。徐春娟把它提到“走什么道路”的政治高度来认识,认为;找个什么样的对象,不单单是个恋爱婚姻问题,而是关系到自己走什么道路的问题,如果把家安在城里,将来三天两头往城里跑,就会动摇扎根农村的决心。还有的女知青着重强调了毛泽东关于知识青年应与农民“相结合”思想的指导意义。当年风行全中国的毛泽东语录:“尽管他们(指农民)手是黑的,脚上有牛屎,还是比资产阶级知识分子都干净”,成为一些女知青嫁给农民的理论依据作为当时最时兴的理论,最初是由白启娴在那封著名的申诉信中加以征引的,以后便辗转传布,参见《沈阳日报》1974年3月19日刘秀兰的文章《谈谈我为什么和农民结婚》。。毋庸讳言,女知青嫁农民的举动之所以被一再夸大、拔高、渲染,首先是与“###”期间对知识分子的歧视、丑化、贬低乃至打击的做法联系在一起的。上述说教的共同特点,是用某种政治上的需要给这类婚姻镀上一个夺目的光环,换言之,结婚只是为了完成某种政治目的,而恰恰应该当作婚姻主弦的爱情反而被略而不提。
  尽管宣传调门一再拔高,知识青年们却几乎无不知晓:“结了婚要一辈子当农民”,“也别想再选调了”《南方日报》,1975年7月10日;《人民日报》,1975年1月28日。。与农民结合,意味着将终生厮守脚下那一方土地,意味着完全割断与城市生活藕断丝连的联系,一切关于前途的憧憬,以及对招工、招生、返城的企盼也将随之化为齑粉。既然如此,为什么仍有为数不少的女知青走上了这条前景并不光明的道路呢?确乎有少数知青(如上举知青典型),她们与农民的结合不是被动的,除了真心实意地把这视为革命的“洗礼”外,也不排除彼此感情契合的因素。不管怎么说,农民的本质是淳朴、善良的,对于处在困境中的下乡知青,许多农民给予过各种形式的宝贵帮助。有的知青在极端沮丧之余,从农村青年的热情关心帮助中体察到世间温情,进而产生爱慕之情,是很自然的关于这方面的报道可参考毛弟:《苦涩的恋情》,《辉煌的青春梦》,湖南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塔琳:《她依恋阿拉坦合力》;周兴国:《他说,他不是鹰,是风筝》,《草原启示录》,中国工人出版社1991年版。。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婚姻的类型(5)
但就多数知青来说,她们走上这条道路是出自被动的选择。究其原因,首先是女知青难堪农村艰苦劳作的重负。著名影星刘晓庆当年曾在贫困的四川宣汉县当过知青,她回忆说:
  我每天在幻想与破灭之间挣扎,我第一次渴望着“爱情”:如果有这么一个小伙子,他能够每天来帮助我挖地,只要坚持八个月,我就一定嫁给他。《我的路》,《文汇月刊》,1983年6期。
  刘晓庆企盼的小伙子终究没有出现,现在来看未尝不是一件幸事,但当年确有不少女知青,正是在这种心态下走上了一条陌生的人生道路。男知青有强健的体格,较强的群体意识,与艰苦环境抗争的能力,在这些方面,女知青都逊色一筹。一些地方知青集体户的破裂直接强化了女知青的困境,处在孤立无援的境地,更需要别人的###、友情、关心、帮助。尤其是当下乡初的热情冷却,幻想破灭,她们很容易为农村青年的慷慨帮助所打动,成为婚姻的俘虏许惠英:《18岁的幻灭》;林小仲:《“女俘”》,《草原启示录》,中国工人出版社1991年版。。农村女孩子出嫁早,长期在地里与男劳力一样干活的往往就剩下一帮女知青,当她们结婚后,起码免去了农田的沉重劳作。用农民的朴素语言来表达:“过门当了媳妇,用不着沉锤大镢地下坡干活了,安安稳稳地在家过日子。”《青岛日报》,1974年4月17日。这算是付出沉重代价后的一点补偿。
  促使女知青走上这条道路的另一个原因是“血统论”的压力。最早一批与农民结婚的女青年,很多是对前途丧失信心的所谓“黑五类”(地、富、反、坏、右分子)和“走资派”的子女。不少知识青年因家庭出身问题受到百般歧视。“出身不由己,配偶可选择”,在广阔天地里,他们毅然选择贫农子女为配偶,以期改换门庭文质:《和农民结婚的知青们》,《传记文学》,1991年1期。。
  “###”十年间,封建的“血统论”不仅在城市中跋扈恣肆,同样扫荡于乡间。农村物质生活的贫困、文化教育的落后,社会环境的闭塞,以及千百年小农经济基础酿造出的等级意识和狭隘、愚黯的社会心理,都为“血统论”的飞扬提供了适宜的条件。“###”初,在湖南道县、北京平谷县农村发生的对“五类分子”的大屠杀,殃及子孙,乃至襁褓中的婴孩,便是这种劣根性发作时最令人触目惊心的一幕。在几十年里,农村的阶级成分始终具有世袭的性质:贫农的子女就是贫农,地富的子女就是地富,清浊分明,不容混淆。与此同时,农村又是一个父权观念牢不可破的社会,社会关系一向依男性血胤扩展延伸,并为判断每个人出身的高低贵贱提供了基本的依据。在家庭成分依男性家长而定的传统面前,没有哪个贫农家女儿会傻到嫁给地富家的儿子,因为这会玷污自己的清白,甚至沦为政治上的贱民,但地富家的女儿却可攀援贫下中农的儿子,这种结合通常不会有损后者的良好成分,却能使前者的社会地位大为改观。无论如何,她的子女将继承丈夫的好成分,她的出身耻辱也会因此而淡化。明乎此,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家庭出身有“污点”的女知青在选调无望的情况下要与农民结婚,并且无一例外地要选择贫下中农家庭的青年了。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婚姻的类型(6)
一些地方蔓延的对下乡女青年进行诱婚、逼婚的风气,也促使她们沦为畸形婚姻的俘虏。“###”中的上山下乡运动,是在“接受再教育”的口号下大张旗鼓进行的。“接受再教育”,就应该与贫下中农“相结合”,也就是要和农民结婚,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青年就是这样发挥他们的理解力的。丘引《圣妓》(下放知青的感情悲剧)一文中回忆:1968年9月10日,北京某中学30个18岁的女学生在内蒙古乌兰察布盟一个村子落户。4个月后,旗委书记参加一个女知青与当地农民的婚礼时,热情地宣布:知青与农民结合,表明了知青听毛主席的话,扎根农村的决心,旗委支持这一新生事物。半年后,这30个北京姑娘中有10人嫁给了农民。
  有些偏远地区的农村基层干部,关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也有他们实用主义的解释。内蒙古哲盟(“###”中划归吉林省)科左中旗西伯花公社的大队干部,当得知北京知青来到时便兴高采烈地奔走相告说:“毛主席给我们送大姑娘来了,知道我们这个地方缺姑娘的苦处,没有毛主席送来的大姑娘,我们就结不了婚。”说着说着就喊起“毛主席万岁”来了。像这样愚昧无知的干部当然是极少数,与此相比,对女知青进行逼婚的问题要严重得多,普遍得多。哲盟巨流河公社兴隆地大队集体户的9名北京女知青,在队长的诱逼下,两年时间就有8名结婚出户。奈曼旗东明大队某女知青因拒婚被逼得没饭吃,一度跑回家去,归队后照样不给口粮,最后只好与人同居。开鲁县大榆树公社某大队党支部书记利用职权诱逼了3名女知青在当地结婚,其中一个给自己做了儿媳妇。以上事件是1971年北京市革委会下乡知识青年工作学习团走访哲盟北京下乡知青点时了解到的吉林省知青办:《关于北京市委来我省检查北京知青》。。在全国同类事件中无异于九牛二毛。上山下乡运动初期,大批知青下到农村社队后没有房住,只好分散插住到农户家中,也助长了诱婚、逼婚的现象。1970年5月12日中发26号文件及1973年中发30号文件这两个有关知青政策的纲领性文件中均强调了严禁对女青年诱婚、逼婚,恰恰说明这种现象屡禁不止,且带有普遍性。
  农村青年通常认为娶知青是很合算的。“###”时期的广大乡村,传统的婚姻习俗照旧流行,男方娶妻要付出一大笔彩礼,还要举办婚礼筵席。陕北农民娶妻少说要花千八百元,二三百斤粮食;山西一些地方娶妻用斤称,身体越重彩礼越多,双眼皮的体重一斤合20元,一个媳妇的彩礼(实即买卖婚姻的身价)需一两千元,这对日工值仅几角几分的农民来说,不啻是个天文数字。娶女知青则无须付彩礼《青岛日报》,1974年3月17日;《浙江日报》,1974年5月6日;《辽宁日报》,1974年11月10日。。不仅节省了一大笔开支,还可因娶到城市的姑娘而炫耀乡里,难怪会被乡邻们视作“好福气”《回首黄土地》,沈阳出版社1992年版,第66页。。
  对于女知青嫁农民这种现象应如何估价?这究竟是历史的进步还是倒退?答案一目了然,本来无须多费笔墨,但是有鉴于直到今天仍有人为其大唱赞歌杜鸿林著:《风潮荡落(1955—1979)——中国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史》(海天出版社1993年版)指出:“诸如白启娴这样的婚姻选择其社会价值是应予肯定的。”“这少数人是知青大军中的勇敢者。”并反问说:“当今,又有多少城市知识青年敢于同贫困落后地区的农民结婚,在那儿成家立业呢?”(第199页)作者在列举了若干与农民结婚并一直生活美满的例子后又指出:“这样的美好婚姻多不胜收,不管时代怎样变幻,都应将赞歌献给她(他)”,因为她(他)们在缩小工农差别、城乡差别方面做出了贡献(第210页)。,在这里做一个简短的评论就显得必要了。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婚姻的类型(7)
笔者认为,女知青嫁农民,作为“###”的特殊背景和上山下乡运动具体场合下出现的畸形婚姻,从整体来看,无疑是不值得肯定的。
  首先,这种婚姻始终笼罩在“左”的理论之下。女知青嫁农民曾被吹嘘为是“与传统观念彻底决裂”、“扎根农村干革命”、“缩小三大差别”、甚至与###的所谓“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对着干”的具体行动。事实上,在成千上万白启娴们的婚姻中,得到阐扬的是极左理论的教条,酿成的却往往是女知青终生的懊悔。
  其次,这种婚姻的缔结多数缺乏感情基础,或者是为了实现某个政治目的,或者是迫于外界的某种压力,因坎坷经历或特殊背景,女知青与农民逐渐产生恋情并结婚的只是少数。婚姻双方在文化水平、生活习惯、价值观念、家庭背景、兴趣爱好、社会经历等方面的差距却是很明显的。那么,主要是一种什么动机促使女知青超越这重重障碍的呢?人们不会忘记80年代中叶闻名全国的“遇罗锦离婚案”。无论遇罗锦后来的行为怎样,她的婚姻悲剧毕竟是一个历史的影子。她在谈到嫁给第一个丈夫(是位农民)的动机时说:虽然自己是“右派”的女儿,“现行反革命”(指遇罗克,《出身论》的作者,1968年被杀害,“###”后###)的妹妹,可还得活着。活下去毕竟是人生的第一欲望。同遇罗锦一样,许多女知青做出这种婚姻选择时,实际上只是为了“活着”,为了在困难环境下继续生存下去。在这种动机驱使下,得到的只能是婚姻的躯壳,失去的却是它的真谛。
  在人类社会里,婚姻从不仅仅是涉及男女双方的私事,而是一种社会性行为,因此,始终要受到特定时代和具体社会条件的制约。在封建专制主义的淫威下,弱肉强食的法则横行,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常遭风雨摧凌的厄运,这种摧凌,与对个性的压抑,对###的践踏是相辅而相成的。青年人的婚姻自由被不可抗的外力压缩到很小的程度。
  恩格斯说过,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人们的恋爱在许多情况下受到了限制。婚姻成了买卖或金钱的交易。女子不能自主地寻觅知音。她们经常不得不压抑自己爱的激情。所以,解放人的爱就成了革命的事业。他在指出这种历史前景时写道:
  因此,结婚的充分自由,只有在消灭了资本主义生产和它所造成的财产关系,从而把今日对选择配偶还有巨大影响的一切派生的经济考虑消除之后,才能普遍实现。到那时候,除了相互的爱慕以外,就再也不会有别的动机了。《###恩格斯全集》(中文版)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5页。
  在这里,恩格斯正确指出了婚姻自由与社会发展间千丝万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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