术训练班。又如华北,到1954年为止,已有大批高小、初中学生参加农业生产和互助合作组织,其中蓟县1953年、1954年两年据不完全统计有1700余人《华北大批高小和初中学生参加农业生产》,《人民日报》,1954年5月17日。;山西朔县1953年曾有350多名小学毕业生参加生产。山东省,三年来已有30余万农村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占三年高小毕业生总数52万的大半,其中文登专区7万余名高小和初中毕业生中,在乡的6万名左右,绝大部分参加了农业生产。莱阳专区据不完全统计,1953年高小毕业生有34000名,其中24400余名参加了农业生产《山东三十余万高小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人民日报》,1954年5月26日。。总之,从地区来看,大抵北方比南方为多;而从文化程度来看,是“大批小学毕业生,很少初中毕业生,甚至没有高中毕业生”《人民日报》1957年4月8日社论《关于中小学毕业生参加农业生产》。。
一条可行的道路(2)
要统计这一时期回乡中小学毕业生的准确数字,几乎是不可能的。这不仅是因为缺乏统计资料,而尤其是因为这批人的流动性特别大,有人虽回乡,并未参加农业生产,有的是回乡自学以准备来年的升学考试,有的在当地找到工作,有的女青年后来又嫁到城市等等。然而不容否认的是,他们中的大部分确实投入了农业劳动,而且在互助合作运动中成为一支“可以依靠的突击力量”。据###1955年在团中央召开的全国青年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大会上的报告:在现有的65万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中,有青年17亿人,其中担任社长、副社长、社务委员、会计、生产队长、技术员等职务的骨干分子有290万人。据团中央办公厅工作组印发的《莱西县在乡高小毕业生工作调查报告》提供,农业合作社的前景吸引着这批学生,在该乡1954年毕业的3000余名学生中,在合作社、互助组中任干部的有783人,还有1335人担任了宣传员、教师、卫生员等。报告认为问题在于高小毕业生太少。莱西县一共10余万农户,按一个合作社(指初级社)25户计,全县应建4000多个社,以每个社平均设置会计、技术员、计账员等各一名计,就需要20000多人,在合作化程度较高的乡,高小毕业生已呈“供不应求”之势。此外如吉林省舒兰县,1954年参加农业生产的3892名中小学生中,入社入组的有3789名,其中任社主任的9名,任互助组长的64名,任会计、记账员的1789名;山东省荣成县的198个农业社会计中,高小毕业生占103人,等等。后来名闻全国的劳动模范吕玉兰、周明山等,就都是十几岁就当了互助组、合作社的干部,徐建春更是典型的例子。
然而,将青年动员回乡,未必意味着这场运动就获得了成功。从直接效果来说,回乡只是第一步,回乡之后是否能够巩固住,才是更关键的问题,因为这不仅直接关系到青年能否在农村发挥预期的作用,还关系到今后的动员能否继续顺利进行。而正是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诸多纰漏。
前面我们已经说过,当时的宣传中最让青年们动心的,是国家为合作化运动所描绘的远景:“老是弄小农经济,确是没有干头,可是搞伟大的合作化运动,这就大有出息,大有干头了。”合作化至少带给他们两个希望,一是可以让他们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和智慧,给予他们进一步学习技术和文化的机会;二是农村的面貌会很快得到改观,生活会一天比一天更好。但回乡之后,他们面临的,却是各种各样的具体问题。
第一,产生这些问题的根本原因,是合作化运动的发展并不像知识青年们想象的那般美好。从1955年下半年开始,它本身的种种失误开始###,到1956年,南方各省中有的甚至已将合作社自行解散,使回乡知青产生信心的立足点发生了动摇,很多青年发现“高级合作化不过如此”。加上很多地方发生灾情,生产减产,于是大量农村青年不再安心农业生产,要求外出,其中多半是农村知识青年,很多还担任着合作社的记工员、会计、生产队长甚至社长等工作,有些是青年团员,在受灾减产和城市、铁路附近的地方,这种现象尤其普遍。他们说自己是“身在乡里,眼在城里,心在厂里”,整天想办法到城市找工作。 。 想看书来
一条可行的道路(3)
第二,动员工作本身的失误也是不可推卸的,主管这项工作的人,从上到下,都只把精力放在将青年送回农村这一环之上,只要把人送回乡,就完事大吉,再无人过问。人们大概以为,出现这种大批青年无处安排的危机,只是暂时现象,以后社会主义发展了,一切自然就会好起来,更多的干部则只图敷衍塞责于一时,根本不关心以后怎样。
青年们面临的具体问题有这样几方面,第一是无人关心和过问,把他们混同于普通农民,一些村干部,将他们视为多余的人物和负担,任凭他们在农村苦闷彷徨。1955年7月7日,《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纠正不关心在乡的高小和初中毕业生的现象》,提到他们接到不少回乡青年的来信,反映团组织对他们关心不够,有的甚至不管。如山西省潞安县鹿家庄的5个高小毕业生谈到:
回村后人们瞧不起我们,团组织不管我们,连家长也不满意我们。想为大伙办事,得到的却是冷淡。去年做人口登记工作,李文安一不小心,表格填得不够清楚,社里会计就说:“凭你这两下,还想当记工员!”我们不知道人们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我们想成立一个学习小组,可是怎样学到,我们没办法。今年社里技术员们听过###次农业技术传授,我们“没资格”,连一次也没有听。回村上快一年啦,村上团支部没找我们谈谈心。我们还要问问团潞安县委的同志们,听说团县委共有十###个干部,团县委机关经常住着五六个人,可是一年啦,我们很少见过他们的面。我们村附近乡住着两个县委的同志,也很少来我们这儿,就是来也是转一转就走了,从来没问过我们的事情。今年这半年乡里团总支收到县委送来的十二三份指示、通知和号召,七八份通报和材料,可竟没有一份是谈在乡高小毕业生工作的。奇怪呀,团县委为什么这样对待我们?
黑龙江巴彦县宝山村高小毕业生冯树斌、湖南省衡阳县麓山乡5个高小毕业生等也都写信说,因为没人管,很多人就到处去找工作,有的人还被荒诞###毒害了。这些来信都要求团组织更多地关心这些回乡青年,也呼吁社会各方面帮助和支持他们。
第三,劳动报酬不合理。吉林省舒兰县东兴村东隆农业社高小毕业生杨树春、朱显忠写信说,今年春耕倒粪,队长高玉田分配他们倒一堆粪(实际是一天倒不完的活),答应给5分,因两人劳动热情很高,中午也没休息,到下午5点多就倒完了。可是到晚上评分时,队长却说他们不守劳动纪律,天不黑就回家,给评了2分半工,这样就影响了他们的劳动积极性。
第四,农村干部素质差,回乡青年本身期望值又过高,加上年龄小没有社会经验和劳动技能等多种因素,常与干部乃至农民发生矛盾,不仅不能如预想的那样受到重视,甚至处处受到冷淡打击。在杨道纬采写的《三里沟村的知识青年为什么这样苦恼?》一文中提到:山东蓬莱县绪谷乡三里沟村共有回乡青年22人,其中初中毕业生7人,高小毕业生15人,现已有8人出外。这些青年人都是从1953年起陆续毕业回乡的,当时的理想有三条,第一条当农业技术员;第二条当劳动能手;第三条当拖拉机手。毕业回乡参加农业生产以后,劳动热情非常高涨,1954年积极组织民校,把村里文娱工作搞得很活跃。可是不久之后,他们就慢慢苦恼起来,异口同声地说:“村里、社里不使用我们。”乡长姜恒芝说,青年人没有实际经验,工作上办法少,起作用不大,选干部时总是选不上。现在知识青年中没有一个当干部的,连原来在初级社当记工员的三个知识青年在转高级社后,村干部也不让他们当了。他们还提到,知识青年给干部提意见,受到干部的无理指责。如去年冬天社里不和社员商量,就指定郑富当生产队长,郑富工作上有很多缺点,社员都不同意,知识青年向乡里、县里提意见,要求###选举,提出乡干部管社不###、办民校不解决经费等问题,乡干部反而批评青年“太调皮,不服从领导”。加上青年们组织自学小组却因无人过问而垮台,入团问题得不到解决等问题,很多青年不再安心务农,而是盲目跑出去找工作。
一条可行的道路(4)
这些问题,事实上贯穿于知识青年上山下乡运动的始终。存在于中国广大农村落后的传统习惯势力,在本质上是与文化、与知识对立的,它往往通过对知识青年的反感、歧视、排挤等方式表现出来,而在当时那种美化劳动人民的气氛下,满腔热情的青年对此不可能有充分的思想认识和准备,宣传上过于强调农村对知识和知识青年的渴求,而淡化甚至回避农村存在的落后顽固的习惯势力,尤其使青年在面对现实时感到失望与迷茫。事实上,这种旧势力本来也不是这些刚从学校出来的小青年所能对付得了的,徐建春、吕根泽和吕玉兰那种一回乡就被推选为互助组长、合作社长的情况,并不能说就是当时农村的普遍现象,知识青年若真要在农村发挥作用,还需要国家和当地政府作强大后盾,给予大力支持。
当时一些地区的领导是重视了这个问题的,并曾切实采取措施加以解决。如###广东省委和广东省人委发出《关于积极吸收高小和初中毕业生参加农业合作化运动的指示》,就以行政命令的方式,要求地方必须重视发挥这支力量的作用,文件规定:
1训练各乡办社干部和各种业务技术人员时,必须适当吸收中小学毕业生参加训练。在进行全乡办社规划时,应把本乡中小学毕业生参加社、组问题同时进行安排,领导他们协助乡人委会进行有关合作化运动与各种政令宣传、群众识字教育、业余文娱活动等,不使他们投闲置散。
2各普通中学应加强生产劳动教育,增加学生的农业基本科学知识。
3各地农业技术指导站和农业技术学校、银行和其他财经机关、人民医院和医务机关、文化馆和文艺团体,应有计划派遣业务知识较有修养的干部,主动、认真地协助训练参加农业生产的中小学毕业生,经常和他们联系,使他们迅速成为有用人才《中国青年报》,1955年10月5日。。
这类指示,若能在各地切实贯彻,会收到很大效果,但影响这些规定贯彻下去的因素实在太多,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上述很多党、团组织和地方领导对这个问题并不重视,而且在解放之初,他们中很多人就是农民,有强烈的农民观念和意识,他们并不认为这支力量有多么可贵,包括较高层的领导中也有人如此,所以《中国青年报》的社论才要呼吁说:“我们之所以再三再四地强调要做好回乡生产的中小学毕业生的工作,不仅因为组织他们参加农业生产是国家安置不能升学的中、小学毕业生的主要办法,也就是他们的主要出路,而且由于国家发展农业生产特别是发展合作化运动中,迫切地需要着他们”《中国青年报》,1955年10月5日。。
家在农村的中小学毕业生并不是一个整体。虽然土改以后不再在青年中划分阶级成分,但每个人身上却都是打上阶级烙印的。青年回乡后,要与自己的家庭在一道生活,出身和成分问题就比在城市中更为突出。
解放初期,能够从初中、高小毕业的贫农、下中农子弟并不很多,而在土地改革的硝烟尚未散尽的农村,地富子女回乡的境遇显然是颇为尴尬的。地富分子是否能够加入互助组、合作社,地富子女应如何对待,这个问题在1954年已被很尖锐地提出来《中国青年》答读者问《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学生回乡后能否参加互助合作组织?》,《中国青年》,1954年第18期。,一两年之后仍未得到解决。据《中国青年》杂志载:
一条可行的道路(5)
有一位在团区委工作的同志来信说,“现在回乡来参加农业生产的初中、高小毕业学生中,有一些是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我们感到很不好办:不明白这些青年能不能入社,因为近几年来对地主和富农,一般是坚决不接收的;也不明白是不是能让他们当民校教师,虽然现在扫盲的民师很缺乏;更不明白团的组织是不是也要去帮助和教育他们;有的基层团组织对其中有些是青年团员,思想很不通,说他们家是地主,富农,怎么能入团呢?”
须知这封信的发表,已经是1956年初了严如平:《不要歧视出身地主、富农家庭的青年学生》,《中国青年》,1956年第2期。。
对于搞基层工作的同志来说,这的确是个难以解决的问题,“按照党的政策规定,从原则来说,他们可以入社。可是我国农村原是小农经济,一家一户地进行生产和过活,这就使他们入社的问题和家庭连在一起了”。所以《中国青年》的答复是颇为含混的,说地富子女入社,“原则上说是可以的。由于有一些文化知识,对开展组内、社内文化教育和改进农业技术是会起一定作用的”,“但不免要牵连到他家中其他成员是否也要参加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条件寻求解决办法”,“被雇用是个妥善办法,暂时不能加入,应以正确态度对待”。所谓“被雇用”,其歧视之意已很明显。而“应以正确态度对待”,简直就是一种应付,可以想见地富出身的青年看到这种答复会作何感想。
1955年10月11日,毛泽东在###第七届中央委员会扩大的第六次全体会议上说:
至于某些经过考察的地主富农家庭出身的青年知识分子,在农村里头,是不是可以吸收一些担任文化教员之类的工作?有些地方别的知识分子很少,有这么一种需要,让他们在党支部,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