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肌肉男回头看了枪哥一眼,叽里呱啦又说了几句不懂得,然后枪哥就用我完全能听懂的话跟肌肉男说让他先走。
布帘被放下,枪哥的双眉死锁,紧紧凝视着我。
我想我大致明白了。
只有在我跟枪哥独处的时候,他才能意识到我的存在。
——这什么狗血设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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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我被拷在的那个立柱不是立柱,而是帐篷的支架,难怪我会觉得违和,是因为帐篷里没有立柱这种东西的啦……那话说,如果我力气够大晃狠一点,那帐篷岂不就被我弄塌了,然后他们会以为这是地震了?
不止是我,拴住我的东西也没办法被看见,那铁链就是,枪哥只是在跟我独处时帮我将铁链从柱子上取了下来,可链子的另一头铐着我的手脚,根本取不下来,这样的话,走路和吃饭都成问题啊……
而后,我便苦逼地被枪哥甩到了马背上,头朝下,脚朝下,肚子贴着硬邦邦的马鞍,走一步掂两下,当我被安置到枪哥给我分的房间里后,他拿刀砍断了我的手铐和脚铐,但那两个沉甸甸的环依然卡在我的脚踝和手腕上,在我闭着眼睛不敢看的情况下枪哥大概对着那东西又砍又砸,似乎都收效见微。
当然……虽然对枪哥本着无比信赖的态度,我依然惊悚地担心枪哥会不会手一抽把我的手脚给砍了……
————————我是球球乱入凯尔特神话的分界线————————————————
他的名字其实是迪卢木多奥迪那,作为一个叫做费奥纳骑士团的成员,那个骑士团的头头似乎叫做芬恩,芬恩麦克库尔,一个壮汉。
我见过枪哥多次对那个人高马大的男人宣誓忠诚,很快便明了了那男人的身份,将他和fate动画里人模人样的胡子大叔联系起来,我对这个本就不怎么喜欢的壮汉更生厌恶,心知是他害死了枪哥。
没过几天我便意识到我并非真的穿越到了什么凯尔特神话里,而是一不小心闯入了枪哥的记忆。
我被拷在帐篷里的那一幕,似乎是枪哥逃亡之前的最后一战,他平生胜利无数,为人光明磊落,这些三好少年的好品质,从其他人对待枪哥尊敬的眼神和动作中,便不难发现。
时光跳跃的时候,我周身的景物会发生变化,而我就像瞬移一般,从一个场景,移动到另一个场景。
当我周围的东西终于静止下来的时候,我吃力地揉了揉眼睛,环视四周。
那是在一个广场般宽阔的地方,围成圈的长桌上摆放着精致的水果点心,还有炖的七分熟的烤乳猪和各色我叫不上名的菜肴,那些血红色的美酒被盛放在金色的细颈瓶里,斟酒的姑娘用修长的手指取一只纯金的高脚小酒杯,倾倒酒壶的时候我才能看到那红得像人血般的酒液,在这个装饰的极为辉煌的宫殿里,我甚至觉得入眼之物都笼罩在一层金子般的光芒中。
……
起先我也不知道自己犹豫的目光在寻找着什么。
直至将整个地方都打量一遍,细细地,仔仔细细地,不放过没一个角落的情况下,我心里空空地意识到,想要看到的人,并不在这里。
……
对啊。
怎么会有呢?
……这里,是枪哥的记忆啊。
枪哥即使在这种华丽的布景中也显得格外耀眼,他如同一只低调而高雅的黑豹,缓慢地跟随着其他战士步入殿堂,沿着厚重的红地毯,那条路一直通往两座目测纯金或是镀金的王座,高背的设计,坐垫和背垫都是柔软的红色绸缎。
奢侈的有钱人。
我抽了抽嘴角,很快就发现了在这庞大的人群中另一个格外抢眼的角色,想来,她就是这个故事的女主角。
她身上所散发出的光芒并不耀眼,绝没有saber那般夺目,也没有贞德那样震撼人心,注意到她的时候,觉得仿佛在这一片骄奢的金色中盛开了一朵白玫瑰一般,美而不妖,那是一种格外格外纯净的美。
我险些看那姑娘看到呆滞,那姑娘挽着胡子大叔芬恩那粗得跟我大腿有的一拼的手臂,迈着细碎的步伐向王座走去。
那一幕,怎么看怎么碍眼。
任谁看来,那都像是父亲牵着即将嫁人的女儿,而非所谓的妻子和丈夫。
——这分明就是好好一朵白玫瑰插在草泥马粪上了嘛,而且那草泥马粪显然还没设么营养!!
在王座右侧两米开外的地方,一个像祭司又像太监的人叽里呱啦说了一大通我听不懂的话,而我则目中无人地站在那柔软的红地毯上,一边吐槽这东西跟我家席梦思床垫远远没法比,一边不时地看一眼枪哥,又看一眼格兰妮公主。
待那祭司和太监的结合体说完,费奥纳骑士团的头头——芬恩肌肉男便发话说了什么,他说得挺简洁,而我依然听不懂,不过我注意到的是,芬恩开合自己胡子拉碴的嘴巴发话的时候,枪哥始终用庄严而专注的神情倾听着,表情神圣而认真。
我是向来不喜欢这种场合的,而且只能垂涎却无法品尝这些美食佳肴的痛苦更是难以言喻,仗着枪哥在这种情况下也看不到我,我自在地在红地毯上打了几个滚,又一溜烟地跑到格兰妮公主身侧,几乎脸挨着脸地仔细盯着她看。
当然,她是看不到我的,也无法感知到我的存在,她的眼睛捕捉不到我的轮廓,她的双耳无法听到我移动时的声音,她的皮肤,也感受不到我时不时伸手试探般的轻戳。
格兰妮公主近看的时候更是绝美,她的皮肤真的就像牛奶般光滑,就像涂抹了嫩肉粉的脸颊一般,像小婴儿的脸,柔软,白嫩,透一点淡淡的粉,这皮肤绝对好得没话说,再加之她的眼睛很大,鼻梁很挺,唇瓣饱满,貌似还很有胸,腰肢也细细的,放到现代真的是街头美女啊……
也只有这样的姑娘,才配得上枪哥!
恩,我心里认可地点点头,像是枪哥监护人似的,对这个姑娘无比的满意,随即我又绕到王座的另一边,皱着眉打量着这枪哥最敬重的主子。
毛孔很大……鼻子上有黑头,好恶心。
头发油光光的,每一个毛孔里都往外冒油似的,不说粗犷的五官无法入眼,脸型也因为骨架问题长成了方不方圆不圆的变形国字脸。
……
哦……圣母啊,这丑东西连牛粪都不如。
联想到枪哥频死时他贼笑的脸,我气愤地想踢他一脚,然而,当我真的这么做时,我的腿径直穿过了他的身体。
……
也对啊,这是记忆,枪哥的记忆,无法被任何人干扰的记忆。
很快宴席就向燥热化发展,不少壮士们围聚在一起拿着酒杯互碰,在清脆的声响中爆发出一阵又一阵狂野却爽朗的笑容,酒宴一直在升温,人头攒动的情况下我努力让自己不要穿过谁谁谁的身体,然而当我挤得满头大汗终于从人堆中跑出来的时候,发现枪哥的身影不见了。
他已经不在费奥纳骑士团落座的酒桌边,我望向王座,发现芬恩正被十几个人围攻着敬酒,而格兰妮公主也不见了踪影。
我沿着红地毯跑出殿堂,四下转悠,终于在靠后的一个转角处发现了那两个人的身影,很不巧的,正好就撞见了格兰妮公主扑进枪哥怀里,在枪哥措手不及的情况下,来了一强吻的那一幕。
好姑娘,喜欢就要勇敢地表现出来。
不过……偷窥不太好吧。
我脸一红连忙伸手捂自己的眼睛,却在同一秒,听到枪哥低沉的,带些惊讶和疑
惑的声音。
……
“……怎么?”
恩?枪哥这时候怎么会问这个,害羞了?咦,枪哥原来你有闷骚属性,哎哟好惊悚……
“Geis。”
那个女子的声音格外柔软,听上去,也无比的娇弱。
我想,那大概是格兰妮公主的声音,不过,意外的是,我竟然能听懂她的话。
Geis?
那是什么……鸡鸭死?
有点耳熟……Geis……
库丘林曾许下过三条Geis……
其一,因为自己名字的缘故终身不食用狗肉,不靠近火堆;
其二,绝对不能拒绝自己身份低贱者献上的食物;
其三,不能拒绝吟游诗人的要求。
最后一站时,这悲剧的英雄终于因为自相矛盾的两条Geis,受到了诅咒,失去了力量。
……
我记得这个故事,很小的时候,似乎是听过。
Geis。
誓约,诅咒……绝对不可拒绝的命令。
格兰妮公主,是用Geis强令枪哥带她私奔逃跑的。
……
我傻愣愣地站在那,看着枪哥半是迷茫半是犹豫的神色,整个人都在止不住地颤抖。
大概,因为气愤吧。
……即使那是爱……
逼迫恋人背弃自己最忠贞的骑士之道的爱……至少,我真的无法接受。
……
后来。
后来,就像记录的那般,枪哥带着公主四处逃跑,我亲眼见证了他挥舞那蔷薇双枪,一路战胜了芬恩派来的各路追兵,在海上,在陆路,毒犬、勇士、甚至达弩神族的女神,都被他一一击败,这些记忆跳跃地飞快,我是事后翻看相关文献,才知道那一逃,就是十六年。
……
最后的片段是在那开着野花的山坡上,以为自己终于与芬恩和解的情况下,枪哥并没有多心便这样欣慰地以为自己可以继续效忠旧主,贯彻自己的忠义之道。
枪哥被下过一个名为“死于野猪”的Geis,芬恩安排了这一幕好戏,枪哥的胸膛被刺穿的时候我当场就哭了出来。
可是那一幕并没有持续多久,他离开的时候甚至无法合上双眼,绝望的眼眸捕捉到了旧主脸上充斥着报复快感的笑容。
……
所以,最后死去的时候,其实迪尔姆多比谁都清楚,自己,并未被原谅。
……
夜晚的空气依然这般凉爽。
我的视线渐渐清晰,映入眼帘的是绸缎般的深蓝的夜空,月亮朦胧在云雾里,天空点缀着几颗星星。
夜幕下,是枪哥的面容,他一手攥着我的脖子,另一只手里握着的破魔的红蔷薇,正对准了我的心脏。
??摔伤
静谧夜色下的那双金色眸子,看不出喜忧。
我静静地望着那双眸子,执着地问出口。
……
“迪卢木多,你恨saber吗?”
枪哥手里的枪最后也没有刺下去,而实话实说,表面上装作冷静的我,心里其实也乱成了一团。
背后冷汗直冒的时候,枪哥垂下眼睛收起了枪,轻声对我说了句“抱歉”。
他现在的主人命令他来保护我,所以,他不会对我出手的……大概。
晚上终究是没能睡好,反反复复地想着明天的漫展,就这样挨到了天亮。
顶着大大的黑眼圈,见到爱丽学姐的时候还把她吓了一跳。
化妆师是社长花钱从外面雇来的,虽然这钱其实是外联部跑的赞助,当然这次因为我是漫展主力的缘故,外联的这次赞助我没有参与,据说赞助拉得还算成功,我们一行人换好了cos的服装就这么从各个寝室楼里下来,一路上众目睽睽,看得人心惊胆战。
Cos最后的一幕,由于枪哥的临时加入,变成了我和他的单挑。
而详情,是这样的……
五点半的时候我就被从床上轰炸了起来,睁着睡眼朦胧的眼睛,我接了电话,是社长的。
“球,该起床了,带上你的剑来院办吧。”
……
“啊?……哦……恩……”
我随即挂了电话,倒回床上左拱拱右滚滚,脑袋里意识混浊,然后忽然意识到不能睡了,抽个猛子从床上直挺挺地坐起来,跳起身就把腿往裤筒里塞,顺带“咣当”一下后脑勺撞上了天花板。
这一撞倒是着实把我给装清醒了,我手快较快地换好衣服,刷牙洗脸涂涂抹抹,把头发梳一梳踩着小凉拖抱着saber的石中剑就开了寝室的门一路往院办奔。
跑到寝室底下的时候,由于还不到六点,门开没开,让阿姨开门的时候还恶狠狠地冲了顿,我连声赔笑道歉然后一溜烟地跑没影,跑着跑着忽然想,咦,不对啊,枪哥哪去了?
……
算了不管了,赶场子要紧。
人在院办里到齐了,这次出场表演的人算得上庞大,爱丽、舞弥、远坂夫人、绮礼、切嗣、Assassin龙套众、韦伯、大帝、雁夜、3D骑士、龙之介、Caster、肯尼斯和索拉也在其中。
当然,还有一个并不是闪闪的闪闪。
那个人cos的也别有一番味道,只是……比起真正的闪闪,相差甚远。
最后我看到了枪哥,而让我意外的是社长……也就是雁夜,一副苍白美少年的样子靠近我,用温和甚至带着一点雁夜特有的憔悴表情对我说,球球你真的很会拉人唉,这个少年出Lancer的效果也非常好啊。
然后……然后我就石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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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人中显然我是最后到的,而且,非常明显,只有我一个人是头发随便用头绳拧上的,一副没好好打点的样子。
随即被爱丽和舞弥二人夹击围攻,硬是把我的毛揪成了saber那造型……
然后,我们一行人三五成群、浩浩荡荡地向外联部拉到的某个化妆品店行军,在那里打点好外表,带上一些借来的必备的补妆用品,便浩浩荡荡地返回学校,登上了学校里向来只给专家大教授坐的校车。
幸好是起得早,那个时间点无论是学校里还是大街上都鲜有路人经过,只是我们出门时,倒着实将看门的保安吓到不轻。
校车是社长借的,不得不说他非常有手段,动漫社作为一个非正统部门,能够借到校车,足以说明社长能力之强。
而我怀揣着兴奋的心情坐上传说中的校车时,瘪瘪嘴想,也就这样嘛……
我坐在车内的左后方的一个靠窗位置,待我坐好后,枪哥很自然地就走到我身侧做了下来,他那个自然的动作让我的心里微微地跳跃了一下,不知是出于紧张还是欣喜。
初中和高中的时候有过修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