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戒条:客尊(礼敬)
:hospitality
应该互相尊重领权。在你到达一个陌生的城市时,应该向那里的管理者引荐自己。如果没有得到他的批准,你不能在那里做任何事。
通常吸血鬼很少远行,但是只要进入其它吸血鬼的领地,便必须接受其统治。当代的领地指的就是亲王的辖地;当吸血鬼进入某亲王的辖地时,通常必须晋见让知晓。晋见的过程随不同的亲王而异。有些亲王要求正式的会面仪式,并且须通报血脉身份,有些则以简单的方式互相认识。进入他人领地未通报的吸血鬼,若被发现,通常不会受到太大惩罚,只会被抓到亲王面前质问一番然后饬回。这项传统主要是为了保障亲王的统辖权,因此亲王在晋见之后,通常不会过度拒绝外来者,除非是恶名昭彰之徒。
叛逆者常不愿主动遵守这项传统。另外,远古的血族也大多不理睬亲王的权力,因为他们通常活得比亲王还长久,能力十分强大,在他们眼中,一般吸血鬼和人类没什么两样。
第六戒条:杀亲(杀戒)
:
严禁杀害你的同类。猎杀的权力只属于你的长老。只有长老之中最年长的一个有权下发猎杀令。
这项传统向来备受争议,过去的elder指的是尊长,但当代的意义已逐渐转为特指亲王。也就是说,只有亲王拥有处决辖下吸血鬼的权力,这项权力是受到密党所认可的,只要亲王是因为维护传统而使用此权力,通常长老便会支持他。这也是当代年轻吸血鬼与年老者的主要冲突点。犯下谋杀罪的吸血鬼成员,通常会被亲王以猎杀令缉捕。
对于严重违反传统戒律的吸血鬼,所谓的惩罚通常只有三个字:杀无赦。亲王有权下达猎杀令,他通常会秘密命令一些或全部辖地中的吸血鬼补杀犯戒者。若有其它吸血鬼敢协助被猎杀者逃亡,将视为是对亲王权威的严重触逆,而成功捕捉到被猎杀者的吸血鬼,通常会获得一定的名声,同时也可能有权取得被猎杀者的血液,因此许多年轻的吸血鬼常愿意参与猎杀行动。
一般而言,只要亲王下达了猎杀令,便在辖地内永远有效。但是密党允许高层的秘密会议(conclave)事前否决亲王的命令,参与秘密会议的成员以正反证据作为表决依据。若亲王不遵从秘密会议决议,虽然不会受到任何惩罚,但是必然会损失相当的名望。
八 峰
我冲着他左瞧瞧,右看看,表情一定白痴透顶,但此刻也管不了那么多了。他确实古怪至极,无论我多么失态,都不足以表达我心中惊讶之万一。
他见我这副模样,露出笑容,也不知他动了什么手脚,房间的门忽然自动关上了。我一瞧,心里感叹:到底是高科技,让人看不明白。
他留着如瀑布般的长发,乌黑发亮,从他面颊两旁垂下,但却丝毫不遮住他清瘦的面庞,额前随意飘拂着短短的刘海,让他的眉毛与双眼完整呈现出来。显然他刻意化过妆,眉毛优雅而美观,双眼清澈如一泓清泉。再瞧他的鼻梁、嘴唇、下颚与腮帮,都有一种令人惊叹的精致和无暇。
我想:听声音十足十是个男人,但这也说不准,万一她天生嗓子粗呢?万一我耳朵出毛病了呢?万一我脑子糊涂了呢?万一她居然爱上我了呢?
真是俗不可耐,我告诫自己,不要让盲目的爱情蒙蔽心灵的感悟,不能让我的研究蒙受一丝干扰,但更不能错过投怀送抱的绝色女子,不可让美人儿的心受到残忍的伤害。
他又说:";我猜,你就是新来的那位猎人兄弟吧。上头和我说了,让你先到我这边领些活干。我姓张,你可以叫我张千峰。";
张千峰,加上他男人的嗓音,再加上他恢复正常的用词,我觉得幻想在一瞬间崩塌,那空中花园般遥不可及的单恋在此刻灰飞烟灭。
也许我可以通过自我认知语言,将自己改造成同·性·恋?让我继续在罪恶的深渊堕落下去吧,如果疯狂就是所要付出的代价,那又算得了什么?也许自始至终,我都是个疯子。
我问:";先生名字如此威风,不知有何典故?";这是没话找话,故作攀谈,我仿佛被他迷住了魂儿,而且不想就此挣脱出来。
他来了兴致,笑着说:";在许多年前,当我还是个毛头小伙儿的时候,我发誓要爬遍大江南北的山,但那些山可不是轻易能够征服的山,必须险峻陡峭,巍峨峥嵘,而且高耸入云,值得留恋。当我爬上第一座高山的时候,我改名为张一峰,算是某种纪念。后来改名为张二峰,张三峰。。。。。以此类推,终于成了如今的张千峰。";
他语气中有一股豪气,柔弱的面容在此刻散发出令人崇拜的神采,我赞叹道:";先生志存高远,我等只能仰望。只不知先生今年贵庚?";
他皱眉说:";这事儿挺敏感的,我和你不熟,不太想告诉你。";
我吃了闭门羹,心头有些忐忑不安,生怕他生起气来,告我一个骚·扰之罪。这样想着,心头浮想联翩,嘴角又露出了奸恶笑容。
他见我这副模样,居然忍俊不禁,说:";来我这儿找活干的新人成百上千,就只有你最像个傻瓜,实话对你说,老子是个男人,而且对那种调调不感兴趣。";
我喃喃道:";真是可惜至极。";
他敲敲额头,似乎颇为头痛,只怕真的要投诉我骚·扰了,过了片刻,他说:";我都告诉你吧,你可千万别和旁人说,知道吗?不然的话,我就把你狠狠揍一顿,揍得你大小便失·禁。";
我点点头,突然深感恐惧,大小便失·禁意味着大脑损坏,这对我而言,可谓灭顶之灾。
他见我恐慌,满意的笑了起来,说:";我这人最倒霉的一点在于:生的太过俊美,而且性子十分随和,以至于乱花纷扰,群蜂纠缠,每天这办公室里人满为患,弄得我连办公的时间都没有了。";
我恍然大悟,原来竟真有这等自恋之人。
他又说:";尤其是陆檀这位小女孩儿,上班没事儿就往我办公室一坐,嘘寒问暖,嘴里不干不净,有一次竟然在我面前脱去西装,里面差不多什么都没穿。那一次可把我吓得不轻,只能发脾气将她轰了出去。
可这么一来,我算是彻底慌了神,知道长此以往下去,我的清净日子可就泡汤了,于是我痛定思痛,决定自毁形象。我画上眼影,拉长睫毛,伪装成人妖模样,平时她们进来,我就柔声妖气的说话,做出最娘的举动,别人问起,我就说:‘去泰国动过手术啦,现在终于得偿所愿了。’如此一来,我终于获得了期盼已久的胜利,日子也终于归于平淡了。";
我佩服至极,差点儿跪下来膜拜他,须知这情·欲·色·诱乃是天地间最难抵挡的诱·惑,若是正常男子,哪怕年纪再大,都受不了这勾魂攻势。可偏偏张千峰有如此觉悟,遇到美女主动献身,居然痛定思痛,使出这么一招苦肉计来。这等决心毅力,只怕绝非寻常人可比,比我的疯病更加难治。
他喝了口清茶,说:";这下你明白我的苦衷了吧?";
我叹为观止,嚷道:";兄台脑子只怕也有些不大正常,就如在下一般。";
他笑着说:";真是一针见血,如果此处有酒,我定要与你痛饮千杯。";
我高兴坏了,只想起来抱他,他在我脑门上一拍,我立即不由自主的坐回座位上。他说:";你杀死的桑树小姐是位穷凶极恶的罪犯,被梵卓族系的大人物所通缉,虽然悬赏挺高,但一直没有人得手。谁知居然被你这样一位新手干掉了,真是破天荒的奇事。";
我问:";先生能否告知在下这梵卓家族之事?雪公子似乎也身为血族,但为何无人缉拿于他?";
张千峰戴上眼镜,一时风情万种,我一见之下,眼珠差点儿夺眶而出,一颗心砰砰直跳。
他说:";雪公子?你说魏雪?他本命叫:桑吉特·缇丰,从西西里那边来此定居,是一位极了不起的大妖魔,现在的身份是梵卓族系在本国下洋市的血族王子。虽然年纪很轻,但曾经杀死过许多穷凶极恶的嗜血怪物——苍鹫·血眼、晨光·拉丝、忒特米洛斯·罗罗以及血之救世军的教主。他原先的悬赏榜单已经被撤销,因为他的悬赏金额已经无从计算。
最重要的是,他已经完全融入了俗世,成了人类的朋友,政治家的宠物和打手,更是财富无尽的富翁。于是人类承认了他,默许他在凡间享受自由和乐趣,并且赋予他猎食的权利——只要他不违反法则,不被世人发觉异样,不闹出大乱子,不向某些高位官僚的亲朋好友出手,他就可以为所欲为。所以,你看,真正被咱们通缉的家伙,其实都是些不被世界承认的可怜虫罢了。";
我露出清醒的神色,又问:";都说这血族乃是妖魔,不知其到底有何害处?既然大伙儿本出同源,为何要自相残杀?";
张千峰身子微微震动,奇怪的问:";你没听说过吸血鬼?血族不过是文绉绉的叫法。";
我困惑道:";吸血鬼?这又是什么东西?";
张千峰瞪着我看了半天,这让我有些紧张,生怕他看上了我,要对我动手动脚,顿时心中涌起无尽期许。
他叹道:";你是不是从几百年前就关进监狱,直到今年才放出来?吸血鬼就是吸人血的怪物,是神话中的恶魔化身。";
我想了想,似乎还真有些印象,似乎关于吸血鬼的娱乐题材挺多,但我一直以为是假的。
他说:";梵卓是血族中的一大派系,是血族中的贵族之一,与人类多有勾结,一直相安无事。在某些时候,他们甚至在暗中引导着时代的潮流,将各国凡人如同傀儡般操纵。他们享受着长久的生命和富贵的生活,因而不想打破和平的局面。他们在世界各地散布强大的血族成员,封其为血族王子,赋予王子巨大的权利,来管理辖区中那些血亲——也就是血族同胞们。";
我这才算明白过来,他们是咱们人类手中的铡刀,或是人类的猎犬,为了自身安逸的生活,不惜杀死同类,换取利益。我想起惨死我手上的桑树,那位我心目中的女神,不由得心生怜悯。
女神,你安息吧,我会替你好好活在这世上的。我会照顾好自己,以慰藉你地狱中的灵魂,请不用挂念于我,因为那会让我非常困扰的。
张千峰与我聊了半天,他生性淡泊而谦和,居然没有发火将我撵走,反而与我建立了某种莫名其妙的友谊,但愿这不是我一厢情愿的想法。
我突然渴望着他的友谊,出于何种原因,我已经将其淡忘。但我隐约觉得,他也是一位非常了不起的人。
张千峰并非血族,事实上,雪公子麾下的血族成员,几乎全数不在本国逗留。在雪公子成立的血族猎人协会中,这儿仅仅是他常驻地之一,组织的成员和办公场所遍布世界各地,照张千峰的说法,这是一个跨国的巨鳄企业。
当然,它远非垄断的巨人,但也算得上是孤高的寡头,世上还有几个同级别的组织,都起了个挺官方的名字,比如血族猎人理事会、血族猎人公会等等,每一个都像模像样,相互之间明争暗斗,争闹不休。
张千峰在电脑上忙活了一会儿,说:";成了,过一会儿有车来接我们,咱俩一起去看一出歌剧。";
我一字一句的说:";这岂不是约会?";
他骂道:";约会你个头,我带你去见见世面,让你这个老古董弄明白血族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
注释:
妖魔——血族中强大的战士,血族往往将那些具有地位而且力量很强的同胞称为妖魔,更为可怕的血族成为大妖魔。在大妖魔之上,则是血族的厄夜使者。当然,世上还存在一些存活超过千年的血族,拥有难以想象的恐怖力量。
七 主
我们俩这样有一句没一句的聊着天,那个两米高的司机仿佛哑巴,也不怎么理睬咱们。这是我这辈子与女人聊天时间最长的一次,虽然不知她到底有什么目的,但她肯忍耐着听我说出的陈词滥调,我心里十分感激。
但我那玩意儿一直翘着,实在挺难受的。
这一次车子直接停洋房门口,门口站着一位管家模样的人,而且特别像那么回事儿——小胡子,洋发型,燕尾服,瘦高个儿,站得笔挺,表情庄严肃穆,有些像蜡像做出来的假人,而且还偏偏真是个外国人。
老外管家用流利的本地话说:";陆小姐,欢迎回来,少爷正在等你回信呢。";
不得不承认,他的中文说的可比我流利多了,我压根儿不会正常人那样说话。但我脑子里想出来的东西,也就是本书的旁白,那又是另外一回事儿了。
走进洋房,我的天,可别提多气派了——宽敞的大厅,铺着镶着红圈的大理石地板,周围的立柱也是光滑的大理石,用一圈圈红色的玉石装饰。如同花瓣般绽放的金银色吊灯,四处栽种的红色花卉,挂满西洋肖像画的墙壁,地上摆着西洋的沙发桌椅,烧着小火的红砖壁炉,造型独特的各式钟表,还有两旁高高斜着旋转向上的金扶手旋梯,一时之间,我仿佛走入了童话的世界,从丑陋的现实中逃出生天。
一位穿着红色背心和白衬衫的公子哥儿模样的人从沙发上站了起来,放下了手中的书,我看看书的名字,叫做《罗马帝国兴衰史》,我曾经无数次听说过装逼这个名词,奇怪的是,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