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这一点来看,王安石身边的人,口头上是拥护新法,事实上却是贪权恋位的人,王安石的新法怎会成功呢?
哲宗死后,仍行旧法。而此时敌人势力已深入中原,对宋室节节压迫。最后政府无处可跑,逼得皇帝投海而死。郭沫若说:“因此可以说,宋之亡,亡于司马光等人。”这句话,看似说得语重一点,可是衡量当时情况,如果王安石新法实施成功,也许宋室不会覆亡,亦未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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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疏不漏特务网:明皇帝vs士大夫(1)
厂卫:明王朝恐怖政治下的血腥恶狗诏狱、廷杖、立枷之下,士大夫不但可杀,而且可辱。用这种野蛮的手段来要求士大夫“忠君爱国”,古今中外,大概只有明王朝才做得出来。
“胡惟庸案”发生在明太祖洪武十三年(1380)。
胡惟庸在中书省任期最长,后拜右丞相。中书省职掌全国大政,是皇帝之下、百官之上的相权机关,丞相对一切庶务有专决的权力,只对皇帝负责。这样一位职高望重的宰相,却被杀了,为什么?
勋臣权相不得好死
罪名是“擅权枉法”。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胡惟庸案株连的“罪人”真多,比较著名的人物有:御史大夫陈宁、中丞涂节、太师韩国公李善长、延安侯唐胜宗、吉安侯陆仲亨、平凉侯费聚、南雄侯赵庸、荥阳侯郑过春、宜春侯黄彬、河南侯陆聚、宜德侯金朝兴、靖宁侯叶升、申国公邓镇、济宁侯顾敬、临江侯陈镛、营阳侯杨通、淮安侯华中;高级军人毛骧、李伯升、丁玉;宋濂和宋濂的孙子宋慎。其中李善长是明朝第一任丞相,他和胡惟庸是同乡,又有姻亲关系,并且又是他举荐胡惟庸当他的后任丞相的。此案牵连诛杀的达三万人之多。
胡惟庸在明太祖朱元璋起兵时,一直跟从他,在朱元璋占领和州、做大元帅、成立帅府时,他就是幕僚,当时帅府的知事,就是李善长。胡惟庸在中书省的时间很长,有10年之久。他的权力很大,的确使明太祖受到威胁。但因权大震主被杀,并株连众逾三万人,又包括许多位著名人物,可见若无一个经过严格组织的特务机构和一批经过挑选训练的特务侦探是不容易做到的。
胡惟庸案发生后14年,洪武二十六年,又爆发“蓝玉案”。明太祖像除处死大将凉国公蓝玉外,受株连者还有:吏部尚书詹徽、侍郎傅友文、开国公常升、景川侯曹震、鹤庆侯张翼、舳舻侯朱寿、东莞伯何荣、普定侯陈桓、宣宁侯曹泰、会宁侯张温、怀远侯曹兴、西凉侯濮玙、东平侯韩勋、全宁侯孙恪、沈阳侯察罕、徽先伯桑敬和、都督黄辂和汤泉等。从开国元勋到列侯裨将、部院大臣,几乎都被牵连,一共杀死了一万五千多人。
明王朝的太祖朱元璋,仅仅在14年之间,光是胡惟庸案和蓝玉案两案,株连被杀的竟然达四万五千人之多。如把“空印案”和“郭桓案”合计在内,总数绝对不少于七、八万人。如此无人不杀,无人不可杀,一个个地杀,一家家地杀。闹得大臣们个个提心吊胆,每天离家上朝的时候,都愁眉苦脸地向家里的亲人告别;如果这一天平安无事,回到家里就庆贺又活了一天。
特务地工的阎罗网
二案之外,开国功臣被杀的更不在少数,有廖永忠、朱亮祖父子、胡美、周德兴、王弼、谢成、傅友德、冯胜等功臣。其中周德兴是朱元璋儿时放牛的伙伴,傅友德、冯胜战功最高,一样难逃朱元璋的屠刀戮杀。他这种杀法,都是由他的特务机关布下天罗地网,一个不漏,赶尽杀绝,残暴之极。
连挫败陈友谅、促成鄱阳湖大捷、奠定王业的功臣,也难逃被诛。像朱元璋的义子亲侄朱文正也被鞭死;义子亲甥朱文忠,十几岁便在军中,南征北伐,立下大功,还是被毒死。更不合道理的是最高谋臣刘基,功成身退,学起汉朝的张良,自动告老回家,也被硬拉到南京,加以毒死。开国第一功臣徐达,更被赐吃燕鹅(他生有背疽,不能吃燕鹅),中毒而死。杀这几位元勋,都是有密探通风送报,说他们有“政治野心,礼贤下士”,个个成为特务地工的冤死鬼。
武臣之外,文官被杀的除了胡惟庸案和蓝玉案所列的几位著名人物之外,如宋思颜、夏煜、高见贤、凌说、孔克仁等人,都是朱元璋起兵时的幕府旧僚,同样被告密栽赃,一命难逃。朝官中有礼部侍郎朱同和张衡、户部尚书赵勉、吏部尚书余烟、工部尚书薛祥和秦达、刑部尚书李质和开济、房部尚书茹太素、春官王本、祭酒许存仁、左都御史杨靖、大理寺卿李仕鲁、少卿陈汶辉和御史王朴、纪善、白信蹈等;外官有苏州知府魏观、济宁知府方克勤、番禺知县道同、训导叶伯巨、晋王府左相陶凯、员外郎张来硕、参议李饮冰等。这些文官无不受尽特务组织的鞭笞、苦刑、剥皮、抽筋或黥、刺、荆、劓、阉、割之刑;慢慢地折磨,一刀一刀地割,浇开水,用铁刷刷去皮肉,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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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疏不漏特务网:明皇帝vs士大夫(2)
隔壁有耳,隔墙有目
从洪武十七年到二十九年(1384~96)前后13年,又大兴文字狱。明初的著名诗人“吴中四杰”:高启、杨基、张羽、徐贲,没有一个是善终的。再如浙江府学教授林元亮、北平府学训导赵伯宁、福州府学训导林伯璟、桂林府学训导蒋质、澧州学正孟清、怀庆府学训导吕睿、祥符县学教谕贾翥、亳州训导林云、尉氏县教谕许元、德安府县训导吴宪、陈州学府训导周冕、象山县教谕蒋景高、杭州教授徐夔等,都是死在明初特务组织的情报和调查工作人员的淫威之下,他们不是被逮来杀了,就是斩首弃市,死得很惨。
这些情报和调查工作人员,用秘密的方法侦伺、搜查、逮捕、审讯、处刑。在学校中,在政府机关里,在民间,在茶楼酒馆,在###场所;甚至在交通孔道、大街小巷,处处都有这类人在活动。真是所谓“隔壁有耳,隔墙有目”,说几句不中听的话,写几句不对头的文,都会遭殃。明初的文字狱在历代王朝中是最厉害的。
朱元璋杀元勋、大臣、武将、公侯、朝官、外官的大屠杀案,都是出于他的猜疑心。干练有为、礼贤下士、有魄力、有野心的,都会引来他的猜忌。朱元璋大兴文字狱,杀文人、教授、教谕、训导等,都是出于他的自卑心理。因为他是小和尚出身,当过强盗,所以对文字有许多禁忌;如“光”、“秃”、“僧”、“道”等字就会犯忌讳。甚至连“布衣”、“寒微”等词都不许上口,一说出就以为是挖苦他的根基,又是一场血案。
朱元璋手上有军队、特务、刑廷、监牢,所以他就为所欲为,成为历代王朝中最专制、最独裁的皇帝。
朱元璋一手创办的恐怖政治的特务组织,就是“检校”和“锦衣卫”。他不但利用这些特务组织来监视和侦察官僚和武将,而且对一般老百姓也非加以调查和通报不可。他怕官僚权力的过分膨胀,威胁到皇权;也怕强悍跋扈的武将,酝酿叛变的力量;更怕人民的不满,像他一样起来造反。他是作贼心虚的皇帝,所以要靠特务组织——检校和锦衣卫——来捍卫他的政权,巩固他的统治。
空前绝后的恐怖特务网
历代王朝搞政治恐怖,并非绝无,如汉有“诏狱”和“大谁何”,唐有“丽景门”和“不良人”,宋有“诏狱”和“内军巡院”,但朱元璋和他的子孙们的确是空前绝后:在组织上搞得这样彻底,有特种侦探、特种法廷、特种监狱;在刑种上搞得这样繁酷,有加以墨面、文身、挑筋、去膝盖、剁指五刑;在时间上搞得这样久长,从十四世纪后期一直到十七世纪中叶。这些特色,全是明王朝所仅有。检校和锦衣卫是朱元璋在世搞的特务组织,第三代皇帝明成祖更“锦上添花”,特设“东厂”,宪宗时又增加了“西厂”。东西厂和锦衣卫也就合称为“厂卫”。如此层层缉伺,层层作恶,人人自疑,人人自危,造成了政治上的恐怖局面。
检校的职务是“专主察听在京大小衙门官吏不公不法及风闻之事”,“禁衣卫”木印“察听”是直接派出特务侦伺,“风闻”是接由网民通报,要严密作到镇压“异图”、“不忠”。这类特殊人物,无孔不入,到处活动,成天作告发人阴私的勾当。朱元璋自己就说过:“有这几个人,譬如人家养了恶犬,则人怕。”
检校的酷吏,最著名的头子就是高见贤、夏煜、杨宪、凌说等人,大部分是文官,朱元璋比喻为“恶狗”。高见贤和杨宪作案最多,胡惟庸案就是他们作出来的。他们“排陷大臣,放肆为奸”,但这批酷吏的末路,不是被杀,就是流放。开始以告讦发迹,终就犯法诛死。此外,也有亲卫军官作检校的,如金吾后卫知事靳谦、帐下卫士何必聚、小先锋张焕、舍人亲随毛骧、大同卫指挥耿忠。这些军官出身的检校,最后也都被人告发贪污处死。除文官武将作检校外,和尚也有被选拔作这一项工作的。吴印、华克勤等人,都还俗做了大官,替皇帝做耳目。刘基、徐达、李善长、周德兴的被猜疑、被谗谤,都是这批出家检校造的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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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疏不漏特务网:明皇帝vs士大夫(3)
朱元璋的特务网,仅有检校还嫌不济事。这批恶狗虽是足迹无处不到,各衙门都有人在暗地里侦察,但遇到大规模的屠杀,却要有一批虎狼出来执行侦伺处刑的任务,所以锦衣卫便应运而生。锦衣卫的前身是“拱卫司”,后改为“亲军都卫府”。洪武十五年,也就是胡惟庸案发生后第三年,才改为“锦衣卫”。
从锦衣卫到东西厂
锦衣卫是内廷亲军,皇帝的私人卫队,不隶都督府。其下有南、北镇抚司,南镇抚司掌本卫刑名,北镇抚司专治诏狱,可以直接取诏行事,不必经过外廷法司的法律手续,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军事法庭”。如果说锦衣卫是“军法机关”,那么检校大概就是“调查局”和“情报局”了。
锦衣卫的正式职务,是“掌侍卫、缉捕、刑狱之事”,后缩小职权为“专察不轨、妖言、人命、强盗重事”。锦衣卫的职务,其实最主要的还是侦察“不轨、妖言”。“不轨”指政治上的反对者和异议分子或私自结党的党派,“妖言”指宗教的集团,如弥勒教、白莲教、明教等。
锦衣卫掌管缉捕工作,因为是内廷而非正式的司法机关,比起警察机关还要秘密行事,带有浓重的军队色彩,也就是介乎军警之间,或者军警合作的警备机构。它不允许一般老百姓聚众结社,更不允许有政治上持反对意见的人存在。而“刑狱”这种“特种监狱”,更是骇人听闻。“侍卫”是锦衣卫形式上的任务,“侦察”和“缉捕”才是工作的重心。刑狱是学前朝的诏狱,实质内容则有过之无不及。
锦衣卫有指挥使1人,三品;同知2人,从三品;佥事3人,四品;镇抚2人,五品;十四所千户14人,五品;副千户14人,从五品;百户人数更多,六品。重罪犯都解到京师的北镇抚司,不许申诉,不管是谁,进了这扇门,是直着进去,横着出来。
再残忍的独裁者,都会有良心发现的时候,更何况杀得差不多了,开国功臣和有才能的人几乎所存无几。这时候朱元璋这个特务制度的创设人,便也手下留情,焚毁锦衣卫的刑具,把锦衣卫所禁闭的囚徒都送交刑部。这一年是洪武二十年(1387)。6年后,胡、蓝党案都已结束,下令大小案件都由法司治理。但不到10年,锦衣卫又重新活动,一直到明朝亡国为止。
明成祖即位以后,特设一个“东厂”,和锦衣卫不同的是,前者的提督是内官,后者的指挥使是外官。但所执行的职务却是并无二致——“缉访谋逆、妖言、大逆等”。徐达像东厂的属官有贴刑,由锦衣卫千百户充任。内官就是忠心可靠的太监,由内官当提督的“厂”(成化年间又设西厂)又是侦察锦衣卫的侦缉机关。实际上,东、西厂就是皇帝私人的特务机构。嗣后,东、西厂上又加设“内行厂”,连东西厂也在伺察之下。
惨绝人寰的永乐毒刑
北镇抚司在朱元璋时代是五品官,地位不高,后来明王朝几个皇帝让镇抚司专理诏狱,所理案件不必跟上司锦衣卫指挥使汇报,而是直接向皇帝负责。从此,北镇抚司的地位提高,不但指挥使都不敢干预,连刑部、大理寺、都察院三法司也不敢与抗。镇抚司用的刑具有械、镣、棍、拶、夹棍,五毒备具,受刑者哀号连呼,求死不得。
北镇抚司专理诏狱,天启五年(1625),“六君子”为魏忠贤所害,都死于诏狱。六君子是杨涟、左光斗、魏大中、袁化中、周朝瑞、顾大章。瞿式耜《陈时政急著疏》中说:“即下镇抚,魂飞汤火,惨毒难言,苟得一送法司,便不啻天堂之乐矣。”可见诏狱用刑,非常不近人情,拿诏狱和刑部狱相比,竟有天堂地狱之别。他们六人是当时的清流领袖、朝野表率,而其罪名却是收受贿赂。“厂卫”被魏忠贤用来作为肃清异党的工具,实在令人齿冷。
和厂卫互为表里的一项恶政是廷杖。“廷杖”是学元朝的办法,亲族被杖死的有朱文正,勋臣被杖死的有永嘉侯朱亮祖父子,大臣被杖死的有工部尚书薛祥。政府的官僚或军中将校,一有过失,随时杖责,打完照旧办事。正德十四年(1519),以南巡廷杖舒芬等146人,死者11人。嘉靖三年(1524),以大礼之争廷杖丰熙等134人,死者16人。大臣被廷杖幸而不死的,仍须到官办事,这是犯公过的;若是犯私罪的,则再下诏狱处死。廷杖行刑的是锦衣官校,监刑的是司礼监。廷杖法是着实打80棍,5棍一换,80棍共换16人。这样继续打,打不死才怪。“杖已,血肉淋漓,奄奄待尽”,真是野蛮。
不疏不漏特务网:明皇帝vs士大夫(4)
廷杖之外,还有立枷。这是刘瑾发明的,锦衣卫最常用。立枷,不旬日必绝。重枷,头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