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首部军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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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解放军首部军史- 第3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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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全国大剿匪(2)
新中国成立之初,剿匪斗争是肃清反动势力任务的核心,是解放战争同国民党正规军战斗胜利之后的特殊武装斗争形式,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为捍卫新中国执行对内职能的首次重大行动。过去解放军长期是以游击战争来反对占统治地位的国民党军,这时却要居于统治地位来对付进行游击活动的国民党残匪,在作战中遇到了许多新的问题。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对于剿匪斗争高度重视,指示解放军在与这些恶匪的作战中,要继续运用人民战争和游击战的战略战术,并根据匪特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剿匪的基本方针和战略战术作了明确指示。制定了军事打击、政治争取、发动群众三者紧密结合的方针:在匪情严重的地区,以军事打击为主,政治争取为辅,军事政治双管齐下;在一般情况下,则以政治争取为主,军事打击为辅。同时充分发动群众、建立政权、加强地方武装、进行民主改革等项工作结合进行,以求从根本上消除匪特生存活动的条件。规定了对匪特斗争的政策:首恶者必办、胁从者不问、立功者受奖等一系列政策,以此达到争取多数,打击少数,利用矛盾,各个击破,彻底消除匪特之目的。
  遵照上述指示,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约150万人的兵力。在新解放区(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从1949年5月至1953年执行剿匪肃特等任务。在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地区,从1949年下半年开始至1953年,中国人民解放军先后抽调了共大约10个兵团部、41个军部、144个师、2个旅另20个团和海军一部等主力部队,约150万人的兵力,执行剿匪和工作队的任务。在地方党委一元化领导下,在地方武装、民兵(民兵参加剿匪斗争185万余人,参加战斗万余次)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密切协助下,结合建立人民政权、土地改革、减租退押、镇反清霸、抗美援朝等中心工作,展开了轰轰烈烈的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整个剿匪过程,大体分为3个阶段:第一,军事进剿。主要是集中优势兵力,选择匪情严重的地区,采取奔袭、合围、追击等军事行动,给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第二,分兵驻剿。大股土匪被歼灭和击溃后,小股土匪因慑于解放军强大的军事压力,不敢公开对抗,乃缩小目标,分散活动,避开解放军的锋芒,保存实力。有的窜入各省边远的山区;有的流入少数民族地区,利用深山密林、云崖隧洞等条件,与解放军继续顽抗;也有的重整旗鼓组织暴乱。针对上述匪情,解放军采取分区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加强对面的控制,使其分散的土匪无法集中,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深入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进一步消灭分散活动的匪特。第三,清除潜散匪特。结合农村的土地改革、减租减息、建立革命政权等项中心工作,深入发动群众,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沟,逃往邻省、邻县隐伏、隐蔽的匪特分子。
  剿匪部队在这场极其艰苦复杂而又特殊的战斗中,发扬英勇顽强的战斗作风和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展开了空前规模的剿匪斗争,创造性地采取灵活机动的战略战术:对大股土匪实施军事进剿,集中优势兵力,采取奔袭、全围、追击等战术,给股匪以歼灭性打击,使其失去集中活动的能力。在大股土匪被歼和击溃后,对小股或分散活动的土匪,采取分兵驻剿、分片包干的办法,军事打击、政治攻势、发动群众三者密切协同,加强对面的控制,加强交通要道的控制,加强重点地区的控制;以集中对集中、分散对分散的灵活战术,打击土匪。同时发动群众,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对匪属、匪众和匪首,进行争取和分化瓦解工作。对潜散匪特,深入发动群众和组织捕捉小分队或小组,清除潜入深山密林、藏入地洞、逃往边沿山区隐伏隐散的匪特分子。由于解放军采用了多种多样新的战略战术,在很短的时间里取得了巨大的剿匪战绩,全国大规模的剿匪肃特斗争,到1953年下半年基本结束,先后共歼灭匪特270万余人,缴获了一大批武器和物资。
    华北剿匪
  解放前后,国民党有组织、有计划地在华北地区潜伏了大批匪特,组织所谓“地下军”、“敌后游击军”。解放之初,已发现的匪特达3万人,分为股匪(数千数百数十人不等)和伙群(三五成群)等组织形式,活动十分猖獗。以绥远地区为最多,且多为骑匪,危害极大。他们时而集中、时而分散、时而隐蔽、时而出现,跳跃式地远距离流窜,袭击小部队及地方党、政机关,拦路抢劫,破坏交通运输及各种建设,危害社会治安。其大股土匪,多活动于绥远、察哈尔、平原等省一些解放较晚的地区;其小股土匪活动在天津、北京、太原附近,平原省之新乡和安阳地区较多。
  华北军区司令员聂荣臻等首长对剿灭土匪斗争十分重视,于1949年5月,即召开了全区剿匪工作会议。会后,广泛发动群众,于当年下半年开始,则全面开展了剿匪斗争。采取军事清剿与政治瓦解相结合的方针,组织武装工作队与各级人民武装密切结合,根据剿匪斗争需要,采取时集、时分的方式,广泛发动群众,城乡统一行动,对河北、察哈尔、山西、平原等诸省之股匪展开进剿。由于华北地区党政军民的一致努力,至1951年9月,将土匪、特务基本肃清,共歼匪特万余人,缴获火炮10余门、各种枪8800余支。
  

二、全国大剿匪(3)
  华东剿匪
  1950年初,华东地区发现大小土匪850余股(大股千人以上,小股数百或数十不等),分布于苏、鲁、皖、浙、闽各省。其中以浙江、福建为最严重。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按照中央军委的部署,先后抽调5个军部、19个师、1个旅又15个团以及海军一部参加剿匪作战。
  渡江战役结束前后,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即开始抽调部队在新解放地区展开了剿匪作战,取得了一定的成效。1949年7月,苏南、浙江大陆全部解放后,华东局于29日发出剿匪指示。指示要求,凡是有大股国民党匪帮和土匪活动的地区,各军区和军分区应迅速定出全盘清剿计划部署,指定坚强的军政干部并结合有关部门组成统一剿匪指挥机构,以便协同动作统一步骤,达到彻底消灭一切反革命武装的目的,特别是要注意对各地区结合部之山区和湖沼地带的清剿;野战军应以团、营、连为单位,分散到农村进行清剿。指示强调,各地区要广泛发动群众,深入宣传中国共产党的方针、政策,揭露敌人的欺骗、谣言,每个干部要正确执行党的政策,取得广大群众的支持,是肃清匪患取得剿匪胜利的关键。8月9日,华东军区下达了秋季剿匪命令。决定在进军福建和浙江沿海岛屿的同时,抽调第25、第24、第35、第23军和第20军各一部,在各地地方武装配合下,以浙皖边区和皖北、大别山之立煌(今金寨)地区为重点,尔后视情向浙赣边、闽浙赣边地区清剿。其具体部署是:第25军2个师共7个团,在浙江建德、临安军分区和皖南宣城、徽州(今屯溪)军分区的协同下,以杭(州)徽(州)公路两侧地区为重点,负责剿灭浙皖边之宣城、广德、安吉、余杭、桐庐、建德、淳安、歙县、宁国间股匪,尔后视机转向浙赣边清剿;第24军第71师和野战军骑兵团统归皖北军区指挥,协同鄂豫皖边区剿匪指挥部,重点清剿立煌地区股匪;苏南军区附华东海军炮艇队,以剿灭太湖匪特为重点;第20军抽调部分兵力协助苏州军分区清剿苏州至上海铁路沿线股匪;第23军抽调部分兵力,协助浙江第1军分区重点清剿嘉兴、吴兴、海宁、海盐、平湖和嘉善地区匪特,并派出1个团控制吴兴、长兴地区,防匪南窜;钱塘江以南、浙闽赣边及浙江沿海地区的剿匪,以第35军为主,由浙江军区统一部署;其他各地土匪由各地方武装负责清剿。
  根据上述部署,从8月27日开始,各剿匪部队按预定计划,在各自责任地区对大股匪特展开重点清剿。担负进剿大别山股匪任务的第24军部队,在湖北军区的统一指挥下,与中南军区各剿匪部队密切配合,从9月5日开始到10月,集中兵力对立煌地区进行重点清剿,先后歼灭股匪6724人,其中击毙128人,俘获臭名昭著的“鄂豫皖人民自卫军总司令”王宪,副司令樊迅、袁雁英以下1565人,投降5031人。
  担负浙皖边地区进剿任务的第25军部队,在浙江军区第4、第9军分区和皖南军区宣城、徽州军分区的协同下,采取以部分兵力控制要点,主力部队对股匪老巢,采取“拉网合击”战术,全歼主要股匪“皖浙边区游击纵队”,击毙“纵队”司令徐振东,生俘副司令徐建中,并于钱塘江以北地区剿灭股匪洪国顺部。据统计,在9、10月的进剿作战中,浙江地区剿灭股匪万余人,苏南地区剿灭股匪1000余人,皖南地区歼灭2800余人,苏北和山东地区歼灭近400人。缴获各种小炮53门、掷弹筒和枪榴弹筒47具、重机枪31挺、轻机枪287挺,其他长短枪余万支、炮弹5793发、子弹61万余发。到1950年1月,华东地区共歼灭匪特万余人,除山东、苏北因解放较早已无大股土匪外,苏南、皖南、皖北和浙江境内主要大股匪特基本被剿灭或击散,社会秩序已趋稳定。
  1950年初,在大股匪特被剿灭以后,华东解放军主力转入解放闽浙沿海岛屿。由于地方政权及武装初建不久,特别是在刚解放地区,地方工作更是比较薄弱,台湾国民党当局趁机向大陆及沿海回派武装特务155股,3700余人。在国民党特务煽动、操纵下,各地土匪利用春旱灾荒,乘势又起,华东股匪迅速发展到700余股,万余人,尤以福建地区最为严重,发展到200多股,万余人。这些股匪组织爆破队深入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地区,破坏铁路、公路、桥梁、工厂、仓库、机场、码头和军事设施。在宁沪杭地区,交通遭股匪破坏,仓库被抢劫,地方政府和武装被袭击事件增多。这些股匪还利用大刀会等封建迷信组织进行反革命暴乱。仅1至3月间,华东各地被抢走公粮1000万公斤,发生反革命暴乱210余起。
  针对股匪势力重新回升和活动猖獗的情况,华东军区和第三野战军于3月决定,除加强沿海地区的警备,阻绝股匪陆、海联系外,以闽浙边和闽浙赣边地区为清剿重点,对匪情一般的地区,以地方部队为主开展清剿。同时决定,从主力部队中抽调一批干部,加强地方武装的领导,并抽调一部分连队作为地方武装的骨干;在各省边界地区成立剿匪治安委员会,统一指挥边界地区的剿匪作战。在3至6月间,华东地区又剿灭了福建的“###救国军第6纵队”、“中华民族自救国闽北总指挥部”、“漳厦游击司令部”,浙江的“国防部第3纵队”,苏南的“苏皖军区第3纵队”,皖北的“青年###救国军”等股匪万余人。
  

二、全国大剿匪(4)
朝鲜战争爆发后,台湾国民党当局又叫嚣###,加紧派遣特务武装窜入大陆,使华东匪特活动又呈猖獗之势,土匪人数又有回升。根据这种情况,华东军区于1950年8月召开剿匪作战会议,会议总结和交流了一年来剿匪作战的经验教训,进一步重申了剿匪的方针、政策,要求各剿匪部队切实做到军事清剿与政治攻势、剿匪与反霸紧密结合起来;首先打掉主要股匪,然后再消灭边沿地区的土匪,华东军区决定再抽调第22军第65、第66师分别进驻浙江穿山半岛清剿,第23军第67师进驻天台地区清剿,将福建剿匪兵力由8个团增加到12个团。各清剿部队灵活运用奔袭、合围、伏击、搜捕等战术,积极开展剿匪斗争。1950年10、11月间,第32军第95、第96师部队,在福建闽北地区歼灭“突击司令部特务团”和“闽北自救军第2支队”等重要股匪10余股。第29军第85师第253团在地方武装的配合下,在连城地区连续进行19天清剿,歼灭“中国人民自由军闽粤赣边区总司令部”,歼匪400余人,活捉匪首中将总司令唐宗。
  为保证抗美援朝和土地改革工作的顺利进行,不使东南地区的剿匪牵扯太多的精力,尽早完成剿匪任务,11月17日毛泽东指示陈毅、饶漱石:闽浙两省剿匪工作极为重要,特别是福建匪患必须使用四五个主力师用全力穷追猛打,限期肃清,该省剿匪成绩较他省为差,必须检讨原因。并说:我提议从现在起,和广泛展开土地改革工作相配合(福建必须迅速实行土改),限六个月内剿灭一切成股土匪,责成叶飞、鼎丞全力以赴,做出成绩。只要福建的土匪消灭,土改完成,即令蒋介石登陆进犯,也是容易对付的。华东局和华东军区根据毛泽东的指示,将福建剿匪兵力增加到5个师,并从各部队抽调了万余名干部组成工作队,深入乡村宣传发动群众,加强地方武装,扩大民兵队伍,使剿匪和土地改革以及镇压反革命、镇压恶霸斗争紧密地结合起来。在党中央和毛泽东的直接关怀下,华东地区剿灭大股土匪的斗争,于1951年6月基本结束,共剿灭大股土匪万人。华东地区,全区结合土地改革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对区内残匪进行了有力的清剿,到1951年5月底,又歼灭土匪万余人,其中匪首1570余人。
  从1951年下半年,华东地区整个剿匪工作已由集中兵力剿灭股匪,进入肃清散匪、潜匪时期。6月,华东军区确定清匪工作主要由地方武装、公安部队和民兵承担,主力部队转入整训,并下达了《深入贯彻肃清散匪工作的指示》,指示要求各清剿部队必须坚持长期作战思想,克服松劲情绪;各地党组织应加强对清匪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地方武装与公安部队、民兵的密切协同,实施有效地搜捕挖根;认真发动群众,坚决贯彻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做好匪属工作,订立清匪公约,组织好清匪联防,杜绝匪特赖以寄生之点。指示还要求各地党组织,要加强对地方武装和民兵组织的整训,纯洁内部,不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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