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如后来几位高级将领与李书实私下交流的时候诉说的那样,那些乌丸人骑着骏马,每一个人都弯弓搭箭瞄准着那一丛丛不停晃动着的干枯的草丛,而在其中便是被惊醒的猎物。虽然这些猎物一次一次的尝试着想要从围拢的罗网之中逃出来,可是结果显而易见。
“有必要射箭吗?这些可怜的生灵已经落入罗网之中了,想必你们有更加方便的方法,可以拿到这些猎物。”赵云曾经这样问过指挥围捕猎物行动的乌丸牧民,那位指挥者当时也从背后抽出一支箭矢,神情严肃的锁定着草丛中的各种异动。
“可爱的汉人,不要以为我们过于残忍,这是一种练习,对于眼力和箭法的训练,我们的祖先持续这种训练已经有几百年了,这令我们中的每一个人都成为了最优秀的射手。”
对方一边警戒着一边这样回答着赵云的问题,而且似乎感到眼前的情况暂时不需要他过于关注,他瞅了瞅赵云握在手中的那把巨大的铁弓,有些不以为然地说道。
“作为一个汉人,你的箭技相当出色,不过我敢保证,只要骑上了马,部落里面任何一个十岁以上的小孩,也绝对能够在实战之中胜过你。”
“是啊,哪怕是个女孩也能赢,因为我们从小就是这样训练箭技的,对于我们来说,你的弓太长了,虽然威力确实很强,但是却并不适合马上使用。”另外一位骑者插嘴道。
“要不要试试?”对方递了一壶箭矢过来。
“不用了,我相信你所说的一切。”当然,赵云虽然这么说,但是倒也没有人会认为他是个胆小鬼。因为就如同那个头领所说,如果光是比步射的功夫的话,哪怕是移动靶赵云也好徐晃也罢都可以算得上是一把好手,在西河乌丸之中也能排在前十之内,但是骑上马的话,虽然战马的颠簸对于以弓骑兵作为副职业的赵云而言不算什么大问题,但是在射速上,赵云的铁弓比起乌丸人手中的骑弓那就差的不是一星半点了。
而且赵云更加清楚的是,李书实已经秘密与骨塔达成协议,将用乌丸人的骑弓交换汉人的铁甲以及铁失。虽然因为某些原因数量不会太多,但是考虑到一把合格的骑弓的制作周期要长达三年的时间才算成型,缺乏时间的李书实只能先采购武器快速形成战斗力然后再去进行费时费力但是却是强军必须经过的武器自主研发。既然能够让李书实拿出如此血本,骑弓要是值不回票价的话那李书实岂不是太吃亏了么,赵云对于李书实的“商人”属性还是很认同的。
其实私下里赵云也相当欣赏这些草原子民的箭技,令他感到惊讶的是,这些人射箭的速度竟然如此迅速,好像根本就不需要瞄准一般。
当然更令他感到惊讶的是,居然没有人将弓弦拉满,顶多拉到一半就将箭矢射出去了,而且他们居然用拇指扣住弓弦。因为赵云自己曾私下里试了试,即使他在弓箭的这门技艺上浸淫多年,可是那种方式依然让他感觉别扭极了。
“不太习惯吧,我们的弓很硬,而且需要用最快的速度将箭射出去,如果用你那种扣弦的方法,我们的手指早已经和手掌分离了。”
按照李书实的要求,不懂得地方就找相熟的乌丸人请教,反正赵云、典韦等人都已经得到了乌丸部落上下的认同,和不少人结下了牢固的友谊,打着交流武艺的旗号倒也没有人会怀疑,因为如果抛开箭术的优劣而单单比试武艺的话,赵云等人足以完暴整个乌丸部落。
也正是因为这样,乌丸人十分热情的回答了赵云的问题,而且对方还热情的翘起自己的拇指,让赵云去看拇指上套着的那个皮质护指。虽然因为长时间的使用皮质护指早已经磨损得破破烂烂,可是其对拇指的保护作用却也是显而易见的。
“你们好像都没有将弓弦拉满,是为了更迅速地射箭吗?”赵云一贯是个不耻下问的好孩子。
“不,这是为了让手更加稳定,同时也令箭矢不至于射入泥土太深,毕竟除了最为优秀的射手,我们部落中的一般人也做不到百发百中。而箭矢对于我们来说实在太珍贵了,必须珍惜每一支箭矢,即使它的箭头是用草原上数量相对比较多的兽骨磨制而成的。”
对方的回答被赵云原原本本的告知给了李书实,因为这又是一个证明对方生活和作战成本的重要情报,而对方当时那有些凝重的表情显然应该不是在诓骗赵云。
当然,李书实和苏小萝莉也不是光去钻帐篷而已,至少李书实便发现草原部落除了萨满这一法系职业之外还有一种法系职业,那就是巫医。
如果说萨满有些类似于策士和道士的混合体的话,那么巫医便类似于风水士和道士的混合体。他们不断研究着各种奇奇怪怪的巫术,也研究治病救人的医术,同时还研究既可以放翻动物同样绝对能够放翻身为高级灵长类动物的人类的毒药。
虽然北方草原民族的巫医的巫术比不过南方亚热带雨林里的那些南方巫医,不过他们普遍天生在武力潜力上要高于对方,所以经过千年之后,据他们所说他们已经和大汉南端的那些家伙有了一些差别。能够像策士和骑策的差距那么大么?李书实对此略感好奇。
说起来巫医这个职业还是更偏向于道士一些,同样萨满也是,毕竟北方是玄武的地盘,怎么说玄武在这里的影响力是相当巨大的。
当然以上的那个解释纯属李书实个人口胡,实际上巫医的研究方法确实和道士很相似。
虽然在作战中对于战士生命的恢复能力上风水士一系由于有着丰富的技能而在效率上明显高于道士职业,但是却也仅限于对生命力的恢复上。至于什么头疼脑热啦~岐黄之术啦~内外妇科啦~还是道士更加专业一些。
因为虽然掌握了大量的恢复生命力的法术,但是法术的本质其实和恢复用豆和恢复用米这样的军粮一样,都是利用某种方式将游离在空气中的生命力附着在某种物质上传递给需要的人,只不过法术的附着载体是精神力,而军粮的附着载体是民粮罢了。
而道士们则不一样,他们就如同炼丹师和大夫一样,追求着事物本源的奥秘,虽然使用的方法大部分在李书实这个来自于钢铁森林的家伙的眼中还很稚嫩和粗糙,但是即使是李书实也不能否认他们身体里那颗探究真理的心和某种程度上堪称科学怪人一样的行为。
是的,这里面最杰出的代表之一就是李书实迄今为止见过的某个堪称最为疯狂的家伙,大汉杰出的科学疯子,已故的反对党党团、教团领袖——张角同志。
可是虽然巫医们具有很高的探索精神,但是由于传承的缺乏,他们的努力有时候甚至不如苏小萝莉轻描淡写的一个觉醒来的方便快捷。但是让李书实目瞪口呆的是,知识广博的苏小萝莉就连岐黄之术也颇有涉猎,短短几天便又将乌丸部落中号称最有知识和头脑的一群人全部折服,以至于在他们的带领下,乌丸人险些在送别他们的时候上演一出“十里长街送总理”。
当然,李书实的好心情差不多也就只能到此为止了。虽然他返回离石的途中因为既没有货物拖累乌丸也派出了数十人予以护送,但是等到他回到离石城的时候,另外两支商队已经返回多日了,而且不论来去都堪称一帆风顺,只不过遭遇到了一些缺乏食物的野兽的攻击。
“看样子果然这离石城里的某些人应该去荒郊野地里建个坟冢了!”
在离石城的内部会议上,李书实对着离石城的几位高层咬牙切齿的说道。
………【37。富国强军才是硬道理】………
“哈哈,感觉怎么样啊小书实,那些老家伙送上的大餐味道如何?不过话说回来,你竟然能够一个人不带少的全都给带了回来,真的是相当出乎我的意料啊,估计就是那些老家伙也被吓了一跳吧。不过也好,经此一役,他们也该认识到里的实力了,要是再想掀起点什么风浪来我们也就不需要客气了。呵呵,再说年轻一辈中想必有不少人还是相当有能力的不是么。”
看着面色不虞的李书实,童渊却一副轻描淡写的样子将事实讲述了出来。
只不过结果就是之前完全被瞒在鼓里的李书实此时听到童渊的话顿时心里感觉有点不爽,话说第一次袭击的时候他虽然表现的很镇定可是也真的是被吓了一大跳啊,要不是身边有一只异常给力的苏小萝莉的话,全军覆没将会是唯一的可能,同时剩下的种种困难也相当折磨人。
于是想到这里的李书实顿时一脸幽怨的看向了童渊,虽然他很清楚童渊应该不会随便将自己置于险地,但是好歹也该提醒自己一句吧。只是作为快过保质期的正太,星星眼什么的杀伤力已经呈几何级数下降。当然,作为没有“萝太”属性的存在,之前也没多少杀伤力就是了。
“哈哈,我之前也并没有准确的情报,所以也不太好确定对方是否会下手。再说苏丫头也曾经保证过,有她在没问题。她还说,你的潜力还有很多没有挖掘出来,这次也是个机会。”
哼,反正苏小萝莉不在这里,乃这只怪大叔就随便坑害人家可怜的小萝莉吧。
“书实,胡人的实力你也看到了吧,感觉如何?对于自己的计划还有信心么?”
看到场面一时有点冷场,吕布童鞋主动担当起了转移话题的责任,只不过这种转移实在是太生硬了。不过李书实也不打算在这件事上再纠缠下去,所以也就顺水推舟了。
“很强,确实很强。不论是等级上还是个人战力上又或者是机动性上都超过我们现在的部队非常多,我估计如果将现在的部队投入到进攻中的话恐怕剩不下十分之一的数量。除非我们能够找到什么方法弥补一下彼此之间的差距,否则的话我们承受不起那么大的损失。”
“其实倒也不必将那些胡人看的那么强大,能够出来劫掠的家伙基本上都是族内有一定水准的家伙。当然,最强者需要留在族内镇守,一般不会轻易出动,否则稍有不慎便会伤及根本。所以只要情报准确,动作够快,那些小部落绝对不会是我们的对手。”
“文和,可以做到么?”
听了吕布的发言,李书实稍微安心了一些。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一次西河乌丸之旅确实让李书实对于自己之前的想法打起了退堂鼓。毕竟他不是大汉朝廷,可以源源不断的将兵员派遣到前线,即使损失有点大却也不要紧,说不定少点人口还能使得地方更稳定一些。
可他不行,好容易东拼西凑了这么多人,如果损失掉可就基本上没什么补充的机会了。再说这其中大多数人都是参与过战斗的老兵,怎么说也比没上过战场的新兵蛋子更值得培养吧。
“这次跟随商队考察给了属下不小的灵感,属下与无畏详谈过,虽然信心传递的速度上还有一些瑕疵,但是整体上应该不会出现大的纰漏,尤其是在冬季里。另外属下对吕将军的话补充一点,其实商队的护卫也是一个不错的锻炼手段。除非遇到主公那样数量和轮次的进攻,否则的话我们部队的精锐应该足以胜任,然后隔一段时间轮换一下,既能锻炼队伍又可以保证我们的商路,即使损失也最多不过百余人的规模,对我们也可以起到警示的作用。”
“此言甚善,我们的细作可以混杂在护卫之中,这样商人在明,我们的细作在暗,将两者的情报相互映正,或许能够起到意想不到的作用。只是具体如何实施就要看文和了。”
程昱虽然被李书实放在了内政的位置上,但是其依然有着顶级谋士的水准,而且商业交往本来也与他的职责有关,所以在这件事上他也是极有发言权的。这不,他就提出了自己的建议。
当然了,类似的想法贾诩也有过相关的考虑,尤其是和被李书实从西河李家征辟过来的李敢仔细商讨过之后,他已经对如何布置间谍网已经有了比较成熟的想法。
不过贾诩是个习惯低调的家伙,虽然程昱想到的问题他早就已经有所布置,但是他依然没有露出什么神色,反而一副用心听讲虚心接受的样子,让程昱很是有点小得意。当然,虽然程昱并不熟悉贾诩,可是他从贾诩少数几次接触之中也多少了解了对方的水平。可谁叫程昱做过老师呢?好为人师且以此为荣已经成了程昱的一种职业病了。
“仲德,正好有一事要拜托于你。我与西河乌丸的首领骨塔达成了一些协议,其中便有一条是西河乌丸将送来一批少年学习我大汉文化。不管是太学还是鸿都门学那里名额都有限,所以他们希望我们能够交给他们点什么,这件事我想来想去还是由你出面最为合适,只不过除了应有的本领外我希望在他们的教材之中增加一些特别的东西。”
“让他们成为我大汉的忠实拥护者么?这没问题,虽然之前并未做过,不过倒也不难。”
让程昱当老师,即使他现在已经忙的团团转却依然兴致盎然,果然不愧是好老师啊。
“那些胡人可不傻,如果他们要求和我们的学子一同学习呢?”
童渊对胡人非常熟悉,胡人虽然性子比较直,但是却并不意味着他们笨。或者说那是一群大事不糊涂,小事懒得计较的一群人,尤其是对自己的朋友,稍微吃点亏也不在乎。
“童老先生有所不知,让禽兽磨掉爪牙或许不太容易,但是让他们成为我们的爪牙倒也不需要特意去做什么,只要平日里稍微注意点,想必让他们成为我大汉的支持者,为我大汉的文化和气度所倾倒并不算难事。说起来如果能够多培养一些人的话,我们未来的兵员或许就不需要像现在这样烦恼了吧。再说主公不是还同意和乌丸人通婚么。”
“西河可以耕种的土地虽然并不少,可是现在很多好地方都是胡人的草场,如果能够困住一部分人的话,我们倒是能养活更多人口。而且那些带来的妇人也可以算个好价钱。”
贾诩虽然话音很平静,可是李书实却怎么感觉其中寒气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