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不要说金盆洗手,因为你从未离开】………
因为苏小萝莉和甄清不知道跑到了哪里,所以李书实现在处于难得的独身状态。
说起来最近原本互相敌视的两只萝莉之间的关系却有急速升温的迹象,已经快达到如胶似漆的地步了,这让李书实感觉果然萝莉的世界不是怪蜀黍所能理解的。尤其是看到两只萝莉手牵着手共同分享着一块看上去就很好吃的苏籽油饼的时候,李书实觉得,或许将来甄清要嫁的人不是自己,而是那只更像是主角的苏小萝莉。
嗯,比起悲催的李书实而言,苏小萝莉的百合宫的扩建速度显然是李书实所无法相比的,李书实无比怀疑,或许有一天自己只能看着一种水准极高的妹纸们在自己身边尽情的上演各种各样、恩怨情仇的百合剧场,至于他自己,就在一旁默默的一边流泪一边做宅男能做的事情。
哦!一想到这么糟糕的未来,李书实就不禁感到自己的人生是如此的灰暗。
果然,人参赢家到哪里都是人参赢家,人生败犬在哪里都是人生败犬啊。
不要,绝对不要啊,国际歌不是教育我们么,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萨尔血蹄,要创造部落的幸福,全靠我们自己,否则就只能去当牛头人。
呃~想到这里,李书实不由得再一次感到背后阴风阵阵,据传言刘宏对那首黄巾军战歌很感兴趣,认为这首歌的作者是一个很有“才”的家伙,以至于李书实每次看刘宏都觉得他背后有一个怒吼的格○姆X狱咆哮,手拿棒球棒打算给自己来一记重击。
果然像自己这样的人才总是会惹出各种各样的麻烦啊。哎,我的人生果然寂寞如雪。
“书实先生,书实先生?”
就在李书实一个人胡思乱想的时候,他忽然感到似乎有人在他的身旁呼唤着他。
“看来是老朽唐突了,书实先生不要紧吧。”
等到李书实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的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出现了两个陌生人。一个年纪有些苍老,而另外一个则比较年轻,虽然年龄相差很大,但是却有着相似的风度,显然都是出自家教良好的世家子弟。只是让李书实有些奇怪的是,这两个人找自己的想干什么呢?
“这个,是在下失礼了,只是不知道二位……”
“哈哈,怪不得书实先生,是老朽行为唐突,惊扰到书实先生还请见谅。”
“哪里哪里,小子刚才神游于外物,未曾发现贵客靠近实在是不该啊。”虽然觉得这样说话好累,但是看到对方的那颇具风度的举止,李书实也不自觉的模仿了起来。
“对了,唐突之人还忘记介绍自己。这位是已故陈太傅之子陈逸陈拔群,年少英才,不输其父。在下襄楷,碌碌无为数十载。进,无尺寸之功;退,无教化之德。可谓庸人尔。”
好吧,李书实承认自己被这两个人给震惊到了,毕竟这两位虽然在史书中所占的位置并不多,但是在这个时代却是有着鼎鼎大名的“著名人士”,现在的袁绍与之比起来或许都略有不足。
先说这陈逸。好吧,如果仅仅只说这个人本身的话,恐怕真的没啥说头,从东汉末年一直到三国结束那百余年的时间里涌现出的人才何其之多,车载斗量都不足以形容,区区一个陈逸夹杂在其中用程昱的一句经典的话来说就是“米粒之光岂敢跟皓月争辉”。
可是陈逸很有名,真的非常有名,这又是为什么呢?因为他有一个在大汉朝超级有名的老爹,也就是说他是一个东汉版的“名二代”。
陈逸的父亲是谁呢?就是第二次党锢之祸的首脑级人物——太傅陈蕃。
陈蕃的事迹就不多说了,反正他的名声在士人阶层那可以说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如果你不知道太傅陈蕃是谁的话,估计你也就别继续在士人的圈子里混好了。
陈逸虽然没能在自家老爹当官的时候获得什么利益,算不得官二代。但是因为他的老爹实在是名气太大,所以就算他自身的学问有限,其他人见到他也要卖他已故的老爹一个面子,就好像天朝里那些个功臣之后一定能够成为XX代表一样。
而且陈逸能够现如今好模好样的站在这里也是有一番典故的,其中的惊险不亚于赵氏孤儿或者天朝的那些个开国先烈们。可以说,如果不是陈蕃的故旧以及仰慕他为人的陌生人的帮助,陈逸根本不可能安安稳稳的活到刘宏解除党禁,早就被先要斩草除根的宦官们干掉了。
顺便说一句,大汉包括东西两汉在内四百余年的时光里,在一头一尾涌现出两位陈姓豪杰。
一位点燃了烽火为大汉的开创奠定基础,另一位则点燃了自己为保已经日薄西山的大汉王朝做最后的殊死挣扎。而且巧合的是,这两人都来自汝南郡的平舆县。故一饮一啄,煞是有趣。
至于那个谦虚的自称自己一事无成的襄楷,那同样是一个相当出名的人物。
说起来他出名的原因之一还与李书实有那么一点关系呢,而联系两人的是一本书,一本李书实提炼果子必备神器——《太平清领道》。
相比于一直对造反很感兴趣的南华而言,于吉的手段就比较正统了。
早在汉顺帝的时候,于吉便让他的徒弟,来自琅邪的宫崇带着正版的《太平清领书》到洛阳面见皇帝,将《太平清领书》献给皇帝,希望皇帝能够对其产生兴趣。甚至为此还声称这是于吉入山采药时在河里发现的漂浮物,不但水浸不坏,而且里面全是治病之方术。
当然,实际上这书是怎么来的地球人都知道,估计现代营销学的毕业生们对于这种推销手段只怕是会嗤之以鼻外加不屑一顾吧,毕竟手段陈旧且手法粗糙,入不了方家之眼。
显然,汉顺帝自认为自己是个方家,所以理所当然的对《太平清领书》不屑一顾。
到了汉桓帝的时候,襄楷便继承了他先辈的光荣传统。只不过比起宫崇,显然襄楷更加的倒霉,汉桓帝刘志不但没有接受《太平清领书》,而且还关了他几年的禁闭。如果不是桓帝翘了辫子,估计襄楷还要在皇家监狱里多享受几年皇家级别的待遇呢。
不过有志者事竟成,刘宏接受了襄楷的献礼,结果于吉这一脉也就成了大汉官方认可的宗教团体。甚至后来的张角开始传道的时候也受到于吉一脉的影响。
另外,身为一个学通儒道两家的文士,襄楷对于卜算这项技能自然是大师级的水准,再加上其能言善辩,所以妖言惑众这一技能恐怕也是专家级以上。
至于这两位的关系,李书实依稀记得当年陈蕃曾经打算征辟襄楷,毕竟如果抛开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的话,襄楷在学问上的造诣还是相当的出色。只不过或许这位天才的相士已经知道陈蕃的未来,所以婉言谢绝,不过两人的情分想来应该是此时结下的。
只不过,这两位都算得上闻名遐迩的“名士”如今却找上了虽然职位不低但在士林中的名声并不显赫甚至从某种程度上可以说有些狼藉的李书实,这让李书实多少有些摸不着头脑,原本被两个人的大名冲击得有些昏昏沉沉的大脑也逐渐恢复了其本来的技能。
“久仰二位的大名,今日一见方才知道,见面远胜闻名啊,二位之风骨令小子都不禁怦然心折啊。只是小子才疏学浅、人微言轻,不知有什么地方可以得到二位大贤的指教么?”
听到李书实的回答,两个人对视了一眼,又沉吟了一下,然后李书实才看到襄楷对陈逸微微点了点头,而陈逸也随后也像是回应一般点了点头,襄楷这才重新对李书实开了口。
“襄某喜好研读《易》书,平日尤喜于夜半时分等高望天,近些时日忽然发现天机有变,天象显示不利于宦官,那些个黄门、常侍这回怕是真的要被灭族了。”
“若是国家能够清平承和,百姓和乐,则学当浮三大白以庆祝。”
“南阳许攸,沛国周旌,当世名士,皆愿为天下人驱逐奸佞,真可谓是我辈之楷模。”
“学也是希望能够做一个抵御外侮,使百姓丰乐,离职十余年仍有人怀念的称职官员呢。”
“也罢,是襄某交浅言深了,书实先生有所忌惮也是可以理解的。只不过襄某所言黄门、常侍之事却是襄某夜观天象所感,希望能对书实先生有所帮助。哦,对了,不知道书实先生听没有听说过三辅的异人骆曜,虽不知他与先生有何关系,不过还请先生小心为妙。”
对于李书实左顾而言他的表现,襄楷也好陈逸也罢并没有露出什么不满的神色,表现依然还是那么的风度翩翩,让李书实看上去就觉得自惭形秽。而后,襄楷更是一副语重心长的样子,再三叮嘱李书实宦官的末日即将来临,然后才与陈逸翩然离去。只留下对其突然而来又飘然而去的行为完全摸不着头脑的李书实一个人在那里不知道该露出怎样的表情。
只是这个骆曜是谁啊,李书实表示自己完全不知道,到三辅的时候也完全没有听到过啊?
只不过他并不知道的是,当襄楷二人离开他一段距离之后,一段对话在两人之间悄然展开。
“可惜了。”
“是有些可惜。许攸、周旌等人不过书生尔,虽然行事缜密但终究不习武事。如此,此事必然不成,若一意孤行,则恐祸将及族。那刘宏自有天命护佑,非吾等人力可逆啊。”
“可是先生当初为何?”
“天机之事,不可说,不可说。”襄楷回头看了看依旧在那边一副茫然样子的李书实,想了想,才对陈逸又说道:“我本来发觉一变数,所以想要斗胆一试,原本也不过是为太傅尽一份心力罢了。近既然事不成,就请拔群还是谨守自身,莫要强自出头为他人所趁。”
“晚辈,受教。”
………【53。闲的蛋疼的时候总能弄出点意外来】………
直到很多年以后,李书实才逐渐明白了襄楷和陈逸来找他的目的,只不过到了那个时候,斯人已逝,留给他的只有对自己往昔的淡淡的回忆。
至于这件事对他有什么意义,如果通过这件事让他知道了那些即使是他眼中在历史上堪称碌碌无为的庸才的世家子弟其实真正接触起来无一不是难缠的角色这一点算是一种收获的话,那么这件事对他应该是有意义的。
有意义就是好好活着,好好活着就是做有意义的事情,看样子今天的李书实或许在无意之间成了一个有理想的好少年。只不过就行动力而言,他差那位兵王太多了,虽然在遇到贵人的运气上两个人都带着让大部分人羡慕嫉妒恨的光环。
当然,有些东西并非仅仅是光环就好用的,比如现在在西河小生活过的有滋有味的阎忠,现在打死他也绝对不会回西凉,因为有了韩遂和边章的例子,阎忠知道,只要自己一会凉州老家,那么第二天那些叛军就会拍部队来自己家串门。最后的结局不管是怎么样,反正肯定不如现在。如果他能年轻个二三十岁,或许会考虑做个弄潮儿,现在嘛,挺好。
而贾诩显然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典范,没看么,就连程昱都已经在刘宏那里挂上号了,这位老兄依然仿佛谁也不认识他似的隐在李书实的西河太守府之中,每天必做的工作就是将自己身上新增的存在感堆积到太守府的主人也就是远在千里之外的李书实头上,自己装无辜。只不过对于现在的李书实而言,这一切或许不如一块蜜汁火腿更能吸引他的兴趣。
可惜,有的时候蜜汁火腿也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比如现在的李书实就在不断的感慨着,习惯什么的真是一种可怕的东西啊。
原本李书实还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来自钢铁森林中的一宅男的时候,他可以无视他人的眼光孤独的看着只有他自己能看得懂并从中收获到只属于他自己的乐趣。这,也是他初一来到这个神奇的世界之后虽然一个人却能够生存下来并慢慢适应的最大原因。
是的,也许宅男在交流能力上往往是欠缺的,但是在他们自己的世界中,他们就是主宰。
可是在这个时候,李书实却感受到了一丝孤独的感觉,当他寻找这种感觉的源头的时候,他才发现,原本自己早已习惯的那一抹身影如今却并未如以往般留在自己的身旁。
李书实不禁摇头苦笑,自己是什么时候习惯这种感觉的,习惯于身边的那个无时无刻不在自己身边晃悠,偶尔发发小脾气,娇嗔几句,在自己彷徨的时候给予温暖的怀抱的倩影。
于是,当这个身影偶然之间消失的时候,李书实就如同被放出鸟笼的小鸟一般,在习惯了鸟笼里的生活之后,他已经忘却了自己原本拥有的自由飞翔的本能。
这是一种悲哀么?对于森林之子的飞鸟或许那是一种悲哀,因为他没有机会去聆听大地、海洋的寂寞。可是对于终究有着极强社会属性的人类而言,这,应该叫做一种幸福吧。
有人关心,有人呵护,有人可以互相依靠,在茫茫人海之中这是怎样的一种幸福啊。
所以,李书实可以清楚地感觉到理应成为今天主角的新郎典韦那发自肺腑的幸福的笑容。
可是,典韦终究还是没有资格在这场宴会里占上一个哪怕是主要配角的位置,看看因为苏小萝莉的帮助而暂时看上去除了身体憔悴了些,虚弱了些之外就没什么太大问题的甄逸身边围拢着的大批宾客,看看极具风度的游走于宾客之间的陈逸、卢俭等人,典韦除了收获了几声不知道是真是假的祝福之外就只剩下新娘子陪在他的身边了。
不过好在大汉的婚礼似乎并不流行蒙什么红盖头,因为典韦那张即使是笑靥如花也是那种灯笼草级别的尊荣,倒也没有哪个不开眼的世家子弟想要化身为勇者从邪恶的蜥蜴手中抢夺回美丽的公主。嗯,来参加的宾客不是栖身于甄家的士子就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就算不知道李书实带来的那百来号已经在甄家庄园打出了名号的悍卒也还要给看上去还算开心的甄老爷子一个面子。再说,李书实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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