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族之圣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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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族之圣器- 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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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维奥拉微微转过脸看着克洛维。这个原本在小镇上遇见的不拘小节的占星师,不知道什么时候已经将自己整理得像个优雅的绅士了。维奥拉知道卡特琳娜的意思,她自己也有些心虚,便没有去点破。



  维奥拉活在这世上已经有几百年,比克洛维还要年长一些。只是她以前从未知道克洛维是一个优秀的占星师,她也不知道有时候传到她手上的一些占星预言正是克洛维所作。有时候她看着那羊皮纸上信誓旦旦的预言,还会觉得可笑。毕竟那时候的她,只知道勒森布拉家族的卡珊德拉拥有预言未来的异能。所谓占星,不过是一种可信度不高的猜测。然而现在,维奥拉想要让克洛维看看星空,来猜测一下他们的未来。



  维奥拉还不想这么快点破。她身上背负着的任务太重了,现在就动摇她的心,这是她不愿意做的。



  “作为朋友我也很担心你们。”维奥拉说,“谢谢你,克洛维。”



  克洛维似乎还没反应过来,他露出了一些失望的表情,然后又笑了笑:“这没什么,维奥拉。”



  卡特琳娜的目光在他们之间转来转去,似乎是明白了什么。而一向比较迟钝的维克多却丝毫没察觉出有什么问题,只是盯着克洛维看。



  “你看我干什么?”克洛维被盯得全身不舒服,赶紧说。



  “我看你脸上有点红,克洛维。”维克多毫不犹豫地说了实话,“我的同伴曾经说,男孩子对着女孩子脸红,就是喜欢她。”



  卡特琳娜见维克多这样直接地说出来,再看看克洛维一会儿红一会儿白的脸色忍不住笑了起来:“维克多,你就是太诚实了。”



  “诚实不好吗?”



  维奥拉也是没想到维克多会这样说,脸上也有些不自然的红晕,她握着杖敲了敲甲板:“马上就到维特尔了。等把镇长的儿子送回家,我们就前往黄金之城。”



  克洛维气急败坏地看了一眼维克多,露出了愤恨的表情。而罪魁祸首却一点也不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一脸天真无辜地看着克洛维。卡特琳娜看完了热闹,也不想让维奥拉尴尬,于是顺理成章地转移了话题。



  “黄金之城作为一个经济之城,一定比维特尔的集市还要热闹!不知道乔凡尼家族的居所是什么样的……”



  “我曾经有幸陪同亚瑟前往黄金之城。”维奥拉不会错过这个下台阶的机会,顺着话题说下去,“那里拥有最大的集市,来自全世界的货物都在那里配送或贩卖。那里的人们都富有而快乐。而这个城市之所以如此繁华,多亏了乔凡尼家族世世代代的经营。他们拥有出色的商业头脑。”



  “他们在那个城市活了这么久,别人不会发现他们永远不老吗?”维克多好奇地问。



  “每当他们生活了一段时间,他们会给自己化妆,以制造出他们随着时间苍老的假象。当他们的成员‘活到’人类应当死亡的年龄的时候,他们就会制造一场逼真的葬礼。下葬的棺材里是没有尸体的。当一个成员伪装‘死去’,他们就会回到乔凡尼家族的居所居住,但是他们还是能够通过继承人来控制属于自己的产业。‘死去’的乔凡尼家族成员过了一百年以后,就会离开家族居所重新回到市场上,那时候记得过去的他们的人已经不多了。他们就可以换个身份,重新开始一场人生。”维奥拉解释道。



  “好复杂……”维克多皱紧了眉毛。



  “但是他们乐在其中。他们享受经商,享受控制整个国家的经济的过程。”维奥拉站在船边看着黄金之城的位置,“我也希望他们可以成为我们的同伴。”



  克洛维看着维奥拉忧心忡忡的侧脸,暗自握紧了手。
第十一章 爱情与灵魂(2)
  珀尔修斯承认自己确实有些动心。也许是因为安娜如同玫瑰一样美好的品格打动了他,也许是因为安娜所说的希望与血族和平相处打动了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他就有些想念这个平凡的、长相并不出众的卖花姑娘。



  珀尔修斯活了几百年,虽然他在雷弗诺家族漫长的生命之中算是年轻的那一辈,但是他所经历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刻骨铭心。每过一段时间,就要换一个地方生活来掩饰自己永恒的生命。珀尔修斯已经有些厌倦这种生活。



  血族的血给了他异能,让他不同寻常,但是他心中的孤寂,从自己被父母抛弃开始就存在着。他仍然记得,在加入雷弗诺家族以后,过了几十年,他再次踏进他曾经的家。他看见了躺在病床上的母亲。他的父亲前些日子刚刚去世,只剩下他们后来生下的一个女儿照顾着他的母亲。珀尔修斯站在门口,那个站在床前已经有些苍老的女子回头看见了他。珀尔修斯依旧保持着二十岁时的年轻,然而他的妹妹已经苍老。



  “先生,你有什么事?”他记得他的妹妹这么说。



  珀尔修斯摇了摇头,走到他母亲的床前,定定地注视着她。他的眼睛用幻术掩盖成了蓝色,他的母亲似乎认出了他,用充满愧疚和爱怜的声音说:



  “你来看我了,珀尔。你已经长得这样英俊……而且依旧是这么年轻。”



  他的母亲只说了这样的一句话就合上了眼。



  珀尔修斯不知道他那时候的感受,究竟是悲伤和痛苦,还是什么别的东西。



  他已经看过无数次的死亡,而他却依然保持着年轻。他不愿看着安娜死去,而自己却活着,他也不愿让安娜这样一个应该活在阳光下的女子成为血族,永远受到教会和世俗的厌恶。



  罗德看着珀尔修斯发了好长时间的呆,便就知道珀尔正在回忆以前的事情。血族的记忆力并不能记住几百年来发生的所有事情,他们的大脑也是人类的大脑,血族历史上唯一一个能够记住几百年生命中所有细节的只有一个,就是维奥拉·雷弗诺。



  “珀尔?你想好了吗?”



  “我想好了,老师。我想……”



  珀尔修斯并不是一个伟大的人,他也有自己的愿望。他决定了,不管安娜怎么想,他都要与她在一起。



  这时候,外出购置日用品的罗伊斯打开了门,身后跟着安娜。



  “雷弗诺先生,有一位小姐找您。”



  珀尔修斯站起身,看着安娜。安娜穿着一身简朴的靛蓝色长裙,褐色的长发编成了一个麻花辫,微长的斜刘海遮住了脸上大半的伤疤。她的眼里似乎带着一些羞怯和笑意。



  “安娜。”



  “珀尔修斯,我来给你送玫瑰花。”安娜从手臂上挎着的花篮里取出一束盛开的玫瑰。



  珀尔修斯点了点头,然后将那束玫瑰插在事先准备好的花瓶里。



  罗伊斯似乎是察觉到了一些不一样的气息,抿唇笑了笑,然后去打扫卫生了。罗德将罗伊斯带到珀尔家中以后,很多事情都落到了他的身上,同时从来不购置食材的家中,也多了一些生牛排和蔬菜。罗伊斯买了食材,就到楼下的房东太太的厨房里做饭。由于罗伊斯的性格温柔沉稳,房东太太也非常乐意让他用她的厨房。



  罗德倒是也不回避,他随手拉过一把椅子坐上去,饶有兴趣地看着珀尔修斯和安娜。



  “谢谢你的花。”珀尔修斯的脸上带着温和的笑意。



  “不用客气。珀尔,我……”安娜踌躇了一会儿,似乎还有什么话说,她看了一眼笑得不怀好意的罗德,顿时说不出话来了。



  “安娜小姐如果有什么想说的,大可以当我是透明的。”罗德倒是也不回避,偷偷瞥了珀尔修斯一眼。后者也看着他,脸上带着一些责备的表情。罗德可不能错过看珀尔修斯脸红的一面自然就当做没有看见。



  安娜深吸了一口气,最后看着珀尔修斯说道:“我想请你到我家吃一顿晚餐,珀尔。晚上八点,可以吗?”



  珀尔修斯点了点头:“谢谢你,安娜。我会准时赴约的。”



  安娜偷偷地看了罗德一眼,然后和珀尔修斯道了别,匆匆地离去了。



  “那位小姐,还有些话没和你说呢。估计是想要等晚上再和你说吧。”罗德摸着自己的下颚说道。



  “老师,你能不能改改自己想看别人私事的毛病?”珀尔修斯故作生气地说道。



  “不能。”罗德回答得简洁明了,毫不羞涩,“今晚你可要好好把握机会。”



  “只是,我一想到当她老去我还依旧年轻……”珀尔修斯沉下了脸色,看上去无比忧伤,“既然我决定和她一起,又为什么要抛下她一个人。”



  “这是命运,珀尔。”罗德说,“你被选择成为血族,一定有理由的。”



  “我们能查到那时候袭击我的血族是谁吗,老师?”



  “恐怕不能,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几百年……根据你的描述他受了重伤,没准已经死透了吧。”



  帕金斯拿着一杯糖水蹦蹦跳跳地回到珀尔修斯的桌子边上,眨着他无辜的大眼睛问道:“今晚珀尔要去和安娜约会吗?”



  “帕金斯。”珀尔修斯有些责备地看着他也没有否认,然后取了一颗血药丢进他的糖水里,红色的药片顿时融化在了水里,将水染得鲜红,“小孩子管这么多做什么?”



  “我不小了!”帕金斯撇撇嘴,“我都两百多岁了,如果不是一直都长不大,我一定长得比珀尔还要高大英俊!”



  “好好好,”珀尔修斯抬手摸了摸帕金斯的脑袋,无奈地说道。



  “最近魔党突然沉默了下来,不知道他们在酝酿什么新的阴谋。”罗德说道,“我得麻烦一下帕金斯,为我从诺菲勒家族打探点消息来。”



  “诺菲勒家族也是密党,为什么老师不亲自去问呢?”珀尔修斯有些奇怪地问。



  “诺菲勒家族……挺多血族都厌弃他们。”罗德耸了耸肩,“我作为布鲁赫家族前长老,如果去打探消息,难免会让人以为我有什么密谋。布鲁赫家族从未停止内部的争夺。”



  “放心吧,罗德先生。”帕金斯似乎是得到了一项可以证明自己的光荣任务一样,笔直地站着鞠了个躬,“我肯定会带来有价值的信息的!”
第十一章 爱情与灵魂(3)
  诺菲勒家族虽然是密党的一份子,但是他们的态度却一向比较中立。诺菲勒家族出名的地方不仅仅在于他们自初拥开始就越来越丑陋的外貌,更在于他们的消息灵通。诺菲勒家族的外貌异于常人,因此他们无法像其他血族那样隐藏在人类社会之中。



  帕金斯依旧穿着自己破破烂烂的衣服,特意在自己漂亮的金发上抹了一把灰。帕金斯知道只有让自己看上去平凡和落魄才能够获取更多有用的信息。有时候在必要的时候,帕金斯也会用一些信息换取有价值的秘密信息,当然,帕金斯从来不会冒险用一些可能会给自己带来麻烦的信息换取。



  帕金斯出了家门,就像一个普通的流浪儿一般混入了人群。他用幻术掩饰了自己的瞳色,现在他的眼睛如同大海一样蓝。路上匆匆走过的行人都对这个衣衫褴褛灰头土脸的男孩子嗤之以鼻,纷纷避让,生怕他弄脏了自己的衣衫。帕金斯灵活地在人群中穿梭,在一个简陋的酒馆门口停下了脚步。



  这个叫做“三个布袋”的酒馆看上去有些年头了,与其他的酒馆看上去大不相同。它看上去破旧而廉价,招牌上的彩色涂料都已经掉了大半。酒馆大门上的门把手不翼而飞,门前的小毯子肮脏不堪。只有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人,才会来到这里,喝上一杯酒,在周围人同样的贫穷和不幸中获得安慰。



  帕金斯推开门走了进去。酒馆门上的银色风铃叮铃铃地响了响。酒馆里面的人很少,只有几个人坐在桌边喝着一些放着冰块的酒。几个坐在墙角的人过着破旧的黑色斗篷,他们的兜帽遮挡了他们的脸,他们干枯的手指握住他们面前的杯子。在帕金斯进来的时候,没有人动,好像他们都已经死去了一样。帕金斯对此早就见怪不怪了。



  酒馆在白天是很冷清的,除了他以外只有一个穿着被洗得皱巴巴的衬衣的服务生在来回走动收拾客人留下的烂摊子。



  帕金斯走到吧台前面,他的个子比较矮,只比吧台高了这么一点点。他只能踮起脚来看着吧台后面的酒馆老板。



  “原来是帕金斯。”酒馆老板沙哑的如同旧管风琴一样的声音响起。他是个苍老的老人,事实上他并没有他看上去的那样苍老,他早就熟知了帕金斯。



  帕金斯点点头,然后压低了声音:“您知道我需要什么,先生。”



  老人了然地点了点头,然后用他机敏的灰色眼睛看了看周围确定没有人注意到他们。老人先是给了他一杯柠檬果汁,然后带着他走进后厨。



  “你可得小心一些,”老人的声音一下子显得年轻了许多,充满了活力,那双机敏的灰色眼睛在他转过头的时候变成了红色,“虽然我知道你在帮助珀尔修斯打探消息,但是最好还是离诺菲勒家族的人远一些。”



  这个老人是一个血族,他叫做埃里克·雷弗诺。他很早就在这里开了一个酒馆,因此他只好每过几年通过化妆的方式让自己看上去变老。他有一流的伪装技术,同时他也能演得一手好戏。他认识珀尔修斯,可是珀尔修斯却从未见过他。因为珀尔修斯基本都出没于优雅的场所,他也无从知道在这个破旧的酒馆里有一位他的同族。



  “谢谢你,埃里克。”帕金斯说,“但是我知道诺菲勒们都很和蔼,只是长得比较凶。”



  “希望如此。”埃里克耸了耸肩,“你还是这么点儿大,长高了吗?你还是只比我的吧台高了这么一点点。”



  帕金斯听了,气呼呼地鼓起了腮帮,然后他说:“我也想长大一些,这样就可以和珀尔一起战斗了!”



  埃里克搬开了一袋袋食材,露出了一个隐蔽的地道门。他打开了门,露出一条通向地下的阶梯。帕金斯同他告了别,然后走进了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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