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开让开让开。”一群人骑着高头大马从街道一头飞驰而来,为首一人大声喧哗,吆喝行人避开。
马队的最中心,一个黑发少年趾高气扬,这一行人正是以他为核心,晨风走在路边,并没有阻挡到他们的去路,然而还是一名路过的随从向着他打了一鞭子,因为他站在最外围。
“好威风啊,丘比。”鞭子没有打在晨风身上,因为挥鞭的人已经飞上了天空,在之前那队马队的对面,出现了一群人,只不过这群人并没有骑马,而是全部站在离地飞空的毡子上面。
“这就是飞毯吗?”晨风心中暗暗说道,他之前在路上听那赶车人提过,想到这么快就能看到。
刚刚就是站在飞毯中间的那名小孩出手,他隔空把挥鞭的人抓上了空中,这使用的应该就是魔法没错,在永歌城能使用魔法都不会是寻常人,要么是身份高贵的贵族,要么是实力高强极为受器重的魔法师。
“月尤,你什么意思?”面对飞毯上少年的讽刺,骑在马背上位处最中间的那个少年冷声开口说。
“在这永歌城就这么肆无忌惮的伤害普通人,我怕你惹**烦,我这是好心救你。”使用魔法的少年一头金发在眼光下很耀眼。
“哼,走在这大街上的人,又会有什么**烦,我看你就是借机生事找借口而已。”黑发少年可不会相信金发少年的说辞。
两人明明是十来岁的少年,但出口丝毫不像这个年纪的孩子,冷嘲热讽,暗耍心思,倒像是两名老奸巨猾的奸商。
晨风听到了他们全部的对话,他环顾四周,行走在大街上的确实全都衣着平平,这不是重点,晨风看到这些人眼中写着的分明就是认命,而且在刚刚黑发少年的马队冲出来的时候,没有一个人觉得不合理的,他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
“不识好人心。”金发少年一挥手,把那对晨风挥鞭的人扔在了地上。
那人并没有收到多大的伤害,爬起来之后重新爬上了马背,他不敢对对面的那对他动手的人发狠,因为那人和他的主人一样,不是他能惹得起的人。
“两个小屁孩,天天吵架,有意思吗?”晨风在一旁看着,此刻有一名和两个少年年纪差不多的人站在一座屋顶说话。
“又是你?”金发少年认识来人。
“天驱,你又想怎么样?”黑发少年同样认识他。
“绝笔暴力,不服就干。”来人看起来也是一个少年,他手中拿着一根大的有点不正常的软毛笔。
“找揍你就直说。”黑发少年冷哼一声,果然不出意料,对方这次还是一样来挑事的。
拿着笔的少年头上带着一个大大的帽子,两边垂下的护耳拦住了大半边脸,“老规矩,耀痕,潶你们两人一起来吧。”
说完之后那拿着笔的少年直接跳到了街上,摆出一幅要战斗的样子,他跳下来的驻足的地方正好是晨风前面一些。
黑发少年潶跳下马背,金发少年耀痕也从飞毯上下来,两人竟然真的一起走向了中见到少年。
三个少年相隔不远,就这么站在街上,晨风一惊,这三个少年明显不是一般人,真的要不顾普通人在街道上开战吗?
三个少年用行动告诉了他,对,就是这样。
晚了点,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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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送货永歌
晨风背起了一大堆打包好的货物,这堆货物的本身都快有他高,加上宽度,晨风背起货物的时候都看不到他的上半身了。
不过晨风背起地上一堆货物之后才发现意外的轻,一点都不吃力,看着他轻松的样子,马丁也是大为吃惊,连手中快要凑到嘴边的烟斗都停在了空中。
虽然他看出了晨风是兽灵,所以才会拜托他送这些常人根本不可能一次性搬得动的货物,但怎么也没有想到晨风背起这堆货物会有这么轻松。
即便里面只是奶酪等一些发酵食品,但数量很多,分量很足。
“马丁大叔,那我先走了,伤员麻烦你们先照看了。”晨风微微弯着腰,他怕货物掉下来了。
听到了晨风的声音,马丁才从震撼中恢复了过来,“去吧,这里不用担心。”
晨风按照马丁所说的,沿着小路一直走,天色还很早,路上没有行人,倒是看到了很多插着草人的小块菜地,有的种着一些花,有的种着一些样子可爱的蔬菜。
晨风还看到了有些大一些的地理,种着很多南瓜,红彤彤的大南瓜看上去非常诱/人,虽然他不知道这是南瓜。
小路经过海边,晨风看到有人提着大探照灯从海边的小屋下到了海里,他特别感兴趣,想着回来没有带货物的时候,一定要去问问那是干嘛的。
哦对了,带上奈德一起来。
一路上见到的东西,基本都是新鲜的,都是晨风没有接触过和见识的过,从马丁家走到车站木牌的过程中,晨风算是大开了一回眼界。
马丁所说的巨大木牌,真的是非常大,在很远的地方晨风稍微一抬头就看到了,这木牌是棕色的木板拼成的,走近之后,晨风把货物放了下来,看到木牌上面写着这条路经过的所有可以停车的地方,文字竟然和风纪部落的是一样的。
晨风有些想不通,为什么那种隐世的部落没有和外界脱节呢,连语言文字都是一样的,反而是他自己说的话没人在用。
“终点站,永歌城。”晨风念着。
这里就他一个人,不知道公用马车什么时候会到,看时间应该还很早不会错过。
晨风还发现这个木牌上有的停车地点画着非常醒目的红色感叹号,他不清楚那是什么,但看到感叹号旁边写着史诗。
晨风对这个世界接触的太少,很多东西完全不了解,看不懂的他也不着急,静静的站在站牌处等着公用马车。
太阳升起的时候,晨风终于等来了期盼已久的公用马车。
向着站牌驶来的是一辆由八只高头大马拉着的大马车,一个简易的顶棚,驾车人包裹在长长的斗篷中,又戴着大大的帽子,看不清楚长相。
马车来到站牌旁边停了下来,晨风按照马丁说的赶紧把货物搬上了马车,告诉车夫要到永歌城下车并且给够了蓝颜贝之后他也坐上了马车。
这还是晨风记忆中第一次坐马车,车上只有他一个乘客,远途看着美丽的风景,倒也是一种享受。
“师傅,这马车很少有人坐吗?”晨风发现这马车停了好几个地方,都没有人上来,有点好奇。
赶车人抬了抬帽子,但晨风还是没能看到他的脸,“被时代淘汰的东西啊,现在大家都嫌慢,不愿意等,这条路修的时间太早,不适合这个时代了,所以大家宁可起着毛驴出行也不愿意来等马车。”
“原来是这样,那为什么都基本没人坐了,还要维持着活动呢?”晨风接着问。
赶车人咯咯一笑,“年轻人很有想法,这是永歌城城主府掏钱营运的。”
“这不是太浪费了吗?”晨风吃惊。
“那你觉得是重新修一条路费钱,还是就这样维持的马车费钱呢?”赶车人反问晨风。
这一问倒是真的把晨风问住了,本来答案不用多想就知道,重新修路的花费比如大的不得了,别说马车一直跑了,就算是让一百辆马车一直跑都远远不上。
“城主不是永远的,这条大道重修工程太大,一任城主在位时间才多长,怎么可能看得到工程竣工,而且这种大工程,必然劳民伤财,那问题是很简单的,谁在任期间这条路竣工了,那这条路就是谁修完的,这样的丰功伟绩,必然让那一任城主名流千古。”赶车人只是赶车,闲来无事也就和晨风聊了起来。
“那么问题就来了,谁愿意花自己的钱和名声,来成就很久以后的别人呢?”赶车人自顾慢悠悠的说,晨风却听的很入神。
“官不那么好当的,他们要有政绩,而且政绩要他们在那个位置的时候才有用,你说我都懂的道理,能当城主的人会不懂吗?”赶车人说完后看着前方,不知道帽檐会不会遮住他的视线。
晨风稍加思索就明白了,想明白之后,也知道了为什么没人愿意投资这种需要时间才能见到成效的项目,因为他们投资了却享受不到成果,然而苦的是最基层。
这已经不是个人能改变的真相了,晨风甩了甩头,不去想这些太遥远的东西,“我大概知道了,那当初为什么会修这条路通公共马车呢?”晨风问。
“早些年,咏歌之地并不太平,到处有匪徒和魔兽,百姓苦不堪言,永歌城也因此不能得到发展,后来永歌城耗费大量财力物力人力才平定了咏歌之地,在那段期间,修成了这条路,往来客商只有走乘上这条路的公共马车才会心安。”赶车人告诉了晨风一些往事,包括站牌上画着红色感叹号的地方,是危险之地。
旁边写着的就是可能出现的危险等级,也是赏金猎人和工会们发布任务的标准,晨风之前看到的史诗,就说明那地方有史诗级别的魔兽,也是赏金或者佣兵任务中史诗级难度。
从上车到永歌城,只有寥寥几个乘上公共马车的人,晨风和赶车人交谈了一路,他了解了到很多关于咏歌之地的事,这一行,对他好处太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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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二章 算计好的
看着奈德呆呆的样子,晨风感觉自己身上有种深深的罪恶感,不过这也是自找的,因为他知情不报。
过了好久,奈德突然开口喃喃地说:“晨风,我是不是没男人要了。”
晨风看着奈德表情木讷,眼神呆滞,本来就觉得太对不起她了,此时她听到她说话,赶忙应声,“怎么可能,我不也是男……”
话没说完,晨风就感觉到不对,再看向奈德时候发现她狠狠盯着自己。
“人嘛……”晨风还是把最后那两个字吐了出来。
“啊~~~”奈德一声大叫,迅速抓过被子蒙住自己,把头也蒙了起来。
晨风只听到她在被子里含糊不清的说:“赶紧把衣服穿上。”
这次换晨风纳闷了,难道角色转换能够快成这样,本来没有半点男女概念的人,只是听说之后就会这样?
摇了摇头,晨风这时候智商明显降低了很多,以至于没有察觉到这是奈德在避免尴尬刻意而做的。
“好了,已经穿好了。”晨风穿好衣服后对着被子里的奈德说。
没有动静,晨风疑惑的看着一团被子,“奈德,出来了。”
“你这人怎么能这样。”奈德掀开被子,但没注意到上半身已经完全露出来,看到晨风后才反应过来拉被子盖上。
“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我……我……”奈德很想说之前几个月她和晨风都那样,但最终没能说出口。
“我……呃,我……”晨风也不知道怎么说,两人就这么吱吱唔唔了半天。
“我不管,你负责。”奈德恶狠狠盯着晨风。
“负责,负责,负责到底。”晨风这个时候要是还敢忤逆奈德,那他真是活够了。
听晨风说完,奈德嘴一扁竟然低声哭了起来。
晨风大惊,走到窗边坐下,他伸手摸了摸奈德的头发,之后不管奈德反应,他把之前想到要告诉她男女之分,后来又没说的原因告诉了她。
“对不起,奈德,因为那个时候我就想好了,不管你以后会不会知道,我都会陪着你的。”晨风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感觉很怪异,似乎这样话无论如何也不是他能说出口的。
“好啊,原来是你算计好的。”奈德虽然才五岁,但似乎已经完美继承了女人该有的思考方式。
“这……”晨风竟然无言以对,严格来说,真是计划好的。
一番质问和绞尽脑汁的解释,晨风这个晚上遭遇了记忆中最艰难的战斗,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去和一群猫头鹰熊兽搏斗,去和阿萨信大酋长战斗,就算被揍的遍体鳞伤,也比现在强的多。
最后的结果就是,奈德接受了现状,但接下来就不好办了,知道了男女之别以后,奈德心里有了芥蒂,和晨风相处的时候自然不可能再像之前那样的肆无忌惮。
而对于晨风来说,倒是没什么影响,毕竟他从一开始就是知道的,他唯一需要担心的是,以后他晚上睡哪里?
“奈德,你做我女朋友吧。”晨风说。
这不是他心血来潮,也不是假意欺骗,和奈德相处的这么长时间,这么长时间的“赤”诚相待,他们之间已经有了一种难以言表的联系。
“你想的美,一边去。”奈德一激动,直接坐直了盯着晨风,一不注意被子又掉了。
晨风嘴角有点抽搐,“那好吧,我去另外一个房间睡觉了。”
“不行,你就得睡在这。”奈德当即叫住了晨风。
晨风苦笑着退了回来,坐在床边,气氛有些尴尬,谁也没有开口说话,晨风连看都不敢看奈德一眼。
时间滴答滴答在流逝,不知道过了多久,晨风感觉腰间一紧,后背也被两团柔/软的东西压住,不用想都知道发生了什么。
奈德从背后抱住了晨风,“晨风,你是男的,真好呢。”
奈德很久之前对晨风就有一种莫名的依赖感,那是以前从来没有过的,她也不知道为什么,她问过普罗米,但普罗米也说不出为什么,只是告诉她可能晨风比较特别,和她有不一样的联系。
后来晨风在风纪部落留下,更是和她住在一个毡帐,睡在一起的时候,那种感觉更加明显,明明一开始晨风是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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