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走吗?”
“我吃过晚饭了,再留一会儿。”齐赛回答。
“嘿嘿,齐老大你不会是想吃咱们大厨的烧茄子才每天留下和总裁一起吃晚饭吧?”一个小秘书坏笑着,“不过你和总裁连着吃了好几天的烧茄子,再好吃也腻了啦,劝劝总裁换换菜嘛,每次都点同样的,其实别的菜也好吃呀。”
“总裁喜欢茄子。”齐赛摇摇头。
“哎?总裁喜欢茄子!?”秘书们叽叽喳喳,“好稀奇啊……总觉得总裁没有什么特别的喜好呢。”
“你们还是下班回家吧。”齐赛哭笑不得,“再晚小心没车。”
“好啦好啦我们走就是了,齐老大,明天见哦!”小秘书们笑着一个个收拾包包,踩着咔咔作响的高跟鞋离开了,齐赛目送她们的背影,轻轻扬起嘴角。
多彩的生活,年轻竟然如此美好。
他转身回到办公室,林风云还在那里签字,见到齐赛进来,“齐赛你没走?下班了吧?”
“嗯。”齐赛笑着。
“吃晚饭了吗?我今天加班,你要是没吃的话,打电话订些饭菜就在办公室里吃吧。”林风云没抬头。
齐赛依旧是满脸笑容,“总裁,你现在饿吗?”他问。
“不饿,我反倒感觉有些饱。”林风云抬头,还想再说什么,忽然表情僵住了。
办公室里静悄悄的。
“抱歉,齐赛。”林风云干巴巴道。
“这没有什么好抱歉的。”齐赛帮忙整理。
林风云放下了签字笔,“齐赛,除了晚饭,我还有忘记什么事吗?”
这次换齐赛的表情微微僵住了,“没有。”他顿了顿才回答。
“你在说谎。”林风云摇头,“齐赛,这么多年,我最感激的人是你。”
“这都是我应该做的。”齐赛微笑着说道,“总裁,忙完这些就回去吧,我觉得你该回家了。”
“好,我听你的。”林风云耸耸肩站起来,整理了一下自己的衬衫,套上西装外套,他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当再次睁开眼的时候,眼中的疲惫一扫而光,挂着微微的笑容,他又是另一个自己。
风云天下集团总裁——林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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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间普通的平房,坐落在郊区,政府屡次规划拆迁建新城区,但是最后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原因又延迟了下来。
每到晚上五点半,上班的、上学的回来,这片平房区热闹起来,每家每户传出炒菜做饭的声音和电视机的节目声。
穿着红衣的女子打开门,朝着巷子的尽头张望。
“哟,妹子,又等你老公呢?”隔壁大神拎着炒勺开窗户问道。
“嗯。”女子点头,继续张望着,“他出差好几天了,今天说回来。”
这条路,她每年总能站在这里等上很多次,她的丈夫,是推销公司的普通业务员,结婚这些年一直到处跑,在家的时候也比较忙碌。
巷子的那头出现了一个人影,穿着白衬衫,抱着外套拎着笔记本电脑,朝着女人走来。
“风!”女子欣喜的跑上前去,喜悦的抱住了男人。
“说了几次别等着我,你跟儿子先吃饭。”沈风哭笑不得,凝望着妻子的容颜,“云儿,你瘦了。”他心疼的说。
“没有,是你看错啦。”郑云笑着道,忽然感觉丈夫怀里有什么在动,低头一看,她惊叫一声,“哎呀,风你怎么……”
“我捡来的。”沈风轻轻掀开西装外套,“他被扔在山坳那的木材场边儿上,我本来想去拣点木料给儿子做个儿童倚,发现他在山坳那里的坟地哭,看着没人要就带回来了。”
“从坟地里拣回来的孩子?”郑云面色有些发白,“这不妥吧?这孩子看上去才几个月大,不会沾了什么不干净的东西吧……”
“碰见我也是有缘,算他命不该绝。”沈风好笑的望着妻子,“都什么年代了还那么迷信,来,云儿你抱抱他。”
郑云接过孩子,“呀,他睁眼了,风,你看他眼睛好亮啊,真漂亮!”
“我就知道你肯定喜欢他。”沈风搂着妻子进门,“走,进屋吃饭吧,儿子不是一直吵着想要个弟弟吗?”
“嗯,儿子在屋里看图画书呢。”郑云抱着孩子和丈夫回屋。
从此这个三口之家多了一个成员,他是在山坳的林子里发现的,沈风便为孩子取了个简单好记的名字——沈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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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巷中传来踉跄的脚步声,少年几乎是闯进门内的,堵上门,他累得坐在了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气,两条腿像灌了铅一样沉。
屋中走出一个高个子的男孩,身上穿着中学校服,他从地上拉起少年,“沈林,你怎么弄成这样子?”他面色担心。
“回来的路上又碰上那群家伙,我逃出来了。”沈林喘匀了气回答。“哥,你复习完了?”
“试卷写完了。”沈杰盯着沈林,“听我的,以后别走那条道,你干吗总要从山坳那里绕一圈回来?木料场废弃了大半年了,那边听说乱得很。”
“我想找点木板。”沈林挠挠头,“爸爸出差八月份就要回来了,我想做给他的小书柜还没做出来。”
“还缺什么?”沈杰问。
“木板不够,而且太沉了我拖不回来。”
“这样吧,等我下星期高考结束了,我帮你一起做,怎么样?”沈杰提议,“你这两天总在院子里锯木头,也挺吵的。”
“好,我先不弄了,等你高考结束一起弄。”沈林也干脆,走到小院的纸箱前,开始喂小鸭子。
一旁的沈杰看沈林的背影不禁有些感叹,沈林的个性好动且倔强要强,虽然是捡来的,可比他都更像父亲的儿子。十二岁的他不仅酷爱看家里父亲留下来的各种推销书籍,还是个心中柔软的人,家里好几只小鸭子,都让他养得肥肥的。
而且沈林经常拿吃不完的食物出去喂附近巷子里的猫猫狗狗,他甚至还在每天早晨上学前将饼干渣、面包屑撒在台子上,留给路过的麻雀。
父母经常说两个儿子是他们最大的骄傲。
沈杰微微一笑回屋里复习去了,他有信心,自己一定要努力考上最好的大学,毕业之后出人头地。
院子里的沈林坐在地上望着沈杰房间的门。
“哥哥,加油。”他在心中默默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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巷子里的人都说沈家的大儿子是好样的,这个炎热的夏天,沈杰以优异的成绩拿到了名牌学府盛华大学的录取通知书。
母亲郑云高兴坏了,连忙打电话给丈夫。
“沈林,爸说会提前回来祝贺我,明天咱们一起做书柜。”沈杰的眼角都满是笑意。
“嗯,我明天放学后在一起吧。”沈林还在读小学六年级,哥哥高考完了,但他的课程还没结束。
第二天放学,沈林匆忙往家赶,回到家里,一个人也没有。
他一边写作业一边等待哥哥沈杰,可是等到晚上八点多妈妈下班回家,沈杰都没有回来。
邻居大娘说沈杰下午好像往山坳的木材场那里走,去找木料。
“林林你在家等着,我去寻你哥。”郑云打着手电筒要出门。
“妈,我和您一起。”沈林追出去,天黑了,他不放心妈妈一人去山坳那里,那一带很阴森,听说还会闹鬼。
母子两人一起前往山坳,无论怎样呼喊,沈杰都没有任何回音。
忽然,走在前面的郑云尖叫一声,手中的手电筒掉到地上,沈林捡起来往那边一照,“哥!”
母子二人立刻将沈杰拉起来,“哥,你坐在这儿干吗?”
“小杰,赶紧回家吧,怎么出来也不说一声呢?”郑云松了一口气。
“嗯。”沈杰含糊的回应一声,三人这才离去。
“哥,你的手臂怎么了?“
“摔了一下。”
“哦。”
——这便是噩梦的开始,所有幸福的翅膀在那一天断裂。
隔天下午,沈杰在卧室的床上痛苦的翻滚着,最后昏倒过去。
民警来了,医院的救护车也来了。
医生对着郑云说了什么,郑云的面色惨败。
沈林站在巷子尽头,清晰的看见被台上病床的沈林露出的半截手臂。
那里有着红红的擦伤,还有一个泛紫的针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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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接下来派出所是否迅速破获了这起恶性故意伤害案件,在沈林眼中已经不再重要。
这个家,不会再有欢声,不会再有笑语。
爸爸辞职赶回来了,在医院陪伴沈杰。
可是亲人的眼泪和无奈唤不了沈杰已死的心,过了九天,精疲力尽的沈杰在一个夜里,在恳求母亲去为他回家取录取通知书后,拔掉了自己的氧气管。
几小时后,郑云的哭声响彻整个病房。
然而这不是结束。
悲伤的郑云在料理完大儿子丧事的两天后,在早晨给了要去上学的沈林一个重重的拥抱。
晚上,一整天心神不宁的沈林赶回家,看见的是坍塌的平房、漫天的火焰和进进出出的消防员。
还有两副担架与一辆消防车。
“爸——妈——!”十二岁的沈林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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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说,郑云打开了液化气阀门,只寻一死。丈夫沈风闻见空气中浓重的气味,闯进去救人,没想到门缝的位置起了摩擦,平房发生了爆炸。
沈林一个人来到了那片坟地,他抱住头嘶嚎着,过去十二年的所有场景在他脑海中不断后退,最后他的眼神有一瞬间的恍惚。
他是谁?
怎么来这里的?
“葬在这里的人都没有名字。”
他记得这句话。
他想不起来太多的事情,对名字也记得很模糊了,但他记得这片坟地是他出身之处,附近有着葱郁的林子。
他决定自己的名字是林风云。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这样取,为什么有风和云?
或许是隐隐作痛的头脑还不甘心的想要纪念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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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车,走进宽敞的院内,家里的佣人迎上来。
“林先生。”
他微微颔首,“薇娜在哪?”
“夫人在房间。”
林风云闻言,迈步进屋,这间豪华的别墅很大,住的人却那样少。
身材娇好的林薇娜穿着深紫色的睡衣坐在卧室的沙发上,门开了,她掩住眼中的惊喜,扬着温暖的笑容踏着优雅的步伐走上前,“亲爱的,你回来了。”
“嗯,你好吗,薇娜?”林风云揽住金发碧眼娇妻微笑着问。
“我很好,家里也很好。”林薇娜含笑,转身为丈夫泡茶。
林风云挂好外套望着妻子的背影,结婚二十几年,她还是美得让人惊讶。
有人说他的成功让这个出身英国贵族家庭,曾经在欧洲有着一番事业的世界名模退到幕后学习中国人的相夫教子。无论是否是这样,不可否认眼前的女子是他一直满意的妻子。
“薇娜,别忙了,听齐赛说你最近身体不好,早点休息吧。”
“嗯,就来。”林薇娜的声音柔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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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有辍学,义务教育一共十二年读满。
可是在这个繁华的大都市里,他却找不到任何容身之处。
没有人肯要童工,好在社会给了所有的孤儿最低保障金。
三年初中,他受尽了歧视,陪伴他的只有图书馆的书,他的学习中等,却看了大量经济学的书籍。
图书馆昼夜开放,冬暖夏凉,累了就趴在书边打盹,他不指望谁来懂得他心中的寂寞,因为醒来之后一切疲惫都会被愈发睿利的双眼掩去。
初中毕业后的夏天,为了赚取高中的学费,他只身前往上海靠着自己会多国语言的特长谋得了在世界模特大赛期间做道路引导的工作。
而那个金发碧眼的外国女孩就是他在一个温暖的下午遇见的,听说她是模特,有着英国贵族血统。
“哎,请问你是向导对不对?”女孩用蹩脚的中国话问。
“是。”林风云点头。
“可以告诉我上海有哪些地方好玩吗?”女孩的眼神透出期待,“今天是我待在中国的最后一天。”
“我不负责场外引导,上海我与你一样不熟,况且我所有的工作今天下午全部结束。”林风云实话实说。
“哦。”女孩点头,“那你今天结束工作后可以做我的导游吗?我愿意付你钱。”
“你出多少?”林风云抬眼。
“是你目前全天报酬的两倍,可以吗?”
“三倍。”林风云道。
“好吧。”女孩很干脆。
“成交。”林风云耸耸肩。
女孩欣喜的笑了。
林风云留在上海的最后一天与那英国女孩一起将这繁华的城市印在眼中,她迎着外滩的海风,回过头对他笑。
“我的理想是成为最好的模特,你呢?”女孩问。
“我没有必要告诉你。”林风云的语气很平淡。
“那你告诉我你的爱好,好吗?”女孩笑着。
“经济学。”林风云皱眉,“与你的爱好完全不一样。”
“那么你以后一定会成为一个了不起的企业家。”女孩走到林风云的身边,“只差一个机遇。”
“机遇只建立在金钱的基础上。”林风云嗤笑。
“你没有足够的金钱?”女孩听懂了他的意思,“好吧,这个借你。”她摘下自己脖子上的那条项链,“我等着你还给我的那天。”
“你爱情电影看多了?”林风云嘲笑着她,借他项链,以后让他成功后回来找她,再来一段狗血的爱情?
“难道你没有胆量?还是你没有能力成功?”女孩挑眉。
林风云毕竟还是少年,听闻女孩的话脸一沉,“我最讨厌别人质疑我。”他接过项链,“最长十年,我会把钱连本带利还给你。”
“那你要记住,我叫薇娜。”女孩眨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