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在异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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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异界-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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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是没有勘查完,不然也会被涂成绿色。

    老约翰不好意思的揉了揉鼻子说到“这大部分都是一些没人的地方,最多有些小部落。所以都划到大公国的范围内了。”

    “这也行?感觉像是跑马圈地似的。”维克多心想。

    “马克,来选块领地。”老约翰像个小贩般的叫卖到“我这里什么都没有,就是地多。”

    维克多翻了翻白眼,帮马克看起地图来。看到奥斯陆和斯德哥尔摩的大致位置上都已有了不少城市或城堡的标志。

    他指了指卑尔根的位置问道“这里可以吗?”

    “当然可以,别看大公国这么大,因为都是苦寒之地人口也就100万左右,贵族也少,土地基本上都是大公领。但这里可是一片荒地啊。”

    “怎么样马克?”

    “听你的吧。”

    “就它了”维克多决定到“能有多大的领地?”

    “书面文件上就写100平方公里,但这周围一片荒凉,还不是想圈多大就圈多大呀。”

    这土地也太不值钱了吧。

    “对了,这块领地还没有名字。”老约翰突然想到:“马克姓杜兰,就叫做杜兰男爵领吧。”

    “没有授爵仪式?”在旁边看的津津有味的安德鲁突然插话道。

    “不需要。”老约翰完全不在乎的摆了摆手“马克,冬至节出森林之前最好想好你的家族徽章。”

    维克多开心的看着马克想到“这下可热闹了,不知道安东尼大叔听到他们杜兰家也成了贵族时,是一副什么表情。”

    老约翰突然又把维克多拽到地图前说道“你小子的事还没完呢。”     !

正文 第三十章 伯爵

    维克多奇怪道“还有我什么事?就是我想反对,爷爷你不是都安排好了吗?”

    “在给女王的信中,我还提到了另外一件事。”老约翰说着用手指了指地图上布利第什最北边和汉诺威大公国接壤的地方说道“这是梅恩兰伯爵领,也是恩斯特·奥古斯特家族的世袭领地。”

    “这不是布利第什的地方吗?”维克多一头雾水的问道。

    “是的,确实是布利第什的土地。但是大陆上的贵族在他国拥有领地的情况不计其数。主要的原因有联姻,继承,领主间的战争等。几百年前布利第什的王室索恩德堡家族在范德里奇拥有的领地不比当时的范德里奇王室拥有的少。我们家族的这块领地也是通过联姻获得的。”

    对这种情况依旧不理解维克多问道“那些国王同意吗?”

    “只要向获得领地的上一级领主表示效忠就可以了。”安德鲁插嘴道。

    “那就是说,恩斯特·奥古斯特家族是向你们索恩德堡家孝忠的了。”

    “只是针对这块领地而已,奥古斯特家其他的领地则和索恩德堡一点关系也没有。”

    “真是够复杂的。”

    “我已向女王表示现在就由你世袭梅恩兰伯爵爵位,只要去罗纳德伦向陛下宣誓效忠,你就成为布利第什的梅恩兰伯爵了”老约翰说道。

    “唉”维克多用手拍了拍脑门“我就知道没好事。”

    “太好了,我们可以一起回罗纳德伦了。”安德鲁高兴的叫道。

    “算了,反正我也想去看看王都什么样子。”

    “这样做的目的也是向大家表示,布利第什的女王支持由你继承大公位。这可为你减去不少麻烦。”老约翰解释道。

    “对了,我也要设计我的家族徽章吗?”维克多突然想到。

    “你就不用了。”老约翰回答时有些尴尬。

    “为什么不用?”

    “这个……,你现在已经改名了,全名是维克多·亨特·路德维西·恩斯特·奥古斯特。所以你现在是恩斯特·奥古斯特家族的人了。”老约翰的脸有些发红,毕竟没有和当事人商量就把别人的名字给改了“当然这些都和蒂芬尼商量过的。”他又连忙解释道。

    维克多苦笑一下,真拿这个老头没办法。

    就这样,四人的森林度假小队,在进入森林一个月后突然就变成了大公,王子,伯爵,男爵了。

    虽然身份都变了,但两天过后,适应过来的众人又恢复了以前无拘无束,互相打闹的关系。唯一不同的就是,每天晚上维克多和马克都要接受老约翰和安德鲁的贵族礼仪训练。

    天气渐渐开始转凉,四人空闲时开始擦拭箭头,整理箭羽。调校弓身和弓弦了。每天吃着鱼肉的阿偌和齐肯都长胖了不少,马克开始带着它俩在别墅后面的空地上进行“恢复性训练”。每当这时老约翰和安德鲁都会站在不远处,两眼发光的盯着。被催促烦了的维克多只好经常独自驾着小船在森林里到处寻找着鹰隼。

    还有布莱尔?……不用为它的体型担忧,他最近苗条了不少。因为安德鲁的两只提香犬开始发情了。

    第一场秋雨来了。

    四人坐在别墅临湖的平台上,看着漫天的细雨纷纷的撒进湖里,使得平静无波的湖面变得粗糙起来。

    四人谁也没说话,静静的想着自己的心事。

    良久,维克多才打破这从早上就开始的寂静“前天在离这里30多公里的地方见到了一只苍鹰。”

    话音刚落,老约翰和安德鲁都把头转向了他。

    维克多耸耸肩继续说道“还要去摸清它经常出没的地方才好设网捕抓。”

    接着,众人又陷入了沉默。丝丝的凉风夹杂着细雨打在身上,使大家都变得慵懒起来。

    又过了许久,马克的声音响了起来“安德鲁,你的两只提香犬都怀孕了。”

    “这得要布莱尔负责,是吗,维克多?”

    “这怎么是布莱尔的责任呢?没看到它被你的芮丝和芳格折磨的就剩下皮包骨头了吗?”维克多夸张的反驳道。

    老约翰捋了捋嘴唇上两撇胡子说道“真想看看波音达犬和提香犬的后代长什么样。我先预订一只。”

    “对了,马克。”维克多突然说道“早上信鸽飞回来了。”

    “哦……村里有什么事?”

    “没什么特殊的事,就是安东尼大叔在听到你成了男爵的消息后,当即就高兴的晕了过去。”维克多一脸惋惜的说道。“真遗憾,没能亲眼见到当时的情景。”

    马克一下子就红了脸。老约翰和安德鲁则没有同情心的坏笑起来。

    ……

    这一天就在闲聊中慢慢度过。

    接下来几天,每天一大早,维克多就和小船一起失踪,直到傍晚才回来。

    七天后他宣布了完整的捕鹰计划。     !

正文 第三十一章 捕鹰

    初秋清晨的湖面,雾气还没有散去。一只小船打破了这里的寂静,它像幽灵般从淡淡的晨雾中钻了出来。几只早起猎食的水鸟哗哗的扇动翅膀逃离小船的附近。

    “就是这里”一个清脆的声音从船舱里传了出来。

    接着小船缓缓的靠向岸边。船还没有停稳,一个黑发的壮小伙首先钻出船舱。他从船舷翻身而下,站在舷侧的怪异浮筒上。靠近岸边时,他单脚用力跳上了岸。

    这时甲板上出现了一个金发的英俊少年,他拿起一节缆绳扔给了岸上的黑发少年。

    “接着,马克”

    是的,这就是维克多一行四人。今天他们将去实现老约翰和安德鲁一直以来的心愿。

    当马克把缆绳拴好在岸边的一棵栎树上时,维克多三人已经上了岸。天气的转凉使四人都换上了秋天的衣服。安德鲁和老约翰身着细羊毛编织布料的圆领套衫,外套了一件皮革无袖夹克,裤子非常宽大,腰带是是宽宽白布条裹扎而成,膝盖以下紧紧的缠裹着麻布条,脚上登着长筒的皮靴。这是贵族初秋打猎的标准行头。而马克和维克多穿的就令人耳目一新,厚麻布裁减的长袖衬衫是蒂芬妮按照维克多设计的图样制作的。这种立式的领子老约翰他们从没有见过,宽松的衣服下摆被塞进裤子里,裤子也是非常新颖的低裆直筒样式,布料则是被染成蓝色帆布料。最引人注意的就是腰间的牛皮皮带和正中金属制的皮带头。脚上穿着短筒的皮靴。看起来干净利落,活动自如。让安德鲁和老约翰羡慕不已。

    四人都戴着维克多发明的牛仔帽,安德鲁更是在帽子的一侧贴上一根红黄相间的羽毛。

    他们理了理身上的装备,在维克多的带领下走进丛林深处。

    走了不久便爬上了一座顶上比较空旷的小山坡,维克多站在一堆草堆边上说道“我们到了。”

    说完他扒开草堆的一侧,露出了里面的样子。这原来是用树枝和

    草叶搭建而成的简易草屋。

    维克多先让马克三人先坐进草屋,自己则来到离草屋30公尺的一片开阔地正中央,他从腰带上系着的布袋里掏出了一只脚上拴着绳子的野鸽子,系在空地中央的一个木桩上,野鸽子拖着绳子到处乱飞。维克多从旁边的地上掀一张有着木制边框的大网并用木棍支起。他在木棍上绑上绳子,并拖着绳子的另一头钻进草屋里。

    透过草屋简易的窗口,老约翰三人把维克多的一举一动看得一清二楚。见他拖着绳子钻了进来,安德鲁问道“这是一个陷阱?”

    “是的,现在的任务就是等待。”维克多笑着说道。

    接着四人,一边盯着外面的鸽子一边低声的聊着天。

    “我们在这说着话,不会把那只苍鹰惊走。”已经确定为这只苍鹰主人的老约翰紧张的问道。

    “放心吧,鹰隼的听觉不是很好。只要不是太大声,它在天上是听不见的。”维克多解释道。

    安德鲁问道“维克多,鹰和隼有什么区别?”

    “区别处很多了,比如飞行时鹰的翼尖是圆形的,而隼的翼尖是尖的。还有一个很大的区别……”维克多指了指自己的眼睛“隼的虹膜和瞳孔的颜色很接近,看上去整个眼珠都是黑色的。而鹰的虹膜是非常鲜艳的黄色。”

    时间过得很快,虽然众人聊着天并不觉得无聊,但天渐渐变暗时一无所获依然使大家在回程的路上闷闷不乐。

    第二天中午,依旧是昨天的草屋。

    刚吃过带来的干粮,马克突然低声的叫到“快看那鸽子!”

    其他三人连忙将头转向窗外,只见那只早已安静下来的鸽子,不停的绕着木桩飞,试图挣脱绳子。

    “有鹰隼在天上盯着它。”维克多高兴的说道。

    他握住绳子,眼睛紧紧地盯着鸽子。

    突然一个黑影闪电般的扑向正和绳子挣扎的野鸽子。

    维克多也不看清楚,就狠狠的拉动了手中的绳子。

    大网罩了下来,一只可怜的苍鹰被罩了进去。

    这是一只有着褐色羽毛的苍鹰。老约翰看到后高兴的大笑起来。

    维克多用绳子把有些惊慌失措的苍鹰的两腿绑了起来,说道:“这只鹰大概两岁不到。”

    安德鲁在旁边看得眼红。

    回程时最兴奋的是老约翰,不停的唠叨着“我也有只鹰了,不用再看着阿偌和齐肯眼红了。”

    而安德鲁王子不停的对着正在操舵的维克多抱怨道“快点也帮我逮一只呀。”

    维克多苦笑的回答道“知道了,知道了。明天就去。”

    这次换成安德鲁吃惊了“明天?”

    “是呀,原想回去后给你一个惊喜的。”     !

正文 第三十二章 熬鹰

    第二天,一只游隼被安德鲁收入帐下。这只背部羽毛为灰黑色,胸腿则为黑白相间的游隼让他兴奋了一整天。

    接下来便是教老约翰和安德鲁驯鹰了。

    第一步是能够让鹰隼毫无顾忌的吃驯鹰人手中的食物。要做到这一步首先当然是饿一饿它们了。但是不要指望这样便能够让它们屈服。

    “所以我们要熬鹰。”

    “熬鹰?”

    “什么是熬鹰?”

    “熬鹰就是要从心灵和肉体上征服它们,去除它们的野性。”

    老约翰的苍鹰被起名为阿里,而安德鲁的游隼被叫做达特。他俩按照维克多的指示开始了艰苦的熬鹰。

    这时的阿里和达特被细铁链拴在别墅后的木架上,挺着高傲身子,桀骜的盯着面前的老约翰两人。这时它们已绝食了三天,但面对两人手里的鲜肉,阿里不屑的把头转向一边,达特则低下头死命的用喙撕扯着铁链。

    在一边观看的维克多对马克说道“看,这就是身为天空王者的骄傲。”

    马克深以为然的点了点头。

    而另一边的老约翰和安德鲁对于两只鹰隼的态度并不感到生气,反而更加喜爱上了它们。

    老约翰感叹道“它们有着高贵的灵魂啊。”

    一个白天就在安德鲁两人不停用鲜肉挑逗着阿里和达特中度过。最难熬的夜晚开始了。维克多和马克在离鹰架不远处生起了一堆火,安德鲁两人则坐在椅子上一刻不停的和自己的爱鹰注视着起来。跳动的篝火把两人和两鹰的眼睛印的通红,这是意志力搏斗。下半夜开始,阿里渐渐支持不住了,它缓缓合上了自己的眼睑,有些瞌睡的老约翰连忙发出响动把这只随时保持着警惕的苍鹰惊醒。而另一边的安德鲁也在不停的撩拨着达特,使它无法入睡。

    一夜就这么过去了。清晨当维克多起床时,马克早已为四人做好了早饭。

    两人匆匆吃完了自己的一份后,端着托盘把早餐送到屋后。

    老约翰和安德鲁的眼睛已开始出现血丝。

    安德鲁可怜兮兮的问道“维克多,这样还需要几天啊?”

    “快了,大概还要两三天。”

    安德鲁发出一声呻吟。

    “坚持住,失败的话,就要和你的达特说再见了。”马克说道。

    “对,这是一场意志力的比拼。”维克多拍了拍安德鲁的肩,鼓励道。

    “小安德鲁,你不会连我这个老头子也不如吧。”老约翰也过来凑热闹。

    “谁说的,我只是在抱怨。”

    打起精神的安德鲁和老约翰吃完早饭后,又开始用鲜肉挑逗起鹰隼来。

    两天过去了,两人两鹰都已疲惫不堪。特别是阿里和达特又饿又困,眼神也渐渐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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