仿佛是细微的电流窜进了刘云的每一根毛细血管,又好象甘美的泉水涤荡了他的筋骨,麻麻的,酸酸的感觉直叫人发出淫荡的呻吟来。
刘云突然有生以来第一次觉得舒服也是种罪过,他直想全身上下都有痒痒挠给他服务下。
然后没多久,刘云就舒服地昏睡了过去。
再度醒来时,刘云的脑海里突然多了一些东西,具体地说,应该是一段留言——一段等待了千年的留言……
具体的文字非常之简练,但对于现代人来说却是生涩的古文,而且是篆体字。幸亏刘云怎么也是个高才生,并学过两年书法,是以大致的意思还是能够看了懂的。
大意如下:该古墓的主人,乃是春秋时期的秦军杀神,名将白起,白起在外看是名将军,且噬杀成性。但是真正的身份,却是纵横家创始人,云雾山鬼谷子的第十七代传人。
只因法家当时独大,以蛮横手段扼杀其他学派,本就人数最少,但学识精深的纵横家立刻没落了,经典修真典籍大量被破坏、流失,是以白起不得已,在自己的师傅含恨离开人世后,自己摸索修仙一途。
大约在春秋中后期,白起突然发现,整个地球上的灵气开始大幅度锐减,似乎是因为连年的战争,破坏了太多的地脉灵穴,造成了灵气的巨大损失。
这样一来,白起与原本就近乎灭绝的一些修真者,修行之途雪上加霜。
法家中人本就热衷于世俗权势,对于修真一途从来不支持,更是对这些强大的修真者既眼红,又万般厌恶,总想办法战杀殆尽。是以,弱小的硕果仅存的一些小修真,只能隐匿于红尘,更多的则不堪忍受,索性放弃。
白起选择了较为高调的入世,成了名将,但并未改变自己的初衷,只是小心地隐藏实力,对于如何得道,一直苦心孤诣。
终于,黄天不负有心人,白起在一次意外之下发现,师门仅有的几件祖传小宝物中,一颗不起眼的紫色小珠子,竟然是一种可以吸收人的魂魄,而后将魂魄转化成灵气的宝贝,白起查证许久之后才知道,这珠子名为“幽冥”,乃祖师爷鬼谷子所炼制,只是效用在几代前就已经失传罢了。
人乃万物之灵,一人的绝大部分灵气又凝聚于魂魄,是以,白起就生了依靠魂魄之灵补救天地灵气丧失的想法。
白起的毅力与天赋,让他在短短三年多后,终于做到了这点,之后,白起在沙场上更加心狠手辣,终成了一代杀神。
可无人知道,这一切,只是白起为了渡劫飞升的踏板而已。
白起喜爱斩杀敌方高手、将领,也只是因为,他发现越是强大的人类,魂魄的灵气越足罢了。
幸好当时虽然修真者几乎消失,但凡人的先天高手也有不少,这些武者的魂魄,被白起偷偷吸收后,修为的增长,是巨大的!
终于,当白起觉得自己的飞升,只有一步之遥时,他布下了长平之战这一局,这一惊天动地的屠戮之战。
虽然大多数人知道是四十六万军队被屠杀,但白起却清楚,远远不止。
之后所发展的,君主的赐死等林林种种,也不过是白起早早预料到的计划罢了。
真正的目标,则是那怨愤之气极为浓重的无数剽悍士卒的魂魄。
白起在长平战场下设置这一墓穴,并用自己的气息吸引这些期望复仇冤魂,不会离开太远,而后凭借自己那早已经“神寂”期修为的元神,以及吸收了足够灵气而成长到近乎仙器级别的“幽冥珠”,一举在这地下墓穴的阴魂世界里,从神寂期一直窜升到渡劫,而后成功凭元神状态飞升!
虽然比之那些本体白日飞升的先辈要低不少档次,但却是当时数百年的唯一一人,或许,也是时到今日的最后一人了。
白起虽然为得道成仙不择手段,但对师门却无比看重,这也是他之所以被选择为第十七代传人的主要原因之一。
虽然白起未能留下一名弟子继承纵横家第十八代传人之位,可他也做了相应的安排。
他在墓穴中设置了禁制,等待有缘人的到来,凡进入陵墓者,都能有机会接受一场考验,而通过者,则能得到白起的传承。
虽然只在陵墓之中留下千分之一的元神,但其强大程度绝非寻常,历经千年,依然履行着自己的使命,选拔着传人。
一直,等到有刘云四人的到来。
……
刘云的手不自觉地摸了摸胸口挂着的一颗淡紫色珠子,这是白起留给他的唯一一样宝贝,就是当初白起借以飞升的幽冥珠,至于修真法门之类的东西,白起只传授了一篇,也是唯一一篇,纵横家流传下来的经典,《纵横诀》。根据白起所交代的,这篇心法绝对是在修真界中的上上之法,若是当初不是因为天地灵气损失几乎殆尽,凭借白起的悟性,完全可以单靠此法得道。
如果说白起还为刘云做了什么,那就是帮刘云洗经伐髓了番,筑基的工作已经不必再做了。
如今的刘云,可谓是先天的体质,放到凡人界,就是武学颠峰高手的身体强度。
不自觉地一阵苦笑,还真是个既勤快又不负责的师傅。
不过一想到要用人的魂魄才能有效修真,刘云就觉得全身没力气,这种事情,白起做了出来,但自己却是刘云啊。
转头看看身旁的耗子等三人,刘云心里一阵庆幸。他知道,他们三人定然也经历了考验,只是未通过罢了。不过还好,似乎那杀人如麻的师傅杀人杀厌烦了,没再斩杀这三个失败者,只是抹除了三人的记忆,而又放进了另外一段记忆,让他们以为四人没有找到什么好东西,只能悻悻而归。
醒来时,四人已经被莫大的神通,传送到了临近的一处小树林里,除了刘云,谁也不知道真正发生的事情。
而更加神奇的是,刘云在幻境中度过了一个多月,可出来后才发现,时间才到第二天清晨。
其实刘云一直在想,为什么自己算是通过了考验呢?只是因为,自己在幻境里所想的那些事情?白起的评判标准又是什么?
这些想来想去,不得其解,刘云也只好作罢。
这时,周平放下书,推推装装样子的黑色大框眼镜,冲刘云道:“阿云,京都快到了吧。”
“恩,就要到了。”刘云点点头,眼神淡然地望着远方绚烂的霓虹灯光。
京都,我刘云,又回来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009 药铺
009
深夜的京都淮海路上,一家家紧挨着的小型商店,将这条有名的商业街点缀了花花绿绿,充满了现代感。
其中有一家名为“流云药铺”的店面,位于街道的最南端,这个位置相对来说显得有些偏僻。特别当发现四周都是时尚商品的店铺时,就会觉得这家店相当另类了。
灯光在距离这个店铺不到十米的地方就停歇了,黑色的夜幕下,药铺那几个绿色的大字根本无法夺得人们的眼球。
如果是稍微懂得生意的人氏,只要看看这家店,就会大声唏嘘——真是个不会做生意的家伙,在这样富贵繁华的街道,开这样的药店,分明就不打算赚钱吗!
实际上,这家店的老板还真不怎么指望赚钱。
店里大多都是中药,除了几个最常用的感冒药会是西药以外,中医药材占据了百分之九十八以上。
在西医猖獗的今天,看见这样一家药店,即便安置在如此繁华街道的末端,也绝对可以用格格不入来形容。
作为店铺的老板跟唯一的员工,刘云其实只有一个选这个店的原因——离住处近。
时间已经到了午夜十二点以后,街道真正开始沉静了,白天如妩媚女子般妖娆的淮海路,此刻如天真处子般安静。
刘云坐在店铺里间的小床塌上,盘着腿,挺着背,呼吸间暗含着难以琢磨的规律。
如果这个时候旁边有人,一定会觉得极为惊异。刘云此刻的头顶,一道道若有若无的乳白色气状物正灌输进入他的天灵,而刘云全身上下,宽松的白色大褂,有些无风自动的感觉,衣服袖口的,时不时会被什么力量吹动。
一头已经好久没有理的头发此刻盖过了耳,乌黑的色泽可能会让很多洗发水代言人产生嫉妒。
比之半年前,刘云的皮肤要细腻、白皙了太多,大多数女孩子认真化妆把个小时的效果,也没刘云的皮肤来了诱人。如纯净的汉白玉,如清冽的泉水。
原本就算俊秀的面孔,这时绝对已经有了成为国际偶像巨星的水准。
时间又过去了一分多钟,刘云终于睁开眼,呼出一口浊气,然后伸了个懒腰。
“进步真慢啊……半年时间,引气中期水准,怪不得白起那屠夫要吃这么多魂魄了。”没有丝毫对传道恩师的尊敬,刘云自言自语了会儿,才走出了里间。
整整开了三个多月的店了,做的生意不超过二十笔,这让原本并不抱有多少赚钱希望的刘云极为大汗——再没顾客,也不能冷清到这种程度吧!可事实上就是那样。
于是,这家白天一直开着门,老板却躲在里间不知道干啥的药铺,就古怪地存在了三个月。
刘云心里虽然有些觉得搞笑,但却并没多放在心上。自从古墓回来,脱胎换骨后,又修炼了《纵横诀》,如今的刘云早已今非昔比,对于世俗的这些物质概念,实在不是很在意了。要不是因为比较喜欢混迹人群的这种感觉,刘云就是在深山老林修炼一辈子,也不会有太大关系。
与耗子等人道了别,脱离了那个小团队。开起了小药铺,过起了单身的小日子。虽然过年也才二十三岁,但刘云却是过起了六七十岁那种日子。
早上起了很早,在自己公寓里浇浇花草,去广场跑个步,跟老大爷练练太极。然后吃着早饭到店铺里,看看医书,写写书法,时不时地修炼打坐,运行《纵横诀》,享受享受灵气充盈的感觉。有生意做点,没生意就出去兜兜风。这样的日子,刘云非常满足。
至于资金的问题,刘云身上还揣着一百多万,所以他也不着急,反正车到山前自有路,到时候大不了云游四方去,多逍遥。
收拾了下随身的物品,刘云打开药铺大门,准备回自己的住处。
正当刘云要转身关门的时候,他突然感觉到身后有人正飞速朝着自己这边跑来。
凭借如今刘云的感官灵敏度,以及修真后对周围灵气的感应力,感觉到有人飞速跑来的范围,最高可以达到千米以外,当然,平时状态下,百米以外绝对有的。
对方的速度很快,刘云暗想难道是紧急的病情需要买药的?
手上犹豫了下,装作慢腾腾地关门,不过很快他就发现不对了……
“快点进去。”
一把锋锐冰冷的精致匕首横在了刘云的脖子前,身后传来一个女人喘着粗气的低沉嗓音。
虽然心里一点也不紧张,笑话,这样慢的速度,在他眼里如慢镜头回放一样,对方的气机全被自己所掌握,而速度自己又是她的数倍,有什么好担心的?不过,秉承着做人还是低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原则的刘云,还是装做很畏惧的样子,小心地说:“啊……好,好……好的,你可千万别激动啊……”
“不叫你说话就一句别说,现在听我命令,立刻进门,然后把门锁上……”
女人的声音有些颤抖,刘云知道她肯定受伤了,而且不轻。
刘云乖乖地走进店铺,然后在女人的注视下关上了门。
“到里间去……”
脖子上的匕首始终没有离开过刘云的皮肤一厘米以上的距离,可见女人的手段还是有些的,手对力量的把握非常精准。
来到里间,女人终于松开了匕首,然后一屁股坐在小床上,喘了几下,才对一旁傻傻站着的刘云说:“你去给我拿些绷带跟止血药过来,快,别想耍什么花样!”
“啊?哦,好,好的,我绝对不敢。”刘云为自己有演戏的天赋而自我陶醉了把,然后屁颠屁颠地跑到柜台处取出了一种最贵的中医止血药,然后取了一卷绷带,赶回了床边,放到女人面前。
屋子里很黑,虽然有远方的隐约路灯灯光,但只能大概看见一些轮廓。
不过刘云的视力却并没有怎么受到阻挠,他的眼睛在筑基过后就已经有了质的飞跃,在黑暗中如视白昼。
这时真正看见床上那女人的脸,刘云心里不由大为赞美了把,这莫非就是巾帼不让须眉?
一张姣好的面孔,白皙莹润,看起来非妖、非媚,只是有说不出的英气与秀美,若仔细看,则暗含叫人怜悯的浓浓寒意,那并非装出来的冰山美女,而是一种经历了许多不为人知的事情后,带来的冷漠……与,蔑视。是的,仿佛周遭的一切都不能引起这个女子的多少注意,她的眼若星辰,寒光荧荧。
即便,此刻的她身负伤痛,她也只是微微皱着眉头,毫无半点紧张与恨意,仿佛这具叫大多数男人都为之屏息的胴体并非自己的一般。
如果不是刘云眼神好,可以看见她皮肤上的冷汗,还真会以为她一点也不痛苦。
女子并没注意到刘云此刻正在仔细欣赏她,或许她根本无法想象,这样黑的情况下,有谁能看清楚眼前超过一米的东西吧。
自顾自的,女子竟然当面就开始要为自己包扎伤口!
天哪,刘云对天发誓,他真的不是故意的,他是想问她“我需要转过去吗”的,不过女子刚刚就已经说了,她不让自己说话自己就不能说话,所以,“无辜”的刘云只能继续看下去了,毕竟她也没让他转身吗!
接下来的事情果然如刘云所料的,女子飞快的,开始脱下自己的衣服…… 电子书 分享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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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否认,刘云是个正常的男性。即便他已经成为入门的修真者,已经对这个世界的太多东西不甚关心,但他确实是个只有不到二十三岁的小青年,而且还是从来没有真正尝过女人的初哥一族,这也意味着,他对“美色”这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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