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晨曦无神的望着眼前的城市。
如今正是中午十二点。
他坐在飞机上过了自己人生中最漫长最厌恶的一个上午。
与钟灵秀分别本来就是他所不喜欢的事情,但是,他没有任何能力反抗。
所有人都觉得他的回归是一件十分令人开心的事,却没有人考虑过他的感受。
是,他在刚到星易的时候是很讨厌那里。
那里又脏又乱,他讨厌是一件在正常不过的事情了。
但那里,他遇见了最真实的,待他最好的钟灵秀。
于是,他舍不得了。
可如今,又能怎样呢?他还不是乖乖的来到了这里。来到了自己的祖宅。
这里是一座繁华的城市。
是一座发达的城市。
却不是他喜欢的城市。
粤省f市,从此以后会成为他最讨厌的地方。
“少爷。”一个壮汉向着江晨曦俯。
“嗯。”不咸不淡的回答代表着其主人不甚愉悦的心情。
“老爷已经在府中等候了,请您迅速回家。”
“嗯。”江晨曦回答的很是敷衍。
然后走向一边的小摊。
小摊主人被这来势汹汹的情景给吓得脸色苍白。
尼玛,买东西就买东西,你们这么凶的表情是闹哪样?
他不会惹到黑社会了吧?可是保护费什么的也没人问他要啊。要的话他会给的,不要一上来就打人好不好。
“老板,这个是什么?”江晨曦无视老板的神色,自顾自的问道。
“这个是是是,是,咳咳,是木雕。”老板很是紧张。
“木雕?那你可以按照照片刻人不?”江晨曦很是期待。
“咳,那个啥,这个,我只是买,没没,没有那个技术。”
“喔。”江晨曦垂头丧气的应了一声。
“少爷,这个可以回家以后找人来做。”一边的壮汉不忍江晨曦如此浪费时间。
“嗯。”江晨曦恢复冷淡模样。
然后一行人就跟着江晨曦回了车队。
没错,车队。
江晨曦后边跟着十来几人,车有五辆。
其实这是一种土豪的炫富行为,证明人有钱的行为。但是在江晨曦的身上就完全不一样了。
这些人都是用来保护的。
为何?江晨曦又有何种身份值得这样?
不得而知。
*********
“什么?现在就走?”钟灵秀一下就从座位上弹了起来。
“嗯,秀秀,我们早就和你说了啊。”钟存锐不解钟灵秀的反应。
“啊,可我还没有和晨曦告别呢。”
“没关系,叫外婆说一下就好了。”
“好吧。”钟灵秀不甘愿的说。
然后钟灵秀从自己房间里拿出了行李。
“走吧。”钟灵秀恹恹的说。回头不舍的看了一下自己的身后。
“秀秀去吧,不要舍不得外婆。”李顺华轻笑。
“嗯。”钟灵秀轻哼。
早知道她就早一点和晨曦说了,懒个什么劲。现在好了,这第二天就要走了,晨曦知道她不在这边了,会不会难过啊。
还有,这臭哥哥什么时候和她说了?外婆也只是说钱寄回来了而已啊。
什么时候把票都买好了?
什么时候去取的钱?
钟灵秀愤愤不平。
。。。
 ;。。。 ; ; ·······
“呵呵,呵呵。”
钟灵秀已经是第n次傻笑了。
重生以来,她真的改变了很多事,比如老人之间的矛盾,比如自己的成绩,比如来自老师的喜欢,来自同的崇拜,来自亲戚的尊重。
老人们的矛盾。因为她的经常走动而消灭于无形。
哥哥们的习,嘿嘿,把钱都拿去买吃的了话,还有什么闲钱去网吧玩呢?
于是,那些看不见的隐患就被钟灵秀消灭了。
只是有一件事儿出乎她的意料。
她跳级了。
原本以为自己忍功非常,但是钟灵秀还是受不了终日与小孩混在一起的生活,于是在某一个夜晚,钟灵秀就下了跳级的决定。
托自己是重生者的福,钟灵秀很轻易的就跳了两个级。
于是她开始名声大噪起来。
于是很多人都知道了星易镇出了一个天才。
钟灵秀的日也不再平静。
经常有人来看她,走到哪里都有人认识她。于是钟灵秀到后来干脆不出门了,专专心心的在家画画写小说。
值得一提的是,钟灵秀前世上大时的是绘画,也就是美术类院校,所以钟灵秀画的画着实不差。
特别是油画,钟灵秀最擅长的莫过于此。
所以钟灵秀到目前为止的画都被李顺华拿去送人了,基本上每个老头老都有,老人们收到画以后,对待钟灵秀也是越发温和。
当然,钟灵秀吃惊的不是这事儿,而是江晨曦!
这小竟然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才。
不仅仅跟上了她的习进不说,甚至连跳级都是两人一块儿跳的。
怪异的地方也不止如此,那小竟然连人情事故都门儿清,这就令人惊讶了。
智商高不是什么大事儿,可,要是一个小小的孩就如此腹黑····
很显然,江晨曦要么就和钟灵秀一样是重生者,要么,就是某个家族里的人。
而通过钟灵秀的各种试探来看,江晨曦明显是后者。
江晨曦的来头不简单。
钟灵秀对此表示沉默,然后就装作不知。
毕竟江晨曦还只是一个孩,而钟灵秀如今又是母性大发的年纪。所以对江晨曦的很多举动,钟灵秀都在默默帮助着。
这是一个可怜的,被家族流放的孩。说不定就是私生之类的。
而这么一个孤独,可怜的孩,钟灵秀又怎么会忍心伤害。
所以很多都是包容,很多都是理解。
而越理解就越喜欢江晨曦这个小孩,而越喜欢这个小孩对这个小孩也就越好。于是,两人超越了年龄的界限,成为了朋友。
钟灵秀也成为了江晨曦心中不可替代的一个人。
“啊,对了,我得跟晨曦说这件事儿,让他好好沮丧下。”钟灵秀坏笑着说。
然后就走向江晨曦家。
“咦,不对啊,现在去的话晨曦不在家怎么办,他不是说他没空么。可能现在家里来客人了。”钟灵秀又半返回。
“在家等他过来玩好了,反正我也懒得走。”钟灵秀瘫在床|上。
看着屋顶,钟灵秀心中升起无限希望,她现在还年轻,仅仅是12岁,她有大把的时间创造财富。
。。。
 ;。。。 ; ; 钟灵秀回到家后放下了书包,看了看四周的老头老。
明明今天不是周四啊,他们怎么来了?
“秀秀啊,考了多少分啊?”一个面熟但却叫不出名字的老询问道。
“这个啊,不好说,因为成绩单上只有abcd,没有写有多少分。”钟灵秀头也没回的回答,她此时前进的方向是自己的卧室。
“嗯?那秀秀你是什么啊?”老追问。
“我啊,这个拿给您吧。”钟灵秀不想再被问下去,便将手中的通知书给了那位老。
其实比起纸质的通知书,钟灵秀更喜欢星易小曾经爱发的奖金,可惜的是,发了几次就不了了之了。
钟灵秀打了个哈欠,人也离开了那群围在一起的热闹。
回到屋,李顺华赫然站在钟灵秀的房间里。
钟灵秀疑惑,外婆这是要干啥呢?
“秀秀啊,外婆要告诉你一件事情。”李顺华一脸严肃。
“嗯,说吧。”钟灵秀抿唇。
“你妈妈要带你去f市玩。”
“那里?她们打工的地方?”钟灵秀突然心跳加速。
“嗯,是的,你妈妈已经把车票钱寄回来了。”李顺华一脸笑意。
“真的!好了!”钟灵秀兴奋不已。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她这么久的积蓄岂不是·····
“你跟你个哥哥一起去,他们要到那边去上班。”
“好好好。”
“现在去收拾衣服,几天之后,你就可以去了。”
“嗯嗯嗯。”
“好了,我去和他们聊天去了,今天可是你王叔生日呢。”
“去吧,去吧!”
“你呀。”李顺华忍不住捏了捏钟灵秀的鼻。
“嘻嘻。”
·······
江晨曦拖着行李走在n市的机场里,地板光可鉴人,四周清澈透亮。
人却无精打采的。
懒洋洋的看了一眼窗外,江晨曦闭嘴不发一语。
“少爷,你到底怎么了?回老宅不是一件大喜事儿么?”
这是忠仆李孝的声音。
江晨曦没有却搭理那位忠仆。
喜事儿?那只是相对于你们而言吧,回到老宅的你们工资会高,又能和家里人见面·····
哪像我,回去了就失去了自己唯一的朋友。
“少爷?您到底怎么了?怎么都不理我的。”忠仆开始卖萌。
“没什么,只是久不坐飞机了,人有点不舒服而已。”
“啊?唉,这也是,自从少爷六岁来,就没有坐过了,想想,这时间还真是过的真快。”
“嗯,我先睡一会儿。”江晨曦爱搭不理的说,人也随着自己的话,闭上了眼睛。
“少爷···。”
少爷,您这样,真的合适么?
老爷会骂死您的!
好歹是一个粉嫩嫩的少年,您笑一下可好?
“別想那么多,我只是睡觉而已,面对老爷的时候,我的态不会有问题的。”
“嗯!”但愿如此吧。
于是两人陷入沉默。
忠仆无聊到想挠窗户。
早知道是这样,他就不该买下头等舱的所有票,这下好了,钱没了不说,连个说话的都没有。
。。。
 ;。。。 ; ; 啃着冰淇淋的江晨曦和钟灵秀并肩走在星易中的林荫道上。
这是钟灵秀的补偿。
刚刚惨遭钟灵秀施暴的江晨曦鼻上红了一块,腰上青了一块。
吸了一口冰淇淋的江晨曦含糊不清的对钟灵秀说:“要是每次被你打都有冰淇淋就好了。”
“你做你的春秋大梦吧,给你一回就不错了,我可没什么零花钱。”钟灵秀向江晨曦飞了一个白眼。
“嘿嘿,那你改一下脾气不好么?”
“不好,你姐我脾气就是这么爆。”
“你看,你又自称姐了,女孩家家的,最好不要这样。。”江晨曦喋喋不休。钟灵秀几欲崩溃。
“好好好,以后不会了!”自知自己斗不过江晨曦喋喋大功的钟灵秀很快就投降了。
“哎,我这还没说呢,你给我好好听着!”
“哎呀,我知道了,别念了。”钟灵秀很是抗拒,天知道,江晨曦这家伙真就是简直了!每次一念起来就比唐僧还唐僧!那功力深厚的啊,连她这个全校有名的唠叨狂魔都比不过!
“哎呀,你的耐心就是这么不好。”江晨曦忍住嘴角笑意,一脸认真严肃。
“是是是,我的耐心不好。”钟灵秀死乞白赖的说。
“你看,你的态也不好,别人说话的时候,你能不能认真点儿。”
钟灵秀扶额,应付着说:“是是是,我态不好。”
“你看,我正说你呢,你就应该做出改变呀,牛教次都会转弯呢,更何况是人。。。巴拉。。。巴拉。。。”
钟灵秀“。。”
苍天啊,您能不能大发慈悲的收了这只磨人的小妖精呢!您的民都要被磨死了啊!
,就在江晨曦喋喋不休中不知不觉的走完了,钟灵秀到家了。
转身,钟灵秀看着逆光站着的江晨曦,笑容甜甜。
“兮兮啊,姐姐我就要回去了喔,明天我们去镇上玩吧。”
“都说了不要自称姐姐了,还有,明天我没有空。”后天也没有,或许,一辈也没有,江晨曦垂下眼帘。
“嗯?那等你有空了我找你去,嘿嘿,又是一次愉快的暑假呢。”
“不用了,等我有空我来找你。”江晨曦垂着脑袋说。
“那好,那我进去了。”钟灵秀不做他想,指了指自己身后的屋。
“嗯。”快进去吧。
钟灵秀毫不留恋的回了屋。没有回头。
反正过几天就可以继续粘在一起玩。
这是钟灵秀的想法。
而江晨曦在钟灵秀进屋后,将脑袋抬了起来。
小小的脸上,遍布泪痕。
他表情坚毅,但眼睛却没有任何神采。
此时,他不是盲人,胜似盲人。
毕竟他不是看不到,而是看到了却不想看到。
他看到了什么?答案是他的心。他喜欢钟灵秀。这种喜欢或许无关爱,但,那是一种浓重的感情。
他之所以没有告诉钟灵秀自己要走,要去粤省,就是为了让钟灵秀永远记住他。让她在想起他时,永远都有一个迷。
他是自私的,完全不管钟灵秀得知他走时的无措和难过,他要的,是她的记住。哪怕,是怨也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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