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千多人的雇佣兵,组成了一个庞大的战车,像一个铁桶,气势汹汹地往天南方向进军、赶路。领头的是血狼佣兵团的团长冯魔刃,被誉为漠行镇三大将军之一的猛人。
“对手就在前方,大家加快速度,扫平了前面的赏金团队,便有一千万帝国币供兄弟们平分。吃香的,喝辣的,睡女人,荣华富贵,想什么有什么啊!”
终于第一次见到了对方的主力,冯魔刃非常激动,他粗鲁高声地报着这次的高额佣金,确实,只有金钱能刺激这帮兵痞们加快速度。一路赶来,对面的赏金猎手们太狡猾了,偶尔露面,再带来数十人的死亡后,便悄然隐没。不过,雇佣兵们展现出了强大的作战素质,一路以来,紧跟目标不放,三千人的巨大团队,整齐划一,行动如风。
血狼佣兵团此次倾巢而出,这些佣兵当中有些经历过无数战役的老兵。他们将年轻的佣兵包裹在最里层,像一个炸药桶一般,带着令人震撼的威慑力,向前推进。
冯魔刃激励的话语,三千个佣兵根本没有听清,但是在巨大的阵势下,他们不得不,有规律的拼命奔跑,飞驰着。
“第一、第二、第三骑兵队以锥形高速冲击对方阵尾,打两个来回穿刺后,盾兵在前,弓箭兵在后,压住对方反击,等到对方近阵,其余兵退后,大剑士近战搏杀。”
冯魔刃除了拥有宗师级的本领外,更重要的是拥有强大的战术素养。如果他的哥哥传说佣兵冯千刃是一个英雄主义般的刺客型佣兵,那么他就以一胜十的战术型佣兵大家。据说,秦川帝国第一大将镇西王王昊天曾经邀请冯魔刃到军中任高职,但却被冯魔刃一口回绝。理由很简单,冯魔刃忍受不了一日没有女人,在沙场作战,可能日行千里,哪里有佣兵这样逍遥自在,想办事就办事,想解决就解决。
“不好!我们的侦察兵有多长时间,没有回来报告敌情了。”冯魔刃望着蜂拥而去的大军,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大概有半个时辰了。”旁边的副手报告道。
冯魔刃拍了下自己的脑袋,咒骂道:“侦察的时间已经过,我们的人肯定回不来了。真是狡猾的家伙,原来一路上他们一直在放吊着我们,就等我们冲击呢。”
军队已经箭在弦上不得不发,冯魔刃思虑一番,吩咐道:“老兵将新兵放出,放在盾兵及弓箭兵后方。对方一旦返攻,新兵上前堵。”副官叹了一口气,这些新兵必然要遭受一次清洗了,但是强大的佣兵不再巨大的压力下,不能够成长。
三百个骑兵掀起了巨大的风尘,看到对面的赏金猎手团了。他们毫不犹豫,无数的短矛从他们手中纷纷飞出,像破空的流星刺向了对方的阵地。
这是血狼佣兵团骑兵战最善用的一招,这种强力短矛,往往会杀伤成片的敌人,为后面的穿刺,消耗人数。这就像理发一样,一开始要将头发打薄,然后再慢慢地休整。
但是,最理想的场景并没有出现,短矛并没有像想象中,收割着人命。
“大型幻阵!”
骑兵队队长根本不相信一个二级复合幻阵会在眼前出现,因为这必须要由一个大修士,再加上至少二十个修士才能组成。
大型幻阵真正的复制了某种现实,让人眼根本无法辨别,只有走进阵眼才能发现真伪。然而,一旦走进阵眼,除非幻阵破灭,所有的入阵者将会如同掉入一个迷宫,处处都是梦幻。
赏金猎手团,利用这个需要高强法士才能实施的法术迷惑了三千雇佣兵。
赏金猎手的团队根本不在前面,他们会在哪里呢?
后方!
一千个赏金猎手如狼似虎,他们当中没有一个能称为新兵,因为最差的也至少曾独自杀死一只普通妖兽。
血狼佣兵团被巨大的幻阵给摆了一道,最具杀伤力的骑兵团被堵在了最前面,进退不得。
不过,闵禅没有料到对手竟然把老兵放在最后面,他原本以为对方会将新兵放在阵后,防止崩盘冲阵。没料到冯魔刃十分毒辣冷血,将新兵变成送死队,竟然让老兵殿后。
“没有办法了,只有拼了!舍不得羊,套不住狼,想有收获必须付出。”闵禅手心轻捏,一个三级顺风术从手中绽放,赏金猎手们感到身上一轻,冲击的速度变快了起来,而对方因为忽然而起的逆风有点不适应。
“对面的法士真够厉害的!”正常的兵战,就算会遇到法士,也不会遇到这么变态的,三级法术像喝水,二级法术像吃饭,在短短地交战时间里,闵禅已经释放出七八个三级以上的大型法术。
冯魔刃知道今天讨不了好了:“没想到赏金公会的创始人之一那个大修士会长竟然真的存在,而且这么厉害。”
不过冯魔刃并没有放弃反击,他用手势做出了一个奇怪的姿势,站在他身边的一群宗师级雇佣兵纷纷出列,像接受某种仪式一样,跪倒在他的马下。
“这种情况下,只能请你们帮我去斩首了!”
雇佣兵的战斗,永远是强力、暴力的作战方式。斩首能力是检验一个佣兵团是否强大的标准。血狼佣兵团被誉为漠行镇三大佣兵团并非浪得虚名,他们曾经在无数的战斗中,作为先锋,斩杀了无数异国战将。
冯魔刃看着这些兄弟,他们个个身经百战,远远地超越普通的士兵,他们才是血狼佣兵团的灵魂。
“血狼!血狼!”
三十多个宗师级的雇佣兵高声吼叫后,便轻踢马腹,挟着一股狠劲冲向后方。
如果从空中鸟瞰战场,这时候淮水上马飞人动,声势浩大,人与人相互撞击在一起,没有丝毫地犹豫,霸道的挥起手中的武器,或砍、或劈、或刺,鲜血肉渣飞散。而一股扛着狼旗的人正从战场后方高速往赏金猎手的阵地侵袭,所向披靡。
“对方的敢死队来了,目标很明确,就是你!”彭涛流氓地笑着,似乎这一切都跟自己无关。
闵禅耸肩道:“如果敢死队不走我布下陷阱的那条路,我死了也罢。”
第五十四章 挚友来信
乡巴佬:
没想到你真的没死,还好好地活在了西川郡最豪华的府邸里。原以为你死的那一刻,我真的心都碎了,哈哈,所以我让雷老虎在赏金公会的门口立了一块你的像,这样我每天出门,就能看到你了。
郑家旧宅的那片花园终于又养起来了,知道你喜欢它。那一日,随着王蕉儿进府,我就知道你看上了那片地,有时候那些粗鲁的猎手们看我呆呆地望着那些花花草草,说我发花痴。真是可笑,花痴是对女人发的,我会对你这个大老爷们发吗。
在你收到这封回信的时候,我已经带领着一千人的猎手去天南了。雷老虎已经不是半年前的老虎了,变成猫了,过于计较权力,过于计较权势。所以我和他决裂了。最终,我狠不下心让他毁灭,决定自己走了,因为他的毁灭代表着我们的心血白费了。
按照我的计划,只要半年,我就会在天南建立起势力,到那时候,你一定要来投靠我,当然我不是喊你来享受荣华富贵的,我想要跟你一起听风看水,胡扯操蛋。
王家的赏金商会我最终还是没能撼动,不是因为他太过于强大,而是因为我想慢慢地品尝胜利的战果。妖丹黑市,我已经逐渐建立了,价格战不用多久,便会影响整个秦川大陆。所以,你想要赚点钱,很简单,把手里面的所有钱在低价时买入妖丹,等黑市转变为光明正大,再抛出,保准你大赚一笔。
最后一段,写点煽情与肉麻的。
玲儿回到我身边了,所以现在失恋的人只有你一个了。你要变得坚强,我们都还很脆弱,我们没有足够的力量。但是岁月总会在我们的手上变色,我相信你能走出自己的风采。
少爷敬上
…
拿着这份信,许戈有点莫名的冲动,毕竟闵禅是自己走出西华山结交的第一个朋友,也是一起经历过生死的兄弟。闵禅看似油腔滑调的文字里面,他能够感受到这个比他只大一岁的年轻人正在经历怎样的压力。
“没想到你竟然是漠行镇的那个传奇赏金猎手。”崔山望着眼前的这个少年进入沉思,不想打扰,低声说道。
许戈没有完全进入某种消沉之境,他摇头自嘲道:“传奇就罢了,只不过是一个将自己弄得遍体鳞伤的人。”
“其实,我早就该想到,你就是那两个杀尽弑神阁一个队,杀掉血狼佣兵团一个大队的少年之一。”崔山对于自己的识人之术大感满足,的确,如果换做一个人,在不知道一个濒临死去的人身份之前,会喂给他圣级灵药,并帮助他打开第二气藏吗?
许戈摇摇头道:“我隐瞒自己的身份,有多种原因,相比崔城主能够见谅。”
崔山笑道:“你骨子里看来跟我一样是一个喜欢低调的人,换做其他人,早就将自己的光荣事迹作为资本,与我做生意了。”
许戈道:“我这是低调为人,高调做事啊,呵呵。”
“爹,你们正在干什么呢?”崔然然依然活泼地走了进来,因为林茵今日有公事,所以她无须陪游,显得冷清了许多。
“这是什么?”崔然然看着许戈桌上的纸条,好奇心起,顿时将信抢了过去,“啊!你就是那个向八?”
“我是啊,怎么了?”看到崔然然极度夸张的惊叫,许戈吃惊地望着,是不是自己这个向八之名跟这个蛮横女有什么过节。
崔然然愤愤地跺了下脚道:“不可能是你,绝对不可能,向八怎么可能是你这个丑八怪许流氓。”
多么恶毒的词语啊,许戈感觉到无语,而崔然然带着一股香风而去,跑进了内院。
崔山有点尴尬,摸了摸秀气的脸,说道:“其实,你是然然的偶像!”
震惊!狂汗!
“你在血狼佣兵队手里英雄救美的事情早已被说书人在街头巷口传说,偶然一次然然听见了,便要去做赏金猎手。那次,我们救了你,事实上跟你有关系,然然说,可能会在西华山遇见自己的偶像。”崔山说这些话,有点吞吐,毕竟不是什么正气凌然的事情,这有关自家女儿心中想得一些小九九。
许戈道:“这个,我还一时真不能够理解。”他无论如何都不能这么快接受,那个刁蛮任性的女孩,竟然一直崇拜自己。想想她让自己拎的那些杂物,许戈在心里狠狠地摇了摇头。
没有人能了解少女的心,一直被自己任意欺负的少年,竟然会转身一变成为英雄,这是让很多人都难以接受的。
“死流氓,臭流氓!”崔然然拿着把剪刀,尽情地摧残着放在房间里面的鲜花。
“咦,然妹妹,你这是怎么了?”一身贴身礼服打扮的林茵走了进来。
崔然然气道:“没什么,只不过是被一个坏家伙给欺骗了。”
林茵捂着嘴笑道:“能不能给我讲讲,我可以帮你想想办法,出出气。”
崔然然沉默半分,最终还是摇头,因为首先,自己将许戈当做偶像的事情就不能说出,其次,林茵看到过自己怎么欺负许戈,坦白地说出来,不仅丢许戈的脸,还丢自己的脸。
林茵道:“既然你不说,就让我猜猜吧。第一,这个人肯定与那许戈有关,第二,这人做了行口不一的事情。”
“呀,神了,你怎么知道。”崔然然跳了起来。
林茵的笑容顿时赛过了彩虹,她笑道:“这府上你喊流氓的除了许戈还能有谁,你刚才不是说被他骗了吗。”
崔然然垂头丧气道:“公主殿下,果然聪慧过人啊。看来世界上最笨的就是我了。”
当一层窗户纸被捅破之后,窗内的故事就会完全展现在看客的面前。
于是乎,单纯可爱的美少女崔然然,将自己的青春故事一五一十的诉说于秦川公主林茵殿下。
第五十五章 覆灭
血狼佣兵团的斩首小队,霸气十足,他们的目标很简单,就是要冲向对面赏金猎手的团队中心,给予那个年轻的大修士必杀一击。
斩首小队清一色的都是长矛兵,他们娴熟地控制着长矛的角度,高超的骑术让他们很快将速度提高到一个恐怖的层次。在巨大的速度支撑下,斩首小队如同一个出膛的炮弹,硬生生地在战场上撕开了一道惨烈的口子。在这条血道上,雇佣兵和赏金猎手横躺与外,斩首小队根本不顾及对方是敌是友,他们需要祭旗,需要用血液来染红自己的双眼。
“真是夸张的杀戮方式。”彭涛坏笑着,开始摸着自己的武器,因为接下来的时间里,他不知道会遇到什么样的变化。
闵禅沉静道:“这种杀戮方式,在一个法士的面前,就是一个笑话。”说完,他抬起了双手,空气中隐隐地出现了一种暴动,“巴卡卡”,一阵怪异的声音出现了。
“一级禁术,血之眼。”一种诡异的声音从空中开始传播,如同嘶吼声,在战士们的心灵上撞击着。血之眼,是个群体性法术,它能将整个战场变成一个疯狂的修罗场。
“你真的疯了,这样一来,场内的赏金猎手们,也会失去理性的。”彭涛越来越喜欢面前的这个年轻人了,实力够强,心思够狠。
平日里闵禅是爱护手下的人,但是一到战场上,闵禅可不像许戈那样会顾忌场内猎手会损失多少,他只会果断地计算,最快杀伤对手,赢得最佳战果的方法。
斩首小队的战士们在禁术的中心,他们感觉到身上敌人的鲜血,如同熔浆一般,将撞击的皮肤变得滚烫。这群敢死队变得疯狂,他们精湛的骑术如同被忘记,队形开始散乱。暴虐的气息弥漫着,甚至他们开始将武器对准自己的伙伴。
闵禅脸色开始变得苍白,真是逆天的法术啊,不知道又要折寿几日。
血之眼的影响下,施法范围内的所有战士,都如同吃错了药,他们不顾身边的人是敌是友,疯狂的进攻着,只想用鲜血染红自己的眼。
冯魔刃看着场上的情形,惊惧得说不出话来:“这是禁术啊,怎么会有这种事情发生。”由于战场方向的转移,原本雇佣兵之间就带着少许的混乱,在血之眼的刺激下,混乱变成了修罗场。老兵们由于经验丰富,多半能守着一点灵智,而那些新兵如同决堤的洪水,从老兵的身后开始往前挤。
赏金猎手们显然好的多,在闵禅发动禁术之后,他们用一块红布遮住了眼睛,虽然作用一般,但是他们能勉强压住自己心中的暴虐,开始逐步地后退。
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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