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戟移灵:盗墓者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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折戟移灵:盗墓者的经历- 第3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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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子赶紧过来,那东西没死!”婉儿招呼道。



  猛子连忙跑了过来。



  “你看清处那东西是什么了吗?是蛇吗?”我问道。



  “是一种蜥蜴——长有蓝色的尾巴,头部和身子是金色的条纹!”猛子一遍用手比划,一遍描述。



  “蓝尾金蜥?!”我心里一惊,蓝尾金蜥,在台湾又名丽纹石龙子。是属于石龙子科的一个物种。而在广东地区其又被称之为草龙,我的一个生物朋友曾研究过关于蓝尾金蜥的课题,这是一种毒性极大的蜥蜴,尾部为蓝色,占身长的三分之一,身子与头部布满金色条纹,可据了解这种蓝尾金蜥的体长,最长不会超过35厘米,而眼前这只仅仅是尾部散发荧光的部位就达到了30多厘米了,难道说这是生长着一只体长一米的蓝尾金蜥?



  “大家小心,这是一只体长近一米的巨型有毒蜥蜴!”我提醒猛子和婉儿道。



  “或许——不仅仅是一只。”婉儿说道。



  只听那巨型蓝尾金蜥的蓝色尾部开始剧烈震颤,发出类似于响尾蛇的刺耳声音,我们被乱的连忙捂上了耳朵。



  只见四周的岩石中同时响起了声音回应,一种不祥的预感开始涌上了我的心头——



  PS:陈陈最近发现有十多家网站在盗版我的书《折戟移灵:盗墓者的经历》,由于本书已经在起点中文网签约了,版权不在自己手上,没办法维护自己的权益。陈陈作为新人真的挺不容易的,希望各位能到起点中文网支持正版,反正都是免费的,支持原作者,与陈陈一起互动,何乐而不为那?



  各位读者大人,陈陈爱你们,胜过爱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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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脱逃
  四周的岩石,陆续亮起无数的蓝光,“看样子这里至少有几十只蓝尾金蜥啊!”



  突然,站在我身边的猛子端起枪对着洞壁开了一枪。“田儿你发什么呆啊!先下手为强,等他们完全出来,我们就彻底完了!”



  我连忙掏出手枪,对准那石壁上蓝尾金蜥的尾部就是一枪。



  婉儿跟在我们身后,我们且战且退,那蓝尾金蜥也好生厉害,紧紧的追在我们身后。



  “他娘的,什么墓主想放我们一条生路,狗屁啊!”猛子骂道,“这石洞分明就是这巨型蓝尾石龙子的老窝啊!”



  我倒是不这么认为,这些蓝尾金蜥应当是在血河出现后,洞穴潮湿,于是寄住在这里做了窝。



  这种蜥蜴虽然有剧毒,但是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或许是由于我们侵犯了它们的领地,才激怒了它们。



  “那我们现在怎么办啊?”婉儿讲道。



  “信号弹还有几颗?”猛子问道。



  “不多了,只剩两颗了。”我从背包里掏出信号枪,“你该不会是想用信号枪干掉它们吧?”



  信号弹剧烈燃烧起来温度能达到一千度,而且这些蓝尾金蜥在这黑暗中带着这么长时间,眼睛绝对受不了强光的刺激,就算不能够烧死,也能够致盲给我们时间逃跑。



  “可是这么近的距离,我们也会受到牵连的!”我的担忧并不是没有理由的,这么近的距离确实有些太危险了。



  “我们赶紧退到安全地带去!”猛子喊道。



  “四周那还有什么安全地带啊!”只见周围的蓝色越聚集越多,粗略估计已经有上百只。



  “该死的!”猛子停住脚步,“拿汽油。”



  我们背包中的汽油也已经省得不多了,只有一瓶矿泉水瓶装的些。



  “就这么点?”猛子接过瓶子,问道。



  “这东西冷哥没有让带太多,沙漠中温度太高,带多了容易出事。”



  “他娘的,这点就这点吧!”猛子将汽油往黑暗处泼了半瓶,然后从自己背包里取出防水布,卷成一团,浇上汽油,用火机点上,然后奋力扔了出去。



  “还愣着干什么,赶紧帮忙!”猛子大叫道。



  我们连忙学着猛子的样子,将防水布卷成团浇上汽油。



  不多时,我们身边立刻形成了火墙,石洞中的温度瞬间上升了几十度。



  “从那边跑出去!”猛子指着没有火墙的一处,指挥着我们赶紧跑路。



  我们收拾好背包,赶紧向着猛子手指的地方跑去,就在这时火墙之中冲出一只浑身是火的蜥蜴,将我撞到,并且引燃了我的袖子。



  猛子连忙帮我扑灭了火,背起我来,拉着婉儿向前奔逃。



  不知奔逃了多久,我体力渐渐恢复,“猛子谢谢你,放我下来吧。”



  “胳膊没事吧?”婉儿问道。



  “没事。”我摆了摆手道。



  婉儿小心翼翼的将我胳膊上的衣服剪掉,从背包里取出烫伤药涂在我的创伤面上,“只是轻度烫伤,问题不大。”



  猛子取出纱布,用刀割下一段纱布递给婉儿。



  婉儿挥挥手,“不必包扎,这石洞过于潮湿,包扎了反而好的慢。”



  “我说猛子啊,你这是想的什么破主意,幸好只跑出了一只蜥蜴,要是再多跑出两只来啊,咱三个性命就交代那里了!”



  “咱这不是都安全跑出来了吗?”猛子笑着说,“下次保证不这么鲁莽了。”



  我并没有半点责怪猛子的意思,刚才那种情形之下,这也许是最好的计策了,起码我们三人都保住了性命,并且我也并没有受太大的伤。



  “谁想到这里会碰到这种巨型蓝尾石龙子。”猛子抱怨道。



  “这石洞貌似快到头了吧?”我看着四周原本的岩石,已经变成了打磨好的石壁。



  “应该是要出去了。”猛子点了点头道。



  “我们最好先付玲一步进入墓穴,不要让付玲夺去了最后一处墓穴的秘密。”话虽如此,但是这基本是不可能的事情,付玲对于王陵如此熟悉,怎么会落后于我们?



  “我想付玲应该不会在找寻最后一间墓室了。”婉儿对我说道。



  “为什么这么说?”我有些不解于婉儿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对墓室如此了解的付玲,如何会放弃探寻最后一间墓室?



  “有一点你没想到。”婉儿说道,“物资,付玲带着的物资顶多够她维持两天的,付玲心中绝对清楚这一点,现在已经是第二天,付玲现在绝对已经快出王陵了。不然她会因为物资耗尽走不这王陵。”



  我点了点头,婉儿所言,确实有道理。



  “再者说,从我们已经经过的三处存放神器的墓穴来看——冷哥独自面对血姬陵,我们四人对付人面棺椁,付玲一人面对血河千尸,这最后一个墓穴或许就轮到我们三个,或者是我们三人中的一个来面对。”



  “他娘的,真不愧是在军校学过刑侦的,推理起来一套一套的。”猛子说道。



  “付玲说:‘有些事情要自己面对。’这血河千尸或许就是她要自己面对的事情,所以她才将我们困在那人面棺椁那里,如果她真的是想害我们的话,她便会拿走所有的物资,而不会是仅仅拿走两天的物资而已。”



  我点了点头表示赞同,“如此看来我们走出王陵后,付玲会紧接着找到我们向我们询问最后一个墓室的情况。”



  “既然如此,那事不宜迟,我们赶紧走吧。”猛子道。



  我站起身来。“如果付玲真是我们想的这样,我们沿着石洞便一定能走出去!”



  我们三人沿着甬道继续往前走,四周的石壁越来越考究,有的地方零星点缀了些壁画,一盏盏灯奴镶嵌期间。



  “从墓室壁来看我们快要到达墓室了。”



  “话说这最后一处墓室陪葬的不是你们蔡家的宝物——寻穴罗生盘么?难道没有流传下来?”



  “大概在一千年前,有人进入了王陵盗走了除了古锭刀以外的三大神器,这三大神器,代代相传下来的只有引魂银锡杖,十年前冷哥带领的那次行动,才令未陪葬在楼兰王陵的古锭刀重新现世,几个月前我父亲才得知了折戟金玉面的下落,于是组织了那次盗墓,获得了金玉面。这次盗墓还有一个目的,就是找寻到这寻穴罗生盘的下落。”
第七十二章 【番外】蛊毒(上)
  之前有很多朋友问我写番外是不是由于卡文了,其实并非如此,不知是为什么,第一人称的书并不是那么受欢迎,很多人看到第一人称的书感到非常不适应,开篇看一章,第一人称于是乎便弃了,陈陈毕竟只是个新人,不懂其中的缘由。



  我问责编明月,我的书是第一人称,可以改成第三人称吗?



  明月这是可以的。



  于是乎我开始尝试用上帝视角写文,于是也就有了之前的那两篇番外——腐玉和吸血鬼事件。



  不知道读者看完后感不感觉到别扭,反正我写的时候真的是感觉很别扭,没有那种身临其境的灵感,想读者们也是看的觉得没有气氛吧?



  灵异用第一人称可以,这是我写到这里时总结出来的。当然这仅仅是我一个人的见解,每个人对于这都有自己的看法,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次这篇番外是第一人称,大家可以比较一下,与之前两篇上帝视角的番外给人的感觉是否有不同,灵异究竟是该用第一人称还是上帝视角,各位读者大人可以在我的书评区展开讨论。最终决定这本书就是是该继续沿用第一人称还是改用上帝视角。



  好了楼兰古国这一卷再过几十障就完结了,下一章与中国神秘的蛊毒有关,这篇文章也算是为下一卷的铺垫吧~



  废话少说,正文开始——



  很多人看过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电影书籍,对于这蛊毒早大致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什么是蛊?



  蛊,相传是一种人工培养而成的毒虫。起源于隋朝南诏国(今云南南部、越南北部一带)。云南苗族人民养蛊成风,极其擅长巫术和制蛊。传说运用蛊是我国古代遗传下来的神秘一种巫术,湖南湘中及湘西一带的梅山教蛊术传得非常厉害,谈蛊色变。文人学士交相传述,笔之翰籍,也俨然以为有其事;一部分的医药家,也以其为真,记下一些治蛊之法。



  可这蛊究竟是怎么产生的?可谓众说纷纭。



  其中关于养蛊的事情,最普遍的介绍是说:



  把各种毒虫放在一个罐子里互相噬咬,最后一个活着爬出来的,就是蛊。



  我并不赞同这种说法,打个比方——把一百个人放在一个屋子里,最令他们相互厮杀,最后从中活着走出来的难道就不是人了吗?



  所以,一个罐子里,别说你放进去百只虫子,就算你放千只万只虫子进去,最后一个爬出来的,充其量是个虫王,算不得蛊。



  当然了,如果真是很多毒虫一起咬来咬去,最后活着的那只,毒性会很大。很多人认为,毒性大的,就是蛊。



  我想说,毒,是蛊的一种特性,但毒,不代表就是蛊。两者之间存在交集,但两者也存在着巨大的不同。



  我的爷爷曾经告诉我说一句千百年来流传的一句话——中毒者死,中蛊者虽生,然不若死也。



  足见其中这蛊远凌驾于毒之上。



  蛊的种类多种多样,但是其中最为狠毒的有七种:



  癫蛊:传说多是壮族所为,把蛇埋土中,取菌以害人。



  疳蛊:又谓之“放疳”、“放蜂”。据说,两粤的人,多善为此。方法是:端午日,取蜈蚣和小蛇,蚂蚁、蝉、蚯蚓、蚰蛊、头发等研末为粉,置于房内或箱内所刻的五瘟神像前,供奉久之,便成为蛊了。泥鳅蛊:用竹叶和蛊药放水中浸之,即变有毒的泥鳅。石头蛊:用随便的石头,施以蛊药而成的。:据说这种蛊不畏火枪,最难除灭;而且金蚕蛊还能以金银等物嫁之别人。《岭南卫生方》云:制蛊之法,是将百虫置器密封之,使它们自相残食,经年后,视其独存的,便可为蛊害人。三尸蛊:云南一带的一些苗族部落养蛊成风,极其擅长巫术和制蛊。其所作的毒性最猛烈的蛊中,最出名的是“三尸蛊”。此蛊做法不详,只知道是由蓝、红、白三色毒蛇制成。此蛊投于仇人身中,潜伏片刻后立刻发作,毒性异常猛烈。此蛊寄宿在宿主身体里,吸食宿主精血并注入毒液。使宿主全身痉挛、起毒疮,至死方休。



  我有个朋友,男的,五大三粗,身体好的吓人,曾经是省一级运动员。他知道我跟着家里人,懂蛊,所以平时也喜欢问些这些东西。



  有一天,他跟我说,最近觉得很不舒服。



  我就问怎么不舒服,他说去酒吧喝酒的时候,跟人打了一架。



  酒吧打架是常有的事,谁也不会放在心上。而事发三天后,他又去了,碰上个美女,见面就请他喝酒。



  一杯过后,美女把钱包放桌子上,说,你帮我看下,我去趟卫生间。



  说到这,是个人都明白,这里面有猫腻。哪个二愣子会把钱包给陌生人看管?



  我那朋友仗着身体好,也不怕人玩仙人跳什么的,就答应了。



  美女走过以后,他等了会,没见人来。就瞅着那钱包,瞅着瞅着,顺手就拿过来看了一眼。



  钱包是很普通的蛇皮,算不上多名贵,但材质还不错。不过我朋友说,他当时拿钱包的时候,就感觉像被针扎了一下,手抬起来,却没看见血。加上当时喝了几杯酒,有点大意,就没当回事。



  我取出一根针,将他的手指轻轻刺破,再将杯子中的茶水倒掉,换成半杯醋,倒上白开水,将他的血液慢慢滴了进去,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一幕发生了——杯中的液体,竟然呈现出了绿色!



  我这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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