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家庄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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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家庄园-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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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煜自从跟着父母去县城读书后,已经很多年没见过赶集了,小时候和爷爷去过一次伏牛村的赶集,看见一只牛犊般大的羊惊喜的不得了,到现在还有印象,也不知道那羊是什么品种,能长那么大。

    赶集有专门的场地,不用交场地费,自己选一块地摆好货物就可以卖了,来买的人随便逛,看中什么就买什么,有时候去晚了好多稀缺的山货还买不到。

    夏天早市五六点钟就开始了,李煜来的时候已经。点了,一些卖完货物的小贩已经走了,基本这个时候已经没有什么好东西了,李煜也只是抱着看一看的心态来的。

    场地中心现在卖的都是一些贩子从城里批发回来的便宜服饰,锅碗瓢盆,桌椅板凳之类的,虽然人多但没什么看头,卖完货物的村民也会在这儿选购一些家里需要的东西。

    李煜想买一些鱼虾放空间里养,他在空间里挖了一个几十平米的水塘,专门用来养鱼,县城的鱼都是养殖的,他不想养那些吃起来又柴又腥的鱼,浪费空间灵泉,这里卖到的鱼都是渔民从清水河里捞上来的,天然野生无污染。

    突然,一个老猎人的叫卖声引起了李煜的注意。

    “正宗山林狼犬下的小狗崽,便宜大处理啦!十块钱一只,走过路过不要错过,独此一家别无分店。”

    老猎人的声音洪亮,非常买力吆喝着。不过围观的人群却发出大笑声,有人还忍不住在后面谈笑着什么。

    “这老头太狡猾了,这几只狗崽子还没睁眼,恐怕刚出生几天,买回去养都养不活,还卖十块一只,白送我都不要。”

    “就是,这老家伙手里一堆好狗没见拿出来卖过,这几只半死不活的狗崽子倒拿出来卖,这不是坑人吗?”

    李煜听得好奇,挤进去后看见三只狗崽子缩成一团,瑟瑟发抖,挤在一个铺着破棉絮的竹筐里。这几只狗可能出生没几天,眼睛还闭着,只有拳头大小,鼻子使劲的嗅着周围的气息,嘴里发出呜呜的叫声。

    老猎人被众人的讥笑声惹烦了,大声嚷嚷道,“要不是母狼狗死了,你给五十块钱我都不卖,不想买的一边去,总有识货的人。”

    有人怕老猎人凶悍的气势,嬉笑几声,散去大半,也有胆大的,没有动步。李煜同样没动,老猎人脸上的兽爪疤痕还吓不住他。

    老猎人口中所谓的狼犬,是狼狗的一种,大部分人习惯叫狼狗,不过比土狗和一般的狼狗凶悍的多,是山里有经验的老猎人经过几代培育出来的,身上流着猎狗的血液,速度快,攻击力强,嗅觉敏锐,不光看家护院是一把好手,在山林里就是碰见狼也不惧。

    这几只狗崽子还小,还是灰色的绒毛,颜色还没分明,不过一点都不安分,在棉絮上蹭来蹭去,看着挺有活力。

    不过这种狗要是没有母狗养,是很难养活的,尤其是这种刚出生没几天的狗崽子。

    李煜最喜欢的狗是中华田园犬,也就是土狗,南方叫草狗,北方叫柴狗,其实土狗才是最接近狼的狗类,在中国经过数千上万年的自然人工筛选,生活适应能力极其变态,忠诚度高,纯种的中华田园犬战斗力比藏獒只强不弱,只是品种复杂。现在人们都喜欢豢养外来狗,中华田园犬的数量剧减,在李煜看来那些狗又笨又蠢,长的还难看,中华田园犬历史久远,千古一帝秦始皇登基的时候牵的就是土狗。

    对于这些事,李煜也就吐槽一下,眼下看见这几只狗崽子第一眼就喜欢上了,他有空间空间灵泉水,养活这几只狗崽问题不大。

    “这狗出生几天了?看着不错。”李煜往前凑了凑,蹲在地上摸了摸狗崽子。

    狗崽子发出可爱的呜呜声,伸出粉色的小舌头,只舔他的手指,看来是饿了。

    老猎户看见李煜似乎对狗有兴趣,眼睛顿时一亮,又仔细看了看他的衣着,当即说道,“这是我们家猎狗产下的最正宗的品种,可惜母狗这两天死了,我没时间养所以才拿来卖,不然五十块钱一只我都不卖,这狗要是喂大了,你进山打猎只要不遇到熊瞎子和野猪,在林子里绝对安然无事。”

    李煜想了一下,十块一只不贵,若真的是狼犬,自己确实是赚了,别人买去养不活,肯定是亏的,自己就没有这顾虑,看着老猎户浑身脏兮兮的也不容易,就没忍心讲价。

    提着狗准备走的时候被老猎户叫住了,“小伙子,这狗我是没时间养,老婆子病了,我得照顾她,这狗你弄些牛羊奶喂,只要注意些还是很好养的,要是没养活,来老鹰嘴找我,我另外给你几只半大的狗仔子。”

    狗仔子是指那种脱了奶,已经不需要母狗哺乳的狗,一般喂养都是买这种狗仔子。

    谢了老猎户的好意,李煜提着装狗崽的竹筐就走了,背后还听到有人说他傻,李煜也不在意。

    走到一个没人的角落,李煜把几只狗崽收到空间里,狗崽还没睁眼也不知道环境变化,嗅着浓郁的灵气,呜呜的叫得更欢,李煜喂了它们几滴灵泉水,怏怏的狗崽喝了精神似乎更好了,在筐子里爬来爬去,李煜担心它们爬出来,就把它们放到离水塘远远的地方,心神就退了出来。

    他在卖水产的地方还看见了卖银鱼和桂花鱼的渔民,这两种鱼类都是有名的淡水鱼,肉鲜味美,这几年由于疯狂的打捞野生银鱼已经很少见了,很多都是人工养殖的。

    银鱼又称冰鱼,玻璃鱼,体长略圆,细嫩透明,色泽如银,肉质细嫩,李煜吃过一次就再也忘不了这种美味,渔民因为早上要收网一般来的晚,正好被李煜碰上了,十来条银鱼被他全买了。

    还买了十几条江鲤,桂花鱼和一些河虾,愿望达成,心满意足的向码头走去。
第七章 小河村上
    今天赶集的人多,很多都是从清水河里面的村子来的,所以班船载了满满一船人,船舱里已经没地方了,李煜不想去挤,就和一群年轻小伙子站在船头,开船的是个中年人,只要不去船舷边上他是不会管的,因为人多船吃水很深,开的很慢,要不是看两岸峡谷缓慢的后退,李煜几乎以为这船没动。

    这样也不错,好久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山水了,河水清澈透明,时不时有鱼儿跃出水面,两岸青山陡崖,郁郁葱葱,还有飞流瀑布挂在悬崖上。

    “李煜?”

    李煜看得正出神,突然听到有人喊自己的名字,一回头看见一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又黑又瘦,至少比李煜矮了半个头,一身黑色的运动衫,看着有几分面熟。

    那人看李煜回头,本来不确定的样子,现在知道自己没认错人,高兴的走过来,锤了他一下,“老大,没想到真的是你,我刚才还不敢相信。”

    “猴子?”李煜终于从脑海里搜出面前这个人的信息,面前这个年青人叫李军,是李煜小时候的玩伴,因为长得瘦,所以都叫他猴子,他经常跟在李煜后边,像个小跟屁虫,后来自己离开小河村,也就再也没见过他,听说初中没毕业就出去打工了,没想到在这遇到了。

    “老大,我还怕你认不出我呢,”李军又锤了他一下。

    “怎么会,我可是一直都想着你的,最忘不了的就是你。”李煜故作深情的说。

    李军恶寒,作呕吐状,“我投降,老大故意的吧?恶心死我了!”

    哈哈,李煜得意的笑了,让你丫捶我,一身骨头咯死哥了,那么瘦力气还不小。

    两人心里都很高兴,李军现在在沿海一家运输公司跑车,一个月挣得勉勉强强够自己吃穿,这次回来是看望老家的亲戚,在他三岁的时候他爹得病死了,她妈带着妹妹改嫁了,他是爷爷奶奶养大的,前几年他爷爷奶奶相继死了,家里就只剩他一个人了,当李军得知李煜准备回乡发展的时候,先是一愣,接着高兴的说,“老大,我支持你,你脑瓜子聪明,肯定能干出一番事业来,小弟以后就跟你混了,我们兄弟联手打出一片天来。”

    李煜哑口无言,看着兴奋的手舞足蹈的猴子,不忍心打击他的积极性。

    “几年没回来,环境变化不小啊!”看着两岸茂密的翠竹绿树,李煜感慨万千。

    几年前这些山峰只长了一些低矮的灌木丛,看着光秃秃的,那时候村民生活条件差,没钱买煤炭,家家都烧柴火,山上成年的树木被砍伐一空,连一些荆棘蕨木都被割了烧肥,有些山民人多田少,就放火烧山,开荒种田。

    后来政府提倡退耕还林还草,封山育林,大力植树造林,不让在山上开垦了,加上很多村里年轻人大都出去挣钱了,人口减少了许多,让这些山林得到了十多年的休养生息,现在入眼是清一色的绿色,生机勃勃。

    “是啊!说真心话,咱们清水河这带要不是太偏僻,交通差,开发个旅游景点绝不是问题,现在外面那些所谓的旅游景点,宣传的是青山绿水,人间仙境,去了一看山是荒的,水是脏的,不知道那些人图个什么劲,扎堆的去。”

    猴子的话让李煜心里一动,不过没做声,现在说什么都为时尚早。

    绕过几个河湾,船上已经没几个人了,穿过一个长长的峡谷走廊,右河岸顿时出现一大块滩涂平原,夹在几座青翠的山峰之间,能看到稀稀落落的房子,这就是小河村。

    清水河绕村而过,不过班船只开到这,再往里面已经没有村子了。

    李煜和李军付了船费下船,船费很便宜,每个人两块钱,开船的人是村里的渔民,每年有政府补贴,不用担心会倒贴油钱。

    这块滩涂平原种了成片的西瓜,现在正值西瓜成熟的季节,一个个圆滚滚的大西瓜躺在地里,密密麻麻的十分诱人。

    李煜看着都流口水,家乡的这种花皮西瓜瓜圆,肉厚,个重,吃起来香甜可口,在这种半沙半土的滩涂平原简直就是花皮西瓜的天然生长环境,长出来的西瓜行销周边好几个城市,经常供不应求。

    猴子打量着这片瓜地,不由咽了口唾液,“老大,要不我们去摘一个尝尝,好久没吃过这西瓜了,做梦都想。”

    李煜爷爷家在这块没有地,因为这里的西瓜好吃,每年爷爷都会在这儿买一车西瓜在家里放着,让李煜几姊妹吃个够,有时李煜会和几个熊孩子半夜偷偷跑来偷西瓜,有几次被守瓜的逮着了,也不打他们,反而摘几个西瓜让他们吃,乡里人淳朴,李煜他们图的也只是个乐趣,顶多摘两个西瓜就走。

    李煜突然看见西瓜地里的一见瓜棚,指着瓜棚对猴子说,“那不是有守瓜的人吗,我们去跟人说一声,就这样摘被人抓到了多没面子。”

    现在不是小孩子了,做事不可以那么肆无忌惮。

    两人小心翼翼的从西瓜地里向瓜棚走去,现在正值太阳火爆的时候,瓜棚是用木头搭的,上面盖着茅草,守瓜的人晚上在这睡觉,一般是怕猹灌之类的啃瓜,这些东西到处啃,一晚上能糟蹋不少,到了西瓜熟的时候,白天黑夜都要人看着,所以李煜估计瓜棚里面现在应该有人。

    走近了,里面的人或许听到外面有动静,走出来一个五六十岁的老头,眯缝着眼打量着李煜两人,中气十足的问,“你们干嘛的?”

    李煜对着老人客气的笑了笑,说,“老人家,我们是后村的,刚从镇上回来,口渴了,想从你这买两个西瓜吃。”

    老人听了,大气的一挥手,“都是一个村的,说什么买,自己看中哪个就去摘,我这有西瓜刀,抱来给你们切。”

    猴子听了喜不自胜,他早就等不及了,走到自己早就看中的一个大西瓜前,摘了下来,猴子抱过来一看,这西瓜真大,怕不由二三十斤。

    “小伙子挺会挑的嘛!今年西瓜水分足,又香又甜,走去屋里吃,外面热。”老人笑呵呵的带着李煜两人进了瓜棚。

    瓜棚里面摆了一张凉床一张桌子和几把椅子,桌子上放了一个茶缸,老人给他俩舀了两杯茶,又拿出了西瓜刀递给猴子,然后坐下来盯着着李煜说,“小伙子看着有点眼熟,你是后村哪家的?”

    外面虽然是烈日炎炎,瓜棚里面一点不热,喝了口凉茶,甜滋滋的,听到老人问话,忙放下茶杯回答,“后村李定坤家的,李定坤是我爷爷。”

    “原来是李医生家的娃子,你长得跟海军小时候一个样子,我就说看着有点眼熟。”老人恍然大悟的说。“你不是在外面读大学吗?这次是放假回来看你爷爷呢?”

    小河村分前村和后村,虽然都是属于小河村,但是前后村之间隔了好几里地,李煜爷爷家住后村,前村的人李煜也认识一些,他姑父家就住前村,只是他几年没回来,对很多人都没了印象。

    对于老人知道自己在读大学的事,李煜一点也不意外,当年,李煜三姊妹都考上大学在村里引起了不小的轰动,这是小河村第一次出现大学生,还是一家三个,在村里大都是读到初中就出去打工挣钱的现象下,李煜三姊妹得到的待遇不亚于古代一门三进士,村里很多人羡慕眼红的同时都拼命把孩子送到县城上学,这几年虽然也出了好几个大学生,不过跟第一代的李煜三姊妹名气相差了十万八千里。

    李煜实在没想到老人记忆力这么好,一时不知道怎么接话,幸好猴子及时化解了李煜的窘境,“老人家,你种的这西瓜真不赖!”

    “那当然喽!咱们这好土好水自然养好瓜喽!等你吃了就知道咱们这瓜不光卖相好,味道也是顶呱呱的!”老人被猴子成功转移了话题,一听猴子夸这瓜仿佛找到了知音,顿时来了精神。

    老人没说错,这西瓜确实不错,猴子刀一插进去西瓜就裂开了,流出红色的汁液,一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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