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清然被他这种反应弄得心里发毛,沉默了很久才鼓起勇气,怯怯地问:“你生气了?”见他依然瞄都不瞄她一眼,有些急了,小心翼翼地去拉他的手,却冷不防被他一把甩开。
他转过头来,冷冷地盯着她:“一而再再而三地跟别的男人这么亲热,你到底有没有把我这个男朋友放在眼里?”
“我跟他只是普通同学而已,才见过几次面,哪有很亲热?”想起刚才被他看到的那一幕,她赶紧解释,“我们只是碰巧遇上,你又还没来,所以才……”
“才见过几次面就玩得这么高兴?”他毫不客气地打断她的话,冷哼了一声,“曲清然,你的交际能力可真够好的。”
他讽刺的语气令她心里顿时气不打一处来,但还是逼迫自己压下满腔的怒火,柔声说:“不是你想的那样,我跟他什么都没有,真的,你相信我好不好?”
“我相信你什么?”他问,声音是不曾有过的冰冷,“我真好奇,你当初为什么非要跟我在一起?既然这么容易就转移目标,又何苦对我死缠烂打?”
“路惜晨!”她忍不住吼了出来,明明是艳阳高照,她却觉得心顿时凉了一大截,“你凭什么这么说我?我怎么死缠烂打了,我有逼你吗,是你自己答应的!”
“早知道是这样,我绝对不会答应。”他丢下一句话,再没看她一眼,转身就走。
她看着他决绝的背影,仿佛没有丝毫留恋,心里涌上一股强烈的酸楚,强忍着泪水,冲着他大声地发泄:“路惜晨,你这个大混蛋!你说会好好跟我在一起,你做到了吗?哪次不是我去找你,哪次不是我主动?你说我没把你放在眼里,那你又把我放在眼里了吗?”泪水不可抑止地冲了出来,她呆呆地站在原地,哭得泪眼模糊,声音渐渐低了下去,“为什么非要跟你在一起……是啊,我为什么非要跟你在一起?明明知道你不喜欢我,还要缠着你,我就是个傻瓜笨蛋神经病!”
她哭得没办法再继续说,索性蹲下身去,抱着膝盖哭个痛快。
直到今天她才知道,她太傻了,傻得没救了。这段感情,她义无反顾,他却毫不在乎,她不是不知道,只是不死心。现在落得这样一个下场,她不怨不恨,只怪自己太傻。也罢,至少她试过了,尽管没有结果,她也无憾。
她蹲在地上,埋着头哭泣,越哭就越觉得伤心,越觉得累。这是他们第一次吵架,别人都说越吵感情越好,可是此刻她却有种强烈的感觉,这也许是最后一次,过了这一次后,他们再无瓜葛。
“别哭了。”听到他的声音,她突然有些怕,怕他说出她不想听的话,连头都不敢抬,整个人轻轻颤抖着。
隔了几秒,她感觉自己被一股力量扶着站起身来,知道自己必定狼狈不堪,不敢看他,只好把头垂得低低的。
“你哭得这么丑,我可不会喜欢你了。”他说。
“你本来就不喜欢我!我知道!”她抬起头来看着他,眼泪一滴一滴淌过眼角,几乎绝望了,“你本来就不喜欢我……是我不死心,是我太笨……”
他却笑了,拿出纸巾替她擦泪,“你的确很笨,连外人都看出来了,为什么你就是不明白?”将她揽到怀里,他轻轻地拍着她的后背哄她平静下来,柔声说:“如果我不喜欢你,为什么会跟你在一起这么长时间?我没必要这样委屈自己吧。”
她不禁一愣,有些怀疑自己听错,“可你从来没有说过你喜欢我……”他们在一起整整半年了,可是,她从来没有听他说过“我喜欢你”四个字。
他笑得更开怀,胸腔贴着她的脸轻轻震动,过了一会,温柔的声音在她耳畔响起:“我喜欢你。”
亦幻亦真的四个字,令她瞬间又掉下泪来,伸出手紧紧地抱着他,仿佛抱着一个随时有可能破碎的梦。小心翼翼,却不得不牢牢抱紧,因为只有这样,她才能说服自己,这份真实的温暖,并不是梦境。
第二十三章
无聊的心理健康教育课。
曲清然坐在后排的座位上看小说,欢欢喜喜坐在她左手边小声地聊着天,顾灵韵坐在她右边,忙着绣她最近疯狂迷上的十字绣。
低头看书的姿势保持了太久,曲清然看得眼酸脖子酸,合上书,原地活动活动筋骨。见顾灵韵仍然绣得起劲,她忍不住好奇,凑过去看,发现图纸上画的是一副可爱的小情侣,眯着眼睛笑,脸上还有两团红晕。
她拿起图纸研究,问:“这个难不难?”
顾灵韵抬起头来,微笑着看了她一眼,又低下头去,边穿针边说:“不难,只是比较费时间。”
她看了看图纸上密密麻麻的数字和图案,又看看顾灵韵利索流畅的手法,赞叹道:“你这副快绣完了吧,好漂亮啊,真是心灵手巧!”
“我也是绣着玩玩,打发时间而已。”顾灵韵说,“你喜欢的话,我绣完这副绣一副送你,想要什么图案的?”
“当然是比这对小情侣还要甜蜜蜜的呀!”贝喜突然凑到她耳边,脑袋搭在她的肩膀上,笑嘻嘻地说。
她冷不防被吓了一跳,推了推贝喜,说:“还甜蜜蜜……你肉麻不肉麻啊?”
“哪肉麻了?情侣们不就是甜蜜蜜吗,你跟路惜晨还不是一天到晚肉麻啊?”
“我哪有,你别夸张。”她无奈极了,以他们一星期见不到三次面、发不到五十条信息、打不到三个电话的状况,还叫肉麻?那估计全世界所有确立了男女朋友关系的情侣都可以被称作肉麻了。
“你别听她乱调侃。”贝欢说了句公证话,“我就不喜欢那种腻歪死人的情侣,什么一日不见如隔三秋,真每天腻在一起的话,不厌恶死对方才怪!”
“你这是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贝喜不甘示弱地反驳,然后转过脸来看着曲清然,“对了,前两天有外语系的学姐向我打听你来着。”
“打听我什么?”曲清然疑惑,她又不是什么风云人物,打听她干嘛?
“你是路惜晨唯一一个持续交往了这么久的女朋友,人家当然想知道你到底有啥魅力能绑住那个花心大少呗。”贝欢恍然大悟般地说:“对哦,你们在一起该有半年了吧?以路惜晨半个月换一次女朋友的惯例,这可是破天荒的头一回!”
想起身边的顾灵韵也曾经是路惜晨的女朋友,曲清然突然觉得有些尴尬,担心她听了贝欢贝喜的话心里会不好受,正想着要怎么转移话题,却听见顾灵韵说了一句:“很明显,路惜晨是对清然动了真心了,以前不过是游戏人间而已。”
曲清然转头看她,她依然埋头穿针引线,绣得小心翼翼,脸上还带着浅浅的笑容,姣好的面容被阳光映衬得格外美丽动人。
这时贝喜凑了过来,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贼兮兮地笑着说:“哟,顾莲花,这十字绣是绣给你心上人的吧,瞧你这认真的劲儿!”
顾灵韵精致的俏脸上迅速浮上一抹嫣红,嗔道:“怎么说到我头上来了?”
贝喜见了她这反应,笑得更开怀,跟贝欢使了个眼色,贝欢便迅速展现出双胞胎的默契来:“清然是已经尘埃落定了,没什么好说的了,你不同啊,待字闺中,自然要好好说一说!”
“就是就是!我看你最近心情好得有点不正常,老实说,是不是交男朋友啦?”贝喜说,“咱们都是同住一个屋檐下的好姐妹,你可不能瞒我们!”
欢欢喜喜一唱一和的,弄得顾灵韵愈发不好意思,求救似的看着曲清然。
曲清然笑了笑,解围说:“嘘,安静点,再说老师该有意见了。”
下了课,她收拾好书本,边跟其余三人商量着中午吃什么好边往教室外走,刚走到楼梯口,意外地见到了正迎面走上来的路惜晨。
她惊讶地看着他,问:“你怎么在这里?”这个时间,他应该在法学楼上课才对啊。
路惜晨走到她面前,温和地笑着说:“老师提前下课,所以我过来了,看来时间刚刚好。”
“有男朋友就是好啊!”贝喜拉过站在她身边的顾灵韵,暧昧地笑看着她,“我们还是不当电灯泡了,你跟你男朋友吃饭去吧,好好吃啊,我们先走了。”
贝欢和顾灵韵也看着她一笑,然后三人便有说有笑地走开了,贝喜还很“贴心”地自告奋勇说帮她把书带回宿舍,不由分说地将她抱在胸前的书拿了去。
身边有同学陆陆续续经过,无一不带着奇怪的眼神打量着他们,她被看得浑身发毛,拉着他就走,逃跑似的迅速走出了教学楼。
出了教学楼,正对着的就是一个大大的花坛,紧挨着的是人工湖,她拉着他一直走,直到两人走到了人工湖边才放慢了脚步。
“你来找我怎么不提前说一声?”她松开手,回身望着他说。
“走这么急干什么?又没狗在后面追。”他笑,拿出纸巾替她擦拭额头上的汗珠,动作轻柔。
这样的亲昵以前也不是没有过,可对上他带笑的双眼时,她却有些怔愣,是她以前没有注意吗,原来他也有如此温柔的一面?
不对,是她忘记了,他本来就是温润随和的人,虽然有时候会对她凶巴巴、冷冰冰的,但是她知道,他有着一颗极其柔软的心。最令她心动着迷的,也正是这一点。
替她擦干了汗,路惜晨把纸巾扔进旁边的垃圾桶里,问她:“今天想吃什么?”
“我不是很饿,随便吧。”她说,瞥到他衬衣的领口有一小块折了进去,也没多想,走上前替他翻出来,细细整理好。
一双手臂悄悄地环住她的腰,她一惊,抬起眼来看着他,撞上他满是柔情蜜意的俊眸,正目光灼灼地看着她,温柔得令她一下子陷进去。
他的唇慢慢向她靠近,她顿时紧张万分,虽然周边没什么人,但毕竟是在学校,而且又是阳光明媚的大白天,始终不太好。猛地从他怀里跳开来,她红着脸说:“那个……你不能在这里吻我。”
“为什么不能?”他问。
她一时间也想不到其他理由,只好随便扯了个说:“你……你在这里吻过顾灵韵!”
“谁叫你要偷看的。”
“我才没有偷看!”她反驳,“谁叫你们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接吻的,我还没怪你打扰我散步呢!”
她是开玩笑,可他却敛了笑容,走近她一点,顿了顿才低声问道:“你是不是真的介意?”
她没想到他会这么问,愣了一下,然后反应过来,云淡风轻地笑了笑,说:“如果我说一点都不介意,那肯定是骗你的。不过我会忘记的,你以前有过多少个女朋友、吻过多少女孩,我都可以忘记,毕竟已经是过去的事了。”他的那句“我喜欢你”,足以让她忘记过去所有,她了解他,知道他并不是开玩笑。只要他是认真的,她就已经很满足了。
路惜晨看着她清亮的双眼和恬静的笑容,有些失神,隔了几秒才找回自己的声音:“嗯,都过去了。”
他轻轻地将她拉到自己怀里,闻着那熟悉的香甜气息,他轻柔而郑重地吻上她的额头。
其实他撒了谎,老师并没有提前下课,而是他今天被同学问到跟女朋友进展得怎么样时,突然想起她的笑容,突然发现自己……有点想她。
所以他在下课之前偷偷溜出了教室,在见到她的那一秒,他才恍然大悟——其实,他想见她,很想很想。
第二十四章
天气一天一天热了起来。
在路惜晨悉心的指导下,曲清然终于学会了三步上篮,虽然还没达到百发百中的地步,但好歹及格是不成问题了。
两人的课程完全不一样,几乎没有对得上的时间,所以只好每天下课后在篮球场见面,练习完后再一起去吃饭、散步。短短的两三个小时时间,却成了曲清然一整天的期待。
起初她还担心自己手脚太不灵活,会让路惜晨教得很不耐烦,可他却异常有耐心,给她讲了一遍又一遍,示范了一次又一次,一句抱怨都没有,甚至连眉头都不皱一下。她愈发觉得不好意思,努力地学,努力地练,只求快点学会,好让他脱离苦海。
急于求成的结果就是不仅没取得自己预想的成功,而且还差了十万八千里。
有一次她练习的时候,跑得太快,又恰好踩到地上未干的水渍,一个不小心滑到了。路惜晨还没来得及扶,她已经狠狠摔在地上,手心被蹭破了皮,因为穿着短裤,露出的膝盖上也蹭掉了一大块。
路惜晨一个箭步冲过来,看到她手心渗出的血丝,脸色顿时一沉,“不是叫你小心点吗?跑这么快干什么?”见她咬住嘴唇,头上渗着汗,伸手去扶她,软了语气:“先站起来……动动腿,痛不痛?”
她却突然笑了出来,“你怕我骨折啊?我又不是瓷娃娃,哪能这么容易就摔成骨折。”
“要真是瓷娃娃,早就碎了。”他扶着她走到场边的石凳上坐下,蹲在她跟前,用纸巾沾了水,替她细细擦掉膝盖和手心上的灰尘,“先休息一下,等会我陪你去医务室。”
“不去不去!坚决不去!”一想到可能要用酒精消毒她就懵了,高中军训时也是蹭破了皮,那种火辣辣的痛她至今还记得,实在不想再忍受一次。
“不去怎么行?不消毒的话,可能会发炎,到时候更痛。”
“不会的不会的,只是蹭破了点皮而已,不是很严重啊,慢慢就会好的。”她可怜兮兮地看着他,担心他发起脾气来直接把她扛过去,于是柔声求饶:“不去好不好,我不想去医务室……真的没事,至少过了今天再说,也许明天就好了……”
他看了她一眼,无奈地说:“下次小心点。”
那天,他背着她慢悠悠地走回宿舍,她趴在他的背上,哼着连自己都说不出的小曲,明明膝盖和手心都隐隐作痛,心情却好得不得了。
周末的时候,她陪他去学校图书馆找一本刑事法的书,管理员说暂时没有,他们又去了市中心的图书馆和书店,都没有找到。时间还早,两人都不想回家,索性游起街来,一路走一路吵吵闹闹。
相处的时间久了,她发现路惜晨其实根本不像别人以为的那样温和善良,至少对她不是。他对其他人都淡然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