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致拳拳系一根心弦 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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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致拳拳系一根心弦 全-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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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完还不忘回头冲着顾修捷一挑眉,一派小人得志的嘴脸,顾修捷气得冷哼一声,声音凉凉地说:“那当然,只要是女人,刑四少爷都对她不错。”口气那叫一个酸,刑力“嘿嘿嘿”,透过后视镜看着他只是笑,转回头,车子音响里正放着一首藏语歌曲,女歌手的声音听上去轻盈飘渺,像隔着一层轻纱,刑力听不懂,就问拉则:“这是什么歌?我以前怎么没听过?”

  其实这样的藏语歌本来传唱度就十分有限,拉则虽然是藏人,却也是个标准的流行爱好者,拧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也只说好像是听过,却不清楚到底是什么歌。

  林薄言回头看向顾修捷,这家伙却舒舒服服地靠在座位上,嘴角含笑,正一眨不眨地盯着她看。她脸上一红,不服气地看着他说:“我也听不懂。你能听得懂?”

  顾修捷看着她笑,说:“你再仔细听一听。”

  林薄言心思通透,细细听了一会儿,才发现原来这首歌其实只有一半是藏语,只是歌手的吐词十分模糊,比周杰伦还要周杰伦,不留心自然根本听不清。她听了一会儿忽然扬眉,得意洋洋地看了一眼顾修捷说:“我也知道了。”

  六世□仓央嘉措虽然投身佛门,却生性洒脱,留恋凡尘。住在布达拉宫的时候,他不喜欢没完没了地诵经礼佛,经常化装成俗家男子的样子偷偷地溜到山脚下玩耍。他在一首诗里这样写道:“住进布达拉宫,我是雪域最大的王。流浪在拉萨街头,我是世间最美的情郎。”这位活佛的风流生活可见一斑。传说仓央嘉措曾经有一个心心相印的恋人,为了避开人们的视线出去和自己的情人相会,他曾经在布达拉宫的正门旁私自开了一个侧门,自带钥匙,方便进去。这首歌描写的就是仓央嘉措趁着雪夜偷偷跑出去与情人私会的情形:“在那东方山顶/ 升起皎洁月亮/ 年轻姑娘面容/ 渐渐浮现心上黄昏去会情人/ 黎明大雪飞扬/ 莫说瞒与不瞒/ 脚印已留雪上守门的狗儿/ 你比人还机灵/ 别说我黄昏出去/ 别说我拂晓才归人家说我的闲话/ 自以说得不差/ 少年我轻盈步履/ 曾走过女店主家……”

  一来二去自然是被人发觉了,守门的僧人通过雪地上的脚印找到仓央嘉措的宫殿里,最终将这段风流韵事曝光于天下。虽然当时各种责难纷至沓来,但是后世的人们却对他的这种行为保持了一份宽容,西藏有首民歌说:“莫怪活佛仓央嘉措,风流浪荡;他想要的,和凡人没什么两样。”男人们倒还好一些,但是林薄言就不一样了,听完一脸憧憬地看着对面的顾修捷说:“顾修捷,我们什么时候能到拉萨?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要去布达拉宫看一看了呢!”

  “早呢!”顾修捷接口说,“你如果路上乖乖听话,到时候我就带你去玩,要不然的话,嘿嘿,”他干笑了一声,“想都不要想。”

  


                  第四十八章



  不怪顾修捷一而再再而三地叮咛她。刚出发的时候人人精神抖擞,九辆车子利用对讲机互相通联,唱韩红的《家乡》,置身在一望无垠的草原上,一路欢歌笑语,热闹非凡。渐渐地车子驶入可可西里腹地,眼前再没有一丝人烟,也再没办法找到一条像样的路。更糟糕的是这里似乎前天晚上刚下过雨,草原上的土路变得更加泥泞难行,偶尔经过大片大片的河滩,才让人体会到什么叫做真真正正的越野。由于盗猎者的肆意捕杀,可可西里野生动物成群的神话已不再有,但是车子一路驶去,时不时地仍然可以看到三三两两的牦牛、藏羚羊和野毛驴,苍鹰在天际自由自在地翱翔,远远地看去,天高地远、雄壮异常。薄言在拉则的指点下拍了许许多多精彩的照片,一路上兴奋得手舞足蹈,恨不能直接奔下车去和草原来一次亲密接触,然而这只是一开始的状况,行程才到三分之一,得意忘形的林大姑娘终于开始觉得头痛、胸闷气促,恶心想吐,反正再也得意不起来了,有气无力地瘫在座位上,像个泄了气的充气娃娃。刑力一边开车一边还不忘笑话她:“看这可怜孩子,蔫成这样!”

  他就故意说给旁边那人听的,好叫他心疼!追女孩子哪儿不好去啊?巴黎、罗马、米兰、瑞士……,顾公子偏给她整大西北来受罪!

  顾修捷虽然心里头心疼,嘴上却还笑嘻嘻地夸她:“到这里才出现高原反应,我们言言这回表现得不错嘛!”

  林薄言窝在角落里,有气无力地抬头扫了他一眼,还不忘跟他斗嘴说:“谢谢夸奖,我也觉得自己很不错。”

  顾修捷听了以后又是一笑,倾身过来抱她,她想躲身上又没有力气,被他稳稳当当地圈在了怀里,这可恶的登徒子,她都这样了他还不忘轻薄她,趁机俯身在她额上一吻,“吧唧”一声,然后直起腰来很开心地宣布说:“真乖。”

  她倒是想不乖来着,如果她还有力气反抗的话,只好在他的“伺候”下乖乖地吃药、维生素和水果来补充营养。顾修捷一路上都把她扣在怀里,隔三差五,总不忘低头轻薄她一下,她一开始还张牙舞爪地试图来揍他,后来想想算了,亲都亲了,亲两下跟亲一下也没多大不同。

  穿行一天,晚上车队露宿在沱沱河。林薄言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在野外露宿,饶是她身体不舒服,也觉得兴奋莫名,激动得不知如何是好。可是顾修捷把她抱进帐篷的时候她就傻了眼了,瞪着地上的睡袋问:“我跟你住啊?”他一听就乐了,这回不亲她脸,直接咬一口她粉嫩的嘴唇说:“答对了,我老婆可真聪明!”

  薄言一听差点没被气疯了,抓起手边的矿泉水就往他掷过去,顾修捷身子一闪,临逃出帐篷之前还不忘占她便宜,大笑道:“救命啊,我老婆要杀人了!”

  林薄言无语了。

  吃完晚饭,躺在帐篷里头,或许是因为草原上寒气太重,或许是因为白天颠簸了一天,林薄言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脑子里想了很多事情,关于她自己、顾修捷还有陆东宁,她现在身处海拔五千米的青藏高原上,而那个人呢?身在繁华丛中,是不是也会偶尔想起她?

  她想了一阵不知什么时候就睡着了,夜里只觉得冷,拼命地把身体往一起缩。模模糊糊中感觉到有人掀了帘子进来,那人的手一直温柔地抚在她的额头上,很久很久,渐渐地往下,最终轻柔地停在她的嘴角上。这熟悉的感觉,她还没来得及叹息,下一秒整个人已经落入到一个温暖的怀抱中,她模模糊糊中心里也知道,这样温暖结实而叫她安心的怀抱,除了顾修捷,再没有别的人了。

  一夜睡得香甜,直到第二天一早被顾修捷摇醒。睁开眼,四面还是灰蒙蒙的,天还没有大亮。她刚刚想问:“要出发了吗?”顾修捷却已经敏捷地窜出了帐篷,站在不远处的草地上喊道:“快出来,太阳升起来了。”

  是日出!草原的日出!遥远的天际绽出无数条金色的丝线,流光浮动、洒满了整个草原。远处的山脉、近处的河流全都被笼罩在迷人的霞光中,早晨的风轻轻地吹拂着、吟唱着,隐约中送来阵阵青草香,整个草原也随之苏醒了过来。这样美丽的情形,实在是太叫人震撼了,薄言兴奋得再管不住自己,“哦哦~~”挥舞着双手大叫着直往东方跑去,过了一会儿又大叫着跑回来,回过头,恰看见顾修捷正倚在不远处的车子上看着她,嘴角带着一丝宠溺的笑,眼睛眨也不眨。她一下有些不好意思,脚步一收,停在了半路。顾修捷却忽然站起身来快走两步,不知不觉间,已经冲她张开了怀抱,她先还一愣,忽然之间却又有些期待,等回过神来的时候整个人却已经奔到了他的面前,被他一把抱在怀里,离开地面,欢快地用力地旋转。她先是惊叫,继而开心得放声大叫,两腿发软才刚着地,他火热的唇就已经落了下来,过了这么久,她以为自己都已经忘记了,那个下着暴雨的傍晚,他也曾经这样热情焦急地吻过她,对她说:“言言,我爱你,你知道的吧?”

  他说得没有错,他对她好,他爱她,她冥冥之中早就已经知道了,只是连她自己都弄不明白,这样的她,这样爱着别人的她,有哪一点好,值得他爱她?她想到这里忽然心酸,双手不知不觉地拢上他的脖子,轻轻地回吻她,虽然只是很轻的动作,可是她能感觉到,箍在她腰上的双臂骤然间狠狠地收紧,他用了太多的力气,似乎是全部,紧紧地紧紧地把自己收进了他的怀抱里……

  


                  第四十九章



  八月是藏北草原上最热闹的时节,高原上绿草茵茵,芳香满地,一年中最隆重的赛马大会就在这段时间举行。成群结队的牧民们带着帐篷,拖家带口地从附近的乡镇赶来参加,草原上载歌载舞,锣鼓震天,一时间吸引了无数游人驻足。这个热闹顾修捷和刑力他们自然不会错过,纷纷上马和藏族的小伙子们一较高下,这些大都是将帅之家出来的孩子,从小被他们的爷爷和父辈们掐腰拢在马背上长大,马术自然很是了得。顾修捷跟着刑力和赛手们在草原上跑了一圈,第一回合就旗开得胜,回来不免有些得意洋洋,跨在马上远远地看见人群中的林薄言,眼神都有些轻飘飘的,抿着嘴角只是望着她笑。

  林薄言今天穿的是一件波西米亚风的印花长裙,五彩斑斓的颜色衬得整个人又娇又小,像草原上顽皮可爱的精灵。看他过来只是微微一笑,永远不知道自己在别人的眼里是多么的耀眼美丽。

  其实对于今天早上的事情林薄言有些后悔,本来她和顾修捷之间的关系就已经够混乱的了,现在无异于是火上浇油,她知道自己今后无论如何也没有办法再继续装糊涂了。依顾二少爷的脾气,铁定是要她对此负责到底了!

  这就是所谓的自作孽不可活啊,林薄言有种自掘坟墓的感觉。从早晨开始心里一直惴惴不安,现在看见顾修捷还了马鞭慢慢地往自己的方向走过来,第一反应就是想要挖个坑把自己给藏起来。

  顾少爷是何等心思?又岂会不知道她那小脑袋瓜里究竟都在琢磨些什么?他们林小姐别的好处不说,最乖的就是永远都知道什么叫做“吃一堑长一智”,时刻牢记什么叫做“前事不忘,后事之师”,他要是不积极点儿趁此机会把她给拐回家,指望着她主动地向自己靠拢那是想也不要想了。

  耍无赖其实也是被逼的呀……

  当天大队人马就在草原上扎营。让林薄言愕然的是今天竟然凑巧是顾少爷的二十五岁生日,她承认自己平常有些缺心少肺,可是认识这么久,顾修捷恐怕连她的那些最私隐的小秘密都已经了解一清二楚,而她却连他的生日是在哪一天都不晓得,这确实就有些说不过去了!偏偏她好死不死还刚好撞到了枪口上,看见刑力和叶俊尧他们带着大队人马在草原上热火朝天地准备晚上的篝火晚会,竟然还一脸无辜加兴奋地问身边的拉则:“咱们今天晚上有什么好节目吗?”

  拉则扭头,看她的表情像在看怪物:“姐姐,你不会不知道今天是顾少爷的生日吧?”

  林薄言听了一惊,脸上的表情更加茫然,这副没事人的模样叫顾修捷饶是大度也不禁气结当场,重重地哼了一声后扭头就往外走。

  晚上的party办得十分热闹,这一帮人个个都是吃喝玩乐的好手,不一会儿就连在周边安营的牧民们都纷纷赶来凑热闹,更不肖说下午和他们一起赛马的那帮藏族小伙们,不一会儿一个简单的生日party就演变成了一场民族大联欢。众人喝酒的也有,划拳的也有,喝酒跳舞的也有。这片神奇的土地赋予它的子民能歌善舞的天赋,藏民们自然也不吝啬展现,年轻的人们围着跳跃的篝火尽情地起舞歌唱,饶是顾修捷心里再怎么别扭也不禁渐渐放开胸怀,接二连三被在场的人们灌了不少酒。

  对于这些出身富绰的豪门贵公子来说,交朋友并不难,难得的是他们丝毫没有所谓的门第观念,很快就和他们的新朋友们打成一片,彼此勾肩搭背喝酒划拳,简直热络得一塌糊涂。

  他们的新朋友次仁旺堆有一副好嗓子,唱起祝酒歌来声音高亢嘹亮,振奋人心,林薄言听得热血澎湃,跟着众人拼命鼓掌,被顾修捷回过头来恨恨地一扫,又立即很没用地把手给放了下来。

  谁叫今天是他生日呢,他最大!林薄言在心里腹诽,一扭头,恰看见拉则从人群后走过来,站在顾修捷面前,双手捧着条洁白的哈达,一身华美的藏袍衬得整个人窈窕匀称,颇具野性美。

  林薄言知道献哈达是藏族欢迎客人最普遍的礼仪,只是穿得这样正式却不免叫人惊愕,她不经意间扭头,正对上刑力似笑非笑的眼睛,刑力勾着嘴角说:“这小姑娘挺有意思的。”

  当然有意思。任何稍有眼色的人都不难看出他们这一帮人非富即贵,而顾修捷更是盛名在外,被人认出来毫不稀奇,惹得这帮小姑娘们春心萌动也不稀奇。林薄言只是觉得此情此景有些熟悉,想了想,竟然觉得像那些古代小言里常常出现的场景,她刚才喝了几杯酒,慢慢地酒劲儿上来,只觉得浑身火热,意识轻飘飘的,现在再这么一晃神,以致于有那么一瞬间她甚至怀疑自己是不是已经穿越了。

  那倒是好,省得这么心烦意乱的了。

  拉则给大家唱了一首《草原上的格桑啦》,这首歌林薄言曾经听过,大致记得其中的意思是:“在那辽阔的牧场上,有只百灵鸟在歌唱,那是我们的格桑啦啊格桑啦,多么美丽的好姑娘,多么美丽的好姑娘,迎着春风去放牧,迎着晚霞回毡房,姑娘的歌声像团火,暖在我心上……”

  小姑娘的歌声婉转清亮,清脆如出谷黄莺,十八九岁的少女看人的时候尚不知掩饰眼里的热情和期待,只是不知道顾少爷是否觉得她的声音像团火,也暖在了他的心上?这个酸溜溜的想法叫薄言胸闷气短,只觉得浑身不舒服。回头看了一眼旁边的顾少爷,那家伙竟然正在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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