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有力的手臂牢牢揽住了我,然后我感到身体一轻,整个人已经又在他怀裡了。
几乎像是同一瞬间发生的,身下忽然触碰到柔软的被褥,我发现自己已经躺平在床上。身体不能动,因为有具滚烫坚硬的胸膛就紧贴著我的胸口,不止是胸口,他的手覆盖著我的两隻手,膝盖与我的膝盖交错并放,大腿也贴著我的腿。他的面孔离我不到二十公分,目光炯炯,一眨也不眨的直盯著我。从没想到人的眼睛在几乎完全的黑暗中也可以微微发光,像星星似的。
他的气息却好像火烫的阳光,喷在我的颈窝裡,每次呼吸的时候我都禁不住想缩脖子躲开,但偏偏不能动。他的气息中,酒的味道还是很重。等等,不是说了不能给他喝酒的吗?
他轻叹了口气,头低了下来。
我恼怒的说:「刚刚谁给你喝酒了?!」
他的唇角微微翘起,声音低沉得几乎有些含糊:「……高兴,就和允才喝了……两杯。」
千允才!我忿忿的踢了下脚,却不小心轻碰到某个异样凸起的部位,吓的我又一缩,前胸磨擦到他的胸口,他的眼神更深,头俯了下来,温热的嘴唇覆盖住了我的唇,细细的舔拭品嚐,微微用力的吸吮。
我快要停止呼吸了,他短暂离开,滴咕了一句:「你吃樱桃了?甜的……」
还没来得及回答,他又盖了上来,这次更是不容分说的用舌尖挤开了我的唇齿,长驱而入。他唇上的鬚根在我上唇微刺,让我觉得一阵阵酥麻,舌尖在一起交缠,他的深吻如泉水般清新悠远,却又带著动物般的掠夺感,长长久久的,反覆巡视著他的每一寸领地。伴随著这个吻,他的手也开始有了动作,直接覆盖上了我的左胸。
我全身紧绷,感觉裙子和丝製马甲的布料都太薄了,简直能直接感觉到他掌心的温度和每根手指的动作,我的面孔像有火焰在烧,重获自由的手无力的推著他的胸口,却半个字都说不出来。谁知他竟仿佛还嫌这两层轻薄的布料太碍事,略停了一下,手轻轻拨过,裙子前襟的珍珠钮扣就散落了一地,马甲背后细细的白绸束带也自动层层抽离,我胸前顿时一空。
这下子我真的慌了,百忙中单手拉起胸衣紧紧摀住,万分狼狈的对他说:「你先把灯修好,不然……爸妈很快就会来关切了。」
此处插播一则技术细节,其实灭灯亮灯,除了用开关控制之外,就是直接影响电压来达成的。不要问我具体怎麽影响,总之,这是允才跟我閒聊都敏俊先生时总结出的。也就是说,除非用力过猛致使灯丝直接烧毁甚至爆炸之外,这种影响可以逆转。
因此我在此刻抓住的这根救命稻草,事后想起来真是稻草啊!根本Hold不住,一拉就断。因为都敏俊先生连手指都没动一下,只用小扇子般的睫毛搧了搧,四下顿时灯火通明,连刚刚我没开过的灯都被点亮。这种情形还有个顺带的严重后果,那就是强烈的灯光下,我身上衣物的布料都变成半透明的了。意识到这一点,我的脸顿时烧了起来,虽然想要竭力保持镇定,却只感到愈来愈火烫。
但事到如今,已经由不得任何人喊停。他继续著动作,愈来愈无所顾忌,直接将我抱坐起来,两隻大手紧贴著摩挲我几乎ql的腰背。他欺身而来、缠绵的亲吻著我,然后嘴唇不断往下滑,无数个吻像流星雨般纷至落在我的脖颈、肩头和胸口。
心中涌动至快要满溢的爱意,使我晕眩。脑中只记得这是我最爱的人,每一天都爱他更多,每一刻都不愿分离,情愿用我所有的生命灵魂去换取的人……感觉自己快被烧毁,不知从哪个瞬间开始,我抬起双手,紧紧的抱住了他的脖子,不自觉的抚摸著他的头髮,感觉著、迎合著他的每个动作。
他的黑髮被我揉得乱成了一团,不知因为是微带水气或是汗滴,轻轻贴合在他白皙如瓷器般秀丽的额头皮肤上。端正圆润的耳廓此时红得透光,浓郁而清厚的男人气息再加上那双轮廓清晰俊逸、眼尾微微上挑,却有些迷离的秀目,明明是以雄性身分取得绝对控制力的他,却带著些许少年的青涩稚嫩,互相矛盾的印象成就既神祕又让人心跳的xg。
我坐在他的两腿之间,任由自己身上的衣物滑落,一面伸手出去,拉开了他浴袍腰间的带子,令他chl的胸膛跟腹部都显露了出来。他的身体线条清瘦而肌肉紧实,每一寸皮肤看起来都很正常,唯一的差别是没有瑕疵:无论疤痕、斑点,连一颗痣都没。
反观我自己,由于天赋及从小至今无比精心的保养,这具身体用地球人的标准看来也是艺术品,完全不会输给他呢。我有些得意的挺起胸,微斜著眼,笑著瞟了瞟他。
他用两手捧住我的脸,凝视著我的双眼,沉声说:「千颂伊,这些样子和表情,不能被别人看见,知道吗?你是我的。如果可以把你带走,藏在一个除我之外、谁也找不到的星球,也许我真的会这麽做。但我不能不为你著想。所以……」他轻轻的把我扑倒,低声说:「会疼的话,试著忍耐一下,不行再跟我说。」
说完之后,他除去了我和他身上剩馀的所有衣物,整个人俯上来盖住我。
我把手放在他胸膛上,感觉这灼烧的皮肤下面,心脏击鼓般强劲的跳动。他低下头来吻著我,在令彼此毫无隐藏、如日光般的强烈灯光下,我俩真正的结合在一起。
整个晚上,每分每秒,如此珍贵而漫长。
作者有话要说: 敏感词找完了吗!!
☆、做为夫妇的第一天
晨星渐远,天濛濛亮,我的眼皮仿佛被一隻柔软而暖和的手覆著,怎麽也睁不开。朦胧间有人把我抱起,然后有很舒服很温暖的水流轻轻洗过我的身体,汗水与疲累都被洗去了,我又回到了甜蜜的梦乡。蜷在软绵绵的被窝裡,依偎著他的气息,感觉到他的呼吸,我睡得格外安心。
再次醒来,已经不知过了多久了。我翻了个身,睁开眼,发现身边的位子是空的。床单、被子和枕头全都换过了,连我身上也穿著另一套睡衣。而且,记忆没错的话,是他抱著累到昏睡的我去洗澡清理的,现在腰只有些轻微的痠软感觉,比想像中好多了。而且,因为他的细緻耐心、准备充分,第一次并没有我想像中那麽疼耶。事后也……完全知道要怎麽做,该不会,他连这个也研究过吧?
「难道书房裡还藏著「fang中shu」这样的秘密古籍吗?」我红著脸自言自语。
这时,卧室的门一声轻响被推开,他走了进来,手裡还端著个方形盘子,裡面应该是早餐。他穿著件领口敞开的灰蓝上衣,看起来倒是神清气爽,眼裡还带著一抹笑意。
「都敏俊,哇,是法式吐司吗?」我闻到了香味,「还有咖啡,好香喔!」
他取过小几,摆好餐盘,放在我面前:「饿了吧?快吃。」
我迫不及待的拿起刀叉,又朝他甜甜一笑:「谢谢你喔,老公。」
他垂下眼微笑,「嗯」了一声。
古人说,秀色可餐,趁此角度,我笑眯眯的观赏著他的长睫凤眼,觉得怎麽看也看不够。
他乾脆接过刀叉切了块吐司,直接送到我嘴边:「快吃吧,别发呆了,等等还要回家。」
啊,是……新婚第一天是要回娘家的。我转头看看时钟,顿时瞪大了眼睛。一点?
我居然睡到了下午一点!天哪,我妈等下一定有很多话说,太糗了!
我两三下吞掉叉子上的食物,又端起咖啡喝了一大口,然后用手拿起吐司直接往嘴裡塞。我一边咀嚼一边含糊不清的说:「怎麽不早点叫我……糗死了这下!你已经吃饱了吗?」
他默然片刻,才说:「我打过电话了,妈妈说已经知道今天会晚点过去,不急,让你多睡会儿。」
我不解的抬眼看他,望著他如山影般深黑的眼睛,然后发现他脸上闪过一丝奇特的表情。瞬间我就懂了:「昨晚,停电那阵子是吧?他们说什麽了?你听到了?」
他居然有点窘迫,脸颊还泛红,「就…那个…也没说什麽。」
我凑近他:「说什麽了到底说什麽了?」
他用手挡住我的额头,侧开了脸不答话。
我先退后,待他刚把手放下,突然再次探身在他侧脸亲了下,发出清脆「啵」的一声。我嘴角还有吐司跟蜂蜜屑呢,不免在他脸上沾染了少许。我好心的伸出舌尖帮他舔掉,顺便附送个福利,往他耳朵裡轻吹了口气。
这几个动作如行云流水般一气呵成,让我深深的佩服我自己比思想更敏捷的行动力。
这下子他整张脸都红了,刷的站起身,说了句:「就是因为你这样,昨晚才……现在不能再晚了,不要招惹我。」说完他连看也不敢看我,就往房外走。
怎麽能就这样放他走呢?我一把拉住了他臂弯,努力把自己的双眼弯成小狗状,弱弱的发出一连串撒娇的鼻音,趁著他迈不动步子,用力摇晃他的衣袖:「不要嘛,人家才不要在结婚第一天一个人吃饭……」
都敏俊先生对什麽都有办法,只有对我卖萌撒娇没辙,虽然他表情依然端著,但身体动作已经出卖了他,被我轻轻一拉,就身不由己的回到我面前坐下了。
我快乐的咬著鬆软香甜的吐司,喝著我最爱种类的咖啡,幸福的用眼神朝他冒著粉红色爱心。他起先还一脸无奈,接著就慢慢放鬆,看了我几眼,拿起餐巾替我擦掉嘴角的食物屑。
吃饱,洗脸刷牙,我换上亮珊瑚红的大摆伞裙、白色上衣,都敏俊先生穿著帅气的亚麻色西服,两人回隔壁的家去也。
是千允才开的门。他一看见都敏俊就热情的打招呼:「姐夫!你们回来啦!」又满面笑容的回头喊,「妈,姐夫他们回来了!」
我抢过都敏俊手中的果篮用力塞给允才,又瞪了他一眼:「应该先问候你姐才对吧?」
「你有什麽好问候的,每天都在这裡晃。」允才都都囔囔,把篮子放去饭厅,又噔噔噔的跑进房间,拿了张纸出来,如献至宝的双手递给都敏俊:「姐夫,我有个好消息,请看。」
我探头过去,看见上面写著「汉城大学天文系录裙等字。
「呀!允才,你考上大学了!」我兴奋的在允才肩膀上大力一拍,他痛的一龇牙。
「你想要什麽,姐奖励你!一台车子,怎麽样?」
都敏俊也笑著点头,说:「不错的学校。允才,做的好。看你想要一台新车,还是照上次说的,我……」
他正说到一半,妈妈也迎了出来,一见我就忙拉著我问:「颂伊啊,你没事吧?」
「没事。能有什麽事?」我奇怪的反问。
都敏俊尴尬的停下,在我身旁僵硬的行礼问好:「妈。父亲大人……爸爸可在家否?」
妈妈把我上下打量了个遍,似乎是确定我整个人完好如初,这才朝新女婿点头微笑:「敏俊呀,爸爸去买菜了,先进来坐吧。」
允才紧跟著我们,亦步亦趋的走到客厅,一脸急切与忍耐交织的表情,看得我好奇极了。他凑到都敏俊身边坐下,又狗腿的端茶递水,在我一再的打量下,终于按捺不住,支支吾吾的说:「姐夫……那个,那麽……上次说的,阿塔卡马的旅行,什麽时候可以呀?」
阿塔卡马的旅行?我竖起了耳朵,那是什麽?
「喔,对。」都敏俊回答,「在你开学之前,可以找个时间去。这是我答应你的,允才。不过,你不想要新车吗?」
「那明……啊,好像新婚三天不能出远门,那星期四,可以吗?」允才问。
我敏锐的抓住了「出远门」这几个关键字,立刻目光锐利的扫了二人一眼。
都敏俊也有些惊讶:「这个星期四?有点赶……还不知道有没有航班……」
「我查过了,那天有一班飞往圣地亚哥,隔日转机到卡拉马。从那裡去只要一小时车程呢。」允才激动到快休克了,「能和敏俊哥去那裡一次,这是我目前人生最大的梦想。为了这个我会保证在大学修课期间拿到全勤奖的。」
「喂!」我再也听不下去,屈指在这小子头上猛敲一记,「你说啥呢?疯了吗?跟谁去哪裡呢?你姐我才刚结婚,这两个月他除了跟我去蜜月,哪裡也不去!」
允才「啊」的惨叫,在我的眼神威胁下,两眼泪汪汪的凝视我身边的男人。
「允才,」都敏俊微笑一下,安慰他,「离你开学还有好几个月,会有很多时间可以去,不要担心。哥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做到。」
「嗯,我相信哥。」他颇有些委屈的回答。
「既然如此,哥也拜託你一件事。」都敏俊说,「这些天恰好有时间,帮忙你姐整理一下东西吧。我已把这边的房子买下来,你和爸妈住起来比较方便。所以你姐的东西,就可以陆续都搬到隔壁去。」
妈妈刚好坐下来,听到了这句话,顿时睁大了眼睛看向我。
我虽然事先没有被知会,却觉得十分高兴。他不仅仅想到我,更想到了要照顾我的家人,且以男人的决断力立即执行了,这一点我好爱。我甜甜的回望他,又对妈说:「妈,既然都敏俊都这麽说了,那你就安排爸也搬回来吧。反正他现在也几乎都每天住在这裡了嘛。」
「有吗?」她想了想。
「就算不是每天吧,」允才低声说,「大概一週也有五六天。」
妈瞪了他一眼,难得的娇羞了下:「胡说!我怎麽不觉得有这麽经常。」她站起身来,「都几点了,我问问他走到哪了,又不是老头子,怎麽买个菜要这麽久!」
这时候允才忽然想起了什麽,望向我的衣帽间,小脸变白了:「姐,你这些东西整理出来,可以开一间店了吧?敏俊哥那边放得下吗?」
我们互望了一眼,这的确是个难题耶。
自从开始整理衣柜,我才发现一件事,那就是都敏俊的衣服其实并不少,只不过颜色单调,几乎都是黑灰白,给人一种他几乎没怎麽换装的错觉。不过,谁能告诉我,男人为什麽会需要十二套同样是黑色只不过钮扣衣领或口袋边略有变化的西装?长裤每条看起来都差不多,黑色外套也挂了满满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