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顿了一下,他又说:「在这个世界上,肮葬的工作也总要有人去做,而託他的福,朝鲜境内需要清除的障碍,已经都清除得差不多,我们终将迎来盼望已久的和平。接下来,我只希望,在享受美好生活的间隙,偶尔请你记得,有个你不认识的人需要感谢。」
他慢慢走过来,在从我和都敏俊身边经过的这一瞬间,低声对我说:「再见,千颂伊。」
他刚走出舱门,小雨就啪的两脚后跟一踢,立正行了个军礼:「报告元帅,我申请跟千颂伊小姐单独说几句话!」
听这种军人的口气,看她行礼的姿势,绝对不是一天两天能养成的习惯,而且她叫金正柏「元帅」……
我终于有了个猜想:难道……小雨是北韩人?
金正柏只点了下头,并未停留,直接转弯,消失在门外。
小雨转回身来,放下手,有些犹豫的望向我:「颂伊姐,你……愿意和我单独说几句话吗?就在这个房间裡。」
她很聪明的知道,我家敏俊不会让她跟我单独留在甲板上。但她或许不知道,其实「单独」这件事也并不成立,因为我们说话的内容不可能逃得过他的耳朵。
我握了下都敏俊的手,就说:「好。」
他果然只端详了她两眼,对我说:「我就在外面,有事情叫我。」然后就走出去,关上了门。
「说吧,」我看著小雨的眼睛,「你是北韩人吧?那些什麽釜山人,家裡有爸爸妈妈哥哥,都是假的,骗人的对吧?」
她垂下眼:「姐,我那时被派到你身边,是有任务的。是的,我出生在开城,不是这个国家的人。骗了你,我很抱歉。我奉命保护你,也做了一些对不起你的事,不敢奢求你的原谅。」
「嗯,我不原谅你。」我断然说。
她的眼睫毛动了动,口中的话被我堵回去了,有些不知所措的看著我。
「没什麽好原谅的,」我重眩艘槐椋纸又担敢蛭腋久还止恪=煌ǖ频袈淠谴危悄憔攘宋遥欢粤耍褂谐圆葺谴巍H绻皇悄悖铱赡茉缇鸵丫懒撕眉富亓恕N野涯愕背珊没锇椋悄阍敢饫肟焙嬲谑锥ň樱以敢獍锬愕1!P∮辏悸且幌掳桑粼谀侵止遥娴男腋B穑俊
刚才我说不原谅她的时候,她脸上都是惶惑不安,但听完这几句,白皙的肌肤裡却透出红晕,连眼睛都有些红了:「颂伊姐……我……」
「愿意的话,我现在就让都敏俊去跟金正柏讲,放心,我觉得他不会不放人的。」回头朝门口看了眼,正要开口叫人,她却拉住了我的手。
「姐,」她摇头说,「我不愿意。你听我说,其实我也是想跟你说说他。我说我有个哥,这不是骗人的,元帅他就是如同我兄长一般的人。」
然后她说了一个不长,却很惊心动魄的故事。
十五年前,九岁的姜弦雨,第一次见到比她大八岁的元焕柏。
是当他和相依为命的妈妈一起搬到她在开城的家对面那一天。她看见一个又高又瘦的大哥哥,明明是冬天却只穿著单薄的衣服,肩膀上扛著各种破旧的棉被木凳等什物,从住宅区的门口到她家对面,慢慢的往返搬了好多趟。最后一次他甚至还不知从哪裡搬来了一大捆木头乾树枝等东西,跟她面对面的擦身而过。
他的妈妈似乎在生病,一直在屋子裡面没出来,因此也没人帮他。她记得在转角遇见他时,他低著头,她只看见他因为沾满汗水和葬污、灰一道白一道的额头,以及两道如炭般深黑、低压在两眼上方的浓眉。她不知为何停了下脚步,俩人第一次相见,他的目光冰冷,一点也不爱说话。
后来她知道,他是个父不明的野种,跟妈妈姓元,叫做焕柏。同个居住地的人没人看得起他,只有她偶尔会偷出半个家裡剩下的冷硬的玉米麵窝头,偷偷拿给他。
后来他就不见了。再次相遇时,已经成为了她所加入的编号5664秘密部队的教官,同时也改了名字。身世上的隐密,似乎令他不顾万难也要来到这裡,冒著生命危险寻找挑战自己、证明自己的机会。
后来,在代号「鲑鱼」的行动中,他成为队长,而她跟一起受训的伙伴们都被派往南韩,在那裡,她进入了一间美容学校,学习如何替人剪髮、理容、化妆……
再后来,5664部队被放弃。不知出于谁的授意,她的接头人竟然先被灭口,她得以逃回了祖国。她回到旧家,在对面的房屋裡面找到了胸口中枪的元焕柏,倒在元妈妈的遗物中间。原来他也同样遭到清洗。
他问她为什麽要回来,既然身分已经得到遮掩,为什麽不直接留在南韩。所以,是他在想办法保护她,给她重生的机会。她平生第一次痛哭,觉得自己的心碎掉了。而他在弥留之际,告诉她,自己的真名叫做……金正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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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我不相信这世上有神明,但,我们真的遇到了。」她认真的对我说,「在那个人的帮助下,已经断气的人却还是可以醒来,那个人也告诉我该做什麽,为他复了仇,最后还把正柏哥的生命复甦,我由衷的感激他。姐,我也感激你,不过,我的位子是在元帅身边,我姜弦雨,会永远追随他。」
听著她坚定的语气,看来没有转圈的馀地了,我叹了口气,问:「好吧。但是,那个人到底是谁,能告诉我吗?」
她果然回答:「我奉命不能说。姐,你就当作他是你的粉丝吧。」
有超能力,还会让死人复活,难道也是外星人吗?我寻思著,等下再问问都敏俊好了。
「在元帅的领导下,我们的国家正在改变。我期待著那一天,许多和我一样的女孩,可以自由的去到你的城市进入大学,而不用付出生命来交换。」小雨又说,「我觉得,真正的神,会鼓励人尊重活著的机会,而不是去放弃生命,去牺牲。颂伊姐,再见。别忘记我,也别忘记……这个。」她从衣服口袋中取出一个透明的扁形玻璃方盒,递给了我。
从外面就可清楚的看见,盒子裡放著一个绿褐色的环状物,我正在看著这东西,她默默的向我躬身行礼,然后打开舱门,也离去了。
都敏俊随后回来,进了门。
我抬头问他:「这不是我编给你的永恒结吗,怎麽到了小雨那裡?」
「什麽永恒结?」他一边走进来,一边问。
「你不记得了?那天早上我们去新家野餐,你还说什麽珍惜当下此刻,记忆中有美好片断,那就足够了……」我狐疑的望著他,「结果反倒是你先忘记。」
他哑口无言,过了一会儿,指指浴室:「刚才吃了东西,要不要再刷个牙?」
「对耶,」我这才想起来,是需要再刷一次。
刷好以后走出来,我看见他已经坐在床头,手裡拿著玻璃盒,看著那个手环发呆。我的脚步声一向不轻,但他居然在我走到身边时才忽然抬头,然后就把盒子顺势放下,装作什麽也没发生的样子。
「不用看了,我仔细看过,那几个结的位置,分明就是我做给你的那个。」我靠著他,拿过盒子打开,问:「要不要我帮你戴上呀?但看起来也别有一种粗犷原始的感觉,挺Man的。」
他推开了我的手,说:「下次编个新的吧,这个我不喜欢。」
「啊?」怎麽突然像个小孩子在闹脾气了?不过我也实在太睏,这晚上忙了好几件事呢。我打了个哈欠,随手把手环又放回去,连盒子一起丢回床头柜上:「不要就不要吧。下次我可不一定有閒心做。」
「……来睡吧。」他伸长手臂搂住我,「一起睡。」
「今天不看书了吗?」我把脸在他的衣领处滚了滚,又蹭了蹭。照他的话说,这个动作很像是猫咪要在人身上留下自己的气味当做记号。其实我只是喜欢他身体的味道。
「嗯。」他温柔的回答我,「不看了。你也累了,快睡。」
相拥著,脸对著脸,一起躺在枕头上,他关了灯。但是过了好一会儿,当我无意中睁开眼朝他看去,却在阴暗的光线中看见他的双眼依然睁开,似乎根本没打算睡。
「怎麽了?」我带著些许鼻音问他。难道是有什麽心事吗?「你不睡,我也睡不著。在想什麽,不如说说吧,说完好睡觉。」
「嗯,」他真的说了,「颂伊,我在想,我们星球的人,素来就像磐石,很难改变。在这个时空中,我的心不会变。但是人类,昨天喜欢的东西,明天就有可能突然不爱了。如果有一天,你遇到一个对你更好、也比我更好的人,想要离开我,我有那个自信可以放手吗?似乎做不到。但是又该怎麽办……」
我带著睏意,只听懂了七七八八,觉得这个问题太无谓了。连想都没怎麽想,我就回答:「什麽?因为一个人做的更好就要换人?我倒觉得,是那些朝夕相处的日常记忆,渐渐把两个人连结在一起,那些才是最珍贵的呀。当然不能保证我们一辈子不吵架,但吵过之后就算生气,我还是一样爱你。都敏俊,你听明白了吗?这就是地球人的爱情。」
作者有话要说:
☆、小宝
从六个月前起,我开始为未来的孩子们准备一份可以留下的记录。但我其实不爱拍照,所以最后尝试著在旧家书房录製短片。趁著记忆还鲜明时,讲述事情的源起、发展、来龙去脉。效果有时差强人意,但至少这种方式比写日记快捷多了,无需长时间静下心来集中精神--家中有两名十岁以下小孩的人都知道,身为父母想要拥有片刻安宁是多麽的困难。
我将这项工作留在颂伊和孩子们都还没醒来的清晨进行,至今也不过才完成了一小半。
整理过去经历与感情的脉络,更使我以旁观者的立场,清楚知道现今生活如奇蹟般的珍贵。
但是,大多数日子,其实都平淡得几乎感觉不到时光在流逝。
七时正回到家,晨光已经从后院照亮整个厨房,茂盛的绿色灌木间不时传来绣眼鸟清脆婉转的鸣叫声。我打开冰箱,把各人爱吃的食物材料一一取出。煮茶和咖啡用的瓶装泉水,黄香蕉苹果,穀麦片,鸡蛋,酸黄瓜片,新鲜甘蓝,番茄,碎牛肉跟起司。从前的家中有两个冰箱,现在有三个,实在是宇别在后院的收穫太过丰盛,连金仲和家的厨房也都塞满了。
颂伊昨晚坚持说她要来准备早餐,但却还没起床。
我关上冰箱门,走到全白的流理台前,开始早餐的筹备工作。如果没在颂伊下楼前把一切材料都准备好,让她顺手扔进煎锅,那就多半会迟到。等九月宇别开始上小学,这个作息甚至还要再提早,到时候她想要亲手烹饪就只能选在週末了。
这时候我听见二楼的闹钟响了,音乐声持续了足有三分钟,被啪的按掉。这时候宇别穿著睡衣,梦游般的从二楼走廊上经过,进盥洗室去了。闹钟停了之后没听到别的声音,意料之中,我于是把平底锅放到电炉上,转开了开关。
正在煎牛肉饼跟加热蔬菜粥时,宇别噔噔噔跑下楼,从我身后探头看了下,说:「爸,早安,好香,今天吃什麽?」
「吃牛肉汉堡。」
「好!我要两片起司,多一点生菜。」
「材料都准备好了,你自己选吧。」
餐厅的装潢跟厨房一样以白色为主,中央镶嵌了浅色大理石的椭圆形原木长桌旁摆著六把胖胖的椅子。宇别动作迅速的把杯盘都摆上,然候爬到其中一把上坐好,给自己倒了杯牛奶。
等到他终于搭配好食材,准备要一口咬下时,头髮只是鬆鬆挽在脑后、穿著件浅蓝色背心式棉布长裙的颂伊牵著都宇安、终于出现在饭厅门口。她已经洗好脸,还没化妆,脸蛋在早上的阳光下萤白光洁,泛著粉色红晕,大而目光低垂的乌黑眼眸裡还满斟著倦意。宇安跟她的神情出奇的相似,还举起小手揉著眼睛,两个人都还处于刚起床的恍神状态下。
我过去抱起宇安,他立刻在我侧脸啵了一下,闻到哈蜜瓜口味牙膏的甜香味:「爸爸早。」
还没来得及答覆,他睁大眼睛端详著我的神情,伸长脖子在我另一边面颊上也亲了下,这才满意的咧著嘴笑了。
脸上留下了口水的潮湿感,不过还满清凉的……
「早,宇安。」我回答道,一面牵起颂伊的手,先把满脸睏容的她送到座位上坐好,再把宇安放进宇别对面的儿童餐椅裡,给他繫上太空船形状的围兜。
「我要黑咖啡,浓一点,谢谢。」颂伊一手撑著额侧说。
「下次不要看剧本到深夜,就不会这麽睏。」我把咖啡递给她,又把粥、剪成小块的荷包蛋、煮软的胡萝卜、小叉小勺和一杯牛奶放在宇安面前,接著朝宇别使了个眼色。他接到暗示,鼓著腮帮子把口中的食物吞下去,空出位子来,放慢语速说:「小安,你快吃完,我就给你吃巧克力味道的橘子。」
宇安刚满两岁不久,虽然会自己吃饭,但慢吞吞的动作令他平均要花四十分钟才能吃完一小碗粥,可谓天生就是个慢郎中。最近只有一招有用,就是请哥哥在他的儿童餐椅脚上催生出藤蔓,绿色藤蔓随著他吃粥的进度慢慢爬高,约三十分钟后,会在右手边开出一朵花。如果能在开花前吃完自己这份食物,就会结出一颗他爱吃的果实,颜色跟口味都是每天变化的。
为了努力吃到新奇的水果,他用小胖手努力舀著粥往嘴裡送,还时不时低头观察一下脚边藤蔓生长的进度,说上一句:「高,高高!」
「这种方法也想得出来,是真的很高啊。」孩子妈拿勺子戳著碗裡的小红莓优酪麦片,一面感叹,「我看把阿别借给世美几天,说不定连小元宝也都会自己吃饭了呢。」
「妈,世美阿姨说了,她儿子不叫小元宝。再说他已经会自己吃饭了,比小安快多了,自从上次仲和叔叔把饭收走饿了他一餐,从此他就乖乖吃了。」宇别想了想,又问我,「要不我们也试试看?」
孩子妈立刻笑眯眯的回答:「阿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