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了家常便饭,民族融合变成了时代主流。被征服了的少数民族成了我们同胞;征服了汉族的少数民族也成了我们的同胞。颇有“四海之内皆兄弟”和谐景象(按着这条不成文的狗屎逻辑,也就不难明白,大和民族为啥攀不上中华民族的亲。谁叫他当年灭不掉汉族,又没被汉族灭掉)。
也真是好兄弟,讲义气,所以灭你全家没关系。既然灭你全家都没了关系,那么骑你头上飙点尿挤点米田共自然也无可厚非。于是,血腥的屠戮史被教科书划然踢走,敲骨吸髓的民族压迫变成冠冕堂皇的民族融合。总之,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事情有多脱谱,事后的解释便更脱一层谱。一切的脱谱都开始自圆其说。
可以肯定的讲,在那些个不存在汉族政权的时代里,某些识时务的俊杰者是伟大的。为了慰籍同胞们的亡国之痛,竟能创造性地发明并发扬起历史阿Q主义,怀着“天涯何处无芳草?死了一个再去找!”脱世心态,认了那个奸他娘杀他爹的仇家做新爸爸。敢问人生至此,不死何俟?是矣哉!俟人辱矣!!
闲话扯到这里,我想也是时候让大伙瞧瞧,那些识时务者认了怎么个好爸爸。
剧情介绍:公元1206年,一个叫蒙古族的民族被一个叫孛儿只斤·铁木真的乌龟王八蛋统一了。然后,他带着那句“人生最大的快乐莫过于到处追杀自己的敌人、侵占他们的土地、掠夺他们的财富、听着他们的妻儿哭泣”的名言开始了下半生无休无止地血腥征途……
公元1215年,铁木真带着那群禽兽部队光顾了中原宝地:北京(那会叫中都,而且是金国鸟种的首都)。然后,很自然地,超过一百万的平民倒在了血泊中(显然,汉人是北京居民主体),被一群大概不能叫做人的动物彻彻底底拽出了历史舞台。
就这样,铁木真用了点挑牙缝的功夫风火一番,留下了一片骨堆送给大地做肥料。然后,还没等无机物分解完便拍拍屁股撤回了蒙古。
故事到这还没完,因为铁木真还生了一窝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狗崽子继承他的神圣事业。
公元1231年,铁木真第四个儿子、射雕英雄里的拖雷安答登场了。不过这次的屠杀地点换了四川,任务就是制造无人区(他们大概是觉得汉人数量慝多欠砍吧)。
一阵风雨过后,四川二氧化碳含量便疯狂暴跌。仅在成都一地,便有140万骷髅停止了二氧化碳的排放。对于这场浩劫,元人的《三卯录》中还作了文字说明:“蜀民就死,率五十人为一聚,以刀悉刺之,乃积其尸,至暮,疑不死,复刺之。”
看吧!当年的蒙古靼子是何等英伟!!杀了人还不忘分他50人堆作一批(难道他还想统计死者总数?蛮有数学头脑咩),到了晚上还怕他诈尸还魂又杀一遍(何等严谨的科学态度!)。可以想象得到,这种场面简直是人间版的十八层地狱!!!
至于尔后蒙元对汉人的屠杀记录,自将无复多言。依我看来,仅凭这两场典型案例,便足以证明当年这场民族“融合”来得何等坦荡!以至于无数后世汉人为之神魂颠倒……一心梦回蒙元王朝。
“两河山东数千里,人民杀戮几尽,金用子女牛羊马百皆席卷而去,屋庐焚毁,城郭丘墟矣” 。“关中兵火之余,户不满万” “既破两河,赤地千里人烟断,燕京宫室雄丽,为古今之冠,鞑人见之惊畏不敢仰视。既而亦为兵所焚,火月余不灭。”“鞑靼过关,取所掠山东两河少壮男女数十万。皆杀之”
就这样,东亚大陆,像是一片被原子弹地毯轰炸过的土地,迎来了历史上所谓的大一统。汉族,也迎来了首次历史新纪元:亡国奴时代。
在这个叫人呜乎不已的时代里,蒙古靼子似乎不习惯把汉人当人看。在他们的定义里,汉人不过是大蒙古帝国的第四等劣质奴仆(也是最低等级的),除了能从汉人手里捞点田赋税,根本没啥子价值可言。
不过还好啊,任凭蒙古狗再咋地踩扁汉族,也不至于忽视汉人最基本的生存权益。回想起那雄才大略的成吉思汗……就是前头讲得一狗杂粹,曾弄出过一条相当很看得起汉人的规矩:杀死一个汉人赔一头驴。居然如此巧妙地将汉人与驴结合在一起,无怪哉某些同胞硬要把铁木真认作他祖宗。
蒙古靼子统治汉人的制度也是相当牛B的。为了能更好的深入群众、更彻底地奴役群众,蒙元政府带着创造性的脑袋瓜搞出了甲主制度。
所谓甲者,是以二十家为单位,称曰一甲。至于甲主,自然是由政府选定的蒙古同胞及其子孙后代来任职服务。服务内容也很具道德水准:即随时随地随心随意收缴甲下汉人一切财物,以及随时随地随心随意给任意一个或多个甲下汉人提供性服务。换种好听的说法,就是把甲下汉人全部改造成为一无所有的无产者。
赐田制度上,蒙元政府的创造性思维可谓又上一层楼。在大宋灭国后,孛儿只斤·忽必烈怀着体恤下属崇高品质开始大赏群臣。
赏啥呢?赏得就是前宋境内的田地+农民……连人带田一起赏!
于是,老家的田变成了他家的地、自由的农民变成他家的农奴,真是有苦说不出,不知往哪哭(毕竟是“中国”大汗定哋,难不成去官府状告大汗?)。好端端的一个人,不仅没了田,还莫名其妙搭上个难伺候的主……只要他不爽,打你骂你没话说,奸你杀你没道理。
此外,对于蒙元政府的诸多禁令,我也不得不佩服其高瞻远瞩的超人智慧。
为了保护生物多样性,汉人不得打猎;为了维护社会治安的稳定,汉人不得习武,更不能携带兵器(当时连菜刀都是N户人家合用一把);为了解放思想破除迷信,汉人不得###拜神;为了营造出好的氛围让汉人安心种地,汉人不得赶集买卖;最后为了防止夜黑风高出啥事故,汉人连夜间走路的权利也给没收了。
看哪,撒野都撒到这等份上,难道还有理由证明汉人≠亡国者+奴隶吗?
在这段历史里,成千上万的同胞被戕虐,挨山塞海的骨堆曝露荒野。无数女子沦为###,无数男子世世屈辱。祖辈基业毁于一旦,文明盛世奄奄一息。
蒙古尚未征服中国以前,中国一直是世界的中心,无论是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科学技术均领先于世界。一场恶梦洗礼后,一切都变了。
落花流水春去也……换了人间。原本是最暗淡无光的西欧文明,取代了东方文明叱咤风云世界。原本是充当二号配角的阿拉伯文明,跌入了万丈深渊一蹶不振。原本是领衔世界的东方文明,旋踵间已黯然失色。
可以说,蒙元给中国带来的是一种难以言表的耻辱……是每个人汉人都应该引以为恨的耻辱。虽然我不主张复仇,更不主张人人记仇。但最起码的是,人不能无耻到以耻为荣!当某些人渣败类在为蒙古大汗歌功颂德时,他们应该想想,那些个乌龟王八蛋是踩着我们同胞的尸体走路的!!我承认,铁木真忽必烈拖雷之流是个人物。但他们应该和东条英机那样,被永远钉在耻辱柱上。因为,他们是民族的敌人!他们手上沾染着永远都洗不干净的血污!!!
我想,当我们懂得如何审视这些弯弓射大雕的魔鬼人物后,蒙元王朝的历史概念便一锤定音:一群由种野兽建立的野兽政权。而当年的汉族,就是给那些个野兽端喝洗脚水、在他们看来一文不值的奴隶……看到这里,不知还有多少同胞想做这样的奴隶。
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这个蒸发了近9位数人口、奴役着8位数人口的罪恶帝国,早晚要为他罪不容诛的暴行付出代价。于是,还没嚣张够个一百年,蒙元王朝便在N多起国内暴动中土崩瓦解。
十年河东,十年河西,风水不忘轮流转。汉人复国了,蒙古靼子在汉人武装的军事打击下屁颠颠滚回大漠了。“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梦想兑现了。中国,彻彻底底结束了亡国时代,迎来了一个315年的汉族时代。
然后,喜中生悲。一个据我说是被狗日过的满清政权,跟着蒙元学事征服了中国。于是,汉人再次沦为亡国奴……全国上下也自然洋溢起“满汉一家亲”的和谐气氛。一切都是这么美好……
剧情介绍:公元1616年,一个叫爱新觉罗·努尔哈赤的王八羔子统一了女真部落。正所谓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两年后,灾难悄然而至‘‘‘因为,这羔子已经唱起“恩养尼勘”(尼勘=汉人)的鸟歌起程了。
时间飘飘然到了1623年。在收到“复州汉民‘外’通明国”的消息后,奴儿哈痴终于揭下了面具舔起了刀刃。随后,满清铁骑蹂躏了复州男儿。顺个便的,复州女人也被满清子弟按着畜牲不如的方式蹂躏一番。大概,他们是为了弄清楚谁更畜牲。于是,蹂躏完复州男女的满清狗种又从复州牵回了一群理论上不如他们畜牲的生畜。
公元1625年,大概是为了消除两极分化,奴儿哈痴可谓是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眉头还没皱几下便连下9道汗谕翻查汉民谷粮。然后,那些穷得连五金斗(不晓得多重)都凑不上的汉民倒了大霉。
丫的谁叫你这么穷?这不是给国家人均GDP拖后腿么?你说你犯了这么大事该不该罚?
是的,不仅该罚,而且该死。奴儿哈痴说干就干了。
“‘无谷之人’是不耕田、无谷、不定居于家,欲由此地逃往彼处(明国)之光棍”,谕令八旗官兵“应将无谷之人视为仇敌”,发现其“闲行乞食”,立即“捕之送来”,并于正月二十七日“杀了从各处查出送来之无谷之尼堪”。(……《国史大纲》)
白骨盖地又一年,血性方刚的汉家子弟已耐不住屈辱而奋起反抗。奴儿哈痴自然不是吃素的,一纸长谕的工夫便血染镇江、长山岛、川城,耀州、彰义站、鞍山、海州、金州等地。
“‘区别’汉民,凡系抗金者,一律处死。”“分路去,逢村堡,即下马斩杀”。(……《国史大纲》)
同年,为了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奴儿哈痴很自觉地站在了广大人民群众立场,编排起幸存汉民的命运游戏。
“筑城纳赋”之“小人”(即劳动者),全部编隶汗、贝勒的拖克索(庄),每庄十三丁、七牛,耕地百晌,八十晌庄丁“自身食用”,二十晌作“官赋”。编丁隶庄后,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每备御各赐一庄”。这样一来,原来“计丁受田”的汉民,失去了“民户”的身份,沦落为奴隶制农奴性质的“庄丁”,被迫缴纳数倍于“计丁授田”之丁上交的丁赋,人身奴役加重,剥削更为厉害。 (……《国史大纲》)
不是不报,时辰未到。时间又飘走一年。奴儿哈痴也很识相地被这飘走了的时间拐到了地府。长江后浪退前浪,一代新人换旧人。爱新觉罗·黄台吉摇身一晃成了后金大汗,勇敢地继承了他父皇变态未尽的事业。
而这以后,一场规模更大的人间悲剧开始酝酿了……
昆山大屠杀,“总计城中人被屠戮者十之四,沉河堕井投缳者十之二,被俘者十之二,以逸者十之一,藏匿幸免者十之一。”(《昆新两县续修合志》卷五一兵纪),“杀戮一空,其逃出城门践溺死者,妇女、婴孩无算。昆山顶上僧寮中,匿妇女千人,小儿一声,搜戮殆尽,血流奔泻,如涧水暴下”!(《研堂见闻杂记罚》)
南昌大屠杀,“妇女各旗分取之,同营者迭嬲无昼夜。三伏溽炎,或旬月不得一盥拭。除所杀及道死、水死、自经死,而在营者亦十余万,所食牛豕皆沸汤微集而已。饱食湿卧,自愿在营而死者,亦十七八。而先至之兵已各私载卤获连轲而下,所掠男女一并斤卖。其初有不愿死者,望城破或胜,庶几生还;至是知见掠转卖,长与乡里辞也,莫不悲号动天,奋身决赴。浮尸蔽江,天为厉霾。”(徐世溥《江变纪略》)
广州大屠杀,“甲申更姓;七年讨殛。何辜生民;再遭六极。 血溅天街;蝼蚁聚食。饥鸟啄肠;飞上城北。 北风牛溲;堆积髑髅。或如宝塔,或如山邱。 五行共尽;无智无愚;无贵无贱;同为一区。”(《祭共冢文》 王鸣雷),“可喜屠广州;孑遗无留;逸出城者;挤之海中。”(倪在田《续明纪事本末》)
南雄大屠杀,“ 家家燕子巢空林,伏尸如山莽充斥。。。。。死者无头生被掳,有头还与无头伍。血泚焦土掩红颜,孤孩尚探娘怀乳。(清军文书陈殿桂,《雄州店家歌》)
嘉定大屠杀,“市民之中,悬梁者,投井者,投河者,血面者,断肢者,被砍未死手足犹动者,骨肉狼籍。” 清兵“悉从屋上奔驰,通行无阻。城内难民因街上砖石阻塞,不得逃生,皆纷纷投河死,水为之不流。”“日昼街坊当众奸淫。”有不从者,“用长钉钉其两手于板,仍逼淫之。”,“兵丁每遇一人,辄呼蛮子献宝,其入悉取腰缠奉之,意满方释。遇他兵,勒取如前。所献不多,辄砍三刀。至物尽则杀。”(《嘉定乙酉纪事》)
潮州大屠杀,“纵兵屠掠,遗骸十余万”,揭阳县观音堂海德和尚等收尸聚焚于西湖山,将骨灰葬在西湖南岩。福建同安县屠城死难5万余人,梵天寺主持释无疑收尸合葬于寺东北一里之地,建亭“无祠亭”,墓碑上则刻“万善同归所”。
常熟大屠杀,“通衢小巷,桥畔河干,败屋眢井,皆积尸累累,通记不下五千余人,而男女之被掳去者不计焉。”“沿塘树木,人头悬累累,皆全发乡民也。”(《海角遗编》)
扬州大屠杀,这个就不多说了。除了著名的《扬州十日记》外,还有《扬州城守纪略》(“初,高杰兵之至扬也,士民皆迁湖潴以避之;多为贼所害,有举室沦丧者。及北警戒严,郊外人谓城可恃,皆相扶携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长号,哀声震地。公辄令开城纳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亟收公(史可法)遗骸,而天暑众屍皆蒸变,不能辨识,得威哭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