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传》

下载本书

添加书签

张爱玲传- 第11部分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5)
一个人对另一个人好,总想着要把自己所有所能的尽量给她,张爱玲对炎樱便是这样。然而她除了自己的天才也别无所有,于是为她写了许多文字,还画了许多画。
  有一张炎樱穿衬裙的肖像画,被一个俄国老师看到了,十分欣赏,一定要张爱玲卖给他,答应给五块钱,看到她们两个面有难色,又赶紧解释:“五元,不加画框。”
  那期间张爱玲画了许多画,由炎樱着色,她们合作得亲密无间——这种合作后来一直持续到回上海,炎樱替她设计过《传奇》增订本的封面,后来又替胡兰成的杂志《苦竹》设计封面。
  在香港求学期间,她又重新拿起画笔来,替房东太太、烫发的少奶奶、有传染病的*画素描,画了许多杂乱重叠的人头,自己看了沾沾自幸,觉得以后再也不会画出这样好的画来了——她的悲观的心态就像她最喜欢的那幅高庚的名画《永远不再》,总是每每看见好的事物便觉得这是空前绝后、不可多得、稍纵即逝、永远不再的。一面在画,一面已经担心自己会江郎才尽,失去作画的能力。
  有一幅画,炎樱给上了颜色,全是不同的蓝与绿,爱玲尤其喜欢,说是有古诗“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的意味。还有一句话她没有说出口——她母亲一生中最喜爱的颜色,便是蓝与绿。她永远都不会忘记,母亲为她照片上色的情形,色调是蓝与绿;母亲在她四岁时第一次离开中国去留洋,也是穿着蓝绿的衣裳。
  那是母亲的颜色,母亲的神情——每当炎樱为她的画上色的时候,便是张爱玲最爱她的时候。她看着炎樱,看她专注地为画稿着色,看着自己最好的朋友,想着那遥远的遥远的母亲。
  一个爱画的人,对颜色是敏感的,连带地也注定会在乎穿戴。然而早在上海时,母亲就曾与她有过一项协议:若是想嫁人呢,自然可以多买些衣裳打扮自己;若是想升学,那便只好先顾学费。
  张爱玲十分痛苦于这项选择,因为结果是不需要犹豫的,犹豫的只是过程——她当然会选择升学,可是她又好希望有新衣裳穿。
  来了香港后,她发奋用功,一口气拿了两个奖学金,奖金25英镑,在当时的香港,这已经超过大部分人一年的收入了。爱玲自觉为母亲省了一点钱,而且也要奖励自己一下,便大胆地挥霍一次,买了衣料自己设计服装,随心所欲地做了几件奇装异服,大穿特穿了一回。
  那些衣裳里,有一件矮领子的布旗袍,大红底子上一朵一朵蓝的白的大花,两边没有纽扣,穿的时候像汗衫一样钻进钻出,领子矮得几乎没有,下面还打着一个结,袖子短到肩膀,长度只到膝盖。那大胆的设计,连炎樱看了也惊叹不俗。
  炎樱也是喜欢自己设计服装的,找出母亲的一条紫红色的大围巾,把两头铰下来缝成一件毛线背心,宽肩,掐腰,齐腰一排三四寸长的同色同线的流苏,随着她的走动一步一摇,更像一枚小巧灵活的香扇坠儿了。
  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奇装异服,招摇过市,一起去中环天星码头青鸟咖啡馆买“司空”,一种三角形的小扁面包,比蛋糕还细润,轻清而不油腻,一次买半打,两个人分着吃;一起去看卡通电影,去浅水湾看“野火花”,在月光下散步,自得其乐而相依相伴、相得益彰着。
  3
  香港求学三年里,张爱玲哭得最伤心的一次,是在放暑假时,炎樱不等她便独自回了上海,她有一种被世人遗弃的孤单感,大哭起来;而最开心的一次,当是与母亲的团聚——也是在暑假,1941年夏天,黄逸梵与几个上海牌友一同来香港小住,宿在浅水湾饭店。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6)
张爱玲一有时间便去看她,从此浅水湾对她就有了特别的意义。一闭上眼,路线便清晰,梦里也走不错。
  ——乘车出市区,沿路经过黄土崖红土崖,渐渐地光景明媚,水静风清,许多游山的车子掠过她乘的车,游人的手里抱着满怀的花,风里吹落了零乱的花瓣与笑语。
  下了车,走上极宽的石阶,花木萧疏的高台上有两幢黄色房子,那便是浅水湾饭店。报出母亲的房号,仆欧们领着她沿碎石小径走过昏黄的饭厅,经过昏黄的穿堂,上二层楼,一转弯,有一扇门通着一个小阳台,搭着紫藤花架,晒着半壁斜阳。阳台上有两个人站着说话——是母亲黄逸梵和她的美国男朋友维基斯托夫。
  黄逸梵穿着西洋蓬裙子,梳着美丽的头发,周旋于一班华美蕴藉的客人之间,走到哪里,哪里便笑声四起;她和维基挽臂从浅水湾沙滩上走过,男的英俊,女的漂亮,打着洋伞,说着流利的英语,宛如画中人,又像电影画报;也有的时候,是爱玲陪着母亲,她们挽着手臂,缓缓地散步,谈笑。一如她八岁那年,母亲第一次从国外回上海——只可惜,浅水湾不是家。
  时间对于黄逸梵好像不起作用,从那年到现在,已经十几年过去了,然而她还是那么年轻、漂亮、风情万种。
  然而快乐的日子总是短暂,母亲不久便去了新加坡。
  ——对于黄逸梵来说,缠足之辱大概是一生中最疼痛的记忆,所以她很喜欢到处飞。一双金莲,走遍千山万水,仿佛在向命运宣战。
  然而她又无法违背她的出身,不管她怎么痛恨那古老的传统也好,她一生的活计还是依靠祖先留下来的那点古董——卖了一辈子的古董。
  逸梵是庶出。父系三代单传,到了她父亲黄宗炎这一代,婚后无所出,于是在长沙乡下买了个姨太太为自己传宗接代,这便是她母亲——典型的买卖婚姻。
  黄宗炎曾在科举考试中举,承袭了父亲的爵位,出任广西盐法道道台。上任一年即因瘴气病亡,年仅30岁。不久,姨太太在南京临盆,大夫人十分紧张——如果是女儿,黄家的香火便要断了。黄逸梵生下来,众人大惊,幸而接生婆说:“不要慌,里头还有一个!”原来是双胞胎,且是龙凤胎。这便是黄逸梵的兄弟黄定柱。
  生母二十多岁就去世了。黄逸梵同弟弟由大夫人带大,自幼仰人鼻息,小心承欢,时时记着嫡母(大夫人)的恩德。她一直都想远离那生活。
  ——通常婚姻是改变女子人生的最重要举措,然而她的婚姻又是这样失败。
  大夫人1922年在上海过世。黄逸梵同弟弟把财产分了,黄定柱要了房产地产,黄逸梵则分了些古董。每次回国再出国,就带走一两箱。
  她几次尝试独立,做生意,可是一直不大成功。总是要借着卖古董来翻身,重新开始。
  我想,每卖去一箱古董,她应当都是十分自责而悲哀的罢,因为居然没有别的办法过活。她那么厌恶她的丈夫张廷重,可是却同他一样地坐吃山空,他们两个,都避不开自己的出身。即使她去了外国,远渡重洋,那一切她痛恨的事物仍然存在于她的血液之中,到老,到死,永远不肯放过她。
  这一次的母女分离,爱玲没有哭。她已经习惯了离别,也习惯了漂泊,这是命运。
  从四岁第一次看着蓝绿色的母亲去法国,到后来她自己颠沛流离大半生,她的生命仿佛是由一次又一次的离别、一次又一次的漂泊来组成的。。 最好的txt下载网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7)
离别是人生里无可奈何的事情,反正每个人到了最后总是要告别的,那一个苍凉的手势,多做几次,或者少做几次,有多少不同呢?
  在告别母亲之后不久,张爱玲又面临了另一次离别——并不太伤感,因为那要分别的人其实并不大亲近——就是她的监护人李开第。
  他要离开香港去重庆,所以转托了另一个朋友照顾爱玲,也是工程师,在港大教书,兼任三个男生宿舍之一的舍监,因此就住在那宿舍里。
  ——我一直猜,不知道和《第二炉香》里的罗杰安白登有什么关系?是不是有一点影子呢?
  在小说里,罗杰是一个40岁的大学教授,教了15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就住在学生宿舍附近,便于照应,是一个罗曼蒂克的傻子。因为娶了一个不知性为何物的纯洁女子而被误会,被不由分说地冠上*的名字,最后郁闷地开煤气自杀了。
  小说里关于校园和宿舍生活的描写、学生们利用舍监疏防出去跳舞、对舍监的取笑等等,显见是取材于张爱玲在港大的生活,让我不由得犯了对号联想症。
  可惜没找到任何资料证明这些妄猜,也许有人考据过,谁知道呢?我连“影树”也没找到,更遑论罗杰教授了。
  这位现实里的工程师、港大老师、男生宿舍的舍监、李开第的朋友、张爱玲的监护人是福建人,国语不太纯熟,第一次见到张爱玲时,打量了她一下,忽然笑道:“有一种鸟,叫什么……”
  爱玲略愣了愣,反应过来,自己先笑了:“鹭鸶。”
  “对了。”那舍监先生不好意思地笑了。
  对于母亲曾经去过香港与自己相聚的这一段往事,张爱玲后来极少提及。她一生的文字里,更是从没提过母亲有男朋友,是张子静的*让我们窥知了真相:
  “另外我表哥还透露,我母亲那次回上海,带了一个美国男朋友同行。他是个生意人,四十多岁,长得英挺漂亮。名字好像叫维基斯托夫。我姊姊是见过母亲这男友的,但她从没对我说过,也没在文章里提起。……我母亲的男友做皮件生意。一九三九年他们去了新加坡,在那里搜集来自马来西亚的鳄鱼皮,加工制造手袋,腰带等皮件出售。一九四一年底新加坡沦陷,我母亲的男友死于炮火。这对她是很大的打击。她在新加坡苦撑,损失惨重。一度行踪不明,与家人失去联系。后来才知她去印度,做过尼赫鲁姊姊的秘书。”(张子静:《我的姐姐张爱玲》)
  张子静和母亲、姐姐、姑姑的来往都很疏落,又生性木然,对许多事的记忆不是从别处(比如表哥)听来的,就是从张爱玲自己的文章里理清的思路,事实上到底是怎么样的,其实早已记忆不清,很多时间与事件都含糊。
  因他提及黄逸梵1939年去新加坡,后文接着便是1946年回国,使我一直错以为这期间张爱玲与母亲是不可能见面的。
  然而也曾产生过一次怀疑,就是张爱玲1976年出版散文集《张看》时在自序里写过——她在港大时,有一次炎樱说她爸爸有一位朋友在香港,请看电影,拉着爱玲一起去。那朋友是个帕西人,原本只买了两张票预备自己和炎樱看的,见到张爱玲,立刻窘起来,把票塞在炎樱手里,又将一包煎面包一并塞给她们,便转过身匆匆地走了。爱玲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电影,不知所云,吃着面包,也如同嚼蜡。

第四章 香港的求学岁月(8)
后来炎樱给她讲起了那帕西人的故事,说她小时候住在香港,有个邻居麦唐纳太太,嫁过几次,有许多孩子,同这帕西人认识,闹着要给他做媒,硬要把大女儿宓妮嫁给他。帕西人也愿意,可是宓妮不愿意,宓妮那时只15岁,还在读书。她妈妈骑在她身上打,硬逼着嫁了过去。22岁就离了。
  爱玲立刻想起妈妈来——也是被迫结婚的,也是一有可能就离了婚。
  后来她终于见到了那个宓妮,是在一间广东茶楼,宓妮请炎樱吃饭,她做陪。第一次吃到搁糖的*茶,清苦、甜香。她看着宓妮,想着她和妈妈相同的身世,不自觉地从她的脸上读到了妈妈的轮廓,一样的高鼻深目,薄嘴唇。她着迷地看着,十分倾慕,一顿饭吃完了,仍然觉得像。
  她写道:“炎樱见过我母亲,我后来问她是不是像,她也说‘是同一个典型’,大概没有我觉得像。”
  ——当时我觉得奇怪,炎樱是什么时候见到她母亲的呢?直到看了1984年8月3日香港《明报》刊出《倾城之恋》上片特辑,见到张爱玲写在《倾城之恋》公映前夕的一封短信,才恍然大悟——
  “珍珠港那年的夏天,香港还是远东的里维拉,尤其因为法国的里维拉正在二次大战中。港大放暑假,我常到浅水湾饭店去看我母亲,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结伴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有两个留在香港,就此同居了。香港陷落后,我每隔十天半月远道步行去看他们,打听有没有船到上海。他们俩本人予我的印象并不深。写《倾城之恋》的动机——至少大致是他们的故事——我想是因为他们是熟人之间受港战影响最大的。有些得意的句子,如火线上的浅水湾饭店大厅像地毯挂着扑打灰尘,‘拍拍打打’,至少也还记得写到这里的*与满足,虽然有许多情节已经早忘了。这些年了,还有人喜爱这篇小说,我实在感激。”
  这里藏头露尾地写着“她在上海跟几个牌友同来香港小住,此后分头去新加坡、河内”,这“几个牌友”里必也有那位男朋友;黄逸梵是从香港去的新加坡,而不是自上海出发;是珍珠港那年也即1941年出国,而不是张子静说的1939年——当然也有可能她1939年去新加坡,又回来了,这年又去。不过那时候交通没这么容易,应该不会在短期内来来去去。还有一种可能是张爱玲记错时间,因为下意识地绝记忆。
  张爱玲对这段往事讳莫如深,有两种可能,最合理的一种自然是古老礼仪中,子女对母亲的情事自当三缄其口,非礼勿言;另一种猜测则是张爱玲在骨子里大概还是认定从一而终这件事,所以她一方面赞成母亲离婚,另一方面却又不以母亲的男朋友为然,为了回避这个,甚至连母亲赴港小住这段事也不提。
  然而大家闺秀的矜持,理当如此。倒是张子静多年后揭穿这件事,虽然对后世“张迷”的考证有益,却似乎是不大孝的。
  4
  用张爱玲的文字来形容张爱玲的文风,最好的比喻莫过于“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蚤子”。
  “华美的袍”,而且是真丝的华袍,她的文字就有这样的柔美,切肤之感;“爬满了蚤子”,这是她笔下的人生,琐屑的真实的烦恼,同样有切肤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