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件冒险的爱情故事,她不会燃起火把泄尽自己胸中的热情,只会跟着生命的胡琴咿咿哑哑如泣如诉的响着,使人倍觉凄凉,然而也更会激起观众的怜爱之心。”
张爱玲与苏青并称沪上最红的女作家,这样并肩联手大张旗鼓地炒作,自然引人关注。戏未上演,上海的宣传媒体已经纷纷开动,各种报道连篇累牍,有撰诗预祝演出成功的,有钻营报道花边新闻的,造足声势。
到了1944年12月16日首演这天,上海新光大戏院的门票一早售罄,接连几天的戏票也都预售一空。这晚天气奇寒,滴水成冰,戏院里更是森冷彻骨,观众们都是裹着大衣不敢脱,然而热情却依然高涨,掌声如雷。
著名报人、诗人、影人陈蝶衣和导演桑弧是在首演当晚就看了的,都是一边看一边赞,桑弧从这时便有了合作之心;而陈蝶衣则写了篇文章盛赞演出的精彩,并风趣地称自己“回家的时候因踏在冰块上面摔了一跤,然而这冷与跌并没有冷掉或跌掉我对于《倾城之恋》的好印象。”
一时报上好评如潮,白文、霜叶、司马斌、董乐山、童开、无忌、左采、金长风等都纷纷撰文作评,各抒己见。
沙岑评价:“导演对于剧的处理,位置的安排,表现得非常风趣,小动作尤佳。至于音乐,毫无成绩可言,音乐的目的,是强调剧情,使剧情上不容易表达处,借音乐之力可以表达出来。装置和灯光都很佳,装置的四景,都有很好的成绩。”
应贲则说:“从小说里我们对白家有一个破落却仍不失大家风范的印象。而现成的装置却只能显出中人之家。”
左采也说:“至于舞台装置,第一幕与第四幕都很好,尤其第四幕确已够得上是一个‘洋派’家庭的住宅,色彩也非常优美。第二幕是柳原给流苏开的旅馆房间,却不够华丽,是应该再考究一些的,至少衣橱是要的,也用得着。至于灯光和音乐的配曲,则没有太大的毛病。”
汉学名家柳存仁(柳雨生)的看法则是:“以香港为背景的几幕几场,我就觉得都微有缺憾。到过浅水湾、浅水湾饭店、香港以及看过原著的人,都想象那饭店并不是这个样子。即以家具装潢来说,也缺乏一种宽厚的瑰丽之感。”他是蒙张爱玲赠了十七号夜场戏票的,可是急于先睹为快,十六日夜就迫不及待地自己掏腰包买票入场了。
然而这所有的人,包括张爱玲自己,对于罗兰的演技却是一致好评的。让今天的我实在好奇得心痒难搔,巴不得可以亲眼看一下罗兰是怎样再现那白流苏的清冷与伶俐的。
在当时上海剧本奇缺,话剧不景气的前提下,《倾城之恋》竟然连演八十场,场场爆满,不可不谓是一个“传奇”!然而这一幕,却未能以文字的形式留在中国话剧近代史上。
第十章 一红倾城(11)
众多评论文章中最特别的,是冷漠淡然的张茂渊也一改不闻不问、各不相关的态度,署名“张爱姑”,凑热闹地以流苏和柳原的口吻写了一篇文章,这大概也是最让爱玲高兴的事了——
“流苏的话:人人都以为这《倾城之恋》说的就是我。所有的亲戚朋友们看见了我都带着会心的微笑,好象到了在这里源源本本发现了我的秘密。其实刚巧那时候在香港结婚的,我想也不止我一个人。而且我们结婚就是结婚了,哪儿有小说里那些罗罗嗦嗦,不清不楚的事情?根本两个人背地里说的话,第三个人怎么会晓得?而且认识我的人应该知道,我哪里有流苏那样的口才?她那些俏皮话我哪里说得上来?
柳原的话:我太太看了《倾城之恋》,非常生气,因为人家都说是描写她,她也就说是描写她。我说何苦呢,自找着生气,怎么见得就是编排你?我向来是不看小说的,后来也把《倾城之恋》仔仔细细看了一遍。不相干——怎么会是我们呢?——就算是吧,不也很罗曼蒂克,很好的么?反正没有关系。随便吧!”
张爱玲在剧院里感受到了空前的热烈与成功,然而回到家,却仍是孤清的。
大寒天气,屋子冷如冰窖,她第一次穿上皮袄,独自坐在火盆边,仍然觉得冷,冷得瑟瑟缩缩,偶尔碰到鼻尖,冰冰凉,像只流浪的小狗。拥有万千观众的掌声又如何?滚滚红尘,茫茫人海,她仍是孤独一个人。
火盆里的炭一点点燃尽了,黯淡下去——“每到红时便成灰”,像不像她自己?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她。但是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道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道呢,也许就因为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成千上万的人死去,成千上万的人痛苦着,跟着是惊天动地的大改革……传奇里的倾国倾城的人大抵如此。”
“到处都是传奇,可不见得有这么圆满的收场。胡琴咿咿呀呀拉着,在万盏灯火的夜晚,拉过来又拉过去,说不尽的苍凉的故事——不问也罢!”
何必问呢?她早已在文字里预言了自己与上海的将来,同时,她似乎从未渴望过平常人所谓“圆满的人生”,在她的小说里、散文里,处处是对“真心”的叹讶,带着悲天悯人的语调,评价那是一件多么稀罕难得的事情:
《金锁记》里,七巧在老时不无自傲地想,“如果她挑中了他们之中的一个,往后日子久了,生了孩子,男人多少对她有点真心。”那一点真,是带着俯就之意,自欺欺人来凑数的;
《倾城之恋》里,柳原对白流苏“许诺”(勉强算得上一种许诺罢):“有一天,我们的文明整个的毁掉了,什么都完了——烧完了、炸完了、坍完了,也许还剩下这堵墙。流苏,如果我们那时候在这墙根底下遇见了……流苏,也许你会对我有一点真心,也许我会对你有一点真心。”——这里的真,是以毁灭为代价,因为厌倦、疲惫、劫后余生,而照见的一点点本心。
她自己的爱情,也正是这样,见证了时代,也被时代所见证。
这是1944年末,“张爱玲”年,汤汤地流过了,《倾城之恋》话剧的成功,是她在上海最后的辉煌,此后虽然亦时有佳作,引起波澜,却总是褒贬参半,忧喜相随。
时代的车轮,渐渐把所有的暗香异艳都碾作齑粉,零落成泥,面目全非
第十七章 台港行(1)
1
我的灵魂无比欣喜地看着张爱玲在阔别国土六年后,又再次飞来中华大地——虽然她是第一次来台湾,可这毕竟是中国人的地方,她的双脚重新踏上中国的土地,触目都是黄皮肤黑头发的同族同宗。我的灵魂听到她激动地脱口而出:“真像是在梦中。”
这一声,倒把我从梦中唤醒过来。
那是1961年10月13日,张爱玲这次来台,是她从前在香港美新处做翻译时的老上司麦卡锡帮忙安排的,麦卡锡回忆说:“我协助安排邀请,可是我已不记得详情了。与我们合作出书的台大年轻作家们推动此事,因为他们敬张爱玲如神。”
当时麦卡锡是美国驻台北领事馆的文化专员,他将爱玲接至自己在台北阳明山公园附近的大别墅中,香车豪宅,仆从如云。这是爱玲久别内地之后,第一次重新接触到豪华的生活,心中百感交集。夜里凭窗远眺,那天边的月亮,和美国看到的,是同一个月亮吗?
次日正午,麦卡锡在国际戏院对面的大东园酒楼设宴,为爱玲接风,陪客有白先勇、王文兴、欧阳子、陈若曦、王祯和、戴天等,他们都是台大的学生,共同创办了一本《现代文学》,正是“出名要趁早”的浪漫青年。他们后来也都在文坛上声名鹊起,如今均已著作等身。白先勇和陈若曦的小说我都看过的,并且喜欢,尤其白先勇倾家荡产排演青春版《游园惊梦》的气概,真令我佩服而且感激——不是这样的人,还有谁会爱惜昆曲呢?
约好12点见面,主人却久久不至。天很热,好在餐厅里的空调开得很足。大家都没见过张爱玲,于是纷纷猜测她的外貌。陈若曦问白先勇:“你想她是胖还是瘦?”
“她准是又细又瘦的。”白先勇毫无考虑地说。
陈若曦不同意:“我想她一定是既丰满又*。”她很早以前就看过《流言》,对照片上的张爱玲印象很深,那样的有一种燃烧的生命力的女子,应该是既丰满又*的吧?
等了又等,猜了又猜,张爱玲终于来了——她消瘦清绝,行云流水,周身是一种脆薄如蓝色花雾般的优美气氛,给所有人的第一印象就是瘦,真瘦。
她羞怯地向众人问好,声音低而轻,但每个字都咬得很仔细,仿佛怕人错会了意,像个较真儿的小女孩,完全不是人们心目中那丰满*、有着燃烧的生命力的大女人形象。
陈若曦觉得意外,却并不失望,只是向麦卡锡悄悄说:“她真瘦呀!”
麦卡锡说:“我认识她时,她就是瘦瘦的,最近她刚刚完成一部八万字的英文小说,日以继夜地写,一定很辛苦,所以更瘦了。在台湾呆两个礼拜后,她就要到香港去,开始另一部小说,同时写点电影剧本,以维持生活。像她那样认真写作,恐怕要永远瘦下去。”
陈若曦自己也很瘦,因此对于瘦总是耿耿于怀,她在《张爱玲一瞥》里清楚地写出了自己对张爱玲的印象:
“她真是瘦,乍一看,像一副架子,一由细长的垂直线条构成,上面披了一层雪白的皮肤;那肤色的洁白细致很少见,衬得她越发瘦得透明。紫红的唇膏不经意地抹过菱形的嘴唇,整个人,这是惟一令我有丰满的感觉的地方。头发没有烫,剪短了,稀稀疏疏地披在脑后,看起来清爽利落,配上瘦削的长脸蛋,颇有立体画的感觉。一对杏眼外观滞重,闭合迟缓,照射出来的眼光却是专注,锐利,她浅浅一笑时,带着羞怯,好像一个小女孩。配着那身素净的旗袍,她显得非常年轻,像个民国二十年左右学堂里的女学生。浑身焕发着一种特殊的神采,一种遥远的又熟悉的韵味,大概就是三十年代所特有的吧。 。 想看书来
第十七章 台港行(2)
这便是我看她第一眼时的印象,她并不健谈,说话很慢,嗓门不高。一个字一个字咬出来,你必须凝神听,因为她专心一志地说一句话。酒席间,吃饭和回答她两旁人的问话便占据了她全部的精神。她看来非常过敏,羞怯。据麦先生说,任何一个场合,若超过五个人,她便感到不安,手脚无所措。那天,我们一共十二个人,她看起来倒没有被吓坏的样子。”
白先勇则记得,爱玲就坐在他身边,把一件紫色夹衣搭在椅子上,透明的手背露出浅浅的青筋,原来以为她是地道的上海人,却并没有上海口音,而是普通话,带着浅浅的京腔。令她惆怅的是,张爱玲虽然就坐在他身边,却谈得很少——她与王祯和更投机。
她对王祯和说:“我在《现代文学》上看过你的《鬼·北风·人》,真喜欢你写的老房子,读的时候感觉就好像自己住在小说中的古老房子里一样。”也许她真正的意思是:看你的小说,我仿佛回到了少年时,住在祖宅的老房子里的情形。
然而王祯和不及他想,闻言热心地说:“您若喜欢老房子,不如去花莲住一阵子,我家在花莲,是典型的老房子,我可以陪您好好逛一逛。”
他们当即决定下来。王祯和特地写了限时专送回家,又向学校请了一个礼拜假,专陪爱玲游花莲。
吃过午餐,张爱玲请陈若曦陪她上街买衣料送给王祯和的母亲。她们坐三轮车逛街,看着台北街头的景象,张爱玲不住地说:“好几年了,台北一直给我不同的印象。到过台北的朋友回到美国,便描写台北的样子给我看,每一次都不一样。这一次,我自己看了,觉得全同他们的不一样,太不一样了,我看着竟觉得自己忙不过来!”
和席间不同的是,她显得很健谈,滔滔不绝地讨论着老式的发髻,香港的旗袍,女人的腰肢等——她始终更欣赏中国女性的美,对服装、发式、衣料、色彩等都见解独到。
——这短短的半日相处,让陈若曦记了半个世纪,她后来在文章中一字一句地描绘着自己心目中的张爱玲,动情地评价:
“她以世界人自居,超越地域。她是一个天塌了也面不改色的人,每个动作迟缓而稳当,极具有耐性。”
“她是个极不拘小节的女子,有人认为是迷糊,我想她完全是豪迈,率性,超越繁文缛节,最具赤子之心。”
“无论走到哪里,张爱玲都是一个特殊的人物。她的敏感和率真造成她的不平凡。这真是我见到的最可爱的女人;虽然同我以前的想象不一样,却丝毫不曾令我失望。”(陈若曦:《张爱玲一瞥》)
2
张爱玲在花莲住了一个星期,就住在王祯和中山路的家中。久违了的矜贵的感觉使她意兴飞扬,神清气爽,又因为她身形清瘦,衣着时髦,竟被人当成是王祯和的女朋友。
心情好,脚力也健,她不顾长途乘坐飞机而微微肿胀的腿,游了许多地方,但花莲有条“上海街”,不知她去过没有。她是好奇心很强的,而且无所忌畏,听说花莲有个“大观园”,也要起兴一游。
那其实是酒家集中地,有点像美国的“红灯区”,就在南京街与仁爱街转角,王祯和称之为“甲级*户”。俗艳的装修,彩色的玻璃窗,琳琅的美酒,嬉笑*的酒客与酒娘。爱玲穿着轻薄的花衬衫,东张西顾地走在人群中,鹤立鸡群的姿态,风行水上的形容,又因为走不惯路,一只脚磨破了,便在那只脚上穿了厚厚的袜子,另一只脚裸着,引得众人瞩目——他们大概也像当年的马宽德一样,把爱玲脚趾上涂药膏也当成一种流行了。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十七章 台港行(3)
酒娘们坐在酒客的腿上,连卖笑也忘记,只顾对着张爱玲看,或许在想:只穿一只袜子,是外国流行的打扮么?明天倒要试一下。
还有一件有趣的事不妨一提——台湾诗人陈克华便是在这一年的10月4日诞生于南京街上,距离张爱玲来花莲约十天前,张爱玲游“大观园”的时候,一定会经过他家的门口,说不定会听到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