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夏志清与张爱玲正式建交并开始通信。2004年10月,曾以一部自传体励志小说《曼哈顿的中国女人》蜚声文坛的周励女士两次采访夏志清先生,第一次在饭店见面,第二次则在他纽约哥大附近113街公寓的家中,并带去了《她从海上来》的碟片。 。 想看书来
第十七章 台港行(11)
夏志清向周励出示了张爱玲的多封来信,张爱玲用打字机打出的地址,既没有用Eileen,也没有用赖雅Fedinomd Reyhor的姓氏,只是一个“Chang”。信都是竖式书写的,用的是薄薄的白信纸,黑色钢笔字很清秀,每封信的最后总是要提夏太太王洞的名字。夏太太说:“张爱玲真懂礼貌,每一封信都要问问我和月珍(痴呆女儿)好。”
谈起张爱玲的两任丈夫,夏志清余怒未消,认为:“这个赖雅,因为穷得淌淌滴,一定要张爱玲流产!孩子对于女人就像生命一样重要啊。张爱玲流产后真真是萎谢了。如果她有个一男半女,在以后寡居的几十年中会给她带来多大的欣慰快乐!我想,这可能是她在最后的《对照记》中既没有胡兰成,也没有赖雅的照片文字的原因。这两个男人实在都不值得她爱恋思念!”
《中国现代小说史》将张爱玲第一次写进文学史,这对于张爱玲作品而言,无疑是具有着里程碑的意义;然而对于张爱玲本人来说,却似乎波澜不兴,草木依旧,她的英文小说的出版仍然很困难,她的经济情况也丝毫不见好转,而她的丈夫赖雅则更在经受着生死之危。
真正对她的经济状况与作品出版具有直接改善之功的,是台湾“皇冠”出版社老板平鑫涛。
平鑫涛的名字,对于大陆读者并不陌生,不仅因为他是《皇冠》杂志的负责人,还因为他是“爱情教母”琼瑶的丈夫;而对于本书来说,他的另一重身份更值得玩味——他同时还是当年中央书局老板平襟亚的侄子。
20年前在上海,张爱玲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中央书局出版,从此与平襟亚结了梁子,还惹下了“一千元灰钿”的官司;20年后,她终于还是把出版权交给平家人了,而且,这一合作便是30年,直至死后。
平鑫涛回忆:“1965年在香港,我遇到了宋淇先生,他是一位温文尔雅的读书人,我们一见如故,他很热心地推荐了好几位香港的作家给我,尤其是张爱玲。那时,张爱玲已旅居美国。听到张爱玲的名字,我觉得又亲切又高兴,出版她的作品,绝对是一个很大的荣幸。《怨女》在1966年4月出版,彼此合作愉快,从此张爱玲的全部作品,都由‘皇冠’独家出版。年轻时期的张爱玲和平襟亚先生的《万象》杂志结下深厚的文学之缘,而后又和‘皇冠’愉快地长期合作,前后五十年,与两个平氏家族的出版事业紧密携手,这样横跨两代的渊源,也许正如她第一本书的书名一样,可说是另一则‘传奇’吧。”
1966年4月,《怨女》由台湾皇冠出版社出版,不久又接连出版《秧歌》、《流言》、《张爱玲小说集》以及《半生缘》等,遂掀起台湾的“张爱玲热”。而“皇冠”的版税亦成了张爱玲此后最主要的经济来源,在1983年12月22日张爱玲给夏志清的信中曾明确提到:“我一向对出版人惟一的要求是商业道德,这些年来皇冠每半年版税虽有二千美元,有时候加倍,是我惟一的固定收入……”肯定之情,溢于纸上。
1984年1月,她又在《皇冠》创刊三十周年纪念专号上公开发表随笔散文《信》,声称:“《皇冠》我每一期从头看到尾,觉得中国实在需要这样一个平易近人而又制作谨严的杂志。”“《皇冠丛书》近年来大量译畅销书,我一直私底下在信上对朋友说这条路走得对,推远了广大读者群的地平线。”
第十七章 台港行(12)
平鑫涛回忆:“张爱玲的生活简朴,写来的信也是简单之至,为了不增加她的困扰,我写过去的信也都三言两语,电报一般,连客套的问候都没有,真正是‘君子之交淡如水’。为了‘快一点联络上她’,平日去信都是透过她住所附近一家杂货店的传真机转达,但每次都是她去店里购物时才能收到传真,即使收到了传真,她也不见得立刻回信,中间可能相隔二三十天。我想她一定很习惯这种平淡却直接的交往方式,所以彼此才能维持三十年的友谊而不变。”
可见她们的友情不仅出于出版商与写作人的合作,更是建立在彼此的尊重与体恤上。
张爱玲显然也是这样想。她一直在为自己的“版权”争取,却并不对自己的“版税”计较。大陆有人搜集了她的旧作擅自出版,她因此十分不悦,一度想诉诸法律,直到那家出版社愿意回收那两本书才作罢;然而后来当真授权大陆某出版社出版文集,稿酬只是菲薄的千字二十五元而已,她却也欣然接受。只是因为那两本书的印刷实在粗糙,才又不得不收回版权。
相比之下,平鑫涛与《皇冠》出版社的“商业道德”可谓高尚,而合作方式又如此“安静”,自是深得张爱玲之心。她后半生最重要的两部作品《海上花列传》白话本与《红楼梦魇》也都由皇冠出版,此外尚有《惘然记》、《余韵》、《续集》、《爱默生选集》以及带有自传性质的散文集《对照记》等,共计16部之多。
夏志清曾在《超人才华,绝世凄凉——悼张爱玲》里写道:“张爱玲这几年来校阅了皇冠丛书为她出版的‘全集’,并新添了一本《对照记》,把所有要留传后世的自藏照片,一一加以说明,等于写了一部简明的家史。去年底她更获得了《中国时报》颁给的文学‘特别成就奖’。张爱玲虽然体弱不便亲自返国领奖,与多少敬爱她的作家、读者见面,但她已为他们和世界各地的中国文学读者留下一套校对精确的‘全集’,可谓死无遗憾了。”
——她的第一本书《传奇》没有交给平襟亚,然而她的最后一本书《对照记》与生平作品“全集”却交给了平鑫涛,这已经不仅是“传奇”,简直是“拍案惊奇”。
更让人感慨的是,张爱玲在去世前遗嘱将所有财产交付宋淇。而宋淇则在四个月后(1966年1月1日)签署了一份《委任授权书》:“本人兹委任台湾皇冠文学出版社有限公司独家代理有关本人所拥有之张爱玲女士著作权在全世界任何地区之一切版权事宜,包括任何出版授权及其他以任何形式、任何媒介之一切改作和衍生授权。”同年,宋淇去世,其夫人宋邝文美成为张爱玲作品法定继承人。
“皇冠”遂成了张爱玲著作版权的合法代理人与最大受益人。2003年9月11日,平鑫涛发表《版权声明》:“所有张爱玲著作依照世界著作权公约和伯尔尼公约之规定,其著作权均仍有效存续,并未成为公共财产。本公司于张爱玲女士过世后,即获宋淇夫妇委任全权独家代理所有张爱玲著作之相关版权和法律事宜。”并申明除了他曾授权的哈尔滨出版社外,“所有未经授权或授权早已期满之张爱玲著作版本均属非法之盗印版”。
此前,他曾先后授权给花城出版社和上海古籍出版社出版过张爱玲的作品,授权期为两年。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第十七章 台港行(13)
我手上便有一套花城出版社1997年3月第一版的“张爱玲作品集”,共十一本,“前言”将张爱玲和鲁迅相比较着,然后得出结论说:“(鲁迅)从《狂人日记》到《故事新编》中的作品,没有一篇是重复的。相比之下,张爱玲从《沉香屑第一炉香》到《五四遗书》(按:其实应该是《五四遗事》,不知是作序人错了还是校对纰漏)似乎始终没有‘长大’,唱的仍是同一种腔调。一个不能不断地突破自我的作家,终究难以以‘伟大’来形容。张爱玲只是一位创造了一种独特风格的优秀作家。”我对此论断非常不赞同,不知平鑫涛收回版权是否也与此有关。
值得一提的是,平鑫涛曾透露,张爱玲生前还创作了一部自传体小说《小团圆》,并且初稿已经完成,也有意交给皇冠出版。可是这部书的草稿现在哪里呢?既然遗作已经完全交给宋淇,而宋淇又悉授平鑫涛全权处理,那么这么重要这么有价值的一部自传为什么迟迟不肯刊印发行?难道是等待时机抛高售价?
我在翻查有关张爱玲的各种资料中,曾经忍不住站起来两次——
一次是因为看到桑弧原来就是越剧《梁山伯与祝英台》的导演,顿觉遗憾不已——原来是他!我妈妈是越剧迷,我从小跟着她听得最熟的两部越剧,一部是徐玉兰、王文娟的《红楼梦》,另一部便是这《梁山伯与祝英台》,可从没注意过导演是谁。原来便是桑弧。这可真叫我失神,那他可真配得过她了!倘若她嫁了他,可有多么好!
另一次是看到浦丽琳写的《张爱玲、夏志清点〈海上花〉》里说:“张错从书架上取下一大一小两个纸盒,抽出台湾皇冠出版社复印的相片、中文手稿影印本、书籍、卡片、英文稿《少帅》……”
——看到此我不由得一震而起,从前只知道她曾经赴台采访张学良而未得,原来已经动笔了,还有英文手稿留下来,那么如今那手稿在哪里呢?打算何时印行?又打算请何人译成中文?
张爱玲写的《少帅》!一个我最敬爱的作家来描写一个我最敬爱的长辈,我多么期待它!
第一次听说少帅的故事,也是从妈妈那里。她称于凤至做姑姑,讲起于、张两家的渊源,与后来我在历史课本上读到的颇为不同,以至于我在历史课上听到“东北易帜”、“西安事变”这些大事件时,竟没有把两个张学良联系起来。阴差阳错从大连来了西安后,一直对这个城市没有亲切感,直到接受贝塔斯曼邀请写作游记散文《缘分的西安》,赴西安事变纪念馆拍照时,才忽然意识到:我竟是踩着前人的脚印在亦步亦趋呢。后来送外甥女就读西北大学,看到少帅立的石碑,才知道西大原是张学良创建,不禁抚碑叹息良久。先生也是西大毕业,我对他笑言:我们两人经历背景没半点相似处,追本溯源,一线因缘却在这里。
多年来,我对张爱玲的《红楼梦》剧本及《少帅》草稿好奇至死而又无可奈何。这两年“张学”们一再打捞旧作,一会儿是《郁金香》出土,一会儿是《同学少年都不贱》遗作问世,一会儿又说还有《小团圆》和《描金凤》未完,现在又说有《少帅》英文稿……却偏不肯痛痛快快地一次性示众,非要抻着拖着,隔一年抛一点成绩出来,扑朔迷离,真不知是真是假!
老实说我对那个《郁金香》就抱有怀疑态度,那充其量就是一个文学爱好者在刻意模仿张爱玲的笔调。说句刻薄的话——谁知道这时候哪个模仿者又躲在哪个犄角旮旯里正狂写《描金凤》或是《小团圆》呢?搁两年再抛一本“逸作”出来,反正死者长已矣,没人同他对质。
活着,就是这点占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