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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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约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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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会毫不客气地把人家赶走。记得我们在一起之后不久,有一次去一个同学的公寓参加聚会。房间里放着音乐,有很多的啤酒和果酒,我们玩儿得很开心。后来一个我认识的雕塑系的高个子男生走过来请我跳舞,我还没来得及答话,约翰就开始暴跳如雷。他问都不问就大发脾气,冲着那个男孩扑了过去。那个男生个子很高,一只手就把约翰挡住了,后来所有的人都围过来把约翰拉开,并努力设法使他冷静下来。那个男生对于他无意导致的这场“火山喷发”感到莫名其妙,但还是道了歉,之后就走开了。
  我很害怕发生这一类的事件。其实约翰并没什么可担心的,因为我从来没有对他不忠过,他的过激反应让我很尴尬。尽管反复劝说过他多次,但丝毫不起作用。只要有男孩对我稍加注意,哪怕是无意的,他也会立刻勃然大怒。
  我们一直都很想待在一起过一夜,但是从来都没有机会,因为没地方可去。约翰经常求斯图亚特把他的房间借给我们用几个小时,然后我们就利用这个机会在里面做爱。当借不到房间的时候,约翰总想晚上和我在黑暗的胡同里或者商店门口草草做一下。虽然我非常爱他,但还是不愿意那样,所以我们经常只是限于接吻和拥抱。
  尽管约翰很霸道,有时令人害怕,但他也很浪漫。随着关系的深入,我越来越多地看到他另外的一面。他有时会在纸片上写情诗,然后在学校里递给我。我们在一起过第一个圣诞节的时候,他送给我一张卡片,里面有我们的照片。我穿着新买的毛绒大衣,和他面对面站在一起,头挨着头,他的手放在我的胳膊上。卡片上画满了吻和心,还写着:“我们的第一个圣诞节。我爱你,真的,真的,真的。”几年以后,他在披头士乐队的第一张热销专辑中也使用了同样的手法:她爱你,真的,真的,真的。在卡片的背面,约翰还写着“希望这不是我们的最后一个圣诞节”。我非常珍爱那张卡片,把它摆在了房间最显眼的地方。
  我已经完全被约翰迷住了,希望能永远和他在一起。即使在感到他和我的功课甚至妈妈之间有冲突的时候,仍然喜欢和他在一起。而且他也同样爱我。当约翰表现得最柔情最关切的时候,我都敢肯定我们以后会永远在一起了。在那些时候,他往往卸掉伪装,一遍又一遍地告诉我他有多爱我。
  然而那可并不是一段轻松舒服的感情。在约翰身上总有一股危险的劲头,可能会吓到我。我觉得自己就像生活在刀刃上。他不仅嫉妒心超强,而且还会突然把矛头对准我,用尖酸刻薄的语言骂我、挖苦我,经常弄得我伤心透顶、泪水涟涟。他的讥讽和辱骂把我推到万里之外,让我不敢再接近他。好像他故意想以此来证明像我这样的女孩和像他那样的男孩是永远走不到一条路上的。
  尽管受到了伤害,但大多数情况下我对他的野蛮行为的反应是比以前更加坚定地要和他在一起。尽管我也曾想过离开他,但是内心总觉得,如果他能确信我是爱他的,就不会那么粗暴了。
  几个月以后,约翰带我到他家去见他的姨母咪咪。他和姨母住在沃尔顿富人区的一所大房子里,在曼勒伍大街上。这所房子的名字叫做曼迪普斯,有一个大花园,利物浦的市长曾经就住在这所房子的隔壁。虽然约翰以前说我时髦,但他的家庭要比我家有钱多了。我们在霍伊莱克的小房子有一半是悬在水面上的,面积只有曼迪普斯的一半大。
  去见咪咪我有点紧张。我知道是她把约翰养大的,因此她对我的看法很重要。所以我穿了自己最漂亮的衣服去见她,并且打算尽可能好好表现。
  咪咪是那种一见面就能给人留下很深印象的女人,个子不高,但丰姿绰约。她很苗条,有着约翰家族特有的那种漂亮的体形。她一见面就冲我笑,然后把我们带到厨房旁边的早餐厅里。我立刻发现咪咪是那种不肯放过任何细节的女人,用犀利的目光把我从头到脚打量了个遍。
  

第三章 科利人(3)
进屋后,我们就坐在餐桌旁,看着咪咪给我们做典型的利物浦早餐,包括鸡蛋和油煎土豆片,盘子里的面包堆成小山,还有一大壶茶。吃早餐的时候,咪咪开始发问了。她很客气但是有点冷酷,好几次我发现她的目光就好像要把我刺穿一样,这让我感到很紧张。我们终于吃完了饭,约翰把我送到车站,这时我才感到轻松了一些。
  “你觉得她喜欢我吗?”我问约翰。
  “当然了。”他说,“别担心咪咪那里,只要我喜欢你,她就一定
  喜欢。”
  我觉得他错了。我肯定咪咪不是很喜欢我,虽然她努力不让自己表现出来。一开始,我认为可能咪咪不喜欢我这种类型的女孩,后来才发现,这并不是我个人的问题,是因为她觉得没有哪个女孩能配得上她的约翰。
  咪咪的举止近乎高贵,说话不带一丝的利物浦腔。我想,约翰大概是故意说话时带有利物浦的下层工人阶级口音,以此作为对咪咪的一种反叛吧。但是后来不久,我就发现咪咪不过是个势利的“假上层”罢了。她属于中产阶级,但是却对上层阶级抱有强烈的向往。她最爱用的一个词就是“低俗”,用此来形容约翰的兴趣爱好和他的朋友们,我想,肯定也包括我。事实上,我的家庭也属于中产阶级,但是却没有那种对上层的向往和渴求。
  相比之下,约翰第一次见我妈妈就比较顺利了。他并不是妈妈希望我找的那种彬彬有礼并且成绩优秀的男孩子,但是她知道我喜欢约翰,所以就什么都没有说。令我感到高兴的是,约翰对她也非常有礼貌,他们看起来相处得很好。最让我感到欣慰的是,两个人即使对对方有一些保留意见的话,也不会当面说出来。
  那之后不久发生的一件事让我看到了约翰的另外一面,后来在我们在一起的很多重要时刻我都看到了不一样的他。那天妈妈说邀请约翰和咪咪一起来家里喝茶,她想见见咪咪。约翰同意了,那天妈妈特意拿出家里最好的瓷器,还做了沙拉和蛋糕。
  刚开始的时候一切都好。我们四个人坐在一起,咪咪和妈妈都很有礼貌,后来一看相安无事,我和约翰交换了一下眼色,才松了口气。但是很快,咪咪就提到是我弄得约翰不好好学习,妈妈立刻站出来维护我。我和约翰还没明白怎么回事的时候,她们就争执了起来。咪咪告诉妈妈为什么我不适合约翰,而妈妈则告诉她约翰能遇到像我这样的女孩是他的福气。
  约翰和我都惊呆了。过了一会儿,他站起来跑了出去,我赶忙跟着追了出去。当我冲到大街上追上他的时候,发现他的眼里含着泪水。最后我终于说服他和我一同回去,发现妈妈和咪咪已经停止了争吵,但是气氛非常僵硬,冷得要结霜了。
  约翰不愿面对冲突和矛盾,所以他的反应就是逃避,这可与他一贯霸道的作风不一样。但是事实上,他只有在喝了酒的时候才会表现出对抗性。他虽然经常表现得很尖刻,爱挑毛病,但是在遇到正面冲突的时候往往就不是平常的样子了。
  这次事件也让我对约翰和咪咪的关系了解了更多。当她公开批评我的时候,会令约翰很难过,但是她既没有注意到,也根本不会在意。我后来又多次见到咪咪骂约翰或者他在乎的人,令他很难受。在这种情况下,约翰通常会感到生气和尴尬,然后扭头跑掉。
  妈妈和咪咪只见过两次面,这是其中的一次,那之后我们坚决不让她们再碰面了。尽管两人对我和约翰在一起都不太赞成,但我还是努力做到表面上和咪咪过得去,而约翰也和妈妈保持友好。
  约翰很喜欢我的哥哥们。有一次查尔斯回来,看到约翰没钱,就把自己的一堆运动衫都送给了他。约翰非常高兴,从那以后,一直对查尔斯怀有一种好感。
  1960年4月,约翰在我哥哥托尼的婚礼上见到了他和他的新娘玛乔丽。我是伴娘,所以必须早点儿去,约翰也答应稍后就去。由于我们全家都出席,所以我祈祷他能用心一点,准时到,并且表现得乖巧一点。当我见到他的时候,惊讶得张大了嘴巴:他打扮得非常有型,黑色的西装,白色的衬衣,还打了一条漂亮的领带,头发整整齐齐地梳在脑后。他还戴了眼镜,看起来像个办公室白领。其实,约翰很不喜欢这种社交场合,而且他从不掩饰自己的厌恶情绪,所以我知道,这次为了我他的确尽力了。
  

第三章 科利人(4)
整个过程都非常好。约翰对每一个人都很有礼貌,和查尔斯以及他的女朋友凯蒂、妈妈、托尼和玛乔丽交谈,显得魅力十足。从那以后,约翰和托尼就成了朋友,他们有着那种共同的冷幽默感。
  刚在一起的时候,我曾经想过约翰可能是有意用一个坚硬的外壳—玩世不恭、尖酸嘲讽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把自己包裹起来,以抵御童年时遭遇的伤痛及伴随的不安全感。那时他很少对我谈起过去,只是说5岁的时候父亲不要他了,是咪咪把他养大的,而且在我们在一起之前没几个月的时候,他的妈妈出车祸死了。再问他别的问题,都是耸耸肩就过去了。
  由于我和约翰都失去了一个亲人,这个共同点成了我们之间关系的坚韧纽带。我们都非常想念死去的亲人,时常向对方倾诉自己的感受。当我谈到父亲的死时,约翰仍然为他母亲的去世而感到气愤。我认为,他那段时间之所以很霸道,可能就是因为还陷在对母亲死亡的悲伤和愤懑当中。
  音乐是过去他们母子之间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她去世之后,约翰就常用音乐来排解内心的悲愤。他的母亲朱莉娅也很喜欢音乐,约翰的第一把吉他就是她买的。她会弹钢琴和班卓琴,经常陪约翰一坐就是几个小时,一遍一遍耐心地教他弹和弦。她还带约翰听摇滚,开大音量播放猫王埃尔维斯·普莱斯利的流行热曲,抓着约翰的手在厨房跳爵士舞。朱莉娅一直都在鼓励约翰去追求他的音乐之梦。
  在和我恋爱之前,约翰谈话、吃饭甚至呼吸,生活中时时刻刻都离不开音乐。不弹吉他的时候,他还会写一些抒情诗,或者谈论罗尼·多内甘、埃尔维斯·普莱斯利、巴迪·霍利和恰克·贝利等人的最新专辑。几乎每次吃午饭的时候他都会和另外两个“科利人”乐队成员一起排练。他们比他要小一点,在艺术学院旁边的利物浦学院上学。利物浦学院是在当地富有盛名的男生文法学校,教学水平非常高,出过一些杰出的法官和政治家,因此在那里读书的学生也被寄予了较高的期望。但是约翰的同学保罗·麦卡特尼和乔治·哈里森对音乐的兴趣远远超过了应付考试。
  约翰认识保罗是在1957年7月6日,在沃尔顿的圣彼得大教堂的教会庆典上,当时“科利人”正好在那里演出。那年保罗刚刚14岁,比约翰小1岁零8个月,这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已经是一个相当大的代沟了。但是约翰意识到保罗在音乐方面很有天赋,他精通很多流行歌曲,而且会给吉他调弦—这一点约翰就不会。那之后不久,约翰就托一个朋友带口信给保罗,告诉他:你可以加入到乐队里来。
  乔治是保罗的朋友,两个人经常在一起练习吉他。他比保罗还小8个月,但是在弹吉他方面很有天赋。后来,保罗就把乔治介绍给约翰,并且在1958年初,乔治也加入了约翰的乐队。
  第一次和他们见面的时候,我19岁,约翰18岁,保罗17岁,乔治16岁。看起来我们的见面很没有逻辑可言。有一次午餐时间,保罗和乔治来了艺术学院,约翰介绍说:“这是保罗和乔治,这是辛。”于是我们互相打了招呼,就算认识了。由于我是约翰的新任女朋友,他们略带好奇地打量了我几眼,随后三个人就开始认真地讨论他们的“音乐事业”了。
  如果我们知道保罗和乔治要来,一般就到马路对面去买扇贝和炸薯条,然后回到学校,悄悄地从餐厅的窗帘后面溜到一个没人去的小舞台。几分钟以后乔治和保罗就来了。为了不引人注意,他们总是事先摘掉帽子和领带,把领子翻上来,装成酷酷的样子,然后大摇大摆地穿过人群走进来。通常保罗会摆出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而乔治则装得鬼鬼祟祟,总之,他们尽量装得和原来那两个乖巧的学生不一样。我们把买来的一大堆薯条和扇贝拿出来放好,等他们一来,就一起吃饭,然后三个男孩就开始排练。
  我从一开始就很喜欢他们的音乐,而且从不介意在那个小小的舞台上待一中午,因为看着他们互相学习新曲子,或者把流行的曲子拿出一部分,然后把自己的加进去是非常有意思的一件事。保罗是第一次写歌,约翰觉得这很好,于是他们开始越来越多地自己写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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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科利人(5)
乔治是那种喜欢跟在别人屁股后面的孩子。他总是很严肃,即使偶尔露齿一笑,也很快就收起来了。他很文静,尽管自己是个非常棒的吉他手,但还是总跟在约翰和保罗后面听他们的指挥。约翰他们觉得这样并不好,但是,他真的很棒,所以也就容忍了。而且对于乔治,约翰和保罗总是带有施恩者的态度,当眼前有事做的时候,就经常懒得理他了。
  乔治性格非常坚韧,这是他最大的优点。他常常为了编一个和弦,或者就为了把一首曲子弹到完美的程度,一坐就是几个小时。约翰和保罗的野心也在膨胀,他们希望自己的乐队能出名,并且拥有越来越多的歌迷。
  他们的第一次真正的突破是在“卡兹吧”俱乐部,它在利物浦西德比郊区的一所房子的地下室里。这家俱乐部的主人叫做莫娜·贝斯特,她开这家俱乐部的本意是为了让她的大儿子皮特有个地方和朋友聚会。要加入这个俱乐部必须缴纳1先令作为会费,以此来维持基本的运作,另外还卖一些咖啡、甜点什么的。在俱乐部开张之前,皮特向妈妈提议可以请全城新兴的打击乐队中较为出色的来这里演出,莫娜同意了。后来一个女孩说有个叫“科利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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