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砺锋·说唐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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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砺锋·说唐诗- 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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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故事很有戏剧性,所以元朝人、明朝人、清朝人都把这个故事改写成剧本,在舞台上演出,久演不衰。明朝人改编的剧本,名字叫《桃花人面》;清朝人改编的剧本,名字叫《人面桃花》。不管是《桃花人面》也好,还是《人面桃花》也好,它的基本情节是一样的,就是崔护在那个清明节看到一个美丽的姑娘和一树桃花交相辉映,第二年又到老地方去,姑娘不见了,就题了一首诗,然后成就一段姻缘。说实话,我一直怀疑这个故事根本就是写《本事诗》的孟棨编造出来的,这故事是子虚乌有的。只有崔护在那一年的清明节,到长安城南去,偶然碰到一个陌生的姑娘,第二年又去,题了这一首诗,这些内容是真的。崔护和那个不知名的姑娘偶然相逢,匆匆一面,大家注意,姑娘只跟他说了两个字:“谁呀?”后来再也没说过话。姑娘的行为也只是给崔护喝了一杯水,崔护《题都城南庄》诗意图(清?吴友如绘)就这么简单的一段交往,两个人就各奔东西了,就劳燕分飞了,再也没有下文了。但是,爱情已经发生了,两颗年轻的心已经碰撞了,他们已经擦出了爱情的火花。爱情就是这样的,它的最初起源就是一见钟情。尤其是在古代,在封建社会里,在封建礼教的势力非常强大的时候,青年男女之间除了一见钟情之外,就谈不上什么爱情了。有些年轻人不喜欢传统戏剧中的爱情戏,说情节千篇一律,总是一见钟情。要知道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青年男女,除了一见钟情之外,剩下的就只有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即使到了今天,恐怕很多青年朋友恋爱的最初开端也是一见钟情,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偶然相逢,怦然心动,两情相悦,这就产生爱情了。崔护的这首诗好就好在把这种难以言状的情感惟妙惟肖地描写出来了,就凭这一首诗,崔护就足以不朽了! 。 想看书来

第六讲 美丽情歌(6)
说起唐朝的爱情诗,我们必然会想到情诗圣手李商隐。李商隐的爱情诗感情真挚,尤其善于表现深曲细腻的感情,在唐代诗坛上独树一帜。他的“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等名句,早已被古往今来的青年男女视为爱情的箴言。可是也有人说,李商隐的爱情诗比较难懂,只能意会,不能言传。那么我们该如何看待李商隐的爱情诗呢?换句话说,李商隐的爱情诗究竟是不是爱情主题的千古绝唱呢?
  说到唐代的爱情诗,大家最关心的肯定是李商隐的诗,李商隐的诗中写爱情主题的作品既多又好。但是,我不想在这里多讲李商隐的诗,因为李商隐的爱情诗里的内容是说不清楚的。李商隐年轻时,有一个名叫柳枝的姑娘因读其诗而心生爱慕,但那段恋情还没开始就结束了,我们只能从《柳枝五首》的小序中知其大概。至于以《无题》诗为主体的李商隐爱情诗,我们没有办法知道诗中到底是写的什么,那些爱情诗都是朦胧诗,它朦朦胧胧的,它吞吞吐吐的,他不告诉你具体的细节,他只说他爱了,他爱上某个女性了,两个人之间有刻骨的相思,两人分别以后很痛苦,深受相思的煎熬,但是他不说她是谁,他们两个人之间到底怎么了,他一句都不说。李商隐根本不愿意告诉我们具体的恋爱过程,他只想说他心中的那一份感情,只想说他心中由于相思而造成的痛苦。所以他说来说去,就是“身无彩凤双飞翼,心有灵犀一点通”。我的身体不能像凤凰那样产生一对翅膀,所以不能飞到你那里去跟你相会,但是我的心跟你是相通的。“灵犀”就是犀牛,犀牛头上的那个角上面有一条白线,从顶端一直通到根部,古人认为这是两心相通的一种象征,所以李商隐说“心有灵犀一点通”。他又喜欢写相思的痛苦,他爱了,但是没有办法跟她相会,更没有办法跟她结合。怎么办呢?他思念她,他深受相思之苦的煎熬,他说:“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春天的蚕儿,它一个劲地吐丝,吐个不尽,直到把丝吐完,它的生命才结束,因为结成茧、变成蛹了嘛。“丝”,它的谐音就是思念的“思”,蚕吐丝就像人思念对方,蚕绵绵不绝地吐丝,人绵绵不绝地在那里相思,一直到生命结束。“蜡炬”就是蜡烛,蜡烛一经点燃,就不停地流蜡泪,要到整根蜡烛都烧尽,变成一堆灰烬,蜡泪才流完。人也一样,受着相思的煎熬,一辈子都在那里相思,一辈子都在痛苦着,没完没了,直到生命终止。李商隐告诉我们的仅仅是这些,他告诉我们他心中的爱情是多么热烈,他的相思之情是明刊《唐李义山诗集》书影何等缠绵,但是他到底是怎么爱的,他爱的是谁,他一个字也不肯说,我们也没有办法猜。有一个长寿的老学者,老作家,叫苏雪林,她写了一本书叫《李商隐恋爱事迹考》,她声称把李商隐一生中的恋爱故事都考证清楚了。据苏雪林说,李商隐一生中爱过很多女子,我记不清到底是多少个了,反正是两位数的。哇,简直是个恋爱专家!可是我觉得苏雪林的考证是不严密的,她的考证结果是不可信的。她后来自己把那本书的名字改成《玉溪诗谜》了,“玉溪生”是李商隐的号,意思是把李商隐的诗当谜语来猜。尽管苏雪林声称她猜出了很多谜底,但毕竟只是猜测而已。因为李商隐本人根本不愿意把他心中的秘密告诉别人,后人又从何猜起!尽管如此,尽管李商隐的爱情诗确实像一个个的哑谜,但是大家都喜爱那些诗,因为他实在写得很动人,写得很美丽。尽管他的话说得吞吞吐吐,扑朔迷离,但那完全是出于至诚的真心话,他抒写的完全是内心的真情实感。
  大家读李商隐的爱情诗的时候,可能会有这样一种感觉,有的时候我们会嫌他写得太朦胧了,他为什么不写得稍微明白一点呢?我们读了以后不知道他爱的是谁,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啊!当然,这可能是他的一个缺点,是李商隐爱情诗的一个缺陷,这个缺陷是由当时的社会背景造成的。李商隐是唐代人,是一个生活在封建时代的士大夫,在当时,封建礼教,封建观念,在社会上是占压倒地位的。不但是社会上的其他人会限制你,而且封建礼教的观念在诗人的内心也铸就了一道心灵的枷锁。如果你自由恋爱了,你自己就觉得这是不正当的,这是不合礼教的,你会想:我怎么能随便和异性交往呢?这不符合礼教啊!诗人自己压抑自己,就产生了想爱又不敢爱的犹豫、迟疑,就产生了压抑和痛苦。所以李商隐的爱情诗都写得朦朦胧胧的,爱情的表白也是吞吞吐吐的,我们现代人读了会替他着急。但是反过来说,把爱情诗写成这样的风格,也有它的合理性。这个合理性就在于,爱情本来是两个人之间私下的感情,它不是一种可以公之于众的情感。我和谁恋爱了,嚷得满世界都知道,爱情不是这样的。爱情是在很隐秘的状态下发生的,两个人心心相印,既不需要第三者的参与,也不必要咨询别人的意见。所以爱情必然是委婉的,必然是柔美的,必然是温柔的,必然是隐微的。爱情的表达方式也不该是直截了当的,不该是直露坦率的。两个人恋爱了,他们在花前月下窃窃私语,即使是男的一方,表白爱情的话也不能说得太豪放。爱情是不能豪放的,爱情诗的风格也不能豪放,一豪放它就不像爱情诗了。为了要说明这个问题,为了让大家看得更清楚,我们举一个例子。李商隐写过“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名句,其实“春蚕到死丝方尽”的这个比喻,是李商隐从民歌中学来的。民歌是艺术的宝藏,民歌里有很多民间的天才创造。南朝乐府,就是在南北朝时候的南朝,在长江流域产生的很多民歌。那些民歌大多是情歌,其中有一首叫《作蚕丝》,里面就有这个比喻。它说:“春蚕不应老,昼夜常怀丝。何惜微躯尽,缠绵自有时。”意思是春天的蚕还没有老,它日日夜夜都在吐丝,它的身体里面全都是丝,“丝”就是“思”的谐音,就是思念。这条蚕毫不顾惜自己小小的身体都要耗尽了,它吐出来的丝细细长长的,就像对人的思念之情一样,缠绵不绝,无穷无尽。李商隐的诗就是从这里来的,大家读了这首民歌,肯定会觉得它是一首非常优美的情歌,把爱情描写得非常生动,非常细腻。
  与此相反,到了北方,情况就不同了。北方人性格豪放,尤其是当时的北朝,是以游牧民族为主的,游牧民族放牧打猎,骑马射箭,性格非常豪放,他们的民歌也很豪放。豪放的民歌里当然也会产生很多好诗,但是表达爱情就不太理想。我们举一个例子。当时北朝有一个社会问题,就是社会上男女比例失调,这个男女失调跟我们今天不一样,我们今天是男多女少,那个时候是倒过来,是女多男少。因为北方战争连绵不断,青年男子都去当兵了,很多人战死在沙场,结果社会上女性太多了,很多女性到了婚嫁的年龄,成了大龄未婚女青年,却怎么也嫁不出去,因为男人太少了!所以就产生了一个社会问题,而且很快就反映在民歌中间。有这样的一首民歌,我把后面的两句念给大家听一下:“老女不嫁,踏地唤天!”就是女性已经到了婚嫁年龄了,却老是嫁不出去,她们用脚跺着地,朝着天空大声叫喊。这首民歌到这句就完了,没有说她们在叫喊什么。我想,她们可能是在大叫:“我要嫁人!”但是她们嫁不出去,因为社会上缺乏婚龄男子。这样的题材是不是婚姻爱情的题材?当然是,但是它的风格太豪放了,“踏地唤天”,像一首好的爱情诗吗?不像,爱情诗应该写得委婉一点,应该写得朦胧一点,朦胧、委婉,才可能优美。所以我们今天读唐代的爱情诗,尤其读李商隐创作的那些爱情诗,有的时候确实觉得它有点晦涩,有点朦胧。你们问我李商隐的无题诗是什么意思,我也不敢讲,因为讲不清楚,说不明白,但是我承认它优美,承认它动人。爱情诗一定要优美,唐诗中凡是描写爱情的诗篇,不管是客观地描写民间爱情的,像前面说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爱情,还是写士大夫身份的诗人自身的爱情,像“人面桃花”,都非常优美。优美才是爱情诗应该具有的美学风格,优美的爱情诗才能动人。换句话说,唐代的诗人写爱情诗的时候,他们绝对不会写出下面这样的句子,什么句子呢?“就像老鼠爱大米”!
  

第七讲 天伦之情(1)
天伦之情是人类最基本的情感,这种情感在唐诗中得到了极为广泛、极为生动的描写,那些歌颂天伦之情的名篇直到现在还让我们深受感动。说到唐诗中的天伦之情,我们首先会想到“诗圣”杜甫的作品,因为杜诗中不但充满了忧国忧民的伟大情怀,同时也洋溢着对他自己的妻儿、弟妹的满腔深情。其实即使是飘逸潇洒的李白,也曾为远离自己的一双儿女伤心落泪。那么,除了李、杜之外,唐代诗人还有哪些歌颂母爱或者表达父爱的著名诗篇呢?
  什么叫天伦?天伦就是天然的伦次,天然的次序,天伦的最初意义就是一个家庭内部的兄弟、姐妹等长幼关系。在这个基础上推而广之,天伦也包括父母与儿女的关系、丈夫与妻子的关系等等,总之是指一个家庭内部的、具有血缘关系的一种人伦。
  众所周知,中国的古人非常重视家庭,这有两重意义。第一,家庭是社会的基本组成单位,或者说是社会的一个细胞,我们知道一个肌体,一个生命,它的健康必然依赖于每一个细胞的健康。如果有几个细胞不健康,整个肌体也就会不健康。同样,假如家庭不稳定、不和谐,那么整个社会也就谈不上稳定与和谐。所以儒家非常重视家庭,孟子说“国之本为家”,国家的根本是什么呢?是家庭。第二,我们的祖先认为,家庭内部的关系,也就是我们今天要讲的天伦关系,它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最根本,同时也是最亲密的一种关系,因为这种关系是天然的,是有血缘因素的。我们怎样才能实现一个社会的和谐呢?怎么才能使整个社会、整个国家十分稳定,使社会上的所有成员都和睦相处呢?儒家认为一切都要从天伦关系出发。孟子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两句话的意思就是,因为我敬爱自己家里的老人,我把这种爱心推而广之,我也就会敬爱别人家里的老人。同样,因为我疼爱自己家里的孩子,我把这种爱心推而广之,我也就会疼爱别人的孩子。所以在儒家看来,仁爱之心的最初出发点是源于天伦关系,源于家庭成员之间的一种爱。由于我们对家庭成员的爱是天生的,是必然会具备的,由此再推广出去,这样的仁爱之心就是内心情感的自然而然的流动,自然而然的推广,因此这种爱是最合理的,也是最容易做到的,没有这种基础的博爱则是不容易做到的。因此,我们的古人非常重视天伦之情。那么,如此美好的一种情感,它在唐诗中是不是得到了充分的展现呢?我们的答案是:是的。
  讲到抒写天伦之情,唐代诗人中首推杜甫。我们大家都称杜甫为“诗圣”,他是诗国中的一个圣人。但是杜甫还有一个称号,我们平时不大提起。那个称号是什么呢?是“情圣”,是感情方面的圣人。1922年,梁启超到诗学研究会去演讲,他的题目就是《情圣杜甫》。梁启超说,别人都称杜甫为“诗圣”,我却要称他为“情圣”,因为杜甫体现在他的诗歌中的感情是最深厚的,最诚挚的,达到了圣人的境界,所以要称他为“情圣”。我完全同意梁启超的说法。我们先举几个例子,来看看“情圣”杜甫在诗歌中是如何表现天伦之情的。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东西,当你还没有失去它的时候,你是不会觉得它特别可贵的。比如说健康,当你没有生病的时候,你不会感觉到健康有什么宝贵。但是当你一旦失去了它,你生病了,或者你看到身边其他人生病了,你就会体会到,健康真是太宝贵了。天伦之情也是一样。杜甫诗中写到的天伦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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