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11
第一卷 第七十章
?中外圣哲都教导我们:〃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要我们将心比心,不把自己视为恶、痛苦、灾祸的东西强加于人。己所不欲却施于人,损人利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种行径当然是对别人的严重侵犯。然而,这只是事情的一个方面。
另一方面,自己视为善、快乐、幸福的东西,难道就可以强加于人了吗?要是别人并不和你一样认为它们是善、快乐、幸福,这样做岂不也是对别人的一种严重侵犯?在实际生活中
,更多的纷争的确起于强求别人接受自己的趣味、观点、立场等等。大至在信仰问题上,试图以自己所信奉的某种教义统一天下,甚至不惜为此发动战争。小至在思维方式上,在生活习惯上,在艺术欣赏上,在文学批评上,人们很容易以自己所是为是,斥别人所是为非。即使在一个家庭的内部,夫妇间改造对方趣味的斗争也是屡见不鲜的。
事情的这一个方面往往遭到了忽视。人们似乎认为,以己不欲施于人是明显的恶,出发点就是害人,以己所欲施于人的动机却是好的,是为了助人、救人、造福于人。殊不知在人类历史上,以救主自居的世界征服者们造成的苦难远远超过普通的歹徒。我们应该记住,己所欲未必是人所欲,同样不可施于人。如果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是一个文明人的起码品德,它反对的是对他人的故意伤害,主张自己活也让别人活,那么,〃己所欲,勿施于人〃便是一个文明人的高级修养,它尊重的是他人的独立人格和精神自由,进而提倡自己按自己的方式活,也让别人按别人的方式活。
现代社会是一个价值多元的社会,在遵守法律的前提下,人们在精神信仰领域和私生活领域都享有了越来越多的自由。在我看来,这是一个合理化的进程,而那些以己所欲施于人者则是这个进程中的消极因素,倘若他们被越来越多的人们宣布为不受欢迎的人,我是丝毫不会感到意外的。
199711
第一卷 第七十一章
?关于婚姻应当以爱情为基础,人们已经说得很多了。关于婚姻是爱情的坟墓,人们也已经说得很多了。这两种说法显然是互相矛盾的。如果婚姻的确是爱情的坟墓,而爱情又的确是婚姻的基础,那就等于说,婚姻必然自毁基础,自掘坟墓,真是一点出路也没有了。
解决这个矛盾可以有两种相反的思路。有一些人(包括有一些哲学家)认为,婚姻和爱情在本性上就是冲突的,因此必须为婚姻寻找别的基础,例如习惯、利益、义务、抚育后代之
类。与此不同,我仍想坚持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价值立场,只是要对作为婚姻之基础的爱情重新进行定义。
一个真正值得深思的问题:婚姻中的爱情究竟应该是怎样的?
我发现,人们之所以视婚姻与爱情为彼此冲突,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对爱情的理解过于狭窄,仅限于男女之间的浪漫之情。这种浪漫之情依赖于某种奇遇和新鲜感,其表现形式是一见钟情,销魂断肠,如痴如醉,难解难分。这样一种感情诚然也是美好的,但肯定不能持久,并且这与婚姻无关,即使不结婚也一样持久不了。因为一旦持久,任何奇遇都会归于平凡,任何陌生都会变成熟悉。试图用婚姻的形式把这种浪漫之情延续下去,结果当然会失败,但其咎不在婚姻。
如果我们把爱情理解为男女之间的极其深笃的感情,那么,我们就会看到,它决不仅限于浪漫之情,事实上还有别样的形态。一般来说,浪漫之情往往存在于婚姻前或婚姻外,至多还存在于婚姻的初期。随着婚龄增长,浪漫之情必然会递减,然而,倘若这一结合的质量确实是好的,就会有另一种感情渐渐生长起来。这种新的感情由原来的恋情转化而来,似乎不如恋情那么热烈和迷狂,却有了恋情所不具备的许多因素,最主要的便是在长期共同生活中形成的互相的信任感、行为方式上的默契、深切的惦念以及今生今世的命运与共之感。我们不妨把这种感情看作亲情的一种,不过它不同于血缘性质的亲情,而的确是在性爱基础上产生的亲情。我认为它完全有资格被承认为爱情的一种形态,而且是一种成熟的形态。为了与那种浪漫式的爱情相区别,我称之为亲情式的爱情。婚姻中的爱情,便是以这样的形态存在的。按照这一思路,婚姻就不但不是爱情的坟墓,反倒是爱情……亲情式的爱情……生长的土壤了。
大千世界里,许多浪漫之情产生了,又消失了。可是,其中有一些幸运地活了下来,成熟了,变成了无比踏实的亲情。好的婚姻使爱情走向成熟,而成熟的爱情是更有分量的。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恋人时,是我们的激情在呼唤。当我们把一个异性唤做亲人时,却是我们的全部人生经历在呼唤。
199712
第一卷 第七十二章
?《鲁滨逊漂流记》出版二百周年之际,弗吉尼亚·伍尔夫发表感想说,她觉得这本书像是一部万古常新的无名氏作品,而不像是若干年前某个人的精心之作,因此,要庆祝它的生日,就像庆祝史前巨石柱的生日一样令人感到奇怪。这话道出了我们读某些经典名著时的共同感觉。当然,即使在经典名著中,这样的作品也是不多的,而《鲁滨逊漂流记》也许是最有代表性的一部。
故事本身是尽人皆知的,它涉及一桩奇遇:鲁滨逊在荒无人烟的孤岛上生活了二十八年,终于活着回到了人群中。可是,知道这个故事与读这本书完全是两回事。如果你仅仅知道故事梗概而不去读这本书,你将错过最重要的东西。一部伟大的小说,其所以伟大之处不在故事本身,而在对故事的叙述。在笛福笔下,鲁滨逊的孤岛奇遇是由许许多多丝毫不是奇遇的具体事件和平凡细节组成的,他只是从容道来,丝毫不加渲染,一切都好像是事情自己在那里发生着。他的叙事语言朴实,准确,宛若自然天成,因此而极有力量,使我们几乎不可能怀疑他所叙述的事情的真实性。我们仿佛身历其境地看到,只身落在荒岛上的鲁滨逊怎样由惊恐而到渐渐适应,在习惯了孤独以后,又怎样因为在沙滩上发现人的脚印而感到新的惊恐。我们看到他为了排除寂寞,怎样辛勤地营建自己的小窝,例如怎样花费四十二天工夫把一棵大树做成一块简陋的搁板。我们会觉得,这一切都是十分真实的,倘若我们落入那个境遇里,我们也会那样反应和那样做。鲁滨逊能够在孤岛上活下来,靠的不是超自然的奇迹,而是生存本能和一点好运气罢了。
在过去的评论中,人们常常强调笛福是资产阶级的代言人,小说的主旨是鼓吹勤劳求生和致富。在我看来,即使这部小说含有道德训诫的意思,也决非如此肤浅。在现实生活中,笛福是一个很入世的人,曾经经商、从政、办刊物,在每一个领域都折腾得很厉害,大起大落,最后失败得也很惨,是一个喜欢折腾又历尽坎坷的人。他自己总结说:〃谁也没有经受过这么多命运的播弄,我曾经十三回穷了又富,富了又穷。〃到了晚年,他才开始写小说。使我感到有趣的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却借了鲁滨逊的眼光,表达了对俗世的一种超脱和批评的立场。在远离世界并且毫无返回希望的情形下,鲁滨逊发现自己看世界的眼光完全变了。他的眼光的变化,我认为最有价值的是两点。一是对财富的看法。由于他碰巧落在一个物产丰富的岛上,加上他的勤勉,他称得上很富有了。可是他发现,财富再多,他所能享受的也只是自己能够使用的部分,而这个部分是非常有限的,其余多出的部分对于他没有任何实际价值。由此他意识到,世人的贪婪乃是出于虚荣,而非出于真实的需要。另一是对宗教的看法。如果说他还是一个基督徒的话,他的宗教信仰也变得极其单纯了,仅限于从上帝的仁慈中寻求活下去的勇气和安宁的心境。由此他回想人世间宗教上的一切烦琐的争执,看破了它们的毫无意义。我相信在这两点认识中包含着某种基本的真理。世上种种纷争,或是为了财富,或是为了教义,不外乎利益之争和观念之争。当我们身在其中时,我们不免很看重。但是,我们每一个人都迟早要离开这个世界,并且绝对没有返回的希望。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不妨也用鲁滨逊的眼光来看一看世界,这会帮助我们分清本末。我们将发现,我们真正需要的物质产品和真正值得我们坚持的精神原则都是十分有限的,在单纯的生活中包含着人生的真谛。
孤岛遐想是现代人喜欢做的一个游戏。只身一人漂流到了一座孤岛上,这种情景对于想像力是一个刺激。不过,我们的想像力往往底气不足,如果没有某种浪漫的奇迹来救助,便难以为继。最后,也就只好满足于带什么书去读、什么音乐去听之类的小情调而已。在鲁滨逊的孤岛上也没有奇迹。那里不是桃花源,没有乌托邦式的社会实验。那里不是伊甸园,没有女人和艳遇。鲁滨逊在他的孤岛上所做的事情在人类历史上其实是经常发生的,这就是凭借从一个文明社会中抢救出的少许东西,重新开始建立这个文明社会。世上本无奇迹,但世界并不因此而失去了魅力。我甚至相信,人最接近上帝的时刻不是在上帝向人显示奇迹的时候,而是在人认识到世上并无奇迹却仍然对世界的美丽感到惊奇的时候。
19981
第一卷 第七十三章
?我出生在都市,并且在都市里度过了迄今为止的大部分岁月。可是,我常常觉得,我只是都市里的一个外乡人。我的活动范围极其有限,基本上是坐在家里读书和写作,每周去一趟单位,偶尔到朋友家里串一串门,或者和朋友们去郊外玩一玩。在偌大都市中,我最熟悉的仅是住宅附近的一两家普通商店,那已经足以应付我的基本生活需要了。其余的广大区域,尤其是使都市引以自豪的那许多豪华商场和高级娱乐场所,对于我不过是一种观念的存在,是一些我无暇去探究的现代迷宫。
近些年来,我到过别的一些城市。我惊奇地发现,所到之处,即使是从前很偏僻的地方,都正在迅速涌现一个个新的都市。然而,这些新的都市是何其雷同!古旧的小街和城墙被拆除了,取而代之的是环城公路和通衢大道。格局相似的豪华商场向每一个城市的中心胜利进军,成为每一个城市的新的标记。可是,这些标记丝毫不能显示城市的特色,相反却证明了城市的无名。事实上,当你徘徊在某一个城市的街头时,如果单凭眼前的景观,你的确无法判断自己究竟身在哪一个城市。甚至人们的消闲方式也在趋于一致,夜幕降临之后,延安城里不再闻秧歌之声,时髦的青年男女纷纷走进兰花花卡拉OK厅。
当然,都市化还可以有另一种模式。我到过欧洲的一些城市,例如世界大都会巴黎,那里在更新城市建筑的同时,把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看得比一切都重要,几近于神圣不可侵犯。一个城市的建筑风格和和民俗风情体现了这个城市的个性,它们源于这个城市的特殊的历史和文化传统。消灭了一个城市的个性,差不多就等于是消灭了这个城市的记忆。这样的城市无论多么繁华,对于它的客人都丧失了学习和欣赏的价值,对于它的主人也丧失了家的意义。其实,在一个失去了记忆的城市里,并不存在真正的主人,每一个居民都只是无家可归的外乡人而已。
就我的性情而言,我恐怕永远将是一个游离于都市生活的外乡人。不过,我无意反对都市化。我知道,虽然都市化会带来诸如人口密集、交通拥挤之类的弊端,但都市化本身毕竟是一个进步,它促进了经济和文化的繁荣。我只是希望都市化按照一种健康的方式进行。即使作为一个外乡人,我也是能够欣赏都市的美的。有时候,夜深人静之时,我独自漫步在灯火明灭的北京街头,望着被五光十色的聚光灯照亮的幢幢高楼,一种赞叹之情便会油然而生:在浩瀚宇宙的一个小小的角落,可爱的人类竟给自己造出了这么些精巧的玩具。我还庆幸于自己的发现:都市最美的时刻,是在白昼和夜生活的喧嚣都沉寂了下去的时候。
19981
第一卷 第七十四章
?我们为什么会渴望爱?我们心中为什么会有爱?我的回答是:因为我们人人都是孤儿。
当然,除了极少数的例外,我们每个人降生时都是有父有母的,随后又都在父母的抚养下逐渐长大成人。可是,仔细想想,父母之孕育我们是一件多么偶然的事啊。大千世界里,凭什么说那个后来成为你父亲的男人与那个后来成为你母亲的女人就一定会相识,一定会结合,并且又一定会在那个刚好能孕育你的时刻做爱?而倘若他们没有相识,或相识了没有
结合,或结合了没有在那个时刻做爱,就压根儿不会有你!这个道理可以一直往上推,只要你的祖先中有一对未在某个特定的时刻做爱,就不会有后来导致你诞生的所有世代,也就不会有你。如此看来,我们每一个人都是茫茫宇宙间极其偶然的产物,造化只是借了同样是偶然产物的我们父母的身躯把我们从虚无中产生了出来。
父母既不是我们在这个世界上诞生的必然根据,也不能成为保护我们免受人世间种种苦难的可靠屏障。也许在童年的短暂时间里,我们相信在父母的怀抱中找到了万无一失的安全。然而,终有一天,我们会明白,凡降于我们身上的苦难,不论是疾病、精神的悲伤还是社会性的挫折,我们都必须自己承受,再爱我们的父母也是无能为力的。最后,当死神召唤我们的时候,世上决没有一个父母的怀抱可以使我们免于一死。
因此,从茫茫宇宙的角度看,我们每一个人的确都是无依无靠的孤儿,偶然地来到世上,又必然地离去。正是因为这种根本性的孤独境遇,才有了爱的价值,爱的理由。人人都是孤儿,所以人人都渴望有人爱,都想要有人疼。我们并非只在年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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