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国平自选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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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国平自选集- 第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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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论点无疑直接触犯了我的一贯的道德信念,因此我在阅读时在旁边打上了问号。但是,经过仔细思考,我不得不信服于哈耶克的论证的逻辑力量。哈耶克也承认,由于企业家式的能力之强弱,造成某一特殊能力相同的人之间报酬悬殊,这种情况被视为不公,引起了极大不满。同时,每个人必须为自己的才能去寻求市场,必然面临风险和不确定性,也就把大多数人置于压力之下,〃这是一个自由社会加诸我们的最为严格的也是最为残酷的要求〃。但是,哈耶克认为,让每个人自己承担寻求机会的压力是必要的。他的一个最有说服力的论据是,在自由社会中,才智不是特权,任何人无权强制别人使用他的才智,因为这意味着剥夺了别人的选择权利。而且,如果根据才能而不是根据使用才能的有用结果来决定报酬,便意味着必须有某个权力者对才能的等级进行裁决,这必定会导致专制。因此,〃如果想替代那种对自己的命运负责而导致的压力,那么可供选择的就只有那种人们必须服从的个人命令所产生的令人更为厌恶的压力。〃

  的确,我们对这种〃令人更为厌恶的压力〃记忆犹新。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我们每个人的地位和报酬是由权力机构决定的,往往还是由某个直接上司的个人意志决定的。决定的依据在名义上是能力以及被荒谬地等同于能力的资历,事实上掺杂了许多别的因素,包括政治表现、个人恩怨等等。而且,与计划经济配套的人事制度又把我们紧紧地捆绑在某一个单位里,使我们没有哪怕只是选择同样有权决定我们的命运的稍微开明一些的上司的自由。在那种情形下,我们诚然无须承受对自己的命运负责的压力,因为我们的命运完全不在自己的掌握之中,可是,正因为如此,我们所承受的不公正远比现在严重、可恶而且令人绝望。当然,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也非事事皆公正。譬如说,我仍然认为,人的能力的性质和发展方向是不同的,必然有一些在某方面很有才能的人却难以学会那种企业家式的能力,让他们因此陷入困境肯定是一种不公正。但是,只要我们坚持市场经济,这种情形就不可能完全避免。市场经济只承认在市场上得到实现的价值,这一条不能改变,否则就不是市场经济了。除了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我们没有别的选择,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

  根据以上的思考,我觉得应该修正我对企业家式的能力的成见,对之也持肯定的评价。具体到文化人,无论作家、学者还是艺术家,都要有市场意识,善于为自己的产品争取好的效益,应该把这看作一种正面的能力,一种对自己的命运负全责的积极的态度。不过,我的修正不是无条件的,我仍坚持两个信念。第一,如果说企业家式的能力是善用自己能力的能力,那么,前一个能力是前提,然后才谈得上善用它,首先必须创造出好的产品,然后才有推销的资本。而且,在两种能力中,我仍认为前一种比后一种价值更高,因为真正的文化价值是靠前者创造的,后者的作用只是传播业已创造出的文化价值和获得世俗的成功罢了。所以,有杰出才能的文化人仍应专注于自己心灵所指示的创造方向,犯不着迎合市场去制造水准较差但销路更好的产品,为此承受相对的贫困或寂寞完全是值得的。事实上,无论何处,最好的作品都不是最畅销的,最畅销的往往是市场嗅觉特别灵的二三流作者制造的产品,我们对此应当心平气和,视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正常情形。第二,企业家式的能力应该是遵循市场规则进行经营的能力,违背商业道德的奸商没有资格称做企业家。因此,譬如说,那些通过媒体的大肆炒作来推销平庸之作的文人,那些在现场音乐会上用假唱来蒙骗听众的歌手,都不能视为真正具备了企业家式的能力,其行为只能算做商业欺诈。按照我的理解,提倡企业家式的能力恰恰是要反对这些现象,大家都卖真货,进行公平竞争,建立起健康的市场经济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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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十章

  ?现在的家长都非常在乎把自己的孩子送进名校,往往为此煞费苦心,破费万金。人们普遍相信,只要从幼儿园开始,到小学、中学、大学,一路都上名牌,孩子就一定前程辉煌,否则便不免前途黯淡。据我的经验,事情决非这样绝对。我高中读上海中学,大学读北京大学,当然都是名校,但是,小学和初中就全然不沾名校的边了。我读的紫金小学在上海老城区一条狭小的石子路上,入读时还是私营的,快毕业时才转为公立。初中读的是上海市成都中学,因位于成都北路上而得名。

  记得在被成都中学录取后,我带我小学里最要好的同班同学黄万春去探究竟。因为尚未开学,校门关着,我们只能隔着竹篱笆墙朝里窥看,能隐约看见操场和校舍一角。看了一会儿,我俩相视叹道:真大啊!比起鸽笼般的紫金小学,当然大多了。当时黄万春家已决定迁居香港,所以他没有在上海报考初中。他用羡慕的眼光望着我,使我心中顿时充满自豪。我压根儿没有去想,这所学校实在是上海千百所中学里的一所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学校。

  我入初中时刚满十一岁,还在贪玩的年龄。那时候,我家才从老城区搬到人民广场西南角的一个大院子里。院子很大,除了几栋二层小洋楼外,还盖了许多茅屋。人民广场的前身是赛马场,那几栋小洋楼是赛马场老板的财产。解放后,这位老板的财产被剥夺,现在寄居在其中一栋楼里,而我家则成了他的新邻居。那些茅屋是真正的贫民窟,居住的人家大抵是上海人所说的江北佬,从江苏北部流落到上海的。不过,也有一些江北佬住进了楼房。院子里孩子很多,根据住楼房还是住茅房分成了两拨,在住楼房的孩子眼里,住茅房的孩子是野孩子。好玩的是,在我入住后不久,我便成了住楼房的孩子的头儿。

  我这一生没有当过官,也不想当官,然而,在那个顽童时代,我似乎显示了一种组织的能力。我把孩子们集中起来,宣布建立了一个组织,名称很没有想像力,叫红星组,后来大跃进开始,又赶时髦改为跃进组。组内设常务委员会,我和另五个年龄与我相仿的大孩子为其成员,其中有二人是江北佬的孩子,我当仁不让地做了主任。我这个主任当得很认真,经常在我家召开会议,每一次会议都有议题并且写纪要。我们所讨论的问题当然是怎么玩,怎么玩得更好。玩需要经费,我想出了一个法子。有一个摆摊的老头,出售孩子们感兴趣的各种小玩意儿,其中有一种名叫天牛的昆虫。于是,我发动我的部下到树林里捕捉天牛,以半价卖给这个老头。就用这样筹集的钱,我们买了象棋之类的玩具,有了一点儿集体财产。我还买了纸张材料,做了一批纸质的军官帽和肩章领章,把我的队伍装备起来。我们常常全副行头地在屋边的空地上游戏,派几个戴纸橄榄帽的拖鼻涕的兵站岗,好不威风。这种情形引起了那些野孩子的嫉妒,有一天,我们发现,他们排着队,喊着〃打倒和尚道士〃的口号,在我们的游戏地点附近游行。我方骨干中有两兄弟,和尚道士是他俩的绰号。冲突是避免不了的了,一次他们游行时,我们捉住了一个落伍者,从他身上搜出一张手写的证件,写着〃取缔和尚道士协会〃的字样。形势紧张了一些天,我不喜欢这种敌对的局面,便出面和他们谈判,提议互不侵犯,很容易就达成了和解。

  我家住在那个大院子里的时间并不长。上初三时,人民广场扩建和整修,那个大院子被拆掉了,我们只得又搬家。现在回想起来,那两年半是我少年时代玩得最快活的日子。那时候,人民广场一带还很有野趣,到处杂草丛生。在我家对面,横穿广场,是人民公园。我们这些孩子完全不必买门票,因为我们知道公园围墙的什么位置有一个洞,可以让我们的身体自由地穿越。夏天的夜晚,我常常和伙伴们进到公园里,小心拨开草丛,用手电筒的灯光镇住蟋蟀,然后满载而归。在那个年代,即使像上海这样大城市里的孩子也能够玩乡下孩子的游戏,比如斗蟋蟀和养蚕。我也是养蚕的爱好者,每年季节一到,小摊上便有幼蚕供应,我就买一些养在纸盒里。伺弄蚕宝宝,给它们换新鲜的桑叶,看着它们一点点长大,身体逐渐透亮,用稻草搭一座小山,看它们爬上去吐丝作茧,在这过程中,真是每天都有惊喜,其乐无穷。

  我想说的是,一个上初中的孩子,他的职责绝对不是专门做功课,玩理应是他的重要的生活内容。倘若现在我回忆我的初中时光,只能记起我如何用功学习,从来不曾快活地玩过,我该觉得自己有一个多么不幸的少年时代。当然,同时我也是爱读书的,在别的文章中我已经吹嘘过自己在这方面的事迹了,例如拿到小学升初中的准考证后,我立即奔上海图书馆而去,因为这个证件是允许进那里的最低资格证件,又例如在家搬到离学校较远的地方后,我宁愿步行上学,省下车费来买书。孩子的天性一是爱玩,二是富有好奇心和求知欲,我庆幸我这两种天性在初中时代都没有受到压制。让我斗胆说一句狂话:一个孩子如果他的素质足够好,那么,只要你不去压制他的天性,不管他上不上名校,他将来都一定会有出息的。现在我自己有了孩子,在她到了上学的年龄以后,我想我不会太看重她能否进入名校,我要努力做到的是,不管她上怎样的学校,务必让她有一个幸福自由的童年和少年时代,保护她的天性不被今日的教育体制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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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第一百零十一章

  ?城市的颜色……这个题目是对想像力的一个诱惑。如果我是一个中学生,也许我会调动我的全部温情和幻想,给我所生活的城市涂上一种诗意的颜色。可是,我毕竟离那个年龄太远了。

  十七岁的法国诗人兰波,年纪够轻了吧,而且对颜色极其敏感,居然能分辨出法语中五个元音有五种不同的颜色。然而,就在那个年龄,他却看不出巴黎的颜色,所看见的只是:

  所有的情趣都躲进了室内装潢和室外装饰

  ,〃数百万人并不需要相认,他们受着同样的教育,从事同样的职业,也同样衰老。〃那是一个多世纪以前的巴黎,那时巴黎已是世界艺术之都了,但这个早熟的孩子仍嫌巴黎没有个性。我到过今日的巴黎,在我这个俗人眼里,巴黎的个性足以登上世界大都市之榜首。不过,我认为兰波的标准是正确的:城市的颜色在于城市的个性,城市没有个性,颜色就无从谈起。

  我们来到一个城市,感官首先接触的是那里的建筑和环境。某些自然环境的色彩是鲜明的,例如海洋的蓝,森林的绿,沙漠的黄,或者,热带的红,寒带的白。但是,如果用这些自然环境特征代表城市的颜色,仍不免雷同,比如说,世界上有许多城市濒海,它们就都可以称做蓝色城市了。城市的个性更多地体现在建筑的个性上,当然,建筑的个性不限于建筑的风格,其中还凝聚着一个城市的历史、传统和风俗,因而是独特的人文环境的物化形式。这就不得不说到城市保护的老话题了。

  我出生在上海,童年是在城隍庙附近的老城区度过的。在二十世纪前半叶,上海成为中国最西化的都市,一块块租界内兴建了成片的高楼大厦和小洋房。可是,老城区仍保留了下来。低矮的木结构房屋,狭小的天井,没有大马路,只有纵横交错的一条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窄巷,这一切会使你觉得不像在大上海,而像在某个江南小镇。你可以说那里是上海的贫民区,但一个开埠以前的上海可能就保藏在那里。现在,在全上海,再也找不到哪怕一条铺着蜡黄色大鹅卵石的老街了。外滩和旧租界的洋楼当然是舍不得拆的,所以,在日新月异的上海新面孔上,人们毕竟还能读出它的殖民地历史。

  上世纪六十年代,我在北京上大学。那时候,城墙已经残破,但所有的城门还在,城里的民居基本上是胡同和四合院。在我的印象里,当年的北京城是秋风落叶下一大片肃穆的青灰色,环抱着中心紫禁城的金黄色琉璃瓦和暗红色宫墙。现在,城墙已经荡然无存,城门也所剩无几,大多数城门成了一个抽象的地名,取而代之的是气势吓人的立交桥。与此相伴随的是,胡同和四合院正在迅速消失。紫禁城虽然安然无恙,但失去了和谐的衬托,在新式高楼的密林里成了一个孤立的存在。

  我不是在怀旧,也丝毫不反对城市的发展。我想说的是,一个城市无论怎样繁华,都不能丢失自己的个性。在今日的西方发达国家,维护城市的历史风貌不但已成共识,而且已成法律。凡是历史悠久的街道和房屋,那里的居民尽可以在自己的屋子里实现现代化,但决不允许对外观做一丝一毫改变。事实证明,只要合理规划,新城区的扩展与老建筑的保护完全可以并行不悖,相映成趣。城市的颜色……这是一个有趣的想像力游戏。我相信,即使同一个有鲜明特色的城市,不同的人对它的颜色也一定会有不同的判断,在其中交织进了自己的经历、性格和心情。但是,前提是这个城市有个性。如果千城一面,都是环城公路、豪华商场、立交桥、酒吧街,都是兰波说的室内装潢和室外装饰,游戏就玩不下去了。

  巴黎的一个普通黄昏,我和一位朋友沿着塞纳河散步,信步走到河面的一座桥上。这座桥叫艺术桥,和塞纳河上的其他许多桥一样古老,兰波一定在上面行走过。桥面用原色的木板铺成,两边是绿色的铁栏杆。我们靠着栏杆,席地而坐,背后波光闪烁,暮霭中屹立着巴黎圣母院的巨大身影。桥的南端通往著名的法兰西学院。朋友翻看着刚刚买回的画册,突然高兴地指给我看毕沙罗的一幅风景画,画的正是从我们这个位置看到的北岸的景物。在我们近旁,一个姑娘也席地而坐,正在画素描。在我们面前,几个年轻人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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