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二十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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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二十讲- 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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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终于也会被制伏而投降。
  难道你没有看见落在石头上的
  水滴如何终于在石块上滴出窟窿?
  节选自《物性论》,第4卷,第247261页,“情欲”,第10501279行,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
  

第四讲 论婚姻(1)
  [古罗马]保罗
  保罗(Saint Paul)基督教史上重要人物,原名扫罗。据《使徒行传》和《圣经》中保罗书信记载,曾参与迫害基督徒,后得耶稣启示转而信奉基督,并改名保罗,他坚信福音不仅是为犹太人,也是为外邦人的,因而曾三次远途传教,足迹遍及小亚细亚、马其顿、希腊及地中海东部各岛。曾被关押两年,出狱后再次往各地传教。后被罗马皇帝尼禄处死。保罗是基督教初期教会的主要创始人,也是第一个去外邦传教的基督徒。基督教在希腊、罗马的迅速传播,与保罗的多次远行传道密切相关。据传《圣经·新约》中的《罗马书》、《哥林多前书》、《哥林多后书》、《加拉太书》、《腓立比书》、《帖撒罗尼迦前书》、《帖撒罗尼迦后书》、《腓利门书》、《歌罗西书》、《以弗所书》、《提摩太前书》、《提摩太后书》、《提多书》等为其所撰,被称为保罗书信,构成了《新约》的主要内容,是阐释基督教教义的重要文献,而保罗可称为基督教的第一个神学家。
    【编者按:保罗给教会的信中,指导教徒们的日常爱情婚姻生活的论述,这些婚姻思想至今依然在影响着人类,因此,这部分篇幅不长,但十分具体、丰富,而且一个最明显的观念,就是婚姻是为了信仰而存在才是有价值的。如果要从历史中曾经出现过的婚姻思想中,选择最具有影响力的一种思想,无疑当推保罗此书。】
  7∶1论到你们信上所提的事,我说男不近女倒好。
  7∶2但要免淫乱的事,男子当各有自己的妻子,女子也当各有自己的丈夫。
  7∶3丈夫当用合宜之分待妻子,妻子待丈夫也要如此。
  7∶4妻子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丈夫;丈夫也没有权柄主张自己的身子,乃在妻子。
  7∶5夫妻不可彼此亏负,除非两相情愿,暂时分房,为要专心祷告方可;以后仍要同房,免得撒旦趁着你们情不自禁引诱你们。
  7∶6我说这话,原是准你们的,不是命你们的。
  7∶7我愿意众人像我一样,只是各人领受神的恩赐,一个是这样,一个是那样。
  7∶8我对着没有嫁娶的和寡妇说,若他们常像我就好。
  7∶9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与其欲火攻心,倒不如嫁娶为妙。
  7∶10至于那已经嫁娶的,我吩咐他们,其实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说:“妻子不可离开丈夫。
  7∶11若是离开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离弃妻子。”
  7∶12我对其余的人说,不是主说,倘若某弟兄有不信的妻子,妻子也情愿和他同住,他就不要离弃妻子。
  7∶13妻子有不信的丈夫,丈夫也情愿和她同住,她就不要离弃丈夫。
  7∶14因为不信的丈夫就因着妻子成了圣洁,并且不信的妻子就因着丈夫成了圣洁(注:“丈夫”原文作“弟兄”)。不然,你们的儿女就不洁净,但如今他们是圣洁的了。
  7∶15倘若那不信的人要离去,就由他离去吧!无论是弟兄,是姐妹,遇着这样的事都不必拘束。神召我们原是要我们和睦。
  7∶16你这做妻子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丈夫呢?你这做丈夫的,怎么知道不能救你的妻子呢?
  7∶17只要照主所分给各人的,和神所召各人的而行。我吩咐各教会都是这样。
  7∶18有人已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废割礼;有人未受割礼蒙召呢,就不要受割礼。
  7∶19受割礼算不得什么,不受割礼也算不得什么,只要守神的诫命就是了。
  7∶20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守住这身份。
  7∶21你是做奴隶蒙召的吗?不要因此忧虑。若能以自由,就求自由更好。
  7∶22因为做奴仆蒙召于主的,就是主所释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仆。
  7∶23你们是重价买来的,不要做人的奴仆。
  

第四讲 论婚姻(2)
7∶24弟兄们,你们各人蒙召的时候是什么身份,仍要在神面前守住这身份。
  7∶25论到童身的人,我没有主的命令,但我既蒙主怜恤能做忠心的人,就把自己的意见告诉你们。
  7∶26因现今的艰难,据我看来,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
  7∶27你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脱离;你没有妻子缠着呢,就不要求妻子。
  7∶28你若娶妻,并不是犯罪;处女若出嫁,也不是犯罪。然而这等人肉身必受苦难,我却愿意你们免这苦难。
  7∶29弟兄们,我对你们说,时候减少了。从此以后,那有妻子的,要像没有妻子;
  7∶30哀哭的,要像不哀哭;快乐的,要像不快乐;置买的,要像无有所得;
  7∶31用世物的,要像不用世物;因为这世界的样子将要过去了。
  7∶32我愿你们无所挂虑。没有娶妻的,是为主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主喜悦;
  7∶33娶了妻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妻子喜悦。
  7∶34妇人和处女也有分别。没有出嫁的,是为主的事挂虑,要身体、灵魂都圣洁;已经出嫁的,是为世上的事挂虑,想怎样叫丈夫喜悦。
  7∶35我说这话是为你们的益处,不是要牢笼你们,乃是要叫你们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侍主,没有分心的事。
  7∶36若有人以为自己待他的女儿不合宜,女儿也过了年岁,事又当行,他就可随意办理,不算有罪,叫二人成亲就是了。
  7∶37倘若人心里坚定,没有不得已的事,并且由得自己做主,心里又决定了留下女儿不出嫁,如此行也好。
  7∶38这样看来,叫自己的女儿出嫁是好,不叫她出嫁更是好。
  7∶39丈夫活着的时候,妻子是被约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随意再嫁,只是要嫁这在主里面的人。
  7∶40然而按我的意见,若常守节更有福气。我也想自己是被神的灵感动了。
  节选自《新约·哥林多前书》,第7章。
   。。

第五讲 论婚姻与情欲(1)
  [古罗马]奥古斯丁
  奥古斯丁(Aurelius Augustinus,354430),古罗马帝国时期基督教思想家,欧洲中世纪基督教神学的重要代表。著有《论美与适合》,己佚。其思想主要体现在他的神学著作和《忏悔录》中。奥古斯丁在皈依基督教以前,爱好世俗文艺,对古希腊罗马文学有深刻的研究,曾担任文学、修辞学教师。386年之前奥古斯丁曾纵情声色,皈依基督教之后,奥古斯丁在神学、释经、伦理、证道、哲学领域写了100多部书和文章,其神秘主义和基要主义思想对基督教会产生巨大影响,成为最具代表性的基督教神学家之一。
    【编者按:皈依基督教之后,奥古斯丁对情欲作出了激烈的批判,他为自己受情欲的支配而羞愧,在祷告中渴望天主对他的婚姻作出启示,这篇文字节选自《忏悔录》,记述自己结婚前的一段灵魂煎熬。】
  阿利比乌斯阻止我结婚,他一再对我说,我一结婚,我们就绝不能依照许久以来的心愿,在安定的时间,为爱好智慧而一起生活。阿利比乌斯在这方面真是一尘不染,而特别令人惊奇的是他进入青年时也曾一度体验过男女之爱,可是他绝不留恋,反而更觉悔恶,从此以后,便度着非常纯洁的生活。
  我提出有些人结婚后服膺智慧、有功于天主,对朋友也始终不渝,作为例子来反驳他。其实这些人的伟大胸襟我是望尘莫及,我不过是肉欲的奴隶,我带着我的枷锁,还感到死亡的甜蜜,我害怕脱身,拒绝别人的忠告,好像解救我的手碰痛了我的创伤。
  不仅如此,长虫还通过我对阿利比乌斯说话,笼络他,用我的唇舌在他的道路上撒下温柔的罗网,想绊住他正直而自由的双足。
  他对我也非常诧异,他素来崇拜我,而我竟会陷在这种肉情的胶漆中,我们讨论这问题时,我竟然肯定我独身不娶,便不能生活。我见他不胜惊奇,为了替自己辩护,我甚至说他过去那一次抢来的、偷偷摸摸的体验,几乎已经忘怀,因此很容易对此表示轻蔑,丝毫无所系恋,这和我生活上的乐趣有很大区别。这种乐趣如果再挂上正大光明的婚姻美名,那么便不会诧异我为何不能轻视这种生活。最后他也开始想结婚了,当然不是被肉体的快乐所吸引,而是出于好奇心。他说他是欢喜目前的生活,而我却以为没有那种乐趣,生活便不成为生活,而是受罪,因此他愿意知道这乐趣究竟如何。他的精神本是自由而不受这种束缚,所以奇怪我甘愿被奴役,从奇怪进而也想尝试,这尝试可能会使他陷入他所奇怪的奴役中,因为他愿意“和死亡订约”;“谁爱危险,将跌入危险之中”。见《旧约·以赛亚书》28∶18;《智慧书》1∶16。
  我们两人都很少注意到婚姻的光荣在乎夫妇和谐与养育子女的责任。对于我,主要是贪求情欲的满足,情欲俘虏我,磨折我;对于阿利比乌斯,则是好奇诱导他步我的后尘。
  我们当时的情况是如此,直至你至尊天主不放弃我们这团泥土,怜悯我们的不幸,用奇妙而隐秘的方式来解救我们。
  不断有人催促我结婚。我也向人提出婚姻的请求,对方也已经答应。我的母亲对这件事最热心,她希望我婚后能领受生命的“洗礼”,希望我从此天天向上,她看出我的信仰即是她的愿望和你的诺言的实现。
  由于我的要求和她自己的愿望,她每天向你发出衷心热切的祷告,求你在梦中对于我的婚事作一些指示。你却始终没有答应她。她见到一些幻觉幻象:人们思想上对一事念兹在兹后,自会有一股力量产生这种现象;她讲给我听,可是不像受你指示那样有信心,对此也并不重视。她自称能在一种不知如何而无法形容的况味中辨别出什么是出于你的指示,什么是出于自己的梦想。
  人们对我的婚事催得很紧,已经征得姑娘的同意。她大约两年后才能出嫁。既然我的母亲中意,只有等待着。
  我们这一批朋友,不论思想上或谈话中,都讨厌人生的扰攘不安,经过讨论后,几乎都已拿定主意要去过遁世无闷的生活,我们的计划是如此:把我们所有的都拿出来,作为共有的产业,凭我们真诚的友谊,不分彼此,将全体所有合而为一,全部产业既属于每一人也属于全体。我们认为这个团体大约有十人,其中有几人比较富裕,最富有的是我们的同乡和我自幼即非常投契的罗玛尼阿努斯,他由于严重的事故而来到朝中的。他对这件事最热心,由于他雄厚的家产远远超过其余诸人,所以每有建议,余人很是重视。
  

第五讲 论婚姻与情欲(2)
我们都同意每年推举两人,和在职的官吏一样负责管理一切,其余都可安闲自在。但我们中间,有的已成婚,有的准备结婚,考虑到以后妇女们是否会容许如此办理,我们经过深思熟虑而订下的全部计划终于跳出我们的手掌而粉碎了。
  我们重新回到叹息呻吟之中,重新踏上尘世的坦途;我们心中的思想是千头万绪,而你的计划永远不变。根据你的永恒计划,你哂笑我们的计划,同时你为我们准备你的计划,将及时地给我们粮食,你将伸出你的手,使我们的灵魂满受你的祝福。
  我的罪恶正在不断增长。经常和我同居的那个女子,视为我结婚的障碍,竟被迫和我分离了。我的心本来为她所占有,因此如受刀割。这创伤的血痕很久还存在着。她回到非洲,向你主立誓不再和任何男子交往。她把我们两人的私生子留在我身边。
  但是不幸的我,还比不上一个女子,不能等待两年后才能娶妻,我何尝爱婚姻,不过是受肉情的驱使,我又去找寻另一个对象,一个情妇,好像在习惯的包庇下,继续保持、延长或增加我灵魂的疾疚,直至正式结婚。第一个女子和我分离时所留下的创伤尚未痊愈,在剧痛之后,继以溃烂,疼痛似乎稍减,可是创伤却更深陷了。
  节选自《忏悔录》,第108111页,周士良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
  

第六讲 乌托邦里的婚姻(1)
  [英]托马斯·莫尔
  托马斯·莫尔(Thomas More,14781735),英国思想家,欧洲早期空想社会主义的创始人,以其名著《乌托邦》名垂史册。早年的莫尔是一个卓越的律师,虔信宗教,生活简朴有序。他曾经从政,也做过翻译。15151516年莫尔用拉丁文写成《关于最完美的国家制度和乌托邦新岛的既有利益又有趣的金书》,即著名的《乌托邦》。书中叙述了一个虚构的故事:一位航海家航行到一个奇乡异国乌托邦的旅行见闻。在那里,财产公有,人民平等,实行按需分配的原则,大家穿统一的工作服,在公共餐厅就餐,官吏由秘密投票产生。他认为,私有制是万恶之源,必须废除,第一次向人们提出公有制问题。1533年,莫尔因拒绝向英王表示忠诚的宣誓,而被关进伦敦塔,1535年7月6日被送上了断头台。
    【编者按:在这短短的2000字中,莫尔简要讲述了乌托邦的婚姻制度,在他眼里,乌托邦的婚姻生活重视美德,但不重视美貌,他们理性、贞洁、自律、允许离婚,但严厉惩罚破坏婚姻者。莫尔的这些理想显然带有浓重的基督教婚姻观念的色彩。】
  女子到18岁才能结婚,男子要更大4岁。男女在婚前如证明犯了私通的罪,受到严重处罚,而且以后男不得娶,女不得嫁,除非总督宽恕其罪行。此外,一个家庭出现了这种犯法的事,有关的父母也由于未尽到责任而蒙受极大耻辱。乌托邦对这种罪行施以重罚,因为他们预见到,如对婚前乱搞男女关系不认真禁止,结成夫妇的人将很少,而夫妇同居是一辈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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