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2~
这个木屋倒有点别致,清一色的仿古建筑,前面的大青石上镌刻着一首小篆的曹雪芹诗:
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召出凡尘;
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
这首诗也刻的奇特,没有名称,没有署名,单就这么四行字镶嵌在石头上,被雨水侵蚀后,字体有点突出,好像是鬼斧神工一般,看不出任何人工加工的痕迹,倒像天成。
小川看我望着石头发呆,就问我能不能看的懂。
我问她们几个有没有读过《红楼梦》,她们一个个摇着头,说是看过电视剧。我们在争论的时候,木屋的主人出来了,他微笑着冲金凤点点头,看来已经很熟悉了。
木屋的主人是个年近花甲的老者,他扫了我一眼,从我的长相就断定我是个小学刚毕业的学生,最多也是初中生,于是毫不容情地告诉我:
“小伙子,这是小篆,你要能读下来,今天的饭费我免了!”
这一来,我心里窃喜,但表现出很难为情的样子望着金凤她们几个。
“哟,高才生也不行吧,我们家修飞机的那个就认识了前俩字,这28个字,他总共认出了4个,嘻嘻……”小川斜靠在木屋前面的石凳上,一边啃着桃子,一边幸灾乐祸。
一位穿着朴素的农家女孩手拿着一盘水果沙拉走到我们跟前,并无指望地说:
“你们别寻开心了,这首诗能全读下来的没几个,前几天来了个大学教授,也没读全呢,咱点菜吧!”
想必这位是木屋主人的女儿,他们在这里祖祖辈辈的生活,却也靠山吃山,靠水吃水,生活自在悠闲。
他们在张罗着吃饭的时候,我用松松垮垮的语气问了一下木屋主人:
“这诗,我要读出来,你真请客,我们可是四个人呢!”
听到我们这么说,金凤一伙来了精神,要是换了一顿免费的饭吃,对大家来说,也是件痛快的事情。所以,她们一个个满面通红地过来给我打气:
“余小聪,我们能不能吃顿免费的晚餐,就看你啦!”金凤望着木屋的主人,有点不知道站哪边好。
“葱头,你比修飞机的要争气,他认识了4个字,你要能认识28个,不算标点你就欧……耶……了!”小川对当白吃这件事情表现出的欲望让人刮目相看,就连平时不善言辞的张美丽也兴致勃勃地盯着大石头浮想联翩。
其实,《红楼梦》我都翻烂了,照猫画虎也能读出来,我酝酿了一下情绪,开始朗声读出:
名利何曾伴汝身,无端被召出凡尘;
牵连大抵难休绝,莫怨他人嘲笑频。
光读这一首诗,显然难以服众,我干脆将我知道的东西一股脑地全盘托出:
这首诗的标题应该是《钟山怀古》,是曹雪芹写的,说的是刘宋文帝刘义隆在钟山西岩下筑“招隐馆”招贤的事情,后来,有一个叫孔稚珪的人写了篇《北山移文》,是个寓言形式的游戏文章,假设山灵口吻讥剌隐士贪图官禄的虚伪情态。这首诗,也是《红楼梦》里的一个著名谜语,谜底是手摇纺车纺纱用的棉条。
在古代,这种棉条约一尺长,三分粗。这样的棉条在现代叫粗纱了。因为“纺线”可以谐音为“访贤”,纱头本来隐藏在棉条里的,叫做无端。不知道你们见过纺车没有,纺线时锭子一转,纱头就被强拉出来了,这个动作,跟来到人世间一个道理,就是诗中的“召出凡尘”。手摇纺车时,棉条之线要拉到很长才能完成一个动作,但手不够长,于是就将纱线绕到锭子上去,然后再拉,这样重复多次,就成了“牵连大抵难休绝”。纺纱线时锭子快速转动,发出“呜呜”的声音,就好像在嘲笑被纺的纱线一样,而且纺一次响一次,就有了“嘲笑频”的意思,纱线(傻贤)一次一次的被强拉出来,就不要埋怨别人频频的嘲笑它了。这就是“莫怨他人嘲笑频”了吧,要是我没猜错,木屋里应该有纺车,不然就有点遗憾了。
我的话刚一说完,木屋的主人已经从里面打开了窗户,神情激动地大喊:
“小伙子,纺车在这里呢!今天你们几个真是贵宾,来我们这里的人不知道有多少个了,还没一个人这样流利地说出这块石头和纺车的联系呢,来,来,来,到后面,到后面我们用家里的野草招待你们……”
在后面的草地上,女孩已经摆好了桌子,男主人百感交集地抓住我的手,想说什么,却不知道该如何表达的样子,到最后,他只说了一句:
“来,喝!”
~033~
几个护士在路上可能还想着怎么敲诈我一下的事情,但面前的情景却让她们欣喜若狂,不仅不需要出钱,还能酣畅淋漓地吃上形形色色的农家小菜。
木屋的主人等上齐菜后就走了,他一个劲地说让我下次到那里来看看几幅古画,和他切磋切磋,虽然,我一边喝着小酒一边答应着人家的邀请,心里还是没底。
说起这《红楼梦》我倒能吹一下牛比,原因是网络和现实里,只要跟“红楼”有关的东西,我自己就有一大堆,说不上倒背如流,但也能做出点“指点江山,激扬文字”的派头来。要说古画,现在的赝品真是太多了,我又没进过皇宫大内,单凭自己的喜好及江湖中人的评论,却很难说出个一二来。
小川看不出我的心事,她开始滔滔不绝地讲述她跟修飞机的往事,并时不时提出让大家给点意见。
小川这段时间以来,一直和“修飞机的”在进行一场持久的冷战,原因是修飞机的没给她买手机,几口酒下肚,她居然能泪流满面地讲述自己的爱情,好像人世间最悲痛的应该就是她小川了。
金凤和张美丽在酒精的作用下也开始癫狂起来,一个个没个正形。
木屋中的小女孩总是不失时机地将菜送到我们桌子上,她们几个减肥狂对乡野小菜充满了欲望,每一个菜总能狼吞虎咽,如秋风扫落叶般一扫而光。我都有点不好意思起来了。醉意蒙胧地中瞅了眼旁边的啤酒瓶,我的GOD,横七竖八地躺着20多个,这才4个人啊!
要说野菜不花钱,无成本,但这啤酒一定是有成本的。
为了让木屋中的小女孩不觉得亏本,也为了让大家吃的心安理得,我中途离开桌子,以上厕所的名义塞给女孩100块钱,并告诉她,别让她父亲知道。
这一招还真管用,她上菜的频率和对我们的热情程度果然跟先前大不一样。20多瓶啤酒已经到了这几个酒囊饭袋的底线了,我因为身体的原因,最多也喝了3瓶而已,那几头猪却不一样,如同猪八戒掉到馒头铺子里一样,拣了个现成的,她们才不会顾忌什么颜面,每人六七瓶的样子,喝的一个个开始说胡话了……
我清醒地注视着杯盘狼藉的桌面,心里却有了一种曲终人散的孤独。
点了支烟,在看着这些健康的人们为所欲为,心里却无限感慨。
突然,脖子好像被沉沉一击,重重地一团肉乎乎的东西压了下来,回头一看,金凤正个人都爬在我脖子上,满面通红地拿着啤酒瓶要来灌我……
~034~
这绝对是一个占便宜的好机会!
我心里七上八下地做着思想斗争,表面上却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从容不迫。这伪君子的做法实在让人不爽,身边是三个女孩,周围还有店老板,咱刚才还文绉绉呢,这出了事情可不大好。
算了,赶紧撤吧!还能赶上末班车。
到了车站,已是满天星斗。
三个女孩早已摇摇晃晃,张美丽在车上就吐的一塌糊涂,售票员瞪了好几眼,但她那是晕车,吐就吐了,最多浪费一桶水来冲洗。
张美丽刚吐完,江小川又开始爆米花了。
她们俩搞的这趟末班车热闹极了,我和金凤坐在她们的后面,都故作镇定,但金凤的手一直紧紧地握着我的手,仅此而已。
张美丽和江小川的家离车站近一点,我们先送她俩到家,最后只剩下我和金凤了。这时候的金凤,突然就酩酊大醉了,连走路都需要搀扶,摇摇晃晃的厉害。
天!
搀扶着金凤,我有点随波逐流的感觉,反正你走到哪儿,我就跟到哪儿,我又不知道你家在哪儿。何况,此时已经午夜时分,路上没几个行人,连车辆都少的可怜。偶尔出现几个长途车,在明亮的车灯照耀下,司机们恶作剧般将喇叭按得山响,好像按一下喇叭就能满足什么肉体上的欲望一样,喇叭还没响完,夜空中会留下一长串粗野的笑声,我肯定能想到他们在谈论着这个午夜的一个男人和一个酒醉的女人……
走了一段公路,我们拐进了一段乡村土路,两边都是苗圃,金凤就那么含糊不清地一歪,我们俩又稀里糊涂地歪进了一个小松林。
林子里不时地传来嘤嘤嗡嗡的虫鸣声,空气却格外清新。
这世间的事情,他娘的!
我点了一支烟,任凭金凤腻歪在我身上。我在想着到医院后怎么给值班护士解释呢,金凤却死活不让我回去,看她的意思,我要舍身取色了!
说真的,3瓶啤酒对我来说,也就是蜻蜓点水的工夫,喝也快,消化也快,到了小松林里,我已经很清醒了。
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个解决方法,我倒是想早点送她回去,可她不合作,只能傻呆着。她是护士,我是病人,真要是发生点事情,这往后她还怎么给我打点滴呢!所以,我必须要冷静,又不是明天出院,所以绞尽脑汁我只能“三十六计,走为上策”了。
我稍微酝酿了一下,就在那个午夜瑟瑟抖动起来。而且,抖动越来越厉害,到最后我自己都能感觉到抖动是真的了。就像秋天的叶子,在抖动中寻找末路,而我在那个午夜,在抖动中寻找出路。
金凤见我抖的厉害,一下就清醒了。
“我的天,你个宝贝,你个亲戚,你可千万别在这个时候出事情,你是我亲爷爷还不行吗?天哪!”
说着说着,她开始语无伦次地诅咒起江小川和张美丽了,她一边骂一边在摸我的胸口,听我的呼吸……
我太了解她们这一套了。
对她的折腾,我一声不吭地享受着,顺便抬头看着天空的星星,那的确是一个十分美妙的时刻,在以后很长久的一段日子里,我还能记起那个夜晚——松林,美女,午夜,清风。
即便是到了今天,我在跟金凤打电话的时候,还会半开玩笑地提起曾经那个午夜。
那天,我见到了一个护士的眼泪,是金凤的。
她扶我起来走了几步,我头重脚轻地在思考死亡的事情。其实,很多时候,走向死亡的人是幸福的,他看不到死亡带来的悲痛,比如飞来横祸。这种死亡算是死亡中的最高境界,没有恐惧,没有煎熬,忽然就来了。
但我这种摆明了折磨人的“疑似死亡”却有着恶作剧般的兴奋,我不知道有多少个病人从金凤的手里跨过了奈何桥下面的基石,但这一次,小姑娘彻底乱了方寸,我要是现在就死了,她这一生的愧疚是落定了,但于我来说,肯定不值!起码,父亲母亲,兄弟姐妹们都不知道,即便是知道了,也会成为笑柄:
“听说你的儿子死在北京一个小树林里了?死的时候旁边还有个小护士?半夜?”
这些匪夷所思的场面迅速在我脑子里形成,感觉自己真有点无耻。其实想开了就这样,人生短暂,只有死亡永恒。我只是在做一个古怪的假设。
想完了这些,我不再头重脚轻了。
我慢慢站起来,站稳了,站直了,然后一字一句地告诉金凤:
“你回去吧,我一个人坐一会儿就行了,这样,对大家都好!一定,一定听我的!”
金凤开始的时候没明白我的意思,她的表情由惊恐万分迅速转换为兴奋不已:
“哎呀,吓死我了,好啊好啊,你没事就好,我自己回家,你稍微休息一下后就回去吧,几百米的路,很快的!”
说完话,金凤像蝙蝠一样,很有方向感地消失在黑夜里。
我坐在田埂上抽了一支烟,思绪万千地想了很多事情。
刚才说那句话,也是给自己一个台阶,给金凤一个台阶。她要走了,我即便是死了,也没她的责任,这和她留下来,看着我死亡绝对不是一码事情。
朋友,有时候就这样吧!女人为伤心而生,男人为伤女人而生,我要不拒绝,还能等死?何况,我和金凤只是萍水相逢的医患关系,在当时,扯破天也谈不到道德层面上来。她的离开倒让我摆脱了……
走在回医院的路上,发现有家店铺还没关门。
索性进去提了两瓶啤酒,一路摇晃着喝进了医院。
医院门口的长条椅上,我发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真他娘的惭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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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燕子!
她在黑暗中绝望地哭泣。
我不知道在一个满世界漆黑的暗夜里,燕子在为谁守候,她为什么要惊恐不安地在这里等我?
我提着啤酒,摇摇晃晃地走到燕子旁边,很放松地把头靠到长条椅的靠背上:
“燕子,聪哥醉了,你怎么在这里?是等我吗?”
“怎么了?你脖子上有血?”
本来,我还想装醉,但看到燕子满脸满脖子的血,我的心猛猛地揪了一下,一种熟悉的感觉充满了整个身体。先是心里一揪,接着发麻,脸上的鸡皮疙瘩瞬间就起来了……
“这到底怎么了?”
燕子见到我在问,她哭的越发悲伤,鼻涕眼泪迅速泛滥成灾,脸上的鲜血好像不是她自己的,我找了半天也没找到出血点。哭出来的泪水和鼻涕将原来的鲜血在路灯下画的有点狰狞。
幸好,我是见过死人的人。
对于任何恐怖的画面,只有内心的同情和无奈。一些事情真的过于血腥,但我们不能回避,所有的事情,都要去面对。但血腥并不一定是绝望,带来绝望的,往往是亲情的背叛或者爱情道德的沦丧……
我很平静地靠在椅子上,等待燕子开口说话。
良久,她才呜咽着说:
“郭絮,郭絮因高烧不退,已经用了三四天激素了,因为激素的原因,她今天彻底疯了,她从阳台踢我的门,用拳头砸玻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