桑普的屋子里,装潢得很古典,家具都是旧的,像是祖上传下来,使用了很多年的样子。壁炉里燃着柴火,不时发出“噼,啪”的声音。我坐在一张小方桌旁边的欧式椅上,面前摆着一盘新烤出来的饼干,和两杯冒着热气的奶茶。坐在这暖和的屋子里,我却因为紧张,身体不停地微颤着。桑普没有坐在我的对面,他正蹲在一个柜子前面摸索着,像是在找东西。
“刘先生,你会下棋吗?”
您是说西洋棋?只知道规则,并不精通。”
“呵呵,刘先生谦虚了。来,我们下一盘。”说着,只见他端着一个厚实的木质棋盘在我对面坐了下来。
棋子放在我的眼前,我又一次感到面前这位老人真的很不简单。这种人心惶惶的时刻,竟然能有心情与一个陌生人下棋。
“老先生请用白子。”
“我用白子?那岂不是我老人家欺负你个年轻人。”
“中国人下棋讲究礼节,与长者对弈,做晚辈的,没有用白子的道理。”
“那好,我就不客气了。不过这下棋之前我想说说条件。”
不出我所料,这盘棋绝不简单。但是我一个身无分文的外籍人,他会提出什么条件呢?
“呵呵,刘先生有妻子吗?”
没想到这老人家还有兴趣与我聊聊家常事:“有,已结婚一年,膝下尚无子嗣。”
“哎呀,新婚佳人啊,虽然我老头子认识刘先生尚短,但也十分敬佩你的学识和胆识。”
◇欢◇迎访◇问◇BOOK。◇
第17节:贝克街的歌谣(2)(7)
我的学识和胆识?想必我逃狱的事情他已经知道了。看来我应该做好最坏的打算,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也只能走一步算一步了:“老先生过奖了。”
“这样,你看我这里有一条宝石项链,如果这盘棋你赢了,那么这个就算是送给刘先生妻子的礼物。”
他说着便从口袋里拿出了一条项链,虽然可以看出是金质的链子,但已经看不出一点光泽,下面坠着一个古典花边,中间镶着一块足有乒乓球大小的绿宝石。从整体的氧化程度来看,这条链子的历史应该用百年来计算了。
“这实在太贵重了,我不能收。”
“先别着急拒绝,这还不一定是你的,现在只是我的赌注。但是如果有幸让我老头子技高一筹的话,刘先生也要付出相应的代价。”
相应的代价?这条项链就算不去考究它的历史价值,光看那罕见的绿宝石,已经是我一辈子的薪水也望尘莫及的了:“老先生,恕我直言,您手中的这条链子,就算把我的性命搭上,也不及其万一。”
“刘先生对珠宝也有研究?”
“呵呵,就算再不识货的人,也知道这么大的完整绿宝石,找遍全世界也难出其二。”
“没错,这条项链的价值,并不比这古堡便宜。但刘先生手上有一个我更加感兴趣的东西——如果侥幸让我赢了,就请刘先生将伦敦贝克街酒吧的经营权转到我的名下。”
我怎么就没想到,看来不只是肖本娜小姐,就连他也对那酒吧很感兴趣,这酒吧里一定有什么天大的秘密,肯叫他用这条价值连城的项链来交换。虽然我还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因。
桑普拣了一块饼干放在嘴里,又将两杯奶茶放在了手边的小圆木凳上。
“刘先生不是饿了吗,吃点饼干吧,辛蒂的手艺不错,值得一试。这茶么,有些凉了,夜里喝了恐怕会不舒服。等下我让辛蒂再去煮两杯。”
说实话,我倒是真的有些饿了,随手拿了一块。饼干还有些余温,迷迭香的口味浓郁且飘逸,齿颊留香。这种手艺如果去酒店工作的话,每个月的薪水并不会比一个保险公司的部门经理少。情愿留在古堡里当女佣,想必是这里的薪水也是很可观的。
“怎么样?味道不错吧。辛蒂是孤儿,从小就在古堡里长大。不只是她,这里所有的帮佣,都是慈善机构介绍过来的孩子。由上一代的人培养,等到她们过了三十五岁,再去培养下一代。莱布德斯家不会亏待每一个工作人员,生老病死无一漏掉。”
都说人老了就糊涂,但这桑普,年过古稀,却精明到让人害怕的程度。我只吃了一块饼干,就能猜到我心中所想。
“怎么样,考虑好了吗?”
我尽量沉住气,并使自己的口气平稳些:“老先生,说句实话,我并不是个贪财之人,无缘无故地得到一间酒吧也并非我所求。彼特先生既然把它交给我,我想这其中一定有他的理由。他如此信任我,我断不能随随便便就拿酒馆来作赌注。”
桑普没有说话,抿嘴皱眉看了我一会儿。我还在担心刚才的话是否已经开罪了他,要如何收场的时候,终于听到他开口:“请问刘先生是怎么认识彼特的?”
“谈不上认识,我十分喜爱福尔摩斯,几天前一直在酒吧里用餐,客闲的时候我时常与他交谈。”
桑普似乎很感兴趣我们都聊些什么?
我说,不过就是一些关于小说的事情,还有一些柯南·道尔的小事情。
桑普笑了笑,又拿了一块饼干对我说:“这样吧,刘先生,我们先下着,一边下你一边考虑,等到下完了,你再告诉我,要不要与我打赌。”
“这可不行,这样的话,岂不是让我占了天大的便宜。”
“没错,我就是要给你一个天大的便宜占。刘先生,这世界上,并不是每一件事都可以做到两全其美的。如果你不想在这儿与我对弈的话,那么我就只好带刘先生去监狱里了。”
好狡猾的老人,表面上是我占便宜,但其实整个事情的发展还是掌握在他的手里。眼下也只好与他下棋,不论输赢,我想我都选择不履行赌约,但愿他能准守承诺。“好吧,既然老先生这么有兴致,做晚辈的,就只有奉陪的份儿了。”我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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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节:贝克街的歌谣(2)(8)
“年轻人,这世界永远比你想象的要深远。来吧!”
我并没有撒谎,对于西洋棋,我真的就只知道规则而已。不到五十步,我便已经捉襟见肘。眼看桑普的兵子马上就要冲到我的底线。按照规则,他将会换成一枚皇后,之后,我的败局就已经板上钉钉了。
我挺直了直腰,向后倾去,靠在椅背上——我已经放弃了棋局。谁知,桑普没有用兵,反倒拿起皇后,一直走到我的底线,随即换成了一枚兵。我没看明白他的意思,这到底是要干什么:“老先生,您走错了,这皇后怎么可以换兵呢?”
“年轻人,你知道怎么才能必胜吗?必胜的方法就是出其不意,而要做到这点,就不能受规则的拘束。人生如棋,下棋是这样,做人更是如此。想必刘先生应该深有体会吧,不然,这会儿你就在伦敦的监狱里了。”
可要打破规矩,为什么一定要用皇后换兵呢?我疑惑地看着他。桑普放下手里的饼干,拍了拍手上的残渣。笑着说他没上过什么学,可字还是认识的。这几十年啊,莱布德斯家人丁单薄,生意却相对稳定。他没什么爱好,每天的本职工作之余,就是看看书,而且他还知道中国的宋朝,宋朝有个断案如神的包公
“呵呵,我还记得这包姓官员断过一门奇案,说是两个皇妃争宠,却同日生产,其中一位为了使自己的儿子当上皇帝,便遣人用一只猫换了对方的王子,我没记错吧?
“这个故事叫狸猫换太子。”我说。
“对,为了某种利益,人可以做出狸猫换太子的事情。但是你有没有想过,在不得已的时候,也需要用太子换狸猫。”
“太子换狸猫?”
“哈哈,我就是要用太子换狸猫,好让你看到一线生机,多陪我老头子下一会儿。”
这家伙到底唱的是哪出?
棋局只能继续,而我用所剩无几的棋子,也实难再看到希望。眼看着我被杀得只剩下一个棋子的时候,桑普突然推倒了自己的皇帝,微笑着对我说:“我认输了。”
“认输?为什么?您已经赢了啊。”
“为什么不能认输,别忘了,我老头子可不是个愿意守规矩的人啊。”
虽然我不知道这一整晚下来,桑普到底要做什么,但是我已经对这个精明得深不见底的家伙有了一个新的认识。
“好了,我输了。这条宝石项链就送给刘先生的妻子了。”
“不是说好最后由我来决定吗?我选择放弃赌约。”
“这条项链你拿回去,我让你考虑一天,明天晚上你再来回答我,到那个时候,不论你的决定是什么,我都绝不再反对,好吗?”
说完,桑普突然长呼了一口气,拿起手边的奶茶喝了一口,皱了皱眉,又马上放下了:“已经凉透了,刘先生也不要喝了,晚上喝太多的水对眼睛不好。我老头子支撑不住了,要睡一会儿,你请便吧。”
他便不再理我,坐在椅子上闭眼睡了。看来老先生是真的累了,现在他的脸上只剩下安详。
回到屋子里,我没有开灯,想脱了衣服直接上床睡觉。走了一步,突然被什么东西绊倒了,摔得生疼。我爬起来,打开了床头灯,才看清原来我被鸢尾花箱绊到了。算了,睡觉吧。
正要躺下,突然有一个想法从脑子里闪过。这宝石项链,难道真的是……
我迅速再次打开了灯,把宝石项链拿了出来,又提起了鸢尾花箱放在腿上,仔细比较起来。果然,是我想太多了,这宝石项链上的绿宝石,不论从形状,还是大小上来说,都无法镶嵌到鸢尾花图案上的任何一个凹洞里。
下期提示:
被“我”视为莫逆之交的桑普管家猝然离世,尸体竟然也神秘消失,到底是自杀还是他杀?在一片混乱中,更多的命案和诡异事件接踵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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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节:百物语之暗夜奇遇(1)
百物语之暗夜奇遇
文/吴谁
水中有鱼。
地里有虫。
暗夜里有妖怪。
都不是人该去的地方。——《百物语》杉浦日向子
很大的雨,铺天盖地地涌下来,仿佛要将这个世界冲垮。
即使有伞,也遮不了身影。匆匆的路人只好无奈地停下脚步,躲进路边的商家中。
一个十字路口处的小餐馆中,就停留着四五个这样的路人。他们身份各异,有商店的老板,瘦小的清洁工,白发童颜的老人,还有一个满脸悲伤的年轻男子。当然,少不了一个落魄的文学青年,也就是讲述者吴雅追——“乌鸦嘴”我了。
让人眼前一炫的白光,哗啦啦的雷声马上响起,似乎就劈在附近不远处。餐馆中唯一的电灯灭了——停电了。
现在是深秋的傍晚六点,天不应该黑那么早。但因为这瓢泼的大雨和小餐馆不良的采光,仿佛已经来到了暗夜一般。
餐馆主人急手急脚的点燃半截蜡烛。看着昏黄的光亮后,他才松了一口气,兀自抚着胸口说道:“好险好险。这暗夜中可是有妖怪的。”
我无声地笑笑,却被旁边老迈的商店老板瞅见了:“年轻人,你见过的世面少,有些事情你不懂。”
他看看外面的大雨,叹了一口气,“暗夜中的确会有妖怪出现。那是我亲眼看到的。”
“也是这样的大雨,也是这样的停电,整个城市都笼罩在暗夜之中。我就在这附近的街道上,遇到了妖怪。”
商店老板的故事:
那天,我去收一笔救命的款子,却没有遇到欠债的人,只好垂头丧气地回来了。
那时,因为大雨,也因为晚了,路上基本上没有人。我也没有在意,因为这笔款子没有收到,我的整个生意就全完了。
突然一个雷劈,不知打中了哪里,一下子整条路上的灯全灭了,路上简直就是伸手不见五指。就这种情况,我还是匆匆地赶路。什么,你说我为什么不怕危险?我身上一毛钱也没,想死的心都有,哪还怕打劫的啊。
我扶着路边的围墙,就这样深一步浅一步地走着。雨太大了,路上的水都来不及排,形成一道齐脚踝的洪流,顺着坡势,流向路口。
突然,一个电闪。我隐约看见对面来了一个人。只有不到一秒时间,看不清楚。只觉得那人是个男子,身材比较高大,脸色惨白,眼睛瞪得鼓鼓的。没注意装扮,但他肯定没有打伞,身上穿的衣服应该全都打湿了吧。
其余的没看清,也就那么一下子。然后又没光了。
不知为何,见到那人的脸,总觉得心里毛毛的。于是加快了脚步,跑了起来。那人就在对面,我跑,是向他靠近啊,一下子就擦肩而过了吧。
十几秒后,又是一次闪电,将整条街照的雪亮。
我看见,我和那个人的距离,并没有缩短,还是那个距离!他还在我的面前,正面对着我。
我楞住了,没道理,他面对着我走来,我向他跑去,不是应该距离缩短吗?
闪电一瞬而过,我重陷黑暗。
想当时,我脑袋一定进水了,居然仍是撒腿向前跑。我年轻时是体校的,到现在,这跑起来还是比一般人快。就这样跑了十几秒。一道闪电映入我的眼帘。
我看见那人还在我的面前,脸色惨白,胸口挺起,脖子后仰,两只灯泡一样的眼睛,紧紧地盯着我。
我突然意识到,那个人看起来像是朝我走来,其实他和我一样,也是向前走,所以我始终追不上他。
只不过,他的脸是长在脑后,那张一直盯着我的脸是长在那个人的脑后!
于是,我马上转身逃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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