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红庭西染坊誉满京城,新起的竞争对手就陆续效仿,慢慢的这落马道竟蜿蜿蜒蜒前前后后修了十三条,修的形态各异参差交错再也容不下一砖一瓦,便成了现在的落马十三道。
常圣三人现在正站在落马十三道的门前,而大门却紧闭着。施展轻功赶到城郊时已过午时,太阳正是一天中最毒辣的时候,只见门前左侧立着一个红衣小丫头和一个白发老人,这白发老人为这红衣小丫头扇风遮阳,照顾的甚是周全。
这红衣小丫头一见到常圣便笑着大呼:“喂!那边那个冤大头模样的公子哥,快来送些银两啊!二小姐我恭候多时啦!”
那白发老人忙道:“二小姐你、你这般喊话,这客人恐怕都要跑光了。”
常圣却眉飞色舞的跑过去,边跑边喊:“冤大头来啦,银子也来啦,二小姐久候啦!”那模样仿佛这红衣丫头是他的亲小表姨似的。
香兰叹了口气道:“姐姐,这人找人的本领还不曾领教,但这花钱的本领却高超得很。”
若兰冷冷的哼了一声,跟了上去。
二小姐道:“哈哈,黄叔,这人恐怕是个极品的冤大头,二小姐我福大得很,只出来这一天,便让我遇上了。”
黄叔陪着笑迎上去道:“客官想必不知,每天的这个时辰是落马十三道内部的运货时间,燃料成品一并运到货房或者装车运走。由于道路狭窄,运货时间是关门谢客的。今日这门刚刚关上,不如去我家主子开的红庭客栈休息片刻,时间到了再动身。”
常圣道:“再好不过,这红庭客栈的主子真是绝顶的精明,还请带路。”
黄叔道:“客官请,客官请。”
进客栈的路在落马十三道的墙外,也只容两人并行。黄叔走在最前面,后面是常圣和二
小姐,香兰和若兰走在最后。
路上这个二小姐不停地回头打量着香兰和若兰,尤其是细细打量着香兰。这二小姐的身长和体态竟和香兰十分相似,而若兰就显得高了些,她当然喜欢打量香兰。
女人就是喜欢留意和自己有几分相似的女人,留意人家的穿戴,留意人家的举止。仿佛可以得到更多的启发。如果这两个女人恰好都很美,那么这种留意就更细致,更奇异。
二小姐道:“公子,这两位小姐哪个是你的夫人啊?”
香兰道:“我们两个都是他的表姐,这是他的大表姐,我是他的二表姐。”
若兰低头不语。
常圣瞟了一眼香兰,低着头微笑。
二小姐笑的弯下了腰:“我看这公子实在俊俏的很,不知有多少女子排着队等着当他的大老婆,二老婆呢。你这小丫头恐怕还不懂得如何看男人呢。”
香兰红着脸插着腰道:“好不害臊,你,我看你才是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呢。”
二小姐转头看着常圣道:“公子,里面请。”
红庭客栈旁边有一个宽大的马棚,车马停的满满的,喂马的伙计正忙着添草。
黄叔轻轻推开了门,美酒欢笑便扑面而来。常圣大步进去坐在了门边的位置,黄叔又把门随手关上了。
落马客栈屋顶一个大圆洞,阳光从洞中洒进来。圆洞正下方是一个马蹄形的大水池,水池里布满五色石子,反射着太阳璀璨的光芒。景观精巧奇异。八仙桌围在水池周围,整整齐齐的围了三圈。桌椅都是上好的江南红木,刻有精雅的雕花。有一对卖艺的男女在桌间唱曲,几桌客人叫了浓妆的女子作陪。欢歌笑语,可见是个让任何人都忍不住消费一下的地方。
客人大多是外地的客商,来京城采办各种染料。他们穿着上乘的软牛皮长靴,衣料也舒适得很。身上的配饰很少,手指上也干干净净,但却都是个顶个的富家子。
这些人很少在江湖走动,都是各地的商贾,所以常圣基本都不认识,只注意到两桌人。
一桌是三个年轻人,两男一女,穿的是随处可见的粗布衣服,鞋上的尘土很多,可见是赶远路来的,却偏偏来的早了些,被这位二小姐带到了客栈里。其中一个男子相貌平常的很,不停在讨好同桌的那个女子,而那个女子却偏偏好像根本什么也听不见,一大杯一大杯的喝酒,不停飘着另一个男子。另一个男子生的果然俊些,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本应是个机灵的人,但他却偏偏像个入定的和尚,简直是个闭关的方丈。那女子已经喝了七八杯了,他还在喝第一杯酒,那女子正想要倒酒,他轻轻一握就把酒壶截过来,慢慢的倒满。这女子却要被活活气死了。
这三人的关系虽弄不懂,但至少这样的三个人恐怕没有什么特殊的任务,是不会大老远来这个客栈斗气的。尤其是那个俊些男子,这人恐怕不到万不得已就连一个字都不肯多说似的。而刚才他夺酒壶的一手功夫更吊足了常圣的胃口。他开始在头脑中编排这三个人的身份。他们从何而来,目的何在?这三人怎么看都绝不是兄妹,倒有可能是师兄妹。
另外一桌人就平常的很,坐着三个中年男人,模样也规矩的很,平常的很,只是有一点很不平常,就是他们在有意无意的打量那三个师兄妹,也在打量常圣。
一进客栈,那二小姐便跑进了后屋,小二过来招呼。
好像每一个客栈都有一个又瘦又矮的小二,而且每一个小二都配着一双灵活的眼睛。这个小二不但有一双灵活的眼睛,还有一对儿讨人喜欢的小酒窝。
小二笑道:“客官要吃点什么?客官第一次来,尝一尝我们的招牌菜吧。”
常圣道:“我们什么都不要吃。”
小二愣了一下,陪笑道:“这……客官是要喝些好酒?”
常圣道:“我们什么也不喝。”说完指指桌上的茶壶,“这茶是免费的,这茶壶好像不是免费的,等一下你要看准,是谁砸了这茶壶,可莫要怪到我的头上。”
小二已经彻底愣住了,他现在觉得这个客人不是疯子就是傻子。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香兰道:“你若不吃就算了,我和姐姐是要吃些东西的,你自己花钱花的那么快,没钱了就要我们陪你饿肚子吗?小二,我要满满一桌子菜。”说完从袖口里随便抽出一张银票。
常圣苦笑着摇了摇头道:“明知道吃不到的酒菜却偏偏要点。小二,你最好快点通知老板,找些人将这些上好的桌椅搬走,搬得越远越好。”
小二盯着香兰手里的银票,又看看常圣板起来的脸,竟头也不会的走了。
香兰瞪着圆圆的眼睛,叫道:“你这人是不是疯了?”
“他没有疯。”
这句话说出来的时候,那三个普普通通的中年人已经围到了常圣身后,这句话说完的时候,说话的人已经亮出了一把雪亮的小刀。
常圣淡淡道:“听说看到过‘快刀’萧臣亮出银刀的人很快就要看到鲜血了。”
萧臣冷冷道:“他们看到的都是自己的血。”
常圣道:“可是我不知道你为什么要我看我自己的血。”
萧臣道:“因为这家客栈里有三个我要杀的人。”
常圣道:“我们是这三个人?”
萧臣道:“你们可能是。”
常圣苦笑了一下。香兰瞪着大眼睛,这次她没有瞪常圣,而是惊讶的看着若兰。若兰却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一样,只是淡淡的看着常圣。
信任和爱总是分不开的,爱带来的第一件事,往往就是信任。
这时,那一桌师兄妹中的俊男子突然站起来往门外走,两外两个人愣了一下,也马上跟上去。
常圣道:“好像有人不喜欢看我的血。”
萧臣道:“他们也不能走。”
在他说完“他们”的时候,他的两个手下已经站到了门口,俊男人也停在了门口。这时全客栈的人都站起来,又一起坐下,围了满满一圈,他们现在能做的事只剩下一件,那就是瞧着。
萧臣道:“不是你们,就是他们。柳残,南宫月,南宫杨必须死在这里。”
常圣道:“这三个人好像都是昆仑派的。而且好像应该是两男一女。”
萧臣冷冷的看着他道:“两男一女。你好像很聪明。既然知道我是谁,也知道桌子会被我打翻,我所以只好先杀了你。如果你们身上没有我要的东西,我便杀了他们。”
常圣道:“为什么想要我命的人都会先夸我很聪明,而其实他们自己却蠢得要命。”
萧臣道:“我不蠢。”
他一点都不生气,就好像他根本在听一个死人说话,一个要死的人,无论说什么,又何必生气。一个已经死了的人,无论他做了什么,又何必生气。这么简单的道理,却偏偏只有少数的人能懂。
常圣叫道:“难道你看不出我们是一男两女吗?”
萧臣道:“我看不出。”
常圣又叫道:“为什么?”
萧臣道:“因为我看不出。”
常圣苦笑着摇了摇头,萧臣显然是个谨慎的人,一个人如果不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他绝对是个很少犯错的人。很少犯错的人也绝对很可怕。
常圣突然转向柳残,笑道:“三位眼见我们要冤死在这里,也不问候一句就急着要走?”
那个俊朗的男人就是柳残,那个小师妹就是昆仑掌门南宫照的小女儿南宫月,最后一个就是南宫照的义子南宫杨,南宫杨本姓杨,收为义子后改姓南宫。
这三个人都是南宫照最信任的人,他们要做的一定是一件极隐秘的事。
柳残冷冷道:“谁要冤死?”
常圣道:“好像是在下。”
柳残道:“如果不是你自作聪明,大吵大闹,会连累我们要走又走不得吗?”
常圣苦笑道:“你们要走是因为你们才是他们要找的人,跟我根本连一点关系都没有。”
柳残看着常圣,一字一字道:“你才是他们要找的人。”说完就坐到离他最近的一个桌子前,好像在等着看常圣被脱光衣服搜身一样。
常圣叹了口气道:“既然两方面都不讲理,那我们就好像必须死在这里了。”
萧臣一直盯着常圣的肩膀,身体放松到极致。就好像手中的银刀马上就要脱落似的。
萧臣手中的刀当然不会脱落。一把刀如果想有最快的速度,必须先放松到极致。才能在真气灌注的一瞬间爆发出极致的速度。常圣也没有动,他还坐在椅子上斜对着萧臣。若兰握着茶杯的手指已经泛白,她被萧臣的杀气完全镇住,竟然不能移动一寸。她遇到过的武功高强的人并不少,她也常常看到父亲出剑。但是她却从没和强敌生死对战过,从来没有感受过如此强悍的杀气。
这时,萧臣已经出手,他的手臂抡起一个圆圈,朝常圣的腹部急砍而下。
这样一把小刀确没有刺向心脏,也没有砍向脖颈,而是急刺丹田。这一刀又快,又狠,又奇。
而常圣坐着的椅子就好像长在的他的身上一样,突然向旁边一歪,眼力不好的人根本看不清这一歪的动作,其实常圣根本没有任何多余的动作,只是右脚一旋,用椅坐对准小刀。那柄小刀来势太快,根本没有退路。有退路的刀就绝不是最快的刀。
银刀直没入厚实的红木椅子里,这时萧臣右肩空门尽露,他却在一招不中的关头,顿了一下。
高手过招,任何一点错误都将致命。而这一顿,已足以让任何敌人致萧臣与死地,更何况是常圣。
但常圣却好像根本没看见,根本没有做出任何动作,连右脚的力也卸去,竟好像是被这把银刀推起来一样。轻松的坐在椅子上。
萧臣的左手微微颤抖了一下,竟飞快的一抖。一把黝黑的小刀直击常圣的心脏。若兰惊叫一声:“小心!”
这时常圣坐着的椅子突然碎了,萧臣的银刀也脱手,被常圣坐在**下面。常圣将手缩进袖子中,用力一拍,黝黑的小刀便像被施了魔法似的,直射向桌子底部。
这把小刀竟然没有刀柄,它两头都是刀尖。
常圣已经赢了。其实萧臣那一顿就是诱敌人出招,然后发出的小刀才是致命一击。在出招的一瞬间他可能已经是个死人了。
但是常圣非但没有出招,还强迫萧臣的右手出力。他在萧臣右手出刀前就已经看出萧臣的招式套路,那就是松起急出。而刀对于用刀的人无疑就是一切。所以常圣将力量卸去,萧臣就必将用力托住椅子。因为他绝不会放开他的刀,也绝不敢在千钧一发的关头运气拔出刀。何况真正致命的确是左手的小刀。所以他的右手无疑被常圣制住了。
萧臣右手被制,左手还是毫不犹豫的出刀了。久经血战的人都知道,犹豫就是失败。所以萧臣也应变的又快又稳。左手这一刀也使出了十成的功力。虽然先机尽失,也绝对迅猛可怕。
但是,他遇到的偏偏是常圣。
萧臣慢慢站直,眼皮不停地抖动。他的两个手下也愣在门口动也不动。可能他们根本没有看过他们的老大失手,而且那个赢了的人却好像根本没有赢,因为他正狼狈的坐在地上。而输了的人却好像根本没有输,因为他连一滴血都没有流,还好好的站在那里。
柳残悠悠道:“看来自作聪明的人多少都有些本事。否则早不知死了多少回了。”
南宫月这才回过神来,瞪着眼睛道:“这人难道赢了?可我看这人好像很倒霉,椅子突然碎了,他好像也已经一**摔死了。”
柳残道:“他不是倒霉,他只不过是个女人而已。”
常圣突然大笑起来,慢慢的从地上坐起来,抖了抖衣服道:“阁下说的女人难道是我?”
柳残道:“不错。”
常圣道:“为什么?”他好像已经有一个月没有问过这么多为什么了。
柳残道:“那黑色的小刀上当然有毒。”
常圣道:“我看的出。”
柳残道:“你弱不击碎椅子,是有时间用内力将小刀直接打飞的。”
常圣道:“但我还是觉得先躲开它更保险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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