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在土下的东西也被挖出来了,果然是—具人的屁体。
是大约年龄在三十后半的男子。
长得倒是仪表堂堂,致命伤在血肉模糊的胸膛处。
“我再也不要到这里来尿尿了!”
我惊魄未定,两腿还直在发软。
看着闻讯而来的老捕快跟仵作已经忙碌起来,记录案发现场的情形、查验死者身上的伤口,先前被小蓝打过后才成为好兄弟的马如龙在我身后小声嘀咕着:“尿尿也能尿出一宗大案来,运气真好!”
按当时的刑部律法,第一办案者必须对本案负责到底的原则,这宗离奇的杀人案自然是得落到我身上了。
基本上来说,虽然当一名捕快不管是抓小偷还是拿采花大盗都是为人民服务,可是最最容易闯出名头的,自然是去破什么命案、血案、惊天大案。
而我才入六扇门就受命去侦破一宗命案,直接略去我应该做的巡查、跑腿、调查处理民事纠纷等等循序渐进过程,简直是无形中实现了超越障码三级跳。
爹对这个事件带来的影响的反应是喜忧参半。
如果我像年轻时的他,那可真是天上掉下来的大好时机,扬名立功在此一举。
然而,面对着一个从外在到内在都与自己相差甚远的继承人,我爹除了学伍子胥一夜白头还能做点什么?
倒是娘在一旁出了个主意,“福儿虽然没什么经验,担不起这等大任,但我们余家不是还有个金陵第一名捕的他爹在嘛?福儿的搭档到现在还没有,你自告奋勇得了,你们父子档连袂出手,不管谁的功劳那还不是咱余家的嘛?破了案子将来也好为福儿积累些必要的资本。”
娘一语惊醒梦中人,虽然爹是很想把这个侦察父子档开下去,可惜他还有一宗要案在身,分身乏术。
但无疑的,娘这个提议也为我的困境开辟了一条新的解决之道。
既然办案一般都是两名捕快同时出动,东边不亮西边亮,就算在其中我的完全不能起到作用,好歹也可以给我配个本领高强的搭档,至少不会叫死者沉冤不得雪吧!
有了这样的根本解决办法,爹的心定下来了,不再反复思考着让我离家出逃等逃避现实的举措,转而研究他手底下的捕快究竟哪一个最适合做与我搭档的倒霉鬼。
事实证明有人要倒霉的时候挡都挡不住。证据就是我爹第二天一早就兴冲冲地把我从床上挖起来,去见—个好死不死,恰好要在这个时候撞回来结案的一流捕快。
据说这人是捕快中的后起之秀、新升起的一颗明星,他在三年前才加入六扇门,当年便破了一起因宗教迷信活劲而引发的连环杀人案而名声大噪。后来在一场追捕中他的搭档因公殉职,所以到现在他身边也还没有固定的搭档。
“福儿,这是高非凡高捕头,以后你就跟在他身边多学点儿,知道吗?”
当爹含着热泪执起我的手,既像临阵托孤,又像清仓甩卖,还有点像强行嫁女般地把我托付给面前这人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心底一直抱着渺茫希望能与小蓝复合的侥幸已经没有了。
这个人不知道好不好相处?
会不会像小蓝一样聪明又温柔地给我做好一切收拾善后工作?
虽然小蓝偶尔也会欺负我,可是大半时间他都在帮我,而且他是知道我傻也不会嫌弃的人。
“来呀!福儿,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过来见过高捕头?你要以高捕头为榜样,别丢我们六扇门的脸!”
爹看我呆站着不动,心里大急,也不管我对陌生人的心理适应期过了没有,就强行把我推上前去,勒令我给别人打招呼。
“高高高……”
我哭丧着脸,把头仰高三十度,只看见一枚白皙的喉结。
再把头抬高六十度,看见了一管高挺的鼻子。
直到我把头仰成九十度时,终于对上了一双如墨夜里的星星般的眼睛。
我知道我的身高不够普通标准,只有五尺一寸多一黠。
爹每每为之叹气,钦恨于我不管身材还是智力都接不了他的班。
娘说我才十六岁,还有很大的成长空间。
可是爹也不用这么快就找个榜样来激励我飞速拔高成这样吧?
真是合了他的名字,高到非凡。
除了傲人的身高外,他还有一副英俊的皮相。
一身的劲装看起来非常精明强干的样子,高挑挺拔的身材随便往哪一站就是鹤立鸡群。英气的嘴角微抿着,细长的眼精光熠熠,只是不知怎么地他给人有点孤高冷漠的感觉就是了。
他居高临下的俯视着我。
我在他的目光下瑟缩。
那双眼睛的主人冷淡地上下打量了我一圈。然后,那双眼睛上方同样好看的浓眉皱了皱,吐出他见到我后的第一句话:“余总捕头,我不当托儿保姆的。”
“福儿已经十六岁了,不小了,呵呵,呵呵,该长的地方都长了。”
爹傻笑,不过我知道他是在装傻。
为了把我推销出去,爹偶尔也会扮猪吃老虎。
“而且跟我搭档很危险,我在办案中无法顾及别人的安危。上一次就已经损失了一个同伴了,我认为大可不必再多浪费一个。”
原来别的老捕快都有搭档,唯独他没有,还真的是因为跟他搭档的人在办案中险难身亡啊?
我激灵灵打了个冷颤,果然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随便就能碰到的好事不是这么轻松容易就能享受的。
“没关系,福儿就是太少阅历,能跟着高捕头游历游历,也是好事。而且我们官差办案最讲究团结协作精神,你独来独去的习性也该是时候改一改了,这次你务必要携带伙伴共同进退,这是我这总捕头的命令,你想不遵从吗?”
可惜我那一心为公的爹已经决定了不管前面是刀山还是万丈深渊,他都将让我一往无前,义无反顾,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总之目前的第一步计划就是得让我巴上眼前这位高捕头再说!
看样子爹为了破案,是不惜牺牲小我了!连“总捕头的命令”这么大的帽子都盖下来了,叫人敢不遵从吗?不过不知道是不是我错觉,爹像是有点话里有话的样子。
然而,这次高非凡却没再违抗成命,只是默默地点了点头,表示他知道了。
在我还没完全接受这个事实而站着发愣的时候他就已经转身走开,一刻也不浪费时间地向整理案件记录的师爷、还有解剖屁体的仵作了解案情去了。
“福儿,你还不快跟上去!记得一定要听高捕头的话,绝对不可有任何违抗!”hksar
爹叮嘱我要珍惜每一个学习的机会,当然,还有最重要的就是听话不惹他生气抛弃我。
我略带哭意地点点头,表示我听懂了爹的话,然后拚命地跟在他身后追赶他的脚步。
行至无人处,高非凡突然停下步子,害我差点没一头撞上他的背。
“不想死的话就离我远点!我才没空带小孩子瞎闹!滚开!”
这这这……这人怎么这样啊?
好恶劣,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
因为这些许的愤慨之心盖过了爹叫我一定要听话的命令,我决定就偏不滚开,跟着他看看谁比较倒霉。
事实也证明当一个傻瓜下定了决心拿出傻劲儿干一件事的时候,没有不成功的——就算失败也是为了涎生成功而做的前期准备。
在我创造了第三百六十七个成功的母亲后,第三天,高非凡莫可奈何地带着我上路,查案去了。
正文 第三章
“我们此行要去沧州。因为你发现的这起杀人案并不是一般的杀人案。根据仵作剖尸检查的结果,虽然凶手刻意用剑把伤口砍得血肉模糊以混淆视听,但直接致命的凶器是十字镐。十字镐是一种非常特殊的武器,江湖上能练到一击必杀的高手并不多,而这种杀人手法我恰巧在三年前见过一次,那人便是被我亲手送进沧州大牢,今年秋后就该问斩的死囚‘飞天狐狸’李段。仵作经过解剖还发现……”
风清气爽的清晨,对面的帅哥看起来心情很好,也有打算要缓和我们之间的关系的样子,自我认识他之后头一回说了这么多话,简直可以说是侃侃而谈。
可是,面对着丰盛的早餐而大谈肢解、命案、血淋淋的杀人现场,我的胃似乎有点因为这样的就餐话题而闹罢工。
“来,吃一块冷牛肝,味道不错。”
对面的帅哥自然是不为所动,亲切地挟了一块牛肝给我,看着我受宠若惊地吃进嘴里后,接着陈述案情。
“死者肝部也出现了十字镐的痕迹,足可见这一掷之力势不可挡,在穿透胸腔之后还伤及内脏,因肝脏破裂致死。”
“呕——”
我可怜的、饱受折磨的胃终于因为实物在前般的残酷叙述而造反,对面那位帅哥连眉毛也不动地看着我冲到窗边上抱着柱子去吐。
“早说过叫你不要跟着来,现在后悔还来得及。”
冷冷地,他绝情的话语从背后追来。
原来,这几天来他甩我不掉,人前也不好做得太过。现在已经远离爹的视线了,打的主意是让我自动离开啊!
我我我,我当然也不想跟在他身边受这样语言、精神上的虐待。虽然跟着他还不知道会怎么样,可是我知道如果我回去,爹就一定会把我捆到马背上再送回他身边。
与其去选择一个已知的悲剧,不如跟着未发生的悲剧前行比较好。
娘常说,旦夕祸福!将来要发生的事,还不一定是灾祸呢!那我为什么一定得先选了知道十足倒霉的那个?
“呕——”
大概是被我哇啦哇啦毫无形象的狂吐影响了胃口,边吃东西边讲解剖经过的人也吃不下了,脸色臭臭地叫来小二把东西打包。
而原本坐在我们旁边几桌的客人,早就散出了五尺开外,一脸惊骇莫名的表情正襟危坐,斜眼也不敢看这边。
“还不快走?被人看笑话很好玩啊!?”
他大约是觉得作为我的同伴很没面子,可是会吐成这样也不是我愿意的,如果不是他这么具体到细节部位地讲述案情,我怎么会产生这般深刻的联想?
当然他没耐心听我解释,一转眼早就去了七八丈远了。
“我说,你这么死心塌地地跟着我就只是因为怕回去被你爹责罚?那容易!你到邻县去随便找个地方藏起来玩上那么一两个月,我把案办完了就回来找你,再带你回去,这样你爹也骂不着你了,破案的功劳我依然分你一半,如何?”
因为此次办案的经费充足,高非凡向驿馆租借了两匹马代步,一路上还不忘做我的思想动员工作。
“可是爹说要我跟着你听你的话呀!”
他不让我跟着,我怎么听他的话?
我摇摇头,表示出门前爹不是这样交待,如果我不跟着他还是会被爹责罚的。
“傻子,你不说,我不说,谁会知道?”
他脸上浮现出“是聪明人你就该知道怎么做”的笑容,可是不幸他已经一口道破我的真我本相。
“我会说的。”
既然已经被他看穿,我也就不再隐瞒了。于是我诚实地开口,说出他认为的万全之策的唯一缺陷。
只要爹一盘问,我多半还是会说出真相,到时候就不止是被责罚的问题了。当爹发现我由一个虽然很笨,但起码还诚实听话的好孩子,变成了依然很笨,可是却学会了撒谎欺瞒的坏孩子,极有可能把我赶出家门。
我喜欢吃娘做的荷叶粉蒸肉,不想被爹赶出家门。
“你有毛病啊!?真是的,谁要跟一个臭男人一起办案啊?”
他拿我软硬不吃没办法,大大地发了一通脾气,纵马先行而去。
“臭男人?”
我终于发现了他百般不愿与我一同上路的原因。
嗅了嗅自己的衣服,手和头发,不臭啊?也许他不喜欢跟我在一起,是因为我是个男人?既然这样那也就没办法了。
以前娘发现妹妹喜欢把我打扮成女生后发了一通脾气,勒令我要记得我是个男孩子,无论如何都不可以穿花裙子,戴花冠。
可是现在为了能够与我的同伴相处和谐,适当的让步是应该做的。
好不容易追着他到了打尖的客栈,歇息的时候我到街上买来了一套女装,还有胭脂水粉。
不过有点我不太明白:当那个卖胭脂水粉的大娘说不知哪家姑娘这么幸运,能得到像我这样俊俏体贴的郎君,我说这些是我自己要用的,她干嘛变了脸?
同样脸色变得怪怪的还有高非凡。
当第二天我穿着好不容易才绑好的裙子,并涂好昨天买来的胭脂水粉出现在大家面前时,他震惊得连挟在筷子上的花卷都掉了。
我想可能是我化的妆太难看了。
不过那也没办法,我从来没做过这种事,以前都是妹妹帮我化的,我只记得刷上了粉之后,脸上要抹一陀胭脂,唇上也该涂一圈。
程序我是记得的,可是份量就不是我能够掌握的事了。
全部弄完看到镜子的时候我自己也蛮害怕的,可是转念一样,反正我自己又看不到,那就没关系了。
唉,高非凡也许是真的精明能干,可是他的品味我不敢苟同。
“早!”
我小心翼翼地在他身边坐下,不敢太大声说话,怕脸上的粉层龟裂开来。
他英俊的面目抽搐了一下,几乎是立刻食不下咽。
也罢,昨天他才让我吃不下早饭,今天风水轮流转一下,到他吃不下也没什么好奇怪的。
我习惯性地见怪不怪,举起筷子吃饭。
“你这是什么打扮?”
良久,看起来高非凡是很辛苦地平息了体内造反的器官,确定不会重蹈我昨天的覆辙后,问了我一个问题。
他的脸色很奇怪,像是想笑又笑不出来,要生气可是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