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了他手里,砍头就像削萝卜一样轻松。
江湖杀手组织里,他是个嗜杀成性之人,他每次杀人时就像着了魔一般,伴随着声声吼叫,挥舞着大刀,近乎疯狂。
另外五人经过一番乔装打扮,逍遥子并不认识,不过五人的脸色都变得铁青,撰在手里的兵器都紧了紧,夹杂着仇怨的眼睛时刻注视着他。
看起来并没有那么凶恶,但却比门口的砍一刀更阴沉。
往往是这样,阴沉有时比凶恶更可怕。
“哈哈!”
逍遥子大笑出声,随即神色一凛,纵身飞起,那把苍白的剑已出鞘,手握着宝剑便向门口的大汉刺去,剑法刁钻凌厉。
逍遥子有理由相信砍一刀外表看似凶恶,内心一定很懦弱,尤其是他拿着一把大砍刀。
他凶他恶,他拿着大砍刀,为的只不过是掩盖他内心的害怕。
来的这六人之中,武功最弱的一定是他。
这一点,逍遥子无疑看得很准,正当他手中的剑还未到达砍一刀的面前时,他的黑色眼珠里,有了白色的恐惧。
一声惨叫传来,剑光一闪,便看见砍一刀的的喉咙多了一个洞,一个窄而深的小洞,鲜血冒将出来,同时他眼里的那白色恐惧也慢慢消散。
其余五人看到这一幕,骇然之情更甚,手持兵器向逍遥子的方向袭来。
在力量悬殊的情况下,本应该是先攻击最强的,然而,逍遥子反其道而行,先攻击最弱的砍一刀。
因为砍一刀是他自信一击必杀之人,少了一人,便少了一份威胁。
若是去对付最强的,逍遥子不清楚对方的实力究竟如何,不敢贸然出击,在实力还未弄清楚之前,而去攻击对方最强的一环,无疑是加速自己的死亡。
在五人攻来的同时,逍遥子起身飞起,一片剑光闪动。
六个人,六个江湖上顶尖的杀人好手,他们杀人往往都在一瞬间,被杀也在一瞬间。
这场恶斗,客栈鲜血满地,尚未凝固,他们流淌出的血是红的,犹如玫瑰花瓣一样红。
有他们的血,也有逍遥子的血。
逍遥子显然已身受重伤,旧伤新伤,让他感到一阵刺痛,就像一根针扎在心里一样的痛。
他站在鲜血中,表情很冷,那是杀手特有的冷。
想来杀人的人,如今都已躺下了,不想杀人的人,却已成了刽子手。
江湖就是这样,你不杀他,他要来杀你,要让他不少你,就只能杀了他。
本书源自看书網
。。。
 ;。。。 ; ;
第十一章 葬生火海
逍遥子没有动,也没开口。
历经一番血战,他的脸很苍白,就像纸一样的颜色。
然而,他的嘴唇明显在抖动,全身发颤,唯有手中的剑紧紧的握着。
剑光闪烁,寒气逼人眉睫。
一滴血珠沿着剑尖滑落下地面,溅起点点血渍,空气充斥着刺鼻的血腥味,令人作呕。
逍遥子伫立在鲜血的地面上,久久的,目光注视着客栈的门口,似乎在等待着什么人。
客栈内桌椅板凳都是缺胳膊少腿的,并横七八竖的摆放着,那六个杀手像死狗一样匍匐在地面,姿态各异。
他是个爱干净的人,若换做平常,他会毫不犹豫的离开这凌乱而血腥的地方。
然而他没有这么做,因为他明显能感觉到有好几十个人正埋伏在客栈外,只要自己出了客栈的门,就会被绞杀。
逍遥子一阵默然。
他并不是怕死,死很简单,但他还不想死,他要活着,而且是好好的活着。
客栈走进来了一个人。
这人头戴红冠,身上穿着件织金锦袍,腰上围着根红色腰带,腰带上系着发射硫磺弹的长筒管物,红红的脸,圆如满月。
逍遥子瞳孔冷缩,目光如炬,因为他认得此人。
“你是火神派的掌门凌炎。”逍遥子低沉道。
“怎么,你认得我。”凌炎问道。
“自然,你的人头值十二万两。”
凌炎欣慰道:“想不到老夫的人头这么值钱,听闻江湖冷面杀手逍遥子,杀人快如风,迅如闪电,今日一见果真如此,江湖上六个顶尖杀手都在你手中顷刻间毙命。”
“他们都是你派来的。”逍遥子问道。
“非也,在你来这之前我们并不认识,不过我们都有一个相同的目的,就是杀了你。”
“这六人都已去见阎王了,你觉得你有把握杀我?”
凌炎目光打量了一下逍遥子,冷冷道:“当然,他们死在你手里,是他们太轻敌了,而我和他们不一样,你知道我对你的看法是怎样的吗?”
“什么样的?”
“你有毒蛇的液,狐狸的心,北海中的冰雪,天山上的岩石,狮子的勇猛,财狼的狠辣,骆驼的忍耐,人的聪明。”凌炎镇定道。
“既然如此,为何还有胆量来杀我?”
“我说了,我和他们不一样,我杀人不是用刀剑。”
“不用刀剑,你怎么杀我?”
“火。”
“用火?”
“对,我火神派最新研制出了一种绝杀武器硫磺弹,只要遇到火,就会爆发出巨大的威力,就算武功再高强的人,他也是血肉之躯,只要是血肉之躯,自然也抵不过这硫磺弹所爆发的雷霆一击。”凌炎激动道,右手不自觉的向腰间的长筒管摸去。
逍遥子凛然道:“听起来挺厉害,为何刚才不动手,你进来就是为了跟我说这些?”
“是的,你是一个很厉害的人,若是死的不明不白,岂不是很可惜?”
“这么说来,我还得感激你了?
“是的。”
逍遥子道:“我和你素来无瓜葛,也无仇怨,为何要杀我?”
“杀人也要理由吗?”
逍遥子道:“当然,我相信这江湖中,不会平白无故的杀人,或者被杀,除了这人是个疯子。”
话音刚落,凌炎大笑。
“若是要找杀你的理由,我想会很多,就像刚才你说的,我人头值十二万两,你迟早会来杀我的,不是吗?”
逍遥子微微点头。
凌炎接着道:“因此,在你杀我之前,我要先杀掉你,杀掉你这个令江湖人士谈虎色变的逍遥子,足以扬我我火神派的威名。”
“这么说来,我的死,倒可以成全你的名声。”逍遥子道。
“是的,我杀的不是别人,而是逍遥子,江湖传言逍遥子永远没有败过,我要打破这个神话。”。”凌炎道。
“不过你杀不了我。”
“为什么?”
“因为你杀不了我,所以你就杀不了我。”逍遥子回答的很简单也很直接。
“你很自信,是我见过最自信的人。”
“当然。”
“不过这次要让你失望了,我的弟子已经把这间客栈团团包围了,他们手里都拿着硫磺弹,若是同时扔进来,你能想象得到那将是怎样的景象。”
逍遥子冷冷道:“这间客栈很快会被夷为平地,也许包括我在内,就算不被炸死,也会被烧死。”
“是的。”
“我的剑很快,这你应该听说过,我能做到在你扔硫磺弹之前,要了你的命。”
“听说过,但没见过。”
“见过我快剑的人,都死了,你马上就会见到我的剑究竟有多快。”
凌炎道:“可如今你已身受重伤,你还怎么出剑,怎么要我的命。”
“那就用我手中的剑来告诉你吧。”
逍遥子的话刚说完,手中的宝剑带着凌厉的劲风向凌炎的喉咙击去,风驰电掣,速度极快。
凌炎一阵急退,退出客栈门口,便吩咐埋伏在客栈外的弟子扔硫磺弹进去。
“给我炸……”
然而,凌炎的话刚到嘴边,他的话还未说完,就戛然而止了。
因为他死了,死人是不说话的。
逍遥子和凌炎的距离还很远,至少是剑刺不到的距离。
但是凌炎的脖子仍然出现了一道伤口,那是剑划过的血痕。
确切的说,那不是剑划过的,而是剑气。
具体的来说,这是逍遥子握在手中的宝剑激射而出的剑气,剑法的最高境界,剑气也能杀人。
就这样,凌炎带着惊恐的表情而殒命。
与此同时,十颗硫磺弹从门口扔了进来,这硫磺弹是火神派的弟子扔的,都向逍遥子的方向扔去。
只听得轰隆巨响,整个客栈顿时陷入一片火海。
逍遥子也淹没在这红红的火海之中,是生是死,无从定论。
这之后的五年里,江湖中再也没有出现逍遥子这号人物,人们都断言他在这场大火中丧生了。
这场大火过后,官府的捕快在客栈内发现了七具烧焦的尸体,已经无法辨认容貌。
当然,凌炎的尸体已被火神派的弟子运走了,不在其列。
不过也不难分析,六具尸体是来杀逍遥子的六人,还有一具便是逍遥子。
但事实是这样吗?
当然不是了,他们都忽视了一个人,一个微不足道的人,正因为微不足道,所以他们忽视了。
这个人便是客栈的小二。
这样算起来,客栈内应该有八具尸体才对,可许多人始终认为只有七具,这也难怪,谁会在乎这身份低微的跑堂之人呢。
当然,也有少部分人注意到了这点,他们坚信逍遥子还没死,因为他是逍遥子,逍遥子不会就这么轻易死的。
但逍遥子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没有出现,又不得不得让人们相信逍遥子已经葬生火海。
反过来说,若是他没死,那么他是怎么逃生的,这段时间他究竟干什么去了,为什么不出现江湖?
一切都是谜!
当然这所有的谜团,也只有逍遥子本人才能解开了。
逍遥子的一生是个传说,他的生平事迹成为了人们津津乐道谈论的话题。
有人说,他是个坏人,因为他是个杀手,杀了很多的人。
也有人说,他是个好人,因为他是个侠客,劫富济贫。
反正,褒贬不一。
也许,一个人的功过是非不是由一个人或者数人去评定的,只有留给后人去评说,让历史去鉴定。
逍遥子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杀手、侠客、浪子。
看书惘小说首发本书
。。。
 ;。。。 ; ;
第十二章 嫉恶如仇
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我曾是个奴隶,后来成为一个杀手。
但无论奴隶还是杀手,我都还算是个人。
所以我也有我的江湖。
一个杀手。
他的每一次伏击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一辈子被关押在牢笼里的奴隶,
他的牢笼就是他的江湖。
一个习惯了做奴隶的人,不知道自由的可贵。
一个人虽身为奴隶,但仍保持一个自由人的思想,这样的人便不是奴隶。
一个有志向的人,他决不甘心做一个奴隶。
熊倜就是这样的一个奴隶。
都说眼睛是心灵的窗户,观察一个人的眼睛能知晓他的内心世界。
他的眼睛有沧桑、倔强、坚忍。
因此,熊倜不想当奴隶。
通常情况下,一个奴隶想重新成为自由人,只有逃跑。
因此逃跑也是熊倜唯一的选择,他一直在等机会。
次日,破晓。
和煦的阳光透过墙体的缝隙洒向这阴暗的牢笼,映照人们的脸庞,感觉很温暖,就像情人用她充满爱意的手摸着你的脸颊一样的温暖。
牢笼的人是九道山庄内的奴隶,他们没有自由,也没有尊严,就连最基本的生命也无法保障,他们所有的一切都掌握在九道山庄主人的手里。
每一次清晨,奴隶们见到那和煦的阳光,幻想着有朝一日能在阳光下自由的呼吸,自由的奔跑。
然而,在恶势力奴役下的奴隶,这做为人最基本的权益都没有,还奢谈什么以后,未来。
牢笼。
这是关押熊倜的牢笼,他还在沉睡,怀中抱着可爱的岚,他俩身下就只有一些枯枝树叶,怎么能保暖,俩人唯有紧紧相拥着,身体才稍微有点温度。
岚在熊倜的怀中很甜蜜,她的嘴角还泛着笑意,这或许是她有史以来睡得最香的一晚,因为身旁有熊倜,有她的熊倜哥哥。
“都起来干活了,快点起来。”
一阵声音在牢笼内回荡,熊倜迷糊之中听到这威吓而熟悉的话语,身体一颤,努力睁开眼睛,睡眼朦胧,显然还泛着困。
但是没办法,熊倜在九道山庄当奴隶的这段日子,他看到了太多的悲剧,正如前日一个奴隶在干活的时候想逃跑,结果被那帮恶奴放狗活活的咬死了。
要是发现哪个奴隶偷懒的话,少不得受鞭刑之苦。
谁违反了规矩,重则杖毙,轻则鞭打。
总之,奴隶就是活在白色恐怖之下,煎熬着。
“岚,快醒醒。”熊倜唤道,同时他的手轻轻的抚摸着岚的嫩脸。
岚的脸很柔很滑,就像珍贵的丝绸一样柔滑,熊倜很喜欢这种感觉,也唯有岚在他身边,他冰凉的心才会有些许温度。
岚感受到了熊倜的爱抚,同时睁开了眼睛,轻声道:“熊倜哥哥。”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