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恩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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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恩记- 第107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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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隔了片刻。还是莫叶挑了个话头,目标还是对准了叶诺诺,笑着说道:“诺诺,看样子你昨晚睡得很迟嘛。怎么今天反而起这么早?肯定有什么事吧。”



  “当然……莫姐姐,你不会是忘了吧?”听莫叶如此问话,叶诺诺不禁面露诧异。“昨天我们商量好的,去山上玩……”她刚说到此处。忽然又顿声自语了半句:“对哦,昨天洛哥哥跟我说这事时,你不在。”



  阮洛像是知道叶诺诺下一句就会问向自己,所以刚听她如自言自语一样说到这一句,他就主动开始解释:“叶妹昨天回来后,一直在书房,我就没去打搅她,今天说也是一样的。”



  听他这么一说,莫叶倒是忽然记起一事,立即问道:“昨天我跟你说金老板要我转达你的事时,你怎么也忘了提这事?”



  阮洛昨天在回家后,立即使人去商行请假,因为他在京都与金老板有几处合作的商铺门面,他这一请假,就连此后两天在金老板那边计划要商讨的事全都挪后了。这请假的事本来也与阮洛计划出游有联系,昨天莫叶带金老板的话给阮洛时,他不应该会忘记才对。…



  面对莫叶此时的直言询问,阮洛思及昨天傍晚他回来时真正劳费了一番心神的事情,脸上神情凝了一瞬,很快解释了一句:“昨天真是有些昏头了。”



  因为在场几人都知道东风楼里的事,这似是敷衍的一句话,反而令这几人没有再多质疑什么。



  莫叶轻轻呼出一口气,然后说道:“阮大哥,小妹没有怪你的意思,只是担心你。昨天在场之人,应该都不难感受到,为那事你耗费了多少心神,你就不知道多休息一天,今天就要外出,还是去爬山?”



  莫叶这话一出,一旁的叶诺诺暗暗有些着急了,她倒不是担心阮洛的身体,而是不知道该怎么告诉莫叶,阮洛这么急着外出,实际是为了躲一个人。



  念头至此,叶诺诺倒也再次好奇起来:为何阮洛会如此“畏惧”那个叫燕钰的商人?



  叶诺诺下意识朝阮洛看去,就见阮洛正好也朝她看过来,两人昨天在一叶居说过的话,顿时历历在目。



  然而正当叶诺诺忍不住要开口提及那事时,她听阮洛先她一步,缓言对莫叶说道:“我已经没事了,昨天就没事了,昨天去一叶居,有叶医师亲自看过。”



  阮洛这话算是半真半假,昨天叶诺诺的确是带了他去一叶居,去那儿的目的也正是要找叶正名,然而他们到了地点,却又与叶正名错过。



  不过总的来说,昨天头疼了一天,午间胸腹受寒又胃疼了一阵的阮洛今天的确已经没事了,具体来说,是昨天离开东风楼时,那些不妥就已经消失大半,要不要叶正名看诊也没关系了。



  而一想到要解释清楚这件事,就得捎带上燕钰,阮洛心里有些烦,便只想着敷衍过去好了。



  阮洛甩出了叶正名这张能镇莫叶猜心的王牌,莫叶当然没再怀疑,但她在思酌片刻后,还是叮嘱了一声:“等会儿阳光好些我们才出发,如果起风了,就改天。”



  莫叶所说的这两条出发前提,还没过半个时辰,似乎就失效了。不管条件允不允许。在大家围坐一桌吃早饭时,叶诺诺已经开始在宣布今天郊游登山的细节布置了。



  居然还是有任务的!



  吃完早饭,叶诺诺拿出了她准备的东西,三件折叠整齐的青布短衫,三双样式有些怪、牛皮质地筒高至小腿肚的靴子,还有三只布囊。



  叶诺诺先自己换上这套有些古怪的衣服,换好后毫无悬念的先跑到阮洛面前转了几个圈。笑着问道:“我穿这个好看不?”



  在场之人都是第一次见这套衣服。都觉眼前一亮。这衣服怪是怪,但穿在人身上,似乎能给人带来一种不太一样的气质。并且叶诺诺本来就较为娇小的身材,更衬着这套剪裁紧凑的衣服很是精悍。



  “好看。”阮洛望着叶诺诺欣然一笑,而后又道:“但又有些奇怪,以前从来没看你穿这套衣裳。京都似乎也没有店子卖过这种款式的衣装。”



  如今的京商领头人金老板名下商行有三分之一的利润来源自布庄,阮洛与金老板走得很近、合作颇多。借着这层方便,他得以对京中与布料有关的商行大致的经营细节,他说没见过,那可就真稀有了。



  而叶诺诺一听他这话。心中的得意心情更厚一些,并很自然的表现在了脸上,她先是“嘿嘿”笑了两声。旋即说道:“当然,这套衣服可是专属于一叶居的。”…



  阮洛闻言。顿时面露讶色,“怎么,一叶居要改做衣店了?”



  “奉旨行医的画册还挂在里头,哪敢啊!”叶诺诺连忙摆手,然后她的语气稍微缓了缓,才接着说道:“这套衣服是照着我爹那套做的,原本只有我爹穿过,这三套新的,今天还是我第一次拿出来。”



  “是这样……”阮洛忽然诧异一声,很快他又盯着叶诺诺问道:“你的眼睛熬成这样,就是为了昨晚做这个?”



  看到阮洛在话说到后头时,眼中浮现些许怜惜,叶诺诺心底一暖。知道自己今时年纪尚轻,但总算是在他心中存在了地位,她心里是高兴的,但她不会因为贪婪这喜悦,就揽一些她没有做过的事在身上。



  垂眸抿嘴欣笑片刻,叶诺诺在心中暗想:我要真会做这一套倒还好了,关键是我就算想做,也没这手艺啊。



  享受完阮洛的关切给她带去的小幸福,她才抬眸一笑,吐了吐舌尖,摊手道:“坏石头说我连缝袜子的活都做不好,虽然我很不高兴,但又必须承认他说得没错。这三套衣服,都是我让家里那两位乳娘代劳的,她们的手艺真的很不错。”



  在叶诺诺的话还未说完时,她一个没防备,摊开在半空中的手就被阮洛握住。而等她的话音刚落,就见阮洛掰开她的大拇指和食指,眼中浮现一丝恼火地道:“手指上这么多针眼,还否认?”



  叶诺诺怔住了,她没有想到阮洛的眼力那么好。



  可究竟是他眼力好?还是因为他的关心所至,才会观察入微?



  望着阮洛责备的眼神,叶诺诺心底却只聚拢了美好的感觉,可是不知怎的,与那双微微奕动的眸子对视了片刻,她竟又有些鼻子泛酸。



  虽然那三套衣服不是她缝制的作品,但她却又是真的被缝衣针扎了好几下。



  莫叶听了阮洛的话,也已凑近叶诺诺身边,看着她手指上少说得有五、六处的针眼,痕迹鲜红,显然是新刺不久。看到这一幕,莫叶心底一疼。



  虽然只是被极小的绣花针刺了点小孔,但食指连心,如何不疼?而对于莫叶来说,叶诺诺与她有近同互换性命的交集,这样的人受到任何一丝缕的伤害,都容易让她观之感同身受。



  但身为女子,在看见这一幕时,莫叶心中的变化又会稍异于阮洛,她很快发现异常,立即问道:“你的话我信一半,衣服不是你缝的,但你昨晚恐怕也不是因为失眠才睡得那么晚。”



  “好吧……其实我本来打算悄悄告诉洛哥哥,免得我觉得丢人……”面对莫叶的质疑,叶诺诺开口回应时语气变得支吾起来,终于放弃继续隐瞒,从阮洛的掌心拔出手,自袖子里掏出一样东西,递了出去。又道:“不知道你以后会不会用得着,其实我也不希望你还会用得上它,但又希望在你需要时,能即时用到。”



  叶诺诺递到阮洛手中的,是一只比巴掌大一点的布袋,水红色绢质,边角缝得有些歪扭。针脚也不太整齐。凭叶诺诺的手艺功底。半宿的工夫不够她在绢面上绣什么花样,但在这只有底色的绢面上,阮洛却能看见几处颜色略深一些的红点。这让他心头一刺。



  “这种活以后就别做了,花钱雇别人做也行的。”阮洛望着叶诺诺柔声开口,良久都没收起那布袋,“你做这个伤了手。我会舍不得用它。”…



  叶诺诺闻言,眼中不自觉的浮升一层气氲。紧接着她也发现了布袋上的那些红点,明白过来时,她一把夺过阮洛手中那布袋收入袖里,干咳一声后说道:“我拿回去洗洗再给你。”



  阮洛没有说话。只是朝叶诺诺伸出了手,微微动了动指尖。



  叶诺诺望着他注视过来的双眼,他的眼色已经恢复平常惯有的平静。但这种平静似乎极具有一种说服力。



  她只得又把那刚刚收回去的丑陋布袋取出,放在那只平伸在她眼前的手上。



  抬眸看了看他的脸色。她小声问道:“你怎么……生气了么?”



  “让我来洗。”阮洛平静如潭景的脸庞上,终于又浮现出淡淡笑容,“免得你拿回去,偷懒不洗,又缝一个,再扎到自己的手。”



  听出他话里的古怪处,叶诺诺一撇嘴道:“你这是什么理由嘛!把它洗干净,或是再缝一个新的,哪种做法最省事难道我会不知道?”



  阮洛本来是想逗弄她一句,没料到她竟较真起来,一时间他倒不知道该怎么说了,愣了一会儿,便侧目看了莫叶一眼。



  莫叶果然有招,微微一笑说道:“诺诺,你先洗一遍就会明白了。这种布料,若沾上血,是很难洗得干净的。阮大哥虽然没石乙那能做针线活的手艺,但他常在金老板的布庄走动,识布自有一套。”



  “啊?”叶诺诺惊讶了一声。



  “还有……”莫叶迟疑了一下,接着又道:“你应该是记得了昨天石乙说过的话,他说那袋子大了点,你就赶紧回去做了个小的。但你没有留心到,那么热的沙,只能装于棉布袋中。像这样的丝绢布料,手上摸着虽然舒服,却没有棉布那么耐热,一烫就会稍微走形的。”



  叶诺诺听了莫叶这番话,再度讶异一声,紧接着她就朝阮洛看去,虽然没出声,但她那眼神显然等于是在问他:是这样吗?



  阮洛没有直接回答,只是将那布袋好好收入怀中,然后笑着道:“是与不是,已不重要,但你如果不听我刚才说的,我可真要生气了。”



  这话刚说完,他还抬了一下眉。



  “好、好、好。”叶诺诺见状连忙讨好,“我听话还不成么。”



  “你可别只是嘴上这么说。”阮洛握起叶诺诺的手,又朝她那不慎被缝衣针扎了好几处针孔的手指上看了几眼,同时徐徐又道:“不要总与别人比,你的这双手是用来选药救人的,得保护好了,它有比穿针引线更重要的任务要做,明白吗?”



  “嗯。”叶诺诺抿紧唇点了点头,这次她是真明白了。



  一旁的莫叶闻言也不禁动容。



  她不知道叶诺诺此时的感受究竟为何,她只知自己的感受。在莫叶认识的人里头,除了叶正名最早旗帜鲜明地支持女儿学医——那很正常,因为导师就是他本人——其他人思及此事,多多少少会心生些许质疑。



  阮洛是除了石乙之外,第二个这么果断支持叶诺诺的旁人。



  而与石乙那种似乎不用思考就能如习惯一样给出的回答不同,阮洛是在深思之后,还能如此回应。意义类同的话,从阮洛口中说出,就连莫叶这个旁人都感觉到了正面支持的力量。



  想必此时的叶诺诺,心底一定是无比开心的。



  果然,叶诺诺脸上很快绽开笑容,紧接着便说道:“那好,今天就由本医女带着两位药童上山寻药。”…



  话至这一句,她又从袖管里摸出一方叠了几重的布块凌空抖开,竟也是一片绢布。只是这白绢浆合数层,更细密也更结实,却不是用来做衣式的料子。



  早在前朝就慢慢退出书写舞台的白绢再现眼前,阮洛眼中流露出一丝新奇。



  本朝还留存有一些竹简,但那是有原因的。较早以前某些偏门学者留下的竹简,上头有一些类似符文,或者图形文字。当世新派学者难以解析。又为了仿制在版印中造成文字流失或者文体改变,所以保留了最原始的行文痕迹,以待后学者再创新论。



  至于细绢行文。因为书写材料价值高昂于已经流通于世,工艺也很纯熟了的纸类,并且要在细绢上写字,所用的墨汁也同样要求极高。所以这种过于传统的书写工具渐渐就被淘汰了。



  看着叶诺诺展示开来的这张细绢,上面的植物模样图画。痕迹尚新,不像是久远之物,阮洛疑惑了一声:“这……这是伯父的东西么?”



  叶诺诺点了点头,然后解释道:“现在已经没什么人用这种材质书写了。但我们今天是要跋山寻药,路途艰难,纸做图引太脆弱了。所以我爹昨天特别制作了绢画,用药水涂过。十分牢靠。”



  莫叶闻言不禁问道:“寻药的事,是叶伯父吩咐的?”



  经她这一问,叶诺诺倒忽然想起一事,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道:“他也没有说要我们必须找到,只是叫我们随缘而寻,今天出去这一趟,如果没有收获,也不要紧。”



  阮洛点了点头,安慰道:“不要紧,我们本来就是约好爬山散心,若能顺手帮伯父一个忙,那自然最好了,若我们没这个机缘,就当去郊外游玩,也不算败兴。不过我想我们三人齐心合力,总能有些收获的。”



  莫叶则是想起一事,又问道:“这草药有什么来头么?我怎么感觉叶伯父会那么叮嘱,似乎是有原因的?”



  “应该是吧……”叶诺诺也兀自疑惑起来,缓缓道:“我也不知道他寻这种药的具体用途。他说在没寻到之前,他也不清楚这种草药的真正药性。但最近一两年来,他一直没有放弃过寻找,所以才会总是把一叶居丢给我打理。”



  “如此说来,叶伯父既是很重视这种药材……”莫叶沉吟了片刻,“……又似乎,他也是在代别人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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