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尽管莫叶心里已有此打算,当她再次揭开汤碗瓷盖,看着那碗热气氤氲的鲜汤,她的心境还是抑制不住的变了。
因为前日千难万险的逃生,也因为宋德告诫她的话,她忽然觉得,这原本渐渐熟悉适应的山寨,一切似乎在仅过了一天以后,就全都变得陌生起来。
她虽然已经捏起了碗边的瓷匙,却迟迟未动。
“怎么了?不喜欢鲜虾野蘑汤么?”夜尽墨在旁温声问道。
莫叶抬眼看向他,却沉默不语。
就在这时,与她同桌对坐的项东流忽然伸手过来,端起莫叶面前那碗汤,往自己的空碗里倒,同时还有些散漫地说道:“阿墨,你也太不上道了。平时大家伙一起吃饭,你难道没看出来?莫姑娘虽然不似寻常女子那样忸怩,但是饭量总归不如五大三粗的汉子。”
夜尽墨闻言,面露恍然大悟状,连连点头说道:“是我失察,抱歉。”
项东流轻哼一声,往自己碗里倒了半碗清汤,犹豫了一下后,又从桌上筷子筒中抽了一双干净筷子,往碗里搅了搅,把干的也捞了些到自己碗里,还作理由充分状说道:“赶紧分一半过来,免得让那些家伙回来看到,又该说阿墨的闲话了。”
“什么叫说我的闲话?”夜尽墨失笑,“不如说。是你带头说我的闲话吧?”
项东流不理他,只是在搁下莫叶的汤碗后,就又捧起自己那匀过去的半碗鲜汤,呼噜噜大口吃了起来。
莫叶这时也终于动手喝汤。
不管对方是无意的举动,还是有意的表演,总之到了这会儿,她至少能确定,汤里不会下du。
然而,当心中念头颇杂的莫叶捏着瓷匙喝了第一口汤,她的思绪顿时合到一处,因为这汤……果真是太美味了!
莫叶一边品味着汤中滋味,同时抬头又看向了站在一旁的夜尽墨,眼里浮现出诧异神色。当然,此刻她眼中的异色,并不如刚才那般是为质疑夜尽墨的用心,而是纯粹的出于一种惊讶。她万没想到,夜尽墨除了处事心思幽深,竟还藏着这么一手好厨艺。
夜尽墨仿佛也读懂了她的眼色,收到了她的赞叹之情,不等她开口,就先一步说道:“怎么样?我的手艺可比大师级吧?”
莫叶闻言不禁莞尔,不吝称赞之意的点点头,含笑说道:“你倒是一如既往的不谦虚啊!”
“刻意谦虚有什么意思。”夜尽墨也挨着桌子坐下,接着说道:“何况,在莫姑娘面前,我想做一个实在人。看得出来,你不喜欢太虚的人,我也是不想让你再生厌憎。”…
莫叶又想起了前天的事,淡淡一笑,说道:“夜当家如果能早两天这么实在,那就更好了。”
夜尽墨知道她话里的用意。但他对此只是笑了笑,并不接话。
莫叶既然在刚才默许了夜尽墨的建议,不在饭厅议事,便也识趣的不再多说什么,只低头喝汤。
大山易产菌菇,但也要分季节。野生菌菇的种类和产量,一般在秋季多些,春末的菌菇产量不多,无毒的那种更是极少。夜尽墨亲手烹制的这份鲜汤,主要食材是猪前腿肉,口感比猪里脊肉要细嫩许多。附加食材才是虾仁和野生菌菇,虽然用量不多,却极能提鲜。起锅后撒上些许碎葱沫,鲜汤又再添了几分生动。
这一碗汤虽不浓稠,食之却令人口腹倍感满足。
在大约能确定汤中不会掺du或者mi药之类的玩意儿后,莫叶也不含糊,食得汤中滋味。便放开了胃口。等到碗中见底,她还有些意犹未尽,看着对面项东流的空碗,撇了一下嘴说道:“早知道夜哥的手艺这么好,我刚才就该把碗护好了,现在想想被你分走的那半碗汤,实感后悔莫及!”
项东流咧嘴一笑,拍腹说道:“已经进去了,你再说什么也迟了。”
莫叶不理他,只是转目看向饭厅通往厨房那边的侧门,又回头看了看长桌中央那具烤羊吃剩下的骨架,想象着那群壮汉吃饭时又啃又扯的悍态,只得有些不甘心地舔了舔嘴唇,喃喃道:“大锅里估计也已被寨中诸位好汉清空了,悲哉。”
项东流闻言,便看向正在沏茶的夜尽墨,挤着眼说道:“哎,阿墨,这回是我错了,小看了莫姑娘的胃口……”然而话说到一半,他像是想起了什么,忽然止声,怔神片刻后,再开口时,他的语气就有些变了,带着一丝质疑说道:“你小子是不是早就知道我错了,却故意忍着不提醒?”
“你这话可冤煞我了。”夜尽墨连忙摆手:“说实话,我没有刻意观察过莫姑娘的饮食习惯,只是汤不如饭那般挺饿,才换了大碗,这道理你也该知晓吧?”
项东流噎住了声。
夜尽墨沏了三杯茶,分推给三人,然后就忽然如变戏法似的,从桌子下面取出一只匣子,掀开盖来,同时笑着说道:“还好我留了后手,饭后还有茶点。”
食盒里摆着一碟南瓜酥。这是莫叶最喜欢的糕点之一。
夜尽墨也不讲什么客套,掀盖后立即拈了一块,咬上一口,一边慢条斯理地咀嚼,一边微笑说道:“因为不知道莫姑娘到底何时回来,这本是我为了防寨子里的弟兄们把锅里的汤抢分一空,才另外准备了糕点。实在没想到,实则抢食的是阿东你这寨所老大!”
“怎么好像什么坏事都是我带的头,别把我说得那么不堪好吗?”项东流瞪了夜尽墨一眼,然后也拈起一块酥饼,咬上大一口,一块满月状的南瓜酥饼顿时缺了一半。
夜尽墨不接他的话,只是看向还未动手拿饼的莫叶,含笑说道:“昨天李二跟小庆打赌捅马蜂窝,把山上几处山洞都走了一遭,拢共捅掉了八个大蜂窝。大家合计着把蜂蜜聚了烤羊,我留了一些,揉到南瓜里头做酥饼,没想到味道确实不错。”
莫叶微微动容说道:“蜜制南瓜饼,我只是随口提过一句,你便真就照做了?”…
“既然手边有现成的材料,为什么不试试呢?”夜尽墨微微一笑。
莫叶终于抬手,拈了一块南瓜酥饼,轻轻咬上一小口。外表炸得金黄微脆,内里却软糯细腻的南瓜酥,竟还微微温热着,这正是南瓜酥能保持软和且不烫舌的热度。咬开之后,甜而不腻,沁着蜂蜜特有的香气,令人馋意高涨。
“居然还热着,你什么时候放进去的,诸位大哥都没有发现么?”吃完一个酥饼的莫叶又伸手取了一个。
“桌子上头这个位置放着烤好的整羊,连带着桌板中间这块位置都是热乎的,自然保住了藏在下面的酥饼温热。”夜尽墨微笑着说道,“本来炸了一大篓子,但用来喂那些家伙,还是远远不够的。亏得我眼疾手快,才藏了这么一小盒子。庆幸那几个醉鬼没有喝得兴高掀了桌子,否则就再没办法继续藏下去了。”
莫叶心觉有趣,诚然一笑说道:“如果我早知道你的手艺这么好,又有人提前告诉我一声,说你今天会下厨,那我就算有再大的事,也得甩去一边,先回来尝口美味。”
这回不等夜尽墨回应,项东流就先一步插话:“莫姑娘来得迟,并不知晓,若要阿墨下厨一回,是多么困难的事,不可能有人提前得知。”
本来是闲聊一句话,却使得莫叶又想起暂时压在心底的那件事。第二块捏在指间的甜糯南瓜酥饼正要递到嘴边,又被她挪开。她定神看向夜尽墨,淡淡地道:“不,总有一个人知道……或者更准确点地说,自己心里的想法,自己总该清楚。”
莫叶这话一出,厅中才刚缓和下来的气氛,顿时又回到了在她开始喝汤之前的那种微微绷紧状态。
此时,夜尽墨也没有再说缓场的话,他慢慢收起笑容,平静地道:“看来,劫营的事真的惹莫姑娘动怒了,那么就请姑娘移步,我们这就去议事厅。你想知道什么,夜某会尽数告知。”
………(未完待续。如果您喜欢这部作品,欢迎您来()投推荐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动力。手机用户请到m。阅读。)
(877)、再一次
…
京都西大门在傍晚又堵上了,在马车内等了许久,急性子的卜羽终于有些不耐烦了,侧目看了一眼坐在旁边的王哲,差点脱口就问:“真不知道你爹这么奋力的赚钱是准备做什么?”
幸好他的话刚到嘴边,就又被他给硬吞下去,否则不知又该惹出多大麻烦。
不过,他们的等待,到了此时也差不多该结束了。因为堵门的罪魁祸首,那支整齐排成十几丈长的车队里,一个身材颀长的青年人迈着大步走了出来,来头很明显。
他离王哲的马车有着一段距离,因而身形浸入傍晚时分已趋沉黯的天色里,看不太清楚其容貌,但大抵能推敲,此人与这支商会车队的关系不太一般。
随着这个青年人大步走近,视线缩短,其相貌衣着才逐渐清晰可辩。
只见此人冠嵌碧玉,衣着精简,一身绛青色窄袖衣衫,腰间束了条黑色带子,未佩什么饰品,倒是挂了一个锦袋。这袋子有半本书的大小,被里面装的不知何物撑得四四方方。这样的装束配上这样的一个袋子,一眼看去,显得不太搭配。
这青年人走近车前,便施礼道:“没想到燕某能在这里与王公子相逢,真是三生有幸。”
待看清此人的脸孔,除了杨陈之外,车上其他两人都已在同一时间认出了此人的身份,立即一齐从车上下来,揖手以礼。
杨陈见状,虽然不明所以,但也意识到眼前走来这人的身份分量,可谓不轻。他也跳下了车,却是站在了王哲的身后。
王哲在施礼之后便微笑说道:“燕当家言重了,数年不见,燕当家依旧是风采卓绝,家业越做越大。王某却是在原地踏步,比不得了,惭愧惭愧。”
“哪里、哪里,王公子高抬燕某了。”那青年人笑着说罢。才看向卜羽,含笑说道:“卜公子,咱俩也是好久没有同桌畅饮了,今日相逢,似乎是个不错的机会。”
卜羽佯装不悦的先轻哼一声,然后才道:“我还以为你把我丢在一旁,忘了我的存在了。”
这燕姓青年看起来应该是很熟悉卜羽说话的一套习性,不但没有介怀,还在他话音刚落下时就爽朗一笑,并缓缓道:“燕某哪敢如此怠慢于你。卜公子又在说笑了。好吧,是我刚才初见老友,激动之余疏忽了,这便请你们喝酒去,今夜不醉不归!”
站在人群最后的杨陈见眼前这三人初次见面就聊得火热。很容易便看出这三人的关系,他们彼此之间应该是故交好友。
待王哲又当中间人,将大伙儿相互介绍一番,熟络了一下,杨陈就越发吃惊了。原来,眼前这位脸孔陌生的青年人,正是商界有名的大家族燕家的少东家。
燕字商号。若追溯其发家史,不能分辨清其根源,只能模糊知晓其家族布施在昭国境域内的产业,并非算得上燕家的全部。
这个不能分辨的原因,除了因为燕家对此本也实施了保密措施,毕竟这么大的商会。怎能处处被人探得一清二楚?还有一个原因,就是燕家真正开始发家时,前周大陆正四处升腾着战火,混乱一片之中,少人留意。
现今的燕家已成商界魁首之势。商线广密,纵横在三个国家的地域上,家业之大,令昭国当今皇帝都为之瞩目,有意拉拢。
燕家商队总共养马数逾千匹,已是接近昭国商律能允许的最大范畴了。商队最长单程长途货运逾千里,贯穿整个昭国大陆,每有商队出行,商团队长能同时持有三个国家完整的过关碟文,以便于在遇事时能随时暂停。除了没有涉及海运的生意,在陆商之中,燕家的产业之大、能力之强,再无可匹敌者。…
因为燕家的生意与马车行有着不同宗但同源的紧密联系,所以作为赶车行业内的小小一员,杨陈平时没少听过燕家的一些事迹,只是没见过燕家商团的管事高层,倒是见过几个从燕家商队中退出来的车夫,作为同行,与他们聊过几句。
没想到在今天这样的环境中,会见到燕家的族人,而且来头还不小,这青年人竟是现任燕家大当家的嫡次子燕钰。尽管燕钰不是燕家的嫡长子,但若真到了继承家产、协理家业的时候,即便不是全盘接手,想必七星一角总是稳妥能得的,那他这身价可是不得了了。
一念至此,杨陈不禁将眼前这位燕少当家重新打量了一遍。
细目一看才发现,他身穿的绛青色衣衫,实际上是团锦刺绣的布料。这种刺绣手法花纹均匀,并且不露针脚,主针行田字隐针,两明八隐,十分复杂。
用最直面的解释来说,就是指这种刺绣得出的花纹,只有在有阳光的时候,才会显现。并且阳光越灿烂,团锦越显丝线的亮泽,是一种华丽内敛又大方厚重的布料。
但是,这种沉稳的布料很容易穿出臃肿的效果,可燕钰的身材健硕,保养得极好,虽为商人,却不见大腹便便,这样的体型着团花锦,可谓相得益彰。
得悉王哲等人滞留在商队后头,正在犯难的事是什么,燕钰很快找来了一名他家商队里的伙计,负责帮杨陈看守马车,免得三人在城外干等。
燕钰的意思与杨陈的主意是比较接近的,他准备先带几个朋友进城饮酒休息,等到他们这边差不多尽兴了,自家车队那边也已经悉数入城,恰时会在约好的地点将杨陈的马车归还。
因为燕钰今天带队的商队已经开始入城通检,这个时候插队过去,也许会有点麻烦,他的这个主意算是折中办法。不过,手底下有人就是好办事啊,即便是折中办法办起来也是非常快捷、且没有后顾之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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