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说,这两天晚上在床上亲热的时候,十四的表现很……很激狂。
老公对自己性趣不减反增是大大的好事,只是异于往常的热烈激情,难免让我感到纳闷。
昨儿晚上,我迷迷糊糊地从睡梦中转醒,睁开眼,发现十四侧着身子,定定地看着我。察觉我醒了,他伸手把我揽进怀里。“珣玉,不管发生什么,我心里只有你一个。”他嘴里喃喃着,声音很轻,似是自言自语,又好似在向我保证着什么。
“大半夜的,不睡觉说这种话,肉不肉麻呀。”我笑斥了一句,表面上没什么,心里却隐隐感到有些不安。
种种的迹象告诉我,十四有心事。
他到底怎么了?我想问,但又不知道该从何问起,心想着再观望几天,等找到机会了,再问他。这些天,他心里要是不痛快,想发脾气,我就顺着他,由着他吧。
“阿呐,哇——哇——”小娃娃见阿玛来了,兴奋地指着眼前一池粉白的荷花,叫嚷着。
“挖?”十四露出困惑的表情,眉头皱了皱。“珣玉,他要挖什么?”显然,孩子他爹没有听懂童言稚语的天分。
我轻轻一笑,解释道:“他说的是‘花’。”
十四一愣,旋即笑开。“咱家弘明真聪明。”孩子他爹俯身在小娃娃脸颊上落下一个吻。
小娃娃呵呵直笑,乐开了花,因为亲吻是爱的表现,额娘亲左边,阿玛亲右边,一人一边,好事成双。
“小宝贝这么聪明,小宝贝的额娘当然也要记一笔功劳。”说罢,十四快速在我的唇上啄了一下。
小娃娃看见阿玛亲了额娘,嘴巴里“呜呜”怪叫,也不甘落后地嘟起小嘴,往我的嘴唇凑了过来。
“诶,不成。”眼看小娃娃的嘴就要贴上我的唇,小小的身子被十四从我怀里抱了去。“你额娘的嘴儿只有阿玛能亲,你年纪虽小,却也不能让你把便宜给占了去。”
有这么教孩子的么?真是败给这父子俩了。
我瞪着十四那言之凿凿的模样,哭笑不得。可是,看着这一大一小,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我忍不住露出暖心的笑容。
十四还是那个十四,霸道狂傲,尽管偶尔会使点小坏,但依然那么地爱我、宠我,疼爱孩子。
或许,这段时间我感觉到的异常,只是我多心了。
 ;。。。 ; ; 在白起快要满周岁的时候,宗人府依照宫廷惯例,会同内务府,按行辈用字拟好几个名字,呈请皇帝选定其一,给小皇孙赐名。
十四这一辈皇子名字的第一个字皆用“胤”字,然后第二字取“礻”字偏旁的一个生僻字;到了皇孙这一代,一律用的是“弘”字辈,下一字的偏旁皆从“日”字部。最后,皇帝朱笔一圈,小娃娃的名字定了下来,皇帝正式赐名:弘明。
明,日月明,不是什么生僻的字,也没什么晦涩深远的含义,但是我很喜欢这个名字。你想嘛,日和月的组合,小娃娃的皇帝爷爷把天上的太阳和月亮一起送给了他,可见对他也是给予了祝福和疼爱,再说,那前朝的国号不就是一个“明”字么?
爱新觉罗·弘明,我家小宝贝的名字,皇帝给小娃娃起的这个名字,我觉得很满意。
弘明周岁生日那天,我和十四给他办了一个小小的抓周仪式。
小娃娃第一次抓的是书,第二次抓的是笔,我笑着对十四说小家伙将来的才学说不定能跟李白苏东坡媲美,不过,十四听我对他讲这话,脸上丝毫没有表现出高兴的样子,反而皱起了眉头,他二话不说,抽掉小娃娃手上的毛笔,急着催促小娃娃抓第三次。
这回,小娃娃不负期望,抓起了弓箭,十四这才露出自豪的笑容,抱起儿子,亲了亲:“男人就该有男人的样儿,那才是我的儿子。”
十四是个典型的重武轻文之人,在他眼里,真正的男子汉应该是精善骑射,策马奔腾,上阵与敌人英勇搏杀,整天窝在屋子里写诗作画,吟风弄月,那还能算是男人么。
我望着这一大一小父子俩,忍俊不禁,反正小娃娃前两次抓的是书和笔,只抓了一次弓箭,就当这是预示着小娃娃将来能文能武,哪一样都不落下好了。
“主子,这枣泥酥好像有点儿太甜了。”
是么?我拿一起一块,自己吃了一口“嗯,是太甜了点。”刚才拌枣泥馅的时候怕不够甜,就又多加了两勺糖,下次改进。“你再尝尝这水晶糕。”我将同样是自己亲手做的水晶糕推到巧月面前,希望她能给点意见。
巧月从盘子里取了一块糕点,咬下一口,细细品嚼,露出笑。“主子,您做得水晶糕很好吃呢,外皮儿又软又糯,一点儿也不粘牙,里面的豆沙馅儿细甜爽口,完全不会觉得腻人。”
“真的?”听巧月如此夸奖,我自是十分开心。巧月跟着我有些年头了,她单纯的性子我比谁都清楚,如果东西难吃,她断然不会为了要讨好我而说违心的话。“等十四爷待会儿从宫里回来,我做给他吃,给他一个惊喜。”我笑眯眯地说道。长生是做点心的厨子,手艺也绝非泛泛,平日少不了做些美味佳肴讨小妻子的欢心,所以,巧月说好吃的东西,应该不会差到哪里去吧。
“主子总是对自个儿的手艺不自信,前些日子您亲手包了粽子给四福晋、八福晋她们送去,福晋们可都夸您的手巧呢。”巧月笑道。
弘明周岁,四福晋、八福晋、九福晋、十福晋、十三福晋她们都送来了贺礼,我也不知道该怎么谢她们,正巧眼看端午快到了,就跟着府里的厨子一起包了一些粽子,给各家的福晋送去,就当是聊表心意,算作回礼了。
“那是福晋们给面子,我这手艺呀,最多也就是山中无老虎猴子称大王了。”我自己的水平我自己知道,小打小闹还过得去,真遇上大师级别的厨子,我就只有蹲在墙角画圈圈的份儿了。福晋们个个是大家闺秀出身,从来不进厨房的,这才会觉得我能包几个粽子出来,味道恰巧又不错,就是手巧了。
“主子,您又拿您自个儿开玩笑了。”巧月笑了出来,手轻抚着自己微隆的肚子,她已经有四个月的身孕了。“奴婢有时真弄不懂您,别人家的小姐福晋都喜欢待在房里看书弹琴,生怕染上一丝不干净的味道,您却偏偏就爱往厨房钻,弄得一身油烟味儿,任谁都劝不听。”
说到这个,我也很无奈。其实,我也想当个标准的贵族夫人,高雅矜贵,悠悠闲闲,可是这种生活对我来说真的很闷,我学着做菜做点心,也就是想打发打发时间。人家贵妇喝茶聊天,侃八卦,我对串门交际不感兴趣,于是把同样的时间花在学厨艺上,不能说哪个好,哪个坏,只是大家的兴趣不一样罢了。
“巧月,我做的东西好吃么?”我问。
“当然好吃。”巧月连忙点头。“奴婢从来不敢欺骗福晋。”
“那不就成了。”我拈起一块水晶糕整个放进嘴里,徐咀慢嚼下,清甜细腻的口感溢满口腔,承载着幸福的感觉。“倘若十四爷也喜欢,就算是一身油烟味也值了。”
等十四回来了,我一定要他也尝一尝,我亲自下厨为他做的点心,还有,幸福的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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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dear ;all:墨墨发芽复活~~
 ;。。。 ; ; “哟,这可不能咬,把牙磕疼了,那可不得了。”
幸好,五阿哥也注意到小娃娃竟把玉佩往嘴里塞,及时抓住小娃娃的手,移开玉佩,没让小娃娃因为自己愚蠢的行为而自讨苦吃。
为了避免小娃娃再把玉佩当酥饼咬,伤到自己,五阿哥伸手要从小娃娃手里把玉佩拿走,然而,小娃娃却固执地紧拽着玉佩,死活不愿松手,嘴里还发出抗议的尖叫,这么一来,看上去反倒像是五阿哥不讲理,硬要从小娃娃手里抢东西似的。
五阿哥还真没说错,小家伙年级小小,小霸王的性格显露无遗,拿到自己喜欢的东西就不肯撒手的模样跟他阿玛如出一辙。
“白起喜欢,五伯就把它送给你当见面礼。”五阿哥不以为忤,解下腰带上的绳结,将玉佩整个交给小娃娃。“不过,这东西能看,能玩,但千万不能咬,记住了?”五阿哥叮嘱道,脸上的笑容仍是温温和和的。
一般来说,能贴身带着的物件,不是自己喜欢的东西,就是对自己有特别意义的东西,小娃娃什么都不懂,纯粹是贪新鲜,图好玩,他吵着要玉佩,五阿哥就真把玉佩送他当玩具,我怎么看都觉得不妥。如果小娃娃要的是天上的星星,难不成我还真得上天摘个星星给他了?不能什么事儿都由着孩子的性子来,孩子想要什么,大人就必须得给,这种习惯要不得。
“不行。”我从儿子的手里拿走玉佩,还给五阿哥。五阿哥心善,但这并不代表小家伙就可以在五阿哥面前肆无忌惮,予取予求。
到了手的玉佩,又突然被我拿走,小娃娃扁起嘴,瞪着我,眼泪开始在眼睛里打转。
“那是五伯的东西,小白起怎么能硬抢硬要?”拉起小娃娃的手,在他的掌心打了一下,施以惩戒。
“你别怪他,这玉佩是我给他的见面礼,不是他硬抢去的。”
小娃娃眼泪汪汪的模样可怜兮兮,五阿哥见状不忍,急忙替小娃娃说情。
“呐、呐——”小娃娃见有人袒护自己,立即倒戈,向五阿哥倾去身子,寻求疼爱。
五阿哥抱过小娃娃,指腹轻拭小脸蛋上的泪水。“小白起不哭了,五伯把玉佩送给你,玉佩就是你的了,咱们不管额娘。”五阿哥一边哄着,一边将玉佩递给小娃娃,随他拿在手里把玩。
我在一旁看着五阿哥对小娃娃的宠溺,好气又好笑。这伯侄俩统一战线,反而是我两边不讨好,里外不是人了。
古语说,慈母多败儿,这话也不尽然,要我说呀,慈父,同样会宠孩子宠得不像话。你瞧这五阿哥,宠白起都能宠成这样,若是换成自己的孩子,岂不是要什么给什么,宠孩子宠到天上去了。
皇子的出身,俊雅的容貌,温善的性情,对长辈兄弟孝悌谦敬,对妻子体贴温柔,对孩子慈爱宽和,单从为“人”的角度来说,五阿哥已经近乎完美,可是,对于这样一个近乎完美的男人,五福晋为什么就看不到他的好呢?
辞别了五阿哥,抱着白起给皇太后请了安,直到回到永和宫,这个问题仍然一直盘绕在我的心头。
我并非为五阿哥感到不平,因为打从心底,我还是偏向于同情五福晋多一点,我只是觉得很可惜,明明是郎才女貌的绝配,赏心悦目的表象下却是貌合神离,同床异梦。
婚姻,就如同是一双鞋,或许这双鞋在外人看来既时髦又漂亮,但是这双鞋穿着合不合脚,舒不舒服,那也只有穿鞋的人自己知道了。
月老的姻缘线把两个人绑在一起过一辈子,是美满的伉俪,还是不幸的怨偶,这要看天意,更要看两个人如何去经营。
一辈子的时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而不确定的未来充满变数,那我与十四的婚姻又会走向何方?
 ;。。。 ; ; 十四的几位兄长,我基本上都见过,不说别的,就说这些个皇子里有哪个是最适合挑来做老公的,要我来选,我是肯定会选五阿哥的。
太子长得很像康熙,但身上流露出的那种高高在上,对其他人都不屑一顾的狷傲很难让我喜欢。四阿哥性子太冷,太过沉敛,喜怒不形于色,似乎永远看不出来他心里究竟想的是什么,你要花心思猜,去想,去悟,这会让人觉得很累。
八阿哥聪明过人,同时也精明过人,这样的男人脑子动得快,你稍不留神,就会发现自己已经被他甩出了十条街,平庸的女人跟不上他前进的脚步,而聪明的女人,他又会对你产生忌惮,嫁一个这样的丈夫,在我眼里简直就是活受罪。
九阿哥太有钱太风流,靠不住,十阿哥比九阿哥好一点,但也是个只要有美女就会犯错误的男人。十三阿哥爽朗直率,他是一个会善待自己妻子的男人,但也是一个粗心的男人,要不然,芸柔也不会在嫁给十三阿哥之后显得那么郁郁不乐了。
五阿哥就不一样了,性情淳良和善,宽厚包容,他对五福晋的态度就是最佳的例证,而且从他疼爱白起的样子来看,会对妻子温柔体贴也是必定的。我一直觉得这些个阿哥里面,也只有五阿哥能对自己的妻子宽容如斯了,我敢保证,同样的事情,换成是九阿哥或十阿哥的话,对于完全不顾自己颜面的女人,早一个巴掌上去了,哪儿还有商量的余地。
活了二十几年,我其实一直是容易对五阿哥这种温雅斯文型的男人产生好感的,有时候我自己也想不明白,怎么到头来最后嫁的却是十四那样与自己欣赏类型差了十万八千里的人?
我想这就是所谓的命中注定吧,特定的时间遇到特定的人,他不见得你是理想中追求的人选,却是一个在恰当的时机出现,触及你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让你产生冲动和感动,想与他共度一生的人。
望着五阿哥的温文和雅的侧脸,我心中不禁又是一阵感叹,十四热情如火,四阿哥清冷如冰,而五阿哥就像是一道温暖和煦的阳光,缓缓沁暖人心,细水长流。
只是,富丽堂皇的宫廷皇家看似和谐融洽,暗地里却充斥着尔虞我诈,争夺算计,五阿哥温淳善良的性格过于柔软,他或许能安安顺顺地走完一生,却注定不会有太大的作为。
我轻轻叹了一口气,猛然间感觉有什么地方好像不太对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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