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想知道,逸梦说的是不是真的,你是我的母亲,也是她的亲生母亲吗?”特意重读的“亲生”二字点明了在意,被自己的母亲欺骗,他在这一刻的心境竟与陈明瑞有了相通之处,都是同样的痛苦。
是。他喜欢逸梦,从当年云梦山上的初见就开始喜欢,那样灵秀美丽的女孩儿只要略微乖巧,都不会有人不喜欢的,何况,她又是一贯的温柔,父亲不是也常说吗,娶妻就要娶温柔体贴善解人意的那种。
幼时是懵懂,只是想要跟她亲近,后来隐约明白,在周围的朋友之间谈论喜欢讨厌的时候。才知道是很喜欢逸梦的,萌动的情思早早系在了逸梦的身上,以至于身边再有什么红颜,都忍不住拿来与逸梦相比一番,长久以往,这喜欢愈发稳固了。
他知道自己要做什么,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得益于父亲的教导,他早早就明白他以后的路要怎么走,虽然有了修仙这个变数,但这对于他来说只是机遇,并不是负累,而关于那以后的种种,他都曾想过要与逸梦一起。
一朝梦幻被打破是什么情景,最坏也不过眼前这般,原来她竟是自己的亲姐姐,这样不可违背的理由,让他凭什么娶?
都是母亲的错,都是母亲婚前失贞才导致了现在的错误,对,都是她的错!
恨恨的目光看过去,看到了方素心颓然失色的容颜,那恨又轻了几分,掺杂了几分复杂的情感,她这么做,是逼不得已的吧,她到底是自己的母亲,她到底是对自己好的… …潜意识中,已经认可了逸梦所说的真相,只是执着不愿意相信罢了。
“是,她说的都是真的,逸梦是我的亲生女儿,是我和另一个人的亲生女儿,是我在嫁进陈家之前所生的女儿… …”机械地承认着,这个秘密埋藏了太多年,已经成了顽石,以至于说出来之后。竟有了一种轻飘飘的感觉,恍然不实。
门外,陈明瑞的脚步停住了,手握成拳,她在说什么,她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想到前不久娇妻还依偎在自己的怀中让自己相信她,想到前不久她才否认了那个可能,而现在… …无异于是被人狠狠打了一个耳光,那一句句话一个个字都如刀子一般捅到了陈明瑞的心里。
让我相信,这就是相信的结果吗?陈明瑞漫无表情,唯独一双眼中的冷意让人心寒,一旁的白露看见了都止不住打了一个寒颤,急忙给了个手势,让报信的瑾香赶紧离开。
瑾香噤若寒蝉,她还是第一次见到老爷这么冷酷的模样,好像下一刻就会杀人一般,蹑手蹑脚地退下,远远走开,再不敢听那房中传来的声音。
“为什么,为什么你要欺骗我,为什么要欺骗父亲,他对你不够好吗?让你做出这种无德的事!那个男人给了你什么好处,让你这么为他遮掩隐瞒… …他不要你了,你还要给他生孩子,你就那么爱他吗?那父亲在你眼中又算什么?!”
陈易天的声声质问不仅仅是为了自己,也为了父亲,印象中,父亲一直对母亲很好,他们也可算作是青梅竹马了,可母亲她,一向柔弱的母亲怎么会做出这样大胆的事情,实在是… …
陈明瑞默不作声,他也想要听听,想要听听他的好妻子怎么说,这么多年的感情在她的眼里到底算什么,而她,又是如何看待自己。
“啪!”一个响亮的巴掌声传来,方素心的厉喝随之而起:“闭嘴,我和你父亲怎样,轮不到你来管!”
“轮不到他来管,那我管怎样?”陈明瑞推开门进入房中,步子很沉稳,随着步伐,心也平稳下来,一次怀疑一次相信一次背叛,他可以给人机会,但只有一次,只要过了这一次,那么再也没有机会。
心伤到极致反而不觉得疼了,是麻木了,还是那些感情已经经不起波折,轻微的裂痕就要断掉?他自问对方素心的好少有人可以做到,可是她,却背叛了自己,给自己带了那么大一顶绿帽子,竟然还哄着自己把她与别人生的女儿养在了身边,这么多年,她是否也在私下得意?
“明… …”一字出口,对上对方冷酷无情的眼,方素心震惊莫名,他怎么这么看她,他怎么能这么看她?泪水先流了下来,低垂着头,目光凄楚地盯着圆桌上垂下的一角,她没脸见他。
“父亲——”看到陈明瑞的突然出现,陈易知反倒冷静下来了,这才知道自己搞出了多么大的风波,再看看自己的母亲,这件事情怕是不能善了了,悔恨莽撞却也无计可施,同情母亲却又恨她对父亲的欺骗,一时两难。
“你先下去,这里没有你的事情了。”陈明瑞吩咐了一声,陈易天低声应了,再看了母亲一眼,扭头就走,他知道这里面没有自己求情的份儿。
当天夜里,方素心暴病而亡。第二天,陈明瑞辞官故里,皇帝不允,陈明瑞再三请辞,终于得以返乡… …同年,陈氏逸梦失踪,下落不明。
第三卷 红尘俗世 第四十二章 商州
第四十二章 商州
商州最初只是一个商贸发达的小城镇。来往的商旅都会途经此地歇脚,同时也贩卖所带物品,补充自己急需,时日久了,小城镇成了大城市,也没有起别的名,直接成为了商州,其经贸发达之处比之宁远不相上下。
离开宁远之后,逸梦就和天黎来到了这里,之所以选择商州暂时落脚,是因为这里有一种特殊的植物,刚好可以解毒。
在天黎的帮助下,逸梦总算知道自己当初炼制的药丸到底哪里出了错,五华草放的太多了,以至于它和紫叶花混合作用,产生了一种特殊的毒素,楚云歌的记忆之所以出了问题,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在毒素的侵扰下,他的记忆会越来越不好,并且逐渐衰退。最坏的结果是成为白痴,最好的结果也不过是个记忆混乱的人。
早知道这样,当初还不如不救。逸梦知道后咋舌不已,想来楚云歌若是清醒,定会选择在紫叶花营造的美梦中死掉,也不想自己变成白痴的吧!
不过,想来他以前的性子还好,就算清醒了也不会找自己麻烦的吧!曾有那么一刻,逸梦想着就让他这样好了,也免得他清醒了之后跟自己算账,但想到那共生,若是想要解除,还是应该救醒楚云歌的好。
于是,就来到了商州寻找那不太好找的紫苔。
商州附近有一个山谷,常年都是阴暗潮湿,那里生长着一种绒绒状的紫苔,浅淡的紫色很容易就与普通的青苔混在一起,因为不可食用,倒也完好地保存下来了不少,可供药用,却也仅限于修仙界来说。
紫苔其实有一个更好听的名字叫做“仙人草”,可惜,它的颜色注定了在被逸梦看到的那一刻就要更改名字,既然是苔藓类的植物,又是紫色的,不如就叫紫苔好了,形象贴切。
修仙界有很多草药的名字都是非常不生动形象的。比如这个仙人草,谁能够说出紫色的苔藓到底哪里像仙人又是哪里像草了?再比如那个五华草,既没有五种颜色,也没有什么光华,与其叫五华草倒不如叫无花草,反正好歹还是是根草。
逸梦的这些腹诽也曾说给天黎听,把天黎笑得肚子疼,他还真的从来没有听过有人抱怨这个。
其实,这也就是逸梦的先入为主,若是她不知道苔藓是苔藓,只知道仙人草,自然也不会认为把奇特的苔藓叫做仙人草有什么不对,偏偏她好歹学过生物,知道一些植物科目,也自然有了这样古怪的抱怨。
“这种算是异类吧,要不然就是异变品种… …”逸梦一边嘟囔着,一边弯着腰在大片的青苔中寻找异种,再用以前周翼教的方法辨认其到底是多少年生的。
修仙界有很多的丹药方子都有问题,中医还要讲究一个几两不是,怎么修仙界的方子就只说年份哪,这也无怪她会放多了药材。
“逸梦。你又在嘀咕什么呐?”天黎把那些话都听在了耳中,做出的反应只是无奈一笑,自己的妹妹怎么会有这么多古怪精灵的想法呢?
“我是在说,你看咱们现在的样子,知道的这是在寻找草药,不知道的还以为是插秧哪!”眼前一大片一大片的绿色都在阴暗处,看得久了,还真是有些不辨青紫。
“你不是说楚云歌挺厉害的吗?不如让他来找吧,他一定可以很快找到百年生的紫苔!”逸梦徒劳无功了一上午,再不耐烦这种大海捞针的行为了,她宁可雇人过来采摘紫苔,唯一顾虑的是普通人无法分辨年份,容易造成紫苔的一次性灭绝。
“我本来就是那样说的啊,是你非要自己来找,说什么要弥补错误,其实你直接告诉他了就可以,他已经开始意识到记忆有问题了。”
当日离开宁远几乎可以说得上是狼狈出逃,陈易天送来了消息之后,逸梦还是决定去救人,楚云歌又在那时刚好出现,于是成了最得力的人选,用逸梦的话来说就是免费的劳动力,神不知鬼不觉地救走了准备自尽的方素心,还用障眼法造成了方素心已死的假象。
在那之后,母女二人见面,不过几句话就解开了心结,方素心选择回到苍麓园生活,楚云歌再此成为了搬运工,护送其前往。而逸梦则和天黎来到了商州,想办法给楚云歌治病,然后解除共生。
这期间,逸梦最伟大的发现就是那墨绿色的衣衫残片了,因为有了天黎在身边,逸梦也敢尝试一些行为,比如说再次把自己的鲜血滴到那布片上看其变化,在滴血的同时,也尝试用灵气驱动,结果,意想不到的情况发生了,那片墨绿竟然化为了一道光,融入了逸梦的身体之内。
天黎见了也是莫名其妙,搜遍记忆中也不见有关这墨绿衣衫的一点儿说明,好在,逸梦并没有感觉到有什么不适,但她隐隐觉得这布片定然和灵山有关。有时间应该回灵山看看。
“我这不是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诚意吗?”逸梦反驳着说,却也没有耐心继续找下去了,眼睛都花了,看什么都是一片绿色光圈,“我想还是换个方式显示诚意吧,这也太虔诚了一些吧!我都被自己感动了!”
逸梦说着就坐到溪水边儿休憩,鞋子一脱。提起裙角,纤小的脚丫浸泡在冰凉的水中,不时还有一两条小鱼过来亲吻她的脚,害她一阵阵娇笑,泼得水花四溅,双手往后一撑,仰面看着蓝天白云,“真是美好的日子啊!”
同样的天空下,在宁远感受最多的就是压抑而虚浮的繁华,反倒是在这小山谷中,才真正觉得平和安静。舒适惬意,这是不是说,自己这种人生来就不是大家闺秀的命运,倒是乡野丫头更加适合自己的性子。
主角歇息了,作为陪衬的天黎自也不可能为了一个楚云歌劳心劳力,跟着来到了溪水边儿,懒洋洋地躺下来晒太阳,怎么晒也晒不黑的皮肤足以让人艳羡不已。
逸梦看天黎躺下,自己也躺了下来,头枕着胳膊,面朝着天空,看云彩随风变幻着形状,惬意得闭上了眼睛,似乎要睡着一样。
天黎见状拿出了些许灵石,放置在逸梦的身边,布置了一个小型的聚灵阵,让她凝聚灵气,虽然缓慢,却胜在自然,天狐一族不比一般的人类修仙,他们成仙本来就是毋庸置疑的事情,换句话来说,成仙就是他们成长的一个阶段,若不是因为血脉不纯,生来便应该是仙的。
形神俱妙,无生无死。对凡人来说是一种追求,但对他们来说,却也只是一种常态,这便产生了一个本质上的差异,不可同日而语。
逸梦没有内丹,她便失去了天狐最大的优点,但她的容貌绝美却又是天狐血脉之故,比起天黎最后的形神内敛,她的美是外放的,还远远不成气候,却足以对凡人和一般的修仙者产生诱惑。
最近,天黎隐隐觉得修为有突破的迹象。他体内也有一半凡人的血脉,每日的修炼不过是要借助灵气驱除那一部分杂质,而上次逸梦舍弃本命精血的救助让他的修为大进,若不是当时没有内丹在身,突破也是瞬时的事情。
在灵气稀少的世俗界,这样的突破极为难得,而这次若是真的有了进境,他就不能够再陪在逸梦的身边了。
如阴灵魂魄不可停留于此界一样,三界之中有属于自己的准则。
普通人所谓的成仙就是进入天界,主宰一方生长,若天界为一国,天界的仙人则为割据的诸侯,各有领地。而入魔,若说是堕入鬼界,倒不如说是将有大乱的天劫。
心念为魔,并不拘于身份,便是仙人也可堕入魔道,对仙者来说,这便是天劫。
一亿年一大劫,如今便是天界的大劫之期,天崩地裂尤不为过,神魂俱灭也不稀奇,记忆中的劫火连天,焚烧了一切自命不凡的仙者,连同那地也成了焦红,每每想起,惨烈之景都是震慑心神,要怎样才能够从这大劫中逃脱?不得不说,自己的父亲还真是好有本事。
楚云歌也是从那里逃离的吗?楚云歌的修为并不属于这一界应该有的,还好他懂得隐藏,行事低调,不然,怕是这一界也要崩坏了。本应到天界的人滞留在此界是要出大乱子的,他应该不是没有度过天劫的吧!
天界的劫火不焚烧掉一切是不会停止的,也不知道如今怎样,若是修为提升,便要进入天界,当年父亲逃离的通道不知如今还在不在,又要到何处寻找,都是问题。天黎并不想付出强行滞留此界的代价,他付不起。
天狐一族有一点比不得人类修仙者,天狐的天劫很少,基本没有,但若是一旦出现,便是无法度过,轻者丧失掉全身修为,沦为普通的狐狸,任人宰杀,重者则是神魂俱灭,连元神脱体而出的可能都不会有。
这个缺点严格限制了天狐一族的数量,并且也使其在争斗中处于不利的位置。天黎的父亲就是争斗中的失败者,因为他不争,所以被驱逐下界,若不是因为这个巧合,他怕也要葬身在劫火之中了。
第三卷 红尘俗世 第四十三章 土蛟
第四十三章 土蛟
“该死的,这马怎么了?”
土路上还有着湿润的雨气。昨日的小雨让尘成泥,又在上午的暴晒中起了龟裂的痕迹,棕色的马匹听在了路当间,嘶鸣着,不断用马蹄刨着地,但无论骑马人怎么鞭打怎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