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有千千劫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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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有千千劫v- 第1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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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后再也不找这紫苔了,真是累死人了!”逸梦瘫倒在床上,听着风从木板缝隙吹过的呼啸声,呼吸着河边特有的水汽充沛的空气。觉得身上也是粘糊糊地潮热。
  离开商州之后就来到了这恒河附近,附近也有一个生长紫苔的山谷,这回逸梦一直等到了楚云歌过来才开始采摘,但出乎她意料的是想要偷懒却不能够,对着某人无辜的俊脸,她竟然深感愧疚地一寸寸土地地寻找起百年生的紫苔,倒比原先还要勤快一些。
  无语,早知道是这样,她就… …她的脸皮果然还是不够厚,享不了懒人的福。
  “如果,用了这药,那么这段时间的记忆,我还会有吗?”楚云歌的口气淡然,需要很仔细才能够听出那一点忐忑和不舍。
  “理论上来说,还是会有记忆的,就看你想不要想要记住。”天黎卖弄地说着,把玩着手上的仙人草,百年生的仙人草有一道很细很细的白色印痕在叶片的背面,需要很仔细才不会漏看。
  逸梦自找到了草药就甩开了手,自认没有炼药的天分,把事情的收尾工作都交给了天黎。
  紫叶花其实是一种很特殊的植物,它的气味儿能够让人不自觉地陷入最美好的幻想之中,但如果那人意志力坚定,也不是那么容易能够成功的,而这时候,它的毒素就会叠加,平时不显露。但一遇上什么刺激的东西,比如说五华草,就会立时爆发,成为一种奇特的毒。
  记忆停留在最美好的幻想当中,想到什么便是什么,对外界的一切不是不作出反应,而是做出的反应总是与众不同,因为混乱的记忆,也因为那逐渐消退的记忆。
  偏偏,这种变化还是潜移默化的,基本上当事人是无法觉察到的,等到他发觉的时候,也已经是他生命的终点了。
  比起侵蚀人身体的毒素,这种直接作用于精神领域的毒更让人畏惧,早在万年之前,这个方子就绝迹了,而最重要的紫叶花也跟着消失殆尽… …想到这里,天黎看了一眼躺着的逸梦,她竟然可以因为救人弄出这种毒来,真是奇葩啊!
  貌似她以前说过自己的理想是要当一个行医救人的大夫?幸好她没有真的去,不然。庸医害人啊!
  天黎的储物空间也是顺手牵羊来的,在灵门出事的时候意外遇到千媚实在是他人生的一个巨大转折,不仅得到了一个内丹可以帮助他修炼,而且得到了不少好东西,就像手上的这枚储物戒指。
  当然,还有戒指中的药炉和丹方。
  天黎摸出药炉来开始炼药,楚云歌则站在窗边儿看向恒河,亘古不变的水流向曲折,或清澈或浑浊,驾着小船的渔人靠水吃水,一网撒下去收获满载的鲜活,也有渡船,载了这边儿的人前往彼岸,再载了彼岸的人回到这里,周而复始的循环如同一个打不开的死结,无始无终。
  他的记忆也是一个死结吗?从认识她开始,然后再从她离开结束… …她离开?她离开了吗?她不是还在这里吗?
  楚云歌看向床上的少女,她似乎已经睡熟了,外面的吆喝声喧闹声都无法影响她的午睡,那么安静祥和的气氛,在她的身边,似乎连空气也充满了平和的味道,她还在这里啊,真好!
  嘴角荡漾出一个浅淡的微笑,充满了幸福满足的味道,那一晃而逝的失落感和莫名的遗忘感并不足以让他警醒,这一场梦,是他认为的美梦,自然是只好不坏。想要逃避的都可以逃避,想要承认的永远会是事实,即便… …心底还有淡淡的苦涩。
  一刻,两刻… …一个时辰之后,天黎制成了新药,一颗淡紫色的药丸圆鼓鼓的散发着珍珠一样的光泽,神秘而惑人,平托在手心,递到楚云歌的面前,默然无语。
  楚云歌笑笑,接过来毫不犹豫地咽下,闭上了眼睛,随着药丸在腹中化开,温热的暖流也在身体中炸开,脑中清晰了许多,一帧帧画面飞快地从眼前划过。
  冰灯会上,他遇到了她,红裳的少女在流光中仿佛燃烧的火焰,吸引了他的视线,可以从她的眼中感觉到温暖,然后走近,然后相伴… …
  草长莺飞的时节,他跟她一起在放风筝。他亲手把风筝线递到了她的手中,她笑着对他说什么,那句话早已遗忘,但那个笑容却深深地烙印在了心底,清澈干净的笑颜,带着分享的喜悦,她那么信任他,他那么喜欢她,仿佛都还是昨天的事情… …
  隆冬时节,皓雪茫茫,她救回了一个陌生人。在属于他们的仙境中,她第一次和他意见不合,冷着脸转身,自去照顾那个来历不明,甚至可能会对他们造成威胁的人,让他觉得心慌,不应该是这样的啊,难道那个人比自己还要重要吗?冷战就这样开始了。
  第一次争吵,因为她把他辛苦收集的丹方都给了那人,因为她维护那人的心是那么真切,真切到令他嫉妒,怒气之下,两人正式决裂,从此一人一边儿,互不相扰… …最终,她随了那人离去,不曾留下只言片语… …
  她放弃了修仙,只为了陪伴那个男子,即便到生命的最后时刻,都不愿意接受他的帮助,和他一起离开,千年万年,她舍不得那人在轮回中苦候,即便知道自己不会有轮回,也愿意一死相伴,那么他呢,她可有曾想过独留他于世上的悲哀?
  他用了三百年的时间遗忘,记忆却愈发稳固,几乎一闭上眼就会想起跟她的种种,从初见到后来的分离,从喜悦到后来的伤痛,忧伤一点点浸满双眼,寂寞也慢慢缠绕心房,一个人走在充满记忆的路上,他想要寻找当初那个如火的少女,可是,找到的总是失望。
  度过天劫又怎样。无喜无忧,无惧无怖,生命在那一刻终止,再也没有了快慢之分,犹若杂草,生而不知为何,死而不知何惧。
  “我的大劫快要到了,为了留在这一界所必须付出的代价… …”睁开眼,看了天黎一眼,少年睿智而深邃的眼眸充满了智者的祥和之气,看过来的目光让他觉得这份心情他是可以理解的,“我会在大劫之前解开共生,你不用为你妹妹担心。”
  “嗯,谢谢。”天黎平淡地说着,他从来不担心共生,因为早早感受到了楚云歌不会伤害逸梦,倒是那悲伤,他略有所觉,“有什么我能够帮你的吗?”
  “呵呵,我还是第一次听到有人说想要帮我!”磁性的笑声从胸腔发出,楚云歌的嘴角翘起了一个优美的弧度,却是说不尽的落寞。
  天黎瞪了他一眼,不悦地说:“虽然你现在比我实力强,但不意味着永远,你确定你真的永远不需要我的帮助吗?天狐一族的承诺可不是那么容易得到的!”
  天狐一族生性高傲,绝不会轻易对人低下头颅,更不要说承诺为什么人办事情了,这种难度绝对不会比登天更简单,实在有些宁折不弯的意思,所以,天黎的这句话真的很难得,而好意被人当做笑话,再怎样好脾气的人也会忍不住发怒的吧,何况天黎脾气又不好。
  “的确不容易得到。”楚云歌的嘴角还噙着一缕笑意,却和悦了许多,笑着摸了摸天黎的脑袋,少年的身高比他还要低上半头,还如孩子一样,其实,也就是个孩子,按照天狐的年龄来说,他也不过是个孩子。
  “喂,别得寸进尺啊!”天黎敏捷地扭头躲过楚云歌的手,说,“若不是你应允帮我照顾逸梦… …”
  “不是帮你。”楚云歌打断了天黎的话,很正经地说,“我也很想要照顾她。”
  说不清心里是怎样想的,却知道,他是真的想要照顾逸梦,不管是那个小小女孩儿还是现在的窈窕少女,他想要看着她快乐成长。如果可以,他也不介意她的永远陪伴,竟然会在那种情况下对她用了共生,是真的弄错人了,还是心底有着这样的念头?
  楚云歌分不清楚,也没必要分清楚,随心而为就是了,他的修为已经不需要心境上的锻炼,可以潇洒自如,若不是那大劫… …
  “你留在这一界的时间应该也不多了吧,我可以帮你压制一下,但,还是要尽快离开才好,强行留下的代价不是你能够承受的。”若是有长辈护着也就罢了,而此刻,血脉不纯的天狐想要对抗天地法则,实在是不太可能。
  “看逸梦吧,她去哪里,我去哪里,能够陪她多久就陪她多久,我心里有数。”天黎点点头,面色不变,他还不会伤春悲秋离愁别绪,那莫名的隐痛被他当作了灵气耗损引起的不适。
  楚云歌一笑,不再说话,他也许看得更清楚,却没有置喙的余地。
  第三卷 红尘俗世 第四十七章 浮尸
  第四十七章 浮尸
  “咦,那是什么?”
  午后正在休憩的渔人不经意间看到了恒河上漂浮的亮纱。婉转的青丝随水波荡漾,俏丽的素颜直面着正午的阳光,宛若睡着了一样地安详。
  都是靠着恒河吃饭的,把船划过去,善水的跳下去捞人,娉婷婀娜的少女仿佛没有呼吸一样,平躺在甲板上,好似搁浅的鱼儿。
  “是哪个大户人家的小姐吧,看这衣服,定然很贵!”有人说着,疑惑该怎样办。
  河上也曾有过跳水死掉的人,按照惯例,捞上来之后就等着寻尸的人给钱,如果是无名的浮尸,要不然报官,要不然随便找地方葬了,眼前这少女已经是死的,也不知道在水上飘了多久,倒让人可惜,那如画的眉目实在是难得的美丽。
  皮肤黝黑的汉子面面相觑,谁也没有个好主意。
  “先打听打听再说吧。实在找不到人家就埋了吧,可惜了,红颜薄命!”佝偻着后背的老汉叹息了一句,尾调却在卖弄所知不多的成语。
  生老病死,贫苦人家看得多了,便也不把这死亡当做什么事情,这恒河上每年都不知道要埋葬多少人命,多少也不差这一条,好看是好看,却也不会让忙于吃饭的汉子为此而伤春悲秋。
  几个人商量了一下,便把尸体放置在了一个废弃的土坯房中,那房子的主人老早就不在了,房子便被村里人当作了柴房,冬天的时候存储一些备用的柴火。
  第一天,风平浪静,有好事的人甚至还打听了一下附近的富户可有走丢人的,结果一无所获。第二天,同样没有消息,正是盛夏,天气炎热,只怕那尸体放不了多久,便有人去查看,发现死尸还宛若熟睡。第三天… …直到第五天,尸体依旧完好,没有一丝腐烂的迹象,但村里人已经开始众说纷纭,一致认为这尸体是妖孽。决定要焚烧干净。
  “怎么了,外面这么吵?”
  逸梦所住的木板房靠近山谷,在村子边缘,也是为了方便他们活动的意思,这几天村子里发生的事情却是多有不知,但大晚上,亮着映天的火光可就不对劲儿了!
  小飞虫围着火堆飞舞不停,黑烟在红焰上方翻滚,伴随着一阵阵口号一样的“烧死她,烧死她!”迷信的村人正准备把死尸抬过来,扔到火堆上烧成灰烬。
  装扮得神神鬼鬼的神婆衣裳古怪,喃喃念着什么,拿着一个铜铃不停地摇晃,时不时还神叨叨地跳两下,洒出一把黄色的符纸,上面都用朱砂画着谁也看不懂的文字。
  逸梦和楚云歌在房顶上观看,天黎则去打听到底出了什么事情,他还没有见过这种事情,好奇心旺盛。
  “… …真不知道那些人怎么想的!”天黎回来的时候笑容嘲讽,说,“不就是捞上来一具艳尸嘛。硬说是什么女妖害人… …第一天王大婶家的鸡死了一只,就是那只年岁到了的老母鸡,第二天郝大妈家的小孙子发烧,郝大妈糊涂不知弄了什么偏方给他吃了,结果,她孙子第二天就死了,第三天,… …不过是巧合罢了,竟然都能够算到妖孽害人上头去,这妖还真是冤枉,有能力干嘛不直接杀人,做这些不入流的?”
  不管天狐到底是怎样的存在,天黎也是由狐狸变成人的,凡此类,都是凡人眼中的妖,因此他说起这些人愚昧的行为都是站在妖的角度声讨,好像是他被人冤枉了一样。
  “要不要去看看,看看到底是怎样的妖?”天黎提议。
  逸梦点头,“好啊,我也想要看看!”她其实更想要看看所谓“艳尸”到底是怎样的。
  “那就一起去吧!”楚云歌一语而决。
  逸梦诧异地看了楚云歌一眼,他不像是这么喜欢凑热闹的人啊!正对上楚云歌的眼眸,她急忙转移了视线,忽而又觉得不对,自己又没有做错什么,移开目光不是显得心虚吗?再看过去,却发现对方的眸中暗含笑意,忙又转了视线,掩饰性地清咳两声说:“我先去看看,别让他们真的给烧了!”
  “你放心。我——”天黎话还没有说完,逸梦就不见踪影了,“着什么急啊,我都布置好了,没人能够毁了那尸体的!”
  土坯房中,四个大汉站在门口两两对望,竟没有一个人敢先上前去,即便他面对的那个死尸静默不动。
  柔和的月光从窗口照射进来,少女的面容素白静好,一身衣裳已经阴干了,内衬的青绿和外面的亮纱反射着白色的月华,星星点点的银绣看在不识货的人眼中,变成了妖异,连那少女的美,也成了古怪的证明。
  “没事儿,咱们有四个人哪,还怕奈何不了她?!”站在右角的一个汉子捶了捶胸口的符纸,确定它贴得很牢靠,这才率先踏前一步。
  有了人领头自然是好的,后面的人咽了口吐沫也紧随其上,“啊!”突然一声尖叫让后面的人吓软了腿,再看,那少女的衣裳轻动。好似她随时会起身下地一样。
  “不要怕,是风吹的!”一人沉稳地说着,却始终没有向前一步。
  “你们几个磨叽什么哪,那边儿都等好半天了!”老村长走过来喊了一声,远远站在门外十步处静观其变。
  “呸,老子豁出去了,我就不信这个邪!”一个汉子吐了一口吐沫,目露凶光地上前去捉住了门板的一角,有了带头人,其他三个行动也快了,分别捉住当初用来盛放尸体的门板。抬着就往外走去。
  静置于门板上的少女分毫不动,唯独垂下的青丝随风飘扬,一下一下,撩动着众人的心,似乎下一刻就会产生什么变故。
  逸梦悄然无声地跟着,她一眼就看到了尸体上的防护,应该是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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