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村民们还在犹豫不决之时,天上乌云渐浓,隐隐有雷声传出,看来很快就要下大雨了,大伙欢呼雀跃,对瞎子说的话也从将信将疑,变成了奉若神明。
瞎子既然说必须把棺材烧掉,那就必须烧掉,最后村长决定让李春来留下点火烧棺,李春来是个窝囊人,平时村长让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时候虽然害怕,但只好硬着头皮留下来。
为了赶在下雨之前把棺材烧掉,他匆匆忙忙的抱来几捆干柴,胡乱堆在棺材下边,点上一把火,烧了起来。
李春来蹲在旁边盯着,他是条穷光棍,都快四十了还没钱娶婆姨,这时候想着棺木里的金银,忍不住有些心动,可惜刚才没敢拿,现在火已经烧起来了,想拿也拿不到了,烧糊了不知道还值不值钱。
李春来正在感到无比的惋惜,忽然白光闪动,天空中接连打了三四个炸雷,大雨倾盆而下,立时把烧了一半的火焰浇灭了。
(更新时间预告请参见‘外篇‘)
正文 第五十章 子母凶
子母凶
李春来全身上下被雨水淋了个透,他盯着那口烧了一半的破棺材,心里七上八下,这是老天爷给的机会啊,这火还没烧坏棺材里的东西,要想拿出来就得趁现在了。
不过村里其余的人都已经走了,好不容易盼来场大雨,有很多事要准备,现在这荒郊野地,就剩下李春来自己一个人,一想起棺中那具古怪的女尸,还真有几分发怵。
但是又想到拿金银首饰换了钱,就可以娶个大屁股的婆姨,光棍汉李春来就不再犹豫不决了,双手举起锄头,用锄头去顶破棺材的盖子,那破棺材本已被火烧过,此时推开棺板并不废力,没顶几下,就把破棺板推在一旁。
刚才村民们开棺的时候,李春来只是挤在人堆里往里瞧了两眼,没敢细看,这时候为了把女尸身上值钱的首饰撸下来几件,不得不装着胆子去看。
棺里的恶臭已经散得差不多了,但是被火烧过,再加上雨淋,尸臭、潮湿、焦糊等气味混合在一起,说不出的怪异难闻,虽然天上下着雨,也压不住这棺中的怪味。
李春来被熏得脑仁儿发疼,捏着鼻子强忍着,往那已经被少糊了的棺材中看了一眼,这不看还好,这一看再也忍不住了,张开嘴哇哇哇吐了一通。
眼瞅着雨越下越大,天色已晚,再不动手就来不及了,李春来抹了抹嘴上的秽物,看准了女尸手腕上的一只金丝镯子,刚要伸手去摘,忽然背后让人拍了一巴掌。
这一巴掌把李春来吓得好悬没尿了裤子,以为是打雷打得,附近坟地的死人乍了尸,他们这一带经常有传闻闹僵尸,没想到这回真碰上了。
结果回头一看,来的不是僵尸,原来是村里的邻居马顺,这马顺是全村出了名的马大胆,膀大腰圆,长了一副好架子,天底下没有他不敢干的事,再加上他脾气不好,打起人来手上没轻没重,所以平时村里很少有人敢惹他。
马大胆先前看到棺中女尸有几件首饰,便动了贼心,想据为己有,当时人多,未得其便,又见村长命李春来把棺材烧了,也就断了这个念头,回家之后没多久,就下起了大雨,马大胆一看,这真乃是天助我也,说不定那棺材暂时还没烧毁,当下趁着没人注意,便溜了回来。
马大胆不愿意跟李春来这窝囊废多说,自行把女尸身上的首饰衣服一件件的剥下,打了个小包,哼着酸曲正准备离开,却见李春来正蹲在旁边眼巴巴的盯着他。
马大胆警告李春来,不要对任何人说,否则把你扔进沟里喂狼,然后在包里翻了翻,拿出一只从女尸脚上扒下来的鞋,算是给李春来的封口费。
李春来拿着这一只鞋,心里别提多窝火了,可是又不敢得罪马大胆,只好忍气呑生的应了,这时棺材已经被雨淋湿了,想烧也烧不掉,两个人就一起动手,在附近挖了个坑,把棺材埋了进去。
回到村里,告诉村长和瞎子,已经按他们的吩咐,把棺材连同尸体一并烧了,瞎子点点头,满意的说:“那就好啊,我以前听师傅说起过打旱骨桩的事情,新入土下葬的尸体,若是埋的位置不善,就会变成僵尸,僵尸又容易变做旱魃,这旱灾都是旱魃闹的,我瞎子虽然看不见,心里却明白得很,听你们一说那棺材和里面的尸首,便知不同寻常,说不定这古尸死的时候怀着孩子,埋到地下才生出来,那孩子被活埋了,如何能活,自然也是死了,小孩子变的旱魃更是猛恶,这一对母子都变做了僵尸,便叫做子母凶,极是厉害,现在烧成了灰,她们就不能害人了。”
李春来越听心里越是嘀咕,但是又担心说出实情被村长责罚,只好吱唔应付了几句,便自行回家睡觉。
晚上躺在自家炕上,翻来覆去也睡不好,一闭眼就梦见那女尸和她的儿子来掐自己脖子,吓得出了一身冷汗。
雨一夜未停,快到早上的时候,就听外边乱成了一团,李春来急忙披上衣服出去看是怎么回事。
原来马大胆在他家里,连同他的婆姨,和两个娃,一家四口,都让人给开了膛,肚肠子流的满地都是,四颗人心都不翼而飞。
李春来心道不妙,马大胆全家的心肝,八成都让那女尸给嚼了,说不定今天晚上那女尸就来找掏我了,这可如何是好,他本就胆小,越想越怕,后背发凉,再也兜不住,一泡尿全尿在了自己的裤裆之中。
这时村民们发现在马大胆家旁边的一堆干草里,有一具全身赤裸的女尸,这女尸面色红润如生,双手指甲极长,跟那钢钩一样,最奇特的是女尸的双脚,不是寻常农家女子的大脚板,而是古代裹足妇女的三寸小脚,这双小脚还长满了绒毛,十分坚硬,要光看下边,会以为是什么动物的蹄子。
李春来马大胆二人昨夜挖坑埋掉的棺中女尸,是全身干瘪发紫,而这具女尸却象是刚死的,她嘴边还挂着血迹,难道是吃了活人的心肝才变成这般模样?
村里发生了灭门惨祸这等大事,惊动了公安机关,把村里的人过筛子似的盘问了数遍,但是这件事太邪性,再加上村长和瞎子组织众人打旱骨桩,是属于大搞迷信活动,村民们谁都说不清楚是怎么回事,就算知道也没法说,说了也没人信,说不好还得把自己搭进去,最后警察也没办法,把那具小脚女尸运回去检验,封存现场,这事暂时成了悬案。
村长私下里骂过几次李春来,让他切记不要声张,就把这事烂到肚子里头,李春来别看平时挺蔫儿,心里还是比较有主意的,他也没把自己藏了只绣鞋的事告诉任何人,反正那女尸就算是僵尸也让警察抬走解剖去了,马大胆也死了,就把责任都推给马大胆,说是他强迫自己做的,他平时就窝窝囊囊,村里人就都信了他的话,没再追究,反正马家四口的死,都是马大胆贪财自找的。
李春来不敢把那只绣花鞋拿出来给别人看,他虽然没文化,却知道这只鞋是前朝的东西,娶婆姨的钱全指望着只鞋了,陕西盗墓成风,文物交易极为火爆,村里经常来一些外地人收老东西,李春来胆子小,又为了掩人耳目,一直没敢出手。
直到有一天,李春来在邻县的一个远房亲戚,到北京跑运输,他就说了一筐好话,搭了顺风车跟着到了北京,打听到潘家园一带有收古董的,就问着道路找来,说起来也算是有缘,头一次开口就找到了我。
李春来外表朴实懦弱,身上却隐藏着一丝极难察觉的狡烩,他喝了不少啤酒,喝得脸红脖子粗,借着酒劲儿,把这只绣鞋的来历说了一遍,有些地方一带而过,言语匮乏,有些地方说的词不达意,我倒是听明白了八九成。
我对李春来说:“您这鞋的来历还真可以说有些曲折,刚才我瞧了瞧,这只檀木底儿香绣鞋还算不错,要说几百年前的绣鞋保存到现在这么完好,很不多见,我以前经手过几双,那缎子面儿都成树皮了,不过……”
李春来担心我说这只鞋不值钱,显得非常紧张,忙问:“老板,这鞋鞋究竟值几个钱?”
我做无奈状,嘬着牙花子说:“老哥呀,这只鞋要是有一双,倒也值些钱,可这只有一只……”
(多谢各位砸票,下次更新时间,参见外篇预告)
正文 第五十一章 十万古墓
十万古墓
以当时的行市来看,这种明代包括清代早期的小脚绣花鞋,在很多民俗爱好者以及搞收藏的玩家眼中,是件不错的玩意儿,而且市面上保存完好的虽然不少,但几乎都是民国晚清时期的。
我问李春来能不能把另一只也搞来,这一只显得有点单,古玩行讲的就是个全,东西越是成套的完整的越值钱,有时一件两件的不起眼,要是能凑齐全套,价钱就能折着跟头往上涨。
李春来面露难色,另一只绣鞋早不知道哪去了,就这一只还掖着藏着才拿到北京来的。
我说:“这么着吧,我呢,跟您交个实底,我对农民兄弟特别有好感,当年我爹就是为了中国农民翻身得解放,才毅然放弃学业投入革命事业的,他老人家干了一辈子革命工作,咳咳,咱就不提他了,就连中国革命都是走农村包围城市的路线,才取得了最后的胜利,所以我可以拍着胸口说,决不会看你是农村来的就蒙你,这只鞋在市面上卖好了,能卖六七百,再多就不容易了,老哥您要是愿意,这只鞋六百我收了,就算咱交个朋友,以后您还有什么好玩意儿,就直接拿我这来,怎么样?”
李春来吃惊的说:“啥?六百?没听错吧。”
我说:“怎么?嫌少?再给你加五十。”
李春来连连摇手:“不少,不少,当初我以为最多也就值三百。”
我当时就付给了他六百五,李春来把钱数了十多遍,严严实实的藏在身上,我让他小心点,喝了这么多酒,别再不小心把钱丢了。
随后我又跟李春来聊了不少他们老家的事,李春来的老家在陕西省黄河以北的甘源沟,是那一带最穷的一个县,他们那个附近有个龙翔县,多山多岭,据说在以前是一片国葬区,那古墓多得数都数不清。
龙翔县的古墓多到什么程度呢?一亩地大的地方,就有六七座墓,这还都是明面上的,深处还有更多。
从里边挖出来的唐代粉彩制品,一件就能卖到上万元,当地好多农民家里都有几件,就是靠从田里挖出来的东西发家致富了,从民国那会儿,就有好多文物贩子都去收购,象模象样的都已经被收的差不多了。
过了黄河往南是秦岭,听说那边大墓更多,就是不好找,好找的都给扒没了,有一座最出名的汉墓,墓上光盗洞就让人打了二百八十多个,这些盗洞从古到今的都有。
那边也流出来很多价值连城的好东西,不过具体是什么,李春来就说不清楚了,这些事他也只是听来的。
看看天色不早,李春来的酒劲儿也过去了,就起身告辞,临走是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将来有机会一定要去他家做客,我又跟他客套了半天,这才把他送走。
回到古玩市场,胖子和大金牙已经等得不耐烦了,见我回来,便忙问收着什么好东西了?
我把绣鞋拿给他们看,胖子大骂:“这老冒儿跟抱着狗头金似的,和着闹了半天,就拿来这么只鞋啊?”
大金牙说:“哎,这鞋做的多讲究,胡爷多少银子收的?”
我把价钱说了,大金牙连声称好:“胡爷这段时间眼力真见长,这只绣鞋卖两千块钱一点问题没有。”
我挺后悔:“这怎么话说的,要知道能卖这么多,我就多给那老哥点钱了,我还以为就值个六七百块,还是看走眼了。”
大金牙说:“今儿个是星期一,星期一买卖稀,我看咱们仨也别跟这耗着了,好久没吃涮羊肉了,怎么着我说二位,咱收拾收拾奔东四吧。”
胖子说:“伟大的头脑总是不谋而合,我这两天正好也馋这个,您说怎么就吃不腻呢?”
还是以前常去的东四那间馆子,刚刚下午四点,仍然是没有半个食客,我们就墙角靠窗的桌子坐了,服务员点了锅子,把东西摆好,菜上来,便都回柜台那边扎堆儿侃大山去了。
我掏出烟来给大金牙和胖子点上,问大金牙道:“金爷,您给我们哥儿俩说说,这鞋值钱值在什么地方了?”
大金牙把那只绣鞋拿过来说:“这鞋可不是一般人的,您瞧见没有,这是牡丹花,自唐代以来,世人皆以牡丹为贵,一般的普通百姓虽然也有在鞋上绣牡丹的,但肯定不象这样,镶得起金线,另外您再瞧,这花芯上还嵌有六颗小珠子,虽然不是太名贵,但是这整体的艺术价值就上去了,最主要的是这只鞋的主人,那老哥是陕西过来的,陕西民风朴实,自古民间不尚裹脚的习俗,我估计这鞋子的主人,极有可能是外省调去的官员家眷,或者是大户豪门嫁过去的贵妇,总之非富即贵啊,所以这鞋很有收藏价值,我在市场上说两千,是没敢声张,依我看最少值六千,要是有一对,那价格就能再翻四五翻。”
我和胖子吐了吐舌头,真没想到能这么值钱,我心里打定了主意,回头一定要去一趟陕西,再给李春来补一部分钱,要不然他太吃亏了。
边吃边谈,不经意间,话题就说到了陕西一带的古墓上去了。
大金牙说:“我虽然没亲自去过陕西,但是听一些去那边收过玩意儿的同行讲起过,八百里秦川文武盛地,三秦之地水土深厚,地下埋的好东西,数都数不清,仅仅龙翔一县,就将近有不下十万座古墓,有些地方,土下一座古墓压着一座古墓,文化层多达数层,秦岭大巴山一带,传说也有不少大墓。我就想着,有机会一定得去一趟,收点好东西,就算收不着,开开眼也是好的,可是身体不太好,一直没机会去。”
我说:“我刚才还想着什么时候得空去一趟,要不咱们一起去玩一次,顺便收点玩意儿,你跟我们俩去,咱们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三人一拍即合,便商量着几时动身启程,我早听说秦岭龙脉众多,想去实地勘察一番,最好能找个大斗倒了,也好还了那美国妮子的高利贷,背着债的日子真不好受。
不过并没有明确的目标,只是准备到那边之后看看再说,所以也没打算带什么装备,只随身带工兵铲,狼眼手电,简易防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