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算你狠。”田松从怀里掏出一包药,摔在地上,恨声道:“咱们走着瞧。”
说完,他的人已向大厅门口掠去。
其余三人紧随其后,一个比一个走的快,生怕落在后头。
“小子,老子看你怎么下山。”
人已经消失在门外的黑暗中了,田松的声音却清晰地传了进来。
………【第十六章 托孤】………
田松他们的人已经走了,空旷的大厅里一下子沉寂下来。
他自己也没有想到,这枚小小的东西竟然真的有如此威力,居然可以惊退田松这样的高手。
(好象她老人家早就知道他迟早有一天会从家里偷跑出去似的。)
所以,他也只知道这东西叫“蝴蝶”,至于它的威力究竟有多大,大到什么程度,他根本不知道,刚才之所以会拿出来,完全是无意之中碰到了,于是便灵机一动,决定赌一把。
赌的结果连他自己都吓了一跳。
因为之前他并没有把握,实际上他的心里一直紧张得要命。
他不过拼命掩饰这种紧张,凭一时的勇气和怒火先置死地而后生而已。
现在敌人虽然走了,他却还不能马上放松下来。
汗水已经湿透了他背后的衣衫。
所以,直到西门秋风叫了他一声,他这才意识到田松他们真的走了,这才小心翼翼地收起“蝴蝶”,去看西门秋风。
他第一件事就是要西门秋风先把解药服下。
西门秋风没有服药,甚至没有去看一眼解药。
他并没有打算继续活下去,要解药干什么?而且,就算这是真的解药,现在对于他来说也已经太迟了。
他已经毒气攻心,纵然是仙丹在手,也是回天乏术。
秦不还心头沉重。
他知道西门秋风说的是事实,他甚至感觉到了生机正在一点一点地远离他的身体。
看着磊落豪侠的西门秋风变成这副样子,秦不还的心中有一种莫名的悲愤。
象这样的英雄人物为何遭遇这样的事情?他本该在刀剑江湖或风云沙场轰轰烈烈地战死,他不该这样不明不白地倒在小人的暗算下。
西门秋风则很平静。
对于一个决心赴死的人,死亡并不可怕。
而临死之前能结识秦不还,他还倍觉欣慰。
他现在唯一放心不下的就是他的女儿,所以,他不服解药,他只希望秦不还能替他做件事——
照顾他的女儿西门小茜。
他没有保护好他的妻子、儿子,也没能保护好他的兄弟,他不想唯一的女儿在他死后生死无依。
秦不还为没能解救西门秋风而难过,当他听说西门秋风有事相托,他立刻热血沸腾,准备为西门秋风赴汤蹈火死而不惜。
但听说是要他照顾西门小茜,他犹豫了。
按说西门秋风临终所托,他理当义不容辞,他原本也是这么想的。
西门秋风就算是让他上刀山下火海他也绝不会皱一下眉头,可这件事情的确让他有些为难。
他自己是从家里偷跑出来的,浪子一个,过了今天明天还不知道要到哪里去,自己都管不明白,怎么照顾这样一位娇柔的小姐呢?
而且,西门小茜看上去就是一个娇滴滴的大家闰秀,半点不象是强盗的女儿,未经风霜,未尝苦难,自己如何能照顾好她?
最关键的一点是,他自知武功低微,只怕连她最起码的安全也保证不了,万一有个闪失,岂不有负西门秋风?
不过,最后他还是答应了。
他没办法不答应,难道西门秋风还有别人可托么?
总不能让他死不瞑目。
大不了拼了性命也要保护西门小茜的安全。
西门秋风欣慰地一笑,他知道答应这件事对秦不还意味着什么,他也知道秦不还之所以犹豫,正是对他的嘱托负责。
他拉着秦不还的手,喘息了半天,道:“难为你了,秦兄弟,其实……你只要把小女送到五里坡的‘焕明山庄’就可以了,把她……交给我的朋友朱焕明,他自会安排一切。”
“好,无论如何,我一定把小姐安全送到。”
秦不还精神一震,早这么说他何必那么为难呢?
这个任务要好完成多了。
不过,这“五里坡”和“焕明山庄”听着可有点耳熟。
西门秋风又拉起泣不成声的西门小茜,意味深长地道:“去见你朱叔叔,把这里生的一切都有告诉他,记往……告诉他。然后,你跟秦大哥从后山小路走,走之前……放火烧……烧了秋风寨,我要和……和兄弟们在一起。”
这是西门秋风说的最后一句话。
他在最后看了一眼身边的妻子和儿子,就永远地合上了双眼。
西门秋风就这样死了,死在他五十岁生日的寿宴上。
他的心太诚,血太热,于情感看得太重。
他给朋友的是从来都是一片赤诚和满腔热血,一旦相交,便推心置腹,绝无保留。
可他的朋友给他的却是一杯精心泡制的酒。
一杯绝情绝命摧心蚀骨的毒酒。
结果就是他和他如日中天兵强马壮的秋风寨半日间便冰消瓦解。
他曾在尘沙飞扬的战场上挥刀驰骋,也曾在险恶诡诈的绿林中谈笑纵横,可最后,却在他自己的秋风寨里因所谓朋友送来的一杯酒而送了命。
一同倒下的,还有他的亲人和兄弟。
现在,原来他身边的人,就只剩下他的女儿西门小茜了。
还有一个应算是外人的秦不还。
但现在,秦不还和西门小茜的命运已经绑到了一起。
至少暂时是这样的。
秦不还知道,要照顾西门小茜并不是一件容易事。
他最初没有答应西门秋风并不是怕自己有什么危险,他是怕西门小茜有危险,而自己保护不了她。
现在他已没有选择。
不管想不想走,能不能走,都得往前走。
没有退路。
再多的艰险危难,只能靠无畏和勇气去面对。
很多时候,我们的确需要这样一种无畏的勇气和一往无前不顾一切的魄力。
尽管这样可能会犯错误,甚至有时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乃至是灾难性的后果,但有时,也的确创造了奇迹。
古往今来,不正是这样的一个又一个奇迹在推动着人类的展促进着社会的进步么?
如果什么都不做,当然永远也不会错。
但不错的事情,未必就是对的。
秦不还现在脑子里想的就是如何照顾好西门小茜,把她毫无损地送到五里坡。
从秋风寨到五里坡并不远,但这段路绝对不会平坦。
田松他们是被逼离开秋风寨的,他们不会就这样打道回府的,因为他们的目的还没有达到。
徐正明费尽心机布下今日之局,不惜把秋风寨赶尽杀绝连根拔起,为的就是要得到一样东西。
即一个月前西门秋风无意中提到的那件东西。
现在西门秋风死了,秋风寨也毁了,东西却没有拿到。
花了那么多气力费了那么多的心机,目的没有达到,徐正明岂会罢休?
所以,田松他们一定不会走,说不定他们现在就在山下,或者就在山寨的外面守着呢。
因为,如果他们还想要拿到东西,西门小茜和秦不还就成了唯一的线索。
西门秋风不可能把这么重要的东西带进坟墓里,而死前他的身边就只有西门小茜和秦不还。
就算没把东西给他们,也一定把线索告诉他们。
是以,田松等人是不会轻易放过他们的。
这种想法非常正常,就连秦不还自己也会这么想。
可他心里清楚,其实他什么都不知道。
他一脚踩进来,稀里糊涂地就成了现在这样子,他一直后悔为什么没问问西门秋风,那帮家伙要的到底是什么东西。
这可是件可能让他送命的东西。
如果连是什么都不知道就把命送了,岂非冤得很?
可惜,这答案已经没有人能告诉他了。
西门小茜知道的只怕不会比他更多。
………【第十七章 烈火秋风】………
至于那件东西到底是什么,只怕一时间很难找到答案了。
一个人在半日之间一下子失去了包括父母兄弟在内的所有的亲人,怎么能让她不伤心呢?
小茜虽然是西门秋风的女儿,身上却没有半点父亲的影子,从小她就不喜欢动刀动枪打打杀杀的,所以,西门秋风虽是不可一世的高手,他的女儿对武功却半点不通。
她倒是完全继承了母亲的温良贤淑,聪慧和美丽。
正因为这样,几乎所有的人都喜欢她,爱护她。
她虽然成长在一个“强盗窝”里,却象长在温室里的花朵一样,从来没有经过风霜和雨雪,而且承受了许多人一辈子都没有机会承受的爱与关怀。
可越是这样,今天的事情对她的打击就越显得沉重而且深邃。这一天简直就是她生命中最悲惨最恐怖的一天,她所拥有的所有美好的东西顷刻间烟消云散化为乌有。
她的泪一直在流,可哭泣的声音越来越小,嘴唇咬得越来越紧。
她显然在控制自己的情感。
拥有的一切已经失去了,而且是永远地失去了,可她还活着,而且得继续活下去。
她知道现在不是伤心的时候,所以她在尽最大的努力忍住悲伤,控制自己的情绪。
一个人懂得了自我控制,岂非正说明了她的成长?
就在秦不还犹犹豫豫颇感为难的时候,西门小茜向父母的遗体扣了三个头,然后擦了把眼泪站了起来,面对秦不还。
“秦大哥,对不起,我拖累你了。”
她的声音虽然很小,但是,清晰而坚定。
“哪里?你说的这是什么话,我……”
面对梨花带雨凄楚中更显娇艳的西门小茜,秦不还忽然觉得很紧张,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小茜怯生生地道:“我们是不是得赶快走?”
“是的,我们有危险,刚才那帮人……”
“我知道,爹爹死了,他们一定认为那东西在我的手上,至少我该知道那东西在哪。”
小茜的眼里掠过雪亮的让人觉得很冷的光。
秦不还心中一凛。
那是什么?是叫作仇恨的那种东西么?
他避开小茜的目光,苦笑道:“就算你说不知道,他们也绝对不会相信。”
小茜很冷静地道:“我懂,不过走之前,我想先做件事情。”
她顿了一下:“我想安葬我的爹娘。”
“好,应该这么做,你选个地方,我来做。”
西门秋风本来是让女儿把和秋风寨一起烧掉,可小茜无论如何也没办法看着爹娘的遗体在熊熊烈火中化为灰烬。
所以,她在寨后的山坡上选了个地方,在秦不还的帮助下挖了个坑,把爹娘和弟弟一起安葬在里面,为了不惹人注意,只堆起一个小土包以做他日寻找的标记,然后便在秋风寨里点起了火来。
火焰迅漫延至山寨的每一个角落,赤红如血的光芒映红了整个秋风岭的上空,猎猎作响的火苗舒卷翻腾,直冲霄汉。
西门小茜眼中含泪,最后看了看已是一片火海的秋风寨,便和秦不还一起乘着夜色的掩护下了秋风岭,直奔“五里坡”。
秦不还并不认得路,好在小茜认得。
她虽然不喜欢舞刀弄枪,却很喜欢游玩,秋风岭她很熟悉,焕明山庄她去过也不是一次两次,所以,尽管夜色很浓,却还不足以让她迷路。
秋风岭到“五里坡”至多也只有三十里,他们却走得很紧张,很谨慎。
因为田松几人随时都有可能出现在他们的面前。
为了安全起见,临行之前,他们都换上了小喽罗的衣服,小茜也作了男装打扮,虽然这样未必就能骗过田松似的老江湖,但他们还是这么做了。
秦不还始终把“蝴蝶”捏在手里,随时准备做舍命一拼。
一旦和田松等人相遇,这是他们唯一的活命之机。
可这东西到底能不能起到它初现时的作用,秦不还心里一点把握也没有。
可事情的展有些出人意料。
也许是不足三十里的路途太近了,也许是他们的乔装打扮起了作用,也许是对方顾忌秦不还手上的“蝴蝶”,又也许对方被逼退之后真的直接回了南阳,总之,他们竟然波澜不惊地于次日凌晨平安到达了焕明山庄。
焕明山庄处在一个小山坳里,一条清澈的小溪在山坳前流过,溪上有座木制拱桥,桥头上写着“五里坡”三个字。
过了桥的小路绿草覆盖,路两旁是稀疏的杨树林,林间散落着二三十户农家院落,穿过这些人家往里,翠绿的山峰角下,就是他们要找的焕明山庄。
当看到高大门庭上厚重凝炼的“焕明山庄”四个金光闪闪的大字,秦不还终于松了一口气。
可他不知道,这口气他松得太早了。
………【第十八章 请跟我走】………
这些院落的里的人都属于焕明山庄,精壮的男子都经过特别的训练,没事的时候他们便在家里象普通农夫一样劳作过活,需要时则成为焕明山庄最忠实最可靠最得力的伙计。
焕明山庄的庄主朱焕明是南阳一带有名的富商,南阳城里的许多商铺都是他的,只不过他从来不亲自管理,一年中的大多数时间他都在外面天南地北地走,行走间他可以采购到最好的货物,也可以把手中的东西卖上最好的价钱。很多人都知道,他虽然从来不管理自己的生意,但是若没有他,他名下所有生意的收入至少要减少六成。
所以,朱焕明非常有名,不只在同行中,在整个南阳他都是鼎鼎大名的人物。
因为他生意做的成功,因为他有钱。
南阳一带很难找出比他更有钱的人。
最重要的是他乐善好施仗义疏财,只要有人求助到了他的门下,不管识与不识,有求必应,从不袖手。
而且他为人一向沉着冷静,做事果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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