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清平终究是习惯了逆来顺受,遇到事情,还不够主动,若是心狠一点,眼下逃走便是。
苦笑了一声,李清平觉得毛笔虽有灵性,眼下情况也实在难于处理。正想着自己是该坐以待毙还是该远远逃离,忽然,手中笔套一抖,那毛笔化作一道幽蓝之光,从笔套中飞了出来。
李清平看得呆了,只见那毛笔飞到了陈桂的尸体之上,然后又化作蓝光,一下钻进了陈桂的体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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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回 “让”的好名声
李清平赶紧从地上起来跑了过去,刚一靠近,他就看到陈桂的尸体好似一滩烂泥一般,开始扭曲变形,连同身上的衣服一起,转眼便软化下来。
紧接着,软化的尸体开始往毛笔刺入的地方收缩,数息之间,陈桂的尸体便缩进了蓝光之中。再一看,李清平发现那飘在地面上的毛笔已经完全变成了血色,但很快,血光在笔身上闪了一下,毛笔又恢复原状。
李清平正想伸手去把毛笔拿过来,却见其再次化作蓝光,飞向另外三具尸体。
李清平目瞪口呆的看着,等到毛笔变回原样,自己飞回笔套之中后,他才反应过来。此刻,周围四具尸体已经被毛笔完全吸纳,甚至连地上和李清平自己身上沾染的血迹都被吸得干干净净。
这一幕叫李清平难以置信,先前毛笔能吸纳一些液体就已经很是奇特,可眼前那是四具成年男子的尸体啊,如此细小的一支毛笔,竟毫不费力的将其吸纳,其神通可见一斑。李清平心中更是升起丝丝骇然。
但他随即想到:“这毛笔定是在帮助我,现在尸体没了,即便那三个镇守府下人把人叫过来,我也有了托辞。”
想到此,李清平心中一阵感激,连忙将毛笔捡起来,吹掉笔套上的灰尘,然后揣入怀中。
不一会儿,那三个下人便叫来了黄龙和更多的帮手,四周围的居民商户,一听说死人了,杀人的还是李清平,也纷纷跑了过来。很快,这条偏窄的街道上就里三层外三层的挤满了人。
“哎哟,真是李清平,这小子还没死啊。”
“真是命硬啊。”
“只怕是有神仙保佑,不然,去年那么冷的天,怎么可能活得下来。”
“咦,不是说他打死了陈桂和三个家丁吗?尸体呢?”
众人指指点点,议论不断。李清平一看到这场景,心里反倒不慌了。现在尸体没了,又无人知道究竟,他愿意怎么说就可以怎么说。
“李清平,你把陈桂他们的尸体藏哪儿去了?”黄龙质问道。他适才听了三个下人的话,虽说心里不是很相信李清平有那等本事,但眼下也不敢靠近。
李清平一脸无辜的说道:“尸体?不知道镇守少爷说的什么尸体?”
“你别装蒜了,我们刚刚才看见你打死了陈桂他们四个人。”先前的一个家丁上前说道。可走了一两步,他又连忙退了回来。
李清平心里一阵好笑,缓缓说道:“刚才陈桂和镇守府几个家丁的确是跟我打了起来,不过打着打着,也不知道怎么的,陈桂和一个家丁就晕了,我刚站起来,另外两个家丁也是咕噜一下就倒在了地上。不过他们很快就醒了,可能是担心自己生了病吧,刚才已经走了。”
说完,李清平觉得自己这谎话说得可一点都不圆滑,不过眼下这些人反正是不可能找到尸体,自己说什么也无所谓了。
“你胡说。”逃走的那些下人立刻嚷道,“我们分明看到你把陈桂他们打死了,脑浆啊血啊,到处都。。。。。。”
话说到这里,几个人都愣住了,因为他们看见,周围地上不仅没有尸体,连刚才四处飞溅的血浆都不见了。
黄龙狐疑的盯了这三个下人一眼,低声道:“你们是不是糊涂了?”
李清平上前笑道:“少爷,我看是你刚才说要请我吃酒,引得陈桂他们几个嫉妒了,所以才打我。但要说我杀人,我,呵呵,我只怕没那个本事啊。”
说完了,李清平一脸微笑的看向那三个镇守府的下人。这一笑几乎叫三个下人差点哭出来,一下子全都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们心里寻思着:“就算李清平能把尸体藏起来,那些鲜血跟脑浆,哪儿是这么快能弄干净的。要不是我们三个都花眼了,就是这李清平有妖法。真要是妖法,那,那还是别去招惹他算了。”
这时有个商户笑道:“他娘的,李清平要能打得过陈桂一只胳膊,老子店里的东西你们就免费拿好了。”
“是啊,哈哈哈。”又有人道,“瞧他那胳膊,还杀人,就是我老婆都能把他给打瘸了。”
大家乐不可支,有人更是说道:“镇守少爷,陈桂跟他的几个手下不是什么好东西,我常看见他们自己人打自己人,现在他们恐怕又去别的地方胡闹了。”
李清平之前想得一点不错,自己在大家心里的印象早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穷书生,说自己能一口气杀四个人,根本就没人信。
黄龙小时候就跟李清平呆过几年,更是知道李清平没那本事。此刻,他反倒开始怀疑起这三个家丁来。
这时,有人问起李清平这两个月是怎么熬过来的。李清平笑了笑,说:“本来是活不成了,好在我的草屋踏了,这些干草裹着我还挺暖和,我又一直睡觉,饿了就找些树皮吃,托镇守大人和众位的福,侥幸活了过来。”
“诶,李清平,我看你气色还不错啊,吃树皮也能保养得这么好?”有人笑道。
李清平挠了挠头,“这个我就不知道了。”
“哎呀,李清平这次大难不死,将来一定有福的。”民众都很相信这些,有人这么一说,大家都觉得有理,一时间,很多人还凑上前来,想在李清平身上沾点福气。
李清平并未得意,他知道,自己草屋占着的这块地方镇守迟早是要来拿的,想了想,他干脆上前对黄龙说道:“我这两个月一直都在睡觉,睡梦中时常见到镇守大人当年对我的恩惠,我能活下来,恐怕也是全靠镇守大人的福气。我李清平什么都没有,唯一的草屋也塌了,但只要镇守大人不嫌弃,我希望能把这块地送与大人,以报大人救命之恩。”
此言一出,众人纷纷竖起拇指,都说李清平是个知恩不忘报的好小伙。黄龙也是一愣,他看了看李清平,有些狐疑的说:“这地方送给我爹,那你住哪儿?”
经历了一场波折,李清平的内心现在也比以前更为开阔,他笑道:“我去山上多砍些木头,在镇子外面给自己搭个木屋就好了。”
黄龙看李清平很是有诚意,心中暗喜,表面上却说:“那怎么好呢?”
李清平很清楚,之前恨不得自己死的人正是这黄龙跟他老子,但现在自己身上出现的异样太多,李清平很需要一个清静的地方好好参详,便故作不快的说道:“少爷难道还要阻止我报恩吗?”
这话正中黄龙下怀,他也是假装犹豫,随后便同意了。
李清平心中暗道:“黄家人,当年你们收我作书童,这份恩情我今天就都还给你们了。”
黄龙等人离去之后,宜安镇的民众都不愿散去。这一下,李清平在宜安镇可算是真的出名了。大家都佩服他将自己唯一的房产送与自己的恩人,是个好小伙。有人更是准备写信推荐李清平做官,请客吃饭的人就更是多了。
有的富户人家看准了李清平的名声,又是送钱又是送衣,连送老婆的都有。
李清平也不清高,他现在身无分文,便收下那些钱粮,至于老婆嘛,李清平便一笑了之。
随后几天,镇上人更是帮着李清平在小镇外的树林前修了一幢不小的木屋,家用摆设也有人送来。一转眼,李清平不但不用担心吃住,生活还比以前好了数倍。隔了一天,镇上的大商户刘老板更是亲自来请李清平去他的珠宝店做掌柜。
珠宝首饰价格不菲,要没有个老实又能干的人帮忙打理,老板如何能放心呢。现在整个宜安镇就属这李清平名声最好,刘老板这样的精明人自然是不会错过机会。
“做掌柜?我恐怕力不从心啊。”生活安定下来之后,李清平只想给自己找个能糊口的事情,这主要是因为他要参详毛笔的玄机,还必须弄清楚自己身上到底起了什么变化。
那个隆冬的清晨,仙师坐在面前的姿态时常浮现在李清平脑海里,李清平知道,只有修仙得道,才能像仙师那般超然洒脱。这世道的艰辛和冷暖李清平已经尝够了,他暗暗发誓,哪怕只有千万分之一的机会,他也要全力以赴,踏足修仙。
所以,李清平不愿做什么每日工作繁忙的掌柜。
刘老板笑道:“清平老弟,这做掌柜其实轻松得很,特别是我那家珠宝店,你只要每天下午去店里看看,晚上把货物点个数,再核对一下收支就行了。而且我给的月钱在宜安镇绝对是最高的,每月我给你五十两纹银,你看如何?”
听到这个数字,李清平的大脑一时间都有些反应不过来。他从小到大也没想过自己一月能赚超过十两银子,这一下倒还真的犹豫了起来。
一看李清平脸色有变,刘老板随即说道:“清平老弟,你一身清白是好事,你的名声现在已经传遍周围的好几个城镇了,不过老哥我是过来人,有银子放在身边总是好事,谁也不知道自己哪天需要花钱。再说,做我店里的掌柜,那绝对是轻松加愉快。你甚至可以一边读书考功名一边做事,只要你每天去那么一趟,帮我核对一下收支,点算点算就行了。”
刘老板前面的话打动了李清平,他暗想:“是啊,活在这世上,银子可比人要可靠多了。若真有那么轻松,我倒不用再像以前那般辛苦了。”
于是,李清平接受了掌柜的工作。看着刘老板兴高采烈,远去的背影,李清平低声道:“若说仙人讲求的是修为道法,那在人世间混迹,这名声可是太重要了。”
因为一个好名声,李清平现在衣食无忧。可越是如此,李清平就越觉得人世间的一切都开始变得乏味。半年之后,李清平已经算是荷包充实,小有富裕了。可每天清晨,无论刮风下雨,李清平仍旧会去祝大哥祝大嫂的包子铺吃早饭。他总是看着仙师坐过的那个位置,想象着仙师的超脱身影。
“也不知我何时能够真的踏足修仙。”叹了口气,李清平放下手中的包子,伸手沾着茶水,在木桌上写了个“仙”字。写完之后,李清平便一直出神的看着。
“人至山中而仙,山便是仙门洞府。。。。。。”李清平双目忽然一亮,想到,“那我为何不去寻觅仙门,然后拜入其中呢?”想到此,李清平不禁有些激动。不过他并不知道哪里有仙门道府,可谓求之无路,随后更是想起仙师曾说过“你现在的年龄已经过了凝气的最佳时期”。
“凝气是什么?仙师是说我的年龄太大,仙门不会收纳我这样的弟子吗?”李清平心中虽有失望,却又想到,“如不试一试,又怎么知道我就不能修仙呢。嗯,若有机会,一定要好好打听,看看何处有仙山道府。”
而李清平所想要的这个机会,却是说来就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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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回 道门中人
李清平做上刘记首饰行掌柜的这半年来,他每天都是过了中午才去店里一趟,待上不到半个时辰,又回到宜安镇外的木屋里。
刘老板让他做的事情他一件都没少干,但却也从来不多做任何事情。李清平一开始还担忧刘老板会觉得自己不勤快,后来发现,自己这样做之后,刘老板非常的高兴。
这也不难理解。那么大一间铺子,自然不用李清平去负责安全。刘老板最担心的就是掌柜有什么心眼,亏空店里的货物。所以他最需要的就是李清平这样,既能做好本职,又对店里的财物全不在意的掌柜。
因此,虽说做了掌柜,李清平每天还是有很多时间来参悟那支毛笔。
不过这半年来李清平的收获并不多,也可以说是止步不前。仙师赠给他的毛笔非但没有任何变化,更让李清平疑惑的是,毛笔甚至不再吸纳自己的血液。
李清平原以为自己的血就像毛笔的食物一样,只要自己喂养,毛笔就一定会吸纳。可自从那次他从草屋中醒来以后,毛笔就不再对他的血有反应。
不过李清平也想到了别的,他找来一具野兽的尸体,然后在尸体前取出毛笔,试探一下毛笔的反应。结果他刚把毛笔拿出来,先前发生过的一幕又再一次出现在他的眼前。
毛笔化作幽蓝光泽,刺入野兽尸体之内,先是将其软化,然后迅速吸收,不留半点痕迹。由此,李清平认定,这毛笔对尸体是有反应的。当然,他一时间也没法去弄两具人的尸体来给毛笔吸纳,只能尽量多找些动物的尸体来。
再后来,李清平又发现了一些变化。
随着自己喂养毛笔的动物尸体越来越多,李清平发现,这毛笔似乎更为喜好恶犬、公牛、马匹的尸首,而对于鸡鸭鱼鹅之类,毛笔到后来干脆没有了半点反应。
“看样子,尸体越是凶悍之物,毛笔就越喜欢。”李清平想到。
好在他现在手中有些钱财,时不时弄两只死掉的恶狗回来也不成问题。只不过毛笔没有再发生更多的改变,李清平想拿着它写字,却还是如之前一样,白费力气。
除此之外,李清平更在意自己身上的变化。他细细想过上次的经历,觉得自己的血在被毛笔吸干之后,一定发生了某种变化。而毛笔注入自己体内那种淡蓝色暖流也应该是一些对他极为有用的东西。
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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